重耳
典 故
春秋时候,晋献公听信谗言,杀了太子申生,又派人捉拿申生的弟弟重耳。重耳闻讯,逃出了晋国,在外流亡十几年。
经过千幸万苦,重耳来到楚国。楚成王认为重耳日后必有大作为,就以国群之礼相迎,待他如上宾。
一天,楚王设宴招待重耳,两人饮酒叙话,气氛十分融洽。忽然楚王问重耳:“你若有一天回晋国当上国君,该怎么报答我呢?”重耳略一思索说:“美女待从、珍宝丝绸,大王您有的是,珍禽羽毛,象牙兽皮,更是楚地的盛产,晋国哪有什么珍奇物品献给大王呢?”楚王说:“公子过谦了,话虽然这么说,可总该对我有所表示吧?”重耳笑笑回答道:“要是托您的福。果真能回国当政的话,我愿与贵国友好。假如有一天,晋楚国之间发生战争,我一定命令军队先退避三舍(一舍等于三十里),如果还不能得到您的原谅,我再与您交战。”
四年后,重耳真的回到晋国当了国君,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晋文公。晋国在他的治理下日益强大。
公元前633年,楚国和晋国的军队在作战时相遇。晋文公为了实现他许下的诺言,下令军队后退九十里,驻扎在城濮。楚军见晋军后退,以为对方害怕了,马上追击。晋军利用楚军骄傲轻敌的弱点,集中兵力,大破楚军,取得了城濮之战的胜利。
“作法自毙”的语义来源。商鞅逃亡时,赶到函谷关时,夜幕已经降临,城门按时关闭。当时追兵紧追不舍,但只要熬过一个晚上,次日清早在追兵带来追杀令前出关商君就龙潜大海虎归山了,以他的才华与声望,久受暴秦之苦的六国肯定视之如法宝,即使无人敢得罪秦国而收留他,隐居也是一条不错的归途。
想来当时无电报电话之类的东西,恐怕连鸽子传讯都未发明,函谷关守将尚不知咸阳城中的变故,不知他们尊敬或者说是恐惧大于敬重的商鞅大人在政治斗争中已经沦为“咸鱼”,且已经不可能有翻身的机会,利用此空档,还是极有可能混蒙出关逃出生天的。
可命运却和他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他到一家小店投宿时,店老板要他出示身份证件,并说这是我们商鞅大人制定的法律,让没有证件的客人投宿,店主人要受连坐之罪。
据说当时商大人恨恨地说:原来我制定法律的弊端,竟到了如此地步。那种感觉如同一名铁匠打了一把名刀,天天赏玩却有一天发现它竟插在自己的肚皮上。
不得已,商鞅逃到自己的封地,组织家丁进行抵抗,可微弱的抵抗运动很快被追兵粉碎,人们甚至怀疑这场历史记载的小规模抵抗是否存在,虽然没有资料可供参考和佐证,但我内心确信商鞅兄弟最后的命运很可能是被他的仆人们五花大绑缚去领赏的。
原因之一商鞅的行为已经是构成叛国罪,追随者不仅要冒送命的危险,还会株连家人,如此大风险的博弈,且成功的概率基本为零。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大势已去,众叛亲离也莫怪;二是按照秦律,擒住商鞅,不仅可能保命,还可能换取荣华富贵。
其实,在重义信诺的春秋时代,慷慨赴难者多如星斗,取身取义是一种时尚。但法家主张严刑峻法的,商鞅也是如此,他蔑视儒家的仁义道德,相信“霸道之说”和“帝王之术”,平素行事,刻薄寡恩,玩权弄术,对手下之人,视之如鹰犬走卒,呼之驱之利用之还内心轻之贱之,得势之时尚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风光得很也自信得很。但一朝失势,没了黄金和权力,自然没有死士替其卖命,更别说义士舍生取义共赴黄泉了,被卖也是活该。
但我认为,这还不是商鞅命运的终极原因,商鞅的宿命,非天谴,非因果,而是其在变法中长期施行的愚民政策所致。
乐善好施 ( lè shàn hào shī ) 解 释 乐:好,喜欢。
喜欢做善事和施舍,指乐于行善,喜欢施舍。 出 处 西汉·司马迁《史记·乐书论》:“闻征音,使人乐善而好施;闻羽音,使人整齐而好礼。”
用 法 联合式;谓语、定语;用于赞扬心地善良的人 示 例 欧阳山《三家巷》:“陈君既然~,我自然也当仁不让。” 宋湜懿文多识,名动人主,至与李沅同命。
虽去沅远甚,然~,士类归之,亦可尚也。 ~《宋史·陈彭年传论》 使人乐善好施,恭孝以修仁,则心和而神全也。
——宋· 张君房《云笈七签》 近义词 助人为乐、舍生取义 反义词 下井投石、打家劫舍 【语法】:联合式;谓语、定语;用于赞扬心地善良的人 英文to be happy in doing good 词性:褒义词 造句:他是一个乐善好施的人,大伙都喜欢他。
著名作家殷谦《心灵真经》:“八仙之首‘铁拐李’本名李玄,在人间修仙,渐得真道,一日其元灵出窍往华山而去,独留肉体于山间。李玄元灵数日乃返,不见肉体,觅之,方知肉体为猛虎所害。蹀躞间,忽见一饿殍,面丑足跛,因主魂死于天灵盖而‘神经’俱毁也,故而疯癫。李玄视之,饿殍将死,遂入饿殍之天灵盖,借附其身,手执铁拐。人皆疑李玄化身成仙。之后,跛足执拐之人屡次施法救人,恩泽乡里,众人方知跛足之人乃是李玄,故称其为‘铁拐李’。铁拐李成仙之前,有妻室,生一子。铁拐李跛足,家徒四壁,正值除夕,然家无点亮。其妻哭曰:‘邻家过年,我家受寒,邻家通明,我家没灯。’铁拐李闻之,但闭目不复有言。少顷,忿而起,凿木造一假人,欲往偷油。半夜至邻家,恐人察觉,遂以木人入门探之,邻家果察觉,挥刀斩之,木人应声倒地,铁拐李惊而却退,遁逃矣。此后,铁拐李一心求仙,游历各地寻仙访道,终脱离肉体而成仙。其妻含辛茹苦养子成人。其子科考出仕,大婚之日,铁拐李下凡探看,但见深宅大院,门庭若市,俄闻笙乐聒耳。其妻衣着鲜亮,然奔忙于庭院,待以客。铁拐李视之,叹息不止,遂变铁拐为笔,于壁上题诗曰:‘三十晚上偷灯油,钢刀斩了木人头,儿孙自有儿孙福,谁给儿孙做马牛!’题讫,执拐离去。有客见之,转瞬不见题诗者,相共惊疑,面壁高吟。其妻惊闻,知其夫君曾来,出门急寻,于村外见其背影,微睨之,白发如帚,跛足驼背,果乃铁拐李也,遂紧追不舍。铁拐李止步,挥拐劈地,但闻一声霹雳,大地裂而分之,成一峡谷,其妻无奈,伏地号呼,忽见铁拐李抛拐,化拐为龙,其乘龙而去。”(殷谦,《人经》三部曲之《心灵真经》,黄山出版社)
殷谦点评:“铁拐李说的好:儿孙自有儿孙福,谁给儿孙做马牛。父母溺爱其子乃是害子,反苦自己。其实没有必要事事都替孩子去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道路,如果一个人的一生没有奋斗,那么,他的一生就不是真正的人生,如果一个人的一生只是坐享其成,那么他的一生就是没有意义的一生。”
成语解释【不因人热】
典故出自汉时梁鸿不趁他人热灶烧火煮饭。比喻为人孤僻高傲。全句也比喻不依赖别人
成语出处
《东观汉记·梁鸿传》:“比舍先炊已,呼鸿及热釜炊。鸿曰:‘童子鸿不因人热者也。’灭灶更燃火。”
成语故事
东汉时,有个爱读书的人,名叫梁鸿。他出身于官宦家庭,因父亲去世,家里日渐贫穷起来。
梁鸿虽然家里穷,但读书非常刻苦,才学很高,远近都有点名气。后来,他被推举进全国的最高学府——太学深造。由于缺钱用,他抽出一些时间替人家放猪。为此,太学里一些有钱人家的子弟瞧不起他。
梁鸿人穷志不穷,逐步养成了孤傲的脾气,不把有钱人家的子弟放在眼里。就是一日三餐,也和他们分开,自己烧饭。
一天,一个同窗生火做饭后,见梁鸿还没有生火,便友好地请梁鸿用他的热炊具煮饭。但梁鸿不领他的情,高傲地说:“我梁鸿从来不用别人热的炊具煮饭。”
梁鸿说罢,在自己的冷灶上生起火来煮饭。
三年后,梁鸿从太学毕业,回到家乡,娶了个名叫孟光的丑姑娘,在霸陵山隐居起来。有一次,他写了一首《五噫之歌》,讽刺了统治者,结果遭到追捕。梁鸿带了孟光逃到江南地区,以当佣工为生,穷困不堪,最后悲惨死去。
【释义】舍:房子。多方购买田地,到处询问房价。指只知买田置屋,谋求个人私利。
【出处】晋·陈寿《三国志·魏书·陈登传》。
陈登是汉献帝建安年间的广陵太守,他在任时,为百姓做了许多好事,百姓对他赞誉很高。
一次,陈登的一位老朋友许汜到下邳来拜望他。陈登知道他是个胸无大志,只知求田问舍的庸人,因而对他十分冷淡。
晚上,许汜在陈登家中留宿,陈登独自高卧在上床,却把许汜安置在下床,许汜受到如此冷遇,便对陈登怀恨在心。
几年后,许汜投奔到荆州牧刘表手下任职。一天,刘表、刘备和许汜三人在一起谈天闲聊,评点天下的英雄人物。
许汜借这个机会,故意污蔑陈登说:“陈登这个人,徒有虚名,他待人粗暴无礼,十分狂妄蛮横,算个什么英雄啊!”
刘备问许汜:“你说陈登粗暴无礼,这有何根据呢?”
许汜气愤地把几年前拜游陈登一事细细地说给刘备听,刘备听后不仅没同情许汜,反而教训许汜:“你只知道求田问舍,而不知道忧国忧民,以天下安危当己任,当然得不到陈登的青睐。”
许汜听了,羞得面红耳赤,一言不发。刘备又讥笑道:“亏得你遇到的是陈登,如果碰到我的话,我将睡在百尺高楼之上,而让你席地而睡,这就不仅仅是上床与下床的差别啦!”
秦穆公为了笼络公子圉,把自己的女儿怀赢嫁给了他。这在当时的社会来说,是一件亲上加亲的事,按理关系应该是很稳固的了。
然而公子圉听说自己的父亲病了,外公家又被秦国灭亡,害怕国君的位置会被传给别人,跑回晋国。秦穆公立即决定要帮助重耳当上晋国国君,把逃到楚国的重耳接过来。
还要把女儿怀赢改嫁给他,第二年,夷吾一死,公子圉就做了晋国君主,跟秦国不相往来,重耳在秦穆公的帮助下,当上了晋国的新国君,成为有名的“春秋五霸”中的晋文公。
秦穆公也在重耳死后不久,借机打败已经成为中原的霸主的晋国,也成了“春秋五霸”之一。
因此秦晋之好代表的是一种政治上的联姻,是国家之间的联合,但后来渐渐将男女之间的婚姻也称作结为“秦晋之好”。
扩展资料:
“秦晋之好”实是一种典型的政治婚姻,这种婚姻的功能不是保障个人的或家庭的幸福,而是旨在实现政治沟通与政治结盟(因此亦称“秦晋之匹”、“秦晋之盟”或“秦晋之约”)。
春秋之后的后世君主,也善于利于联姻来强化政治联盟。东汉的刘秀原娶美人阴丽华为妻,后来为了笼络河北真定恭王刘扬势力,又娶刘扬外甥女郭圣通为妻。
刘秀登基后,封郭圣通为后。待北方刘姓集团被征服,又废了郭圣通,可见其联姻策略是出于政治考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秦晋之好
有凤来仪,中国汉语成语,凤凰是古代传说中的仙禽,它的出现是吉祥的预兆。
句出《尚书•益稷》“箫韶九成,凤凰来仪。”箫韶为舜制的音乐。
这里说箫韶之曲连续演奏,凤凰也随乐声翩翩起舞。仪,配合。
凤凰为传说中的贵鸟,后多用以比后妃。另一个解释是,语出《尚书•益稷》,意思是有凤凰来到这里栖息。
古代以龙凤为配偶,所以此题有歌颂元妃省亲之意。《尚书•益稷》记载:当演奏虞舜时期的韶乐时,由于音乐美妙动听,把凤凰也引来了。
又传说凤凰以练实(竹实)为食(见《庄子•外物》)。这里题咏的地方有很多竹子(即后来的潇湘馆),古人又龙凤并称,以凤凰比喻后妃。
凤:一种美丽异常的神鸟;仪:配合。有奇异美丽的神鸟凤凰来相配。
形容极为高贵、神奇和绝妙[1] 。有凤来仪的意思即①古时吉祥的征兆。
② 箫韶之曲连续演奏,凤凰也随乐声翩翩起舞。多用以比后妃。
③有凤凰来到这里栖息。凤,古时特指女性。
仪:指仪范。如母仪天下。
吕布与貂蝉在“凤仪亭”,带讽意。《三国演义》毕竟是小说。
出处《尚书·益稷》:“箫韶九成,凤皇来仪。” 引用《尚书·益稷》:“箫韶九成,凤皇来仪。”
朋与凤通假。《说文解字》朋:朋党,党羽。
所以朋只能解释为《凤》。这里的“乐”应念成音乐的“乐”。
是“庆贺”的意思。《有凤来仪》《凤仪亭》都是针对女性的。
前者在红楼梦中指元春探亲,一展凤的风采。后者指三国演义吕布与貂蝉相聚之处,常以此地承托凄美动人的爱情。
故事/有凤来仪 编辑千古神女弄玉吹箫有凤来仪 秦穆公有个小女儿,天生丽质、聪明伶俐。在她生的那一年,有人献上玉璞一块,经能工巧匠雕琢成碧绿的美玉。
在小女孩百天的时候抓周,什么东西都不要,单单取那块美玉来玩。怎么让她放手都不放,因此穆公给她取名为弄玉。
弄玉慢慢的长大,变得越发的漂亮聪明。她特别喜欢吹笙,可是说来奇怪,她吹笙是无师自通,而且吹出来的音乐无比的动听。
秦穆公让能工巧匠把那块碧玉雕成玉笙,每当弄玉吹起来的时候,就像凤凰鸣叫那么好听。穆公最爱弄玉,给她筑楼建馆,楼曰“凤楼”。
楼前又搭高台,叫做“凤台”。在弄玉长到15岁的那一年,穆公想给她找一个佳婿。
弄玉知道后就对穆公说,“女儿曾发誓,能做我丈夫的必须会吹笙,要能和我唱和,不然宁死不嫁。”于是穆公让人遍访全国,楞是没有找到一个符合要求的。
有一天晚上,弄玉一个人在凤楼上卷帘斜坐,皓月当空、天宁宇静。弄玉一时兴起,吩咐丫鬟焚香取笙。
弄玉依着窗户慢慢的吹起,声音清越悠扬,飘入天际。忽然天边微风徐徐,似有应和之声,渐远渐近、飘飘扬扬。
弄玉心生奇怪,停声静听,那应和的声音亦停止。弄玉独揽朱栏迎风而眺,凤台上空空如也,只有月光撒了一地。
弄玉若有所失,独自一人发呆到半夜。月沉香消,弄玉把玉笙放置床头,恍惚间进入梦乡。
梦到西南方天门大开,飘出朵朵五彩祥云。说完,从腰间拿下赤玉做的萧,倚栏而吹。
那彩凤随着箫声翩翩起舞,引颈高鸣。凤鸣声与箫声唱和相应,如天籁一般。
弄玉被这奇乐弄的深思迷茫,不觉间问那男子“这是什么曲子啊,我能学么?” 那美男答道“这是华山吟的第一弄。若成婚姻,还怕学不会?”说完,径直上前拉住弄玉的手。
弄玉猛的一下惊醒,原来竟是南柯一梦也。第二天早晨,弄玉把梦里的事告诉秦穆公,穆公当即派孟明(百里奚的儿子)到大华山寻访。
孟明到大华山脚下,问砍柴的樵夫,果然在山顶上住有一人。从七月十五日到来,自己搭屋结庐。
每日不灶火饭食,只有晚上的时候下山喝酒,每夜对月吹箫。孟明想这一定是他要找的,于是上山。
果真见到那人,奇男子姓萧名史,谈吐不凡。孟明讲清来意,随即拉萧史回宫复命。
穆公坐于凤台之上,见萧史长的眉清目秀,仪表不凡,心中暗是喜欢。问他“听说你萧吹的非常好听,先生可会吹笙啊?” 萧史对曰“臣只会吹箫,不会吹笙!” 穆公叹曰“唉,可惜啊。
我女儿只嫁给会吹笙的。笙箫不是同一种乐器,看来你不是我的佳婿啊。”
穆公想让萧史告退,弄玉急忙派丫鬟来给穆公传话“笙箫本是同类,他既然善萧,哪里有不试试就放他走的道理啊。” 穆公命令萧史吹箫。
萧史取出赤玉萧,玉色温润,红光耀人夺目,真是稀世珍宝啊。才吹一曲,清风自习习而来。
吹至第二曲,彩云聚合。吹到第三曲,白鹤展翅高空,孔雀翱翔起舞,百鸟和鸣。
弄玉在帘内看的真切,心中窃喜“这就是我夫啊!” 穆公也非常高兴,见弄玉有意,便对萧史说“寡人有爱女弄玉,颇通音律。我今天欲把她嫁给你,你可愿意啊?” 萧史连忙下拜“我本是山野村夫,怎敢高攀。”
穆公哈哈大笑“我女儿曾经有誓言在先,又有八月十五的梦境征兆。此正是天作之合,你不必再推辞了。”
穆公随即叫史官选良辰吉日晚婚,史官说今日中秋正是大吉之日。于是当夜大摆宴延,送萧史弄玉到凤楼成婚。
萧史本名萧三郎,是上帝派往周去整理史籍的神仙,因在周对史籍有功,又被人称为萧史。萧史与那弄玉每日在凤楼中吹箫弄笙,好不和睦快活。
弄玉每天跟萧史学吹箫,也学导气之术,渐渐的可以不食烟火。日月如梭,一晃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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