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何要制定《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以下文中简称“规定”),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贯彻落实《上海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行动纲要》,不断优化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的适用对象是什么?答:本规定适用于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留学人员,包含入外籍以及从港澳台地区出国留学的留学人员。三、为留学人员服务的主要政府部门有哪些?答:市人事局是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市引进留学人员的政策、规划,对引进留学人员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有关工作进行效益评估等。
市科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外资委、市质量技监局、市财税局、市地税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信息委、市医保局、市人口计生委、上海海关、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相关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留学人员联谊会以及留学人员用人单位等要加强对留学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建设等方面的教育,使其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同时,要关心留学人员的工作和生活,为留学人员在上海工作和创业提供便利。
四、请介绍一下有关“上海市协调海外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的情况。答:“上海市协调海外人才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本市相关单位组成,主要解决留学人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五、本规定所称的留学人员主要指哪些?答:本规定所称的留学人员主要指:(一)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二)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六、上海市重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对象是什么?答:上海市将重点引进战略产业和重点项目急需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上海市引进的高层次留学人员,除符合留学人员的规定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是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二)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三)在世界知名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专家,或在著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担任高级技术职务,在知名律师(会计、咨询)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较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在国(境)外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五)学术造诣高深,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在国际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的学术奖励,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六)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七)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八)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急需的特殊人才。
七、请问上海市鼓励留学人员为上海服务的方式有哪些?答:上海市鼓励留学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一)在国家机关担任国家公务员、顾问或咨询、技术专家;(二)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的形式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三)担任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四)在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文化艺术院团、新闻媒体、金融机构、重点(开放)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受聘担任或兼任专业技术职务、中高级管理职务、顾问或名誉职务;(五)投资开办教育、医疗机构或建筑设计、律师、会计、咨询等服务机构;(六)利用先进科学技术、设备和资金等条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类企业等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研究或建立合作研究开发基地;(七)担任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八)来本市讲学或进行学术、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交流;(九)在境外开展接受委托科研项目的研发活动,或将境外科研项目委托本市有关研究单位、团体进行研发;(十)依托境外的科研、教育、培训机构,与有关单位合作或接受委托,为用人单位培养人才;(十一)在本市注册中介机构,为本市引进外资、技术、项目等提供中介服务,联系外国专家来本市举办各种学术技术交流活动,联系国外学术技术团体开展科技经济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境外从事为本市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推介营销等中介服务; (十二)应聘在本市单位驻境外机构工作;(十三)以其它方式为本市服务。八、留学人员到上海来创业需办理什么手续?答:市人事局为留学人员创办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提供资格认定等相关服务,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外资委、市质量技监局。
十三、政府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有何扶持的措施? 答:上海市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创办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关心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要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的高新技术项目的评估机制,选择技术含量高的企业进入创业园区,使其真正成为留学人员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和创新科研成果转化的基地。 十四、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的上级主管部门是谁? 答: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由上海市人事局会同各区县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予以指导、扶持和管理。
市人事局定期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区进行考察评估。 十五、我已加入了美国国籍,我现在到上海来工作,我可以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吗? 答:凡来本市工作或创业的留学人员,可以依照本市有关规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其中入外籍的留学人员,可以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
十六、我在国外工作了八年,我的儿子出生在英国,他已加入了英国国籍,现在我回到上海工作,我儿子的教育问题该怎么办? 答:上海市鼓励各区县政府创办留学人员子女班,关心留学人员子女的入学升学问题。持有效《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子女在学龄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一律与本市市民享受同等待遇。
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在国内语言文字适应期(3年)内,参加本市初中升高中考试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持《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子女在本市获得高中毕业文凭的,可以报考本市市属高校。
十七、请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在出入境方面有什么便利吗? 答:持《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入外籍留学人员,需多次出入境的,上海市公安部门将根据所持《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有效期限,予以办理多次出入境签证手续。留学人员所在单位也应当协助留学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十八、我在澳大利亚留学5年,并已加入了澳大利亚国籍,我现在上海找到了工作,并已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B证,请问我还需要再办理其他就业许可吗? 答:入外籍留学人员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B证后,可以免办其他就业许可。 十九、我是加入了德国国籍的留学人员,我现在上海工作并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B证,现因工作需要我想参加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请问我是否可以参加? 答:持《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在上海工作期间,可按规定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登记。
二十、我是上海引进的高层次留学人员,我的配偶及小孩可以报入上海常住户口吗? 答:来沪定居工作或创业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其本人、随归的配偶、子女或国内随调、随迁的配偶以及其16周岁以下或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 二十一、请问上海市是否有专项资金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到上海来工作或创业? 答:本市设立专项资金,多渠道筹措经费,用于高层次留学人员来上海创业、工作、短期讲学的资金资助和有关补贴。
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办法,由市人事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科委、市信息委等部门制定。经费的筹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各区县政府可以相应地设立必要的专项经费,支持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沪创业和工作等。 二十二、我是上海市引进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现在一家科研单位工作,请问对于我的配偶工作的解决,上海市有什么规定吗? 答:上海市要求各单位应关心高层次留学人员配偶的择业问题,同等条件下应给予优先录用。
二十三、请问上海市对设立留学人员风险投资基金有什么规定? 答:上海市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境内外风险投资基金、民间资本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设立留学人员风险投资基金,为留学人员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等。 二十四、留学人员在上海工作或创业,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从事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留学人员在沪取得的工薪收入,在计算个人应纳所得税额时,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
二十五、请问留学人员可以报考上海市的国家公务员吗? 答:留学人员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考本市国家公务员职位。市人事局可结合留学人员的特点,根据政府机关的需求,组织符合规定的留学人员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录用为国家公务员。
二十六、我是一名已加入了法国国籍的留学人员,我现在上海工作,请问我可以申请参加上海市的社会保险吗? 答:入外籍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或创业,取得《上海市居住证》B证后,可按本市规定申请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二十七、我们夫妻双方都在加拿大留学多年,并在加拿大生育了第二个孩子,现在我们夫妻双方都在上海找到了满意的工作,准备回上海定居,请问我的第二个孩子可以报入上海市的常住户口吗? 答:来沪定居工作或创业的持中国护照的留学人员夫妻,在国外期间生育或在国外怀孕后在本市生育的第二个子女,可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随父母报入本市常住户口。
二十八、留学人员到上海来工作的报酬是。
留学生购买免税车政策
在如今的生活中,日常出行怎么能离开一部代步车呢。对普通大众来说,除了车子本身的价格之外,购车需要上缴的税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然而对于归国的留学生而言,购车是可以免税的。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如果归国留学生想要购买交通工具,学生可享受一些优惠政策。这项政策具体是指能够免除所购汽车零部件中的进口关税和车辆购置税。具体可以免税多少,依据学生购买车的类型以及价格而定。
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
很多留学生,国内户口是在二线城市。归国后,来到一线城市打拼,那么想要落户怎么办?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引进,可进行户口的办理:
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 上海 、深圳) 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出国留学时间一年以上(满360天)
申请在有些一线大城市落户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做学术研究方面的政策
如果学生是高学历,高学术归国人员,当你进入国家相关研究机关时,你的职称同比国内其他人员,要高出好几个等级。而且中国的国家机关也是比较重视研究人员的学术水平以及教育。
除此之外,额外的补助以及相关资金的支持也非常大。比如中国的中科院,中科院有百人计划,科研经费大概是两百万,还有几十万的住房补贴等。除了对自己本身发展之外,对于自己的子女也有相关的优惠政策。有些地区,通常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择校入学。
个人创业政府支持
很多留学归国后的学子,并未直接投入公司上班,而是自己开始创业。不过,创业多有艰辛,尤其是资金问题。我国鼓励归国学生创业,同时也给相关优惠以及支持。据相关政策规定,留学归国创业人员,最高可领取最高十万元的无偿资助,大部分人拿到十万元,少部分人拿到八万或者六万元。对于办公区的租金,学生也可享受部分优惠,如一些留学生创业园提供第一年40平米免费办公室,第二年按实际租金的60%收费等。不同城市不同创业园区,优惠大小也是不同的。
2016-2017年深圳留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及创业补贴重点资助9大领域项目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重点资助9个领域的项目:(一)信息技术,包括通信、计算机硬件和软件、集成电路、微电子技术等;(二)新材料;(三)新能源;(四)生物医药技术;(五)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六)现代农业高技术;(七)环保技术;(八)引进国外信息、技术,填补国内空白的中介服务业;(九)我市鼓励和优先发展的其它重点产业,包括物流、金融、文化等。
所在企业须成立6至36个月哪些海归可以申请创业前期费用补贴?据了解,具体的申请条件是:(一)申请创业资助主体是来深创业的留学人员。获得市外专局颁发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同时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深圳市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或《深圳市居住证》;(二)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三)申请人为个人的,出资至少30万元或持有公司股份(含技术入股,下同)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申请人为团队的,2人团队持有公司股份占企业注册资本的40%以上,3人以上团队持有公司股份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申请人出资额不少于受资助额度的2倍;(四)所在企业属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五)留学人员所在企业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人员,运作正常;(六)留学人员所在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6至36个月之内。
补贴分两笔发放留学人员企业在本市、区留学生创业园内的向受委托的辖区留学生创业园提出申请,留学生创业园外的企业直接向所属辖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将留学人员企业的申报材料报市外专局,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对于符合资助条件的,市外专局与获资助的留学人员签订《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使用合同书》,在一年内分两次将资助款拨给申请人所在企业。“海归”来深圳创业可获最高补贴资助50万据了解,深圳近年来为吸引海外人才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形成了引进海外人才和智力的长效机制。
通过发放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打造留学生创业园(产业园)等引智载体,为海外人才搭建起广阔的创业平台。前不久,年度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发放,53位留学人员获得合计1350万元来深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助。
创业前期费用补贴重点补贴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金融、文化、现代物流等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留学人员深圳创业优惠及相关问题政策解答1、留学人员来深圳创业和工作,需办理哪些手续?答:根据《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出国留学人员”是指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生(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以及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和工作,须向市外国专家局提交本人护照、学位证书,以及我驻留学国使领馆出具的国外学历、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应提供本人护照、国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有效证明(包括研究论文、科研成果)、国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不办理入户的,由市外专局发给以深圳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制的“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明书”,可享有深圳市户籍人口待遇。若愿意落户的留学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可凭市外专局开具的证明直接到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配偶调动时不受调干、调工指标限制并免调干、调工考试。2、留学人员在深创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答:根据《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市科技研发资金每年另安排2000万元,资助留学人员企业研发。
专项资金的主要用途是:一是建立、完善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留学生创业园;二是对留学回国人员在科研开发、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方面予以适当资金支持;三是对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贷款贴息。3、哪些留学人员可以申请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答: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以申请创业前期费用补贴。
(一)申请人应获得 “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同时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有效期1年以上的《深圳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深圳市居住证》;(二)留学人员为企业的主要发起人或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或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及以上职务)。其出资(含技术入股)至少超过30万元或持有公司股份超过15%;(三)留学人员所在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为3个月至18月(企业注册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止来计算);(四)留学人员所在企业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人员,运作正常。
此外,资助的重点产业包括:信息技术,包括通信、计算机硬件和软件、。
关于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
若是在北京创业、留学生购置免税车政策
1,那么政府会给予你个人一百万元人
民币的奖励;若是创业,那么企业可以享受到以下优惠.21万元间;
3,一样平常车型为2—3个月,快者为一个半月左右,而紧俏车型如迈腾,入选北京市外洋人才群集工程,不是每个博士后一回国就是正教授或者副教授的、中科院或者一些研究机构做学术事情,大致可以获得以下优惠,有的留学生创业园可以替你报销这个署理费的。主要是验资及刻公章,你要花1千多元。
4)可以申请科技部、北京市的一些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一样平常有二十万——四十五万元,不是每个企业都能申请的到。
2)其他补助:中科院有百人企图。你也可以申请“千人企图”,有一些创业的人入选“千人企图”,个人可以拿到一百万津贴及其它优惠;
6。“北京外洋学人中央”卖力这方面的评审,网站上有申报要领和流程。
北京、上海等地将制定对非在本地注销户口或原籍不在本地的回国创业留学人员的户口迁移政策。
昨日,人力社保部官网发布《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据悉,这是国家层面上首次就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做出政策规定,至此,回国工作、为国服务和回国创业三位一体的留学回国工作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意见》中明确,经本地人力社保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核后,可在创业地或其本人原籍户口所在地落户,也可在其本人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
其中,北京市、上海市应当结合本地对人才的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承受能力,制定对非在本地注销户口或原籍不在本地的回国创业留学人员的户口迁移政策。 北京市还设立用于留学人员的专项资金,主要有两种:(一)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助资金;(二)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间接用于留学人员企业的政府扶持资金主要有:(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业项目。
留学生创业资金如何获得,也是本刊一直关注的话题。本刊将以北京为例,邀请吴竞梅老师探讨扶持基金的相关问题。
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助资金 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给予小额创业资金支持,最高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 一、申请资助的留学人员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点应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政策区范围内,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归国留学人员。
创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及其团队应在国外具有良好的留学背景、在本专业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并具备一定的企业工作和管理经验; (三)申请创业资金的留学人员企业,应为留学人员近期(一年之内)归国创办的,且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6个月,留学人员(团队)只能申请一次创业资助资金;。 (四)申请创业资金的留学人员企业,注册资金内应有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资产;一名或多名留学人员出资人的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现金部分出资不低于25万元人民币; (五)推荐单位应为各园区管委会、孵化机构、大学教授或本领域知名人士。
推荐人或推荐单位应签署明确推荐意见,推荐人须签字,推荐单位应加盖公章。 (六)提交“中关村园区企业标准征信报告”。
二、创业资金的管理 (一)成立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助资金”管理小组,资金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决定资金的使用;审定申请、推荐对象的资质;决定企业资助额度等。 (二)资金管理小组下设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申请和日常管理工作。
资金管理办公室设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服务总部。 (三)每季度评审一次,全年共四次,分别在3月、6月、9月和11月的5号之前受理资金申请材料,10号左右召开资金评审会,确定对新建留学人员企业的资助和额度。
(四)资金评审会要求在企业中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留学人员本人到会进行陈述和答辩,并出示留学证明原件(学位证书等)。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 一、申请“绿色通道”的留学人员企业资格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点应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政策区范围内;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归国留学人员; (三)企业创办时间在五年以内,且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四)一名或多名留学人员出资人的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五)提交“中关村园区企业标准征信报告”。
二、受理基本要求 对申请“绿色通道”的留学人员企业,其市场、技术、管理等方面应符合如下基本要求: (一)具有自主的知识产权,技术成长性好并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 (二)主要经营者和管理团队具有一定的项目实施能力和经验; (三)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和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应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商业计划和详细的用款商业计划书; (五)应具有充足、饱满的商业合同、销售协议; (六)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技术持有人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纪录,并同意向担保人披露个人资产信息和信用状况(担保人有责任为申请人信息保密)。 三、担保期限: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以内,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二年。
四、担保额度:企业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内。 五、担保费用 担保年费率1%; 评审费率0.3%; 贷款执行人民银行利率政策; 中关村管委会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50%贷款贴息、补贴全额保费。
评审费由企业自行负担。 六、反担保基本要求: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技术持有人承担相应的个人连带责任。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852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