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工程的勘察与建筑物的勘察相比,有其一定的特点,基坑内外一定范围内的土体随着土方的开挖,会出现地层移动的现象。
因此对勘察的范围和深度及岩土指标测试项目有特定的要求。1、基坑工程勘察需要查明的情况(1)基坑及周围的岩土分布及其物理力学性质;(2)岩土是否具有膨胀性、湿陷性、触变性、冻胀性,以及地震液化等不良性状;(3)软弱结构面的分布及其产状、充填情况、粗糙度及其组合关系;(4)场地内是否有溶洞、土洞、人防工事以及其他地下洞穴的存在及其分布;(5)各层地下水的类型、水位、水压、水量、补给和动态变化及其渗透性;(6)基坑周围相当基坑深度 1—2.倍范围内相邻建筑物、地铁、道路、管线类型及其重要性,地下、地面贮水、输水等用水设施及其渗漏情况。
2、基坑工程勘察及勘探范围建筑物的详细勘察大多是沿建筑物外轮廓布置勘察工作,致使基坑设计和施工依据的资料不足。基坑的勘察及勘探范围应超出建筑物轮廓线,一般取基坑周围相当于基坑深度的两倍。
当有特殊情况时,尚需扩大范围。勘探点的间距应按基坑的复杂程度及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确定,一般为 10m~30m。
当地层水平方向变化较大或有软弱结构面时,应增加勘探点,查清其分布。勘探点深度应按基坑的复杂程度及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应满足设计计算的要求,一般不应小于基坑深度的 2~3 倍,当在此深度内遇中风化及微风化岩层时,可根据岩石的类别及支护要求适当减少深度。
3.基坑工程勘探方法及土性指标勘探方法主要采用钻探,必要时可辅以坑探和物探。对于砂土宜作标准贯入试验;对于粉土和黏性土宜做静力触探或标准贯入试验;对于软土宜作十字板剪切试验。
必要时可作旁压试验和基床系数测试。通过土的室内试验,获取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尤其是土的抗剪强度指标、渗透系数、压缩模量和回弹模量。
剪切试验的方法应与分析计算的方法配套,可作三轴试验或直接剪切试验,试验的排水条件根据设计要求确定,必要时做残余抗剪强度试验及侧压力系数试验。4.基坑工程地下水类型及动态基坑工程施工进需要采用降水或止水椎幕等方法控制地下水的运动。
因此。勘察时应查明各含水层的类型、埋藏条件、补给条件及水力联系、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条件。
对含水层的渗透系数、贮水系数、影响半径等水文地质参数宜采用现场抽水试验确定。并对流砂、流土、管涌等现象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
5.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基坑工程的勘察报告的内容,除应符合一般要求外,尚应对以下项目进行评价:(1)建议的支护类型并论证施工应注意的事项;(2)提供基坑工程设计所需的参数指标:(3)评价地下水对基坑工程的影响;(4)评价场地周边条件对基坑工程的影响;(5)对施工过程中形成流砂、流土、管涌及整体失稳等现象的可能性进行评价并提出预防措施。对具有膨胀性、湿陷性、冻胀性及其他特殊性质的土,应论证这些特殊性质对基坑工程的影响,并提出设计施工的相应措施。
施工事故的现场勘察主要内容有: (1)作出笔录。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
2。现场勘察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
3。现场勘察起止时间、勘察过程。
4。设备、设施损坏或异常情况及事故前后的位置。
5。能量失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等。
6。事故发生前的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位置和行动。
(2)现场拍照或摄像。 1。
方位拍摄,要能反映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 2。
全面拍摄,要能反映事故现场各部分之间的联系。 3。
中心拍摄,要能反映事故现场中心情况。 4。
细目拍摄,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 (3)绘制事故图。
包括:建筑物平面图、剖面图;事故时人员位置及活动图;破坏物立体图或展开图;涉及范围图;设备或工、器具构造简图等。 (4)事故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收集。
包括:受害人和肇事者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龄等;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工作情况,过去的事故记录;个人防护措施、健康状况及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对证人的口述材料应经本人签字认可,并应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
一般原则:以最少的勘探工作量取得所需的地质资料。
主要原则有如下几点: 1) 在地质测绘和物探的基础上布置勘探工作。 2) -探工程的布置(数量、勘探深度、精度)与勘察阶段(即设计阶 段)相适应。
一般,勘探的总体布置由勘探点、勘探线过渡到勘探网,勘 探范围由大到小,勘探点、线由稀到密。初期以物探配以少量钻探或轻型坑 探,高级阶段以钻探或重型坑探为主。
3) 工业与民用建筑勘探按基础范围布置成矩形、工字形或丁字形。 4) 勘探布置应考虑地质、地貌、水文地质条件等,沿变化大的方向布 置勘探线时,相关坑和孔应布在控制的部位上。
高层建筑工程地质勘察要点为:
1、勘探孔布置见附图,勘探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但应满足:控制性孔占勘察孔总数约1/3,取土样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察孔在平面上均匀分布,其数量占勘探孔总数为1/3~1/2。
2、钻孔深度:因没有提供初勘报告,一般勘察孔的深度,由勘察单位根据当地土层情况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和《高层建筑岩石工程勘察规程JGJ 72—2004》定,控制孔深度宜到满足沉降计算要求。如预定的孔深未见良好持力层时,钻孔应加深,直至进入良好持力层。查明基岩面起伏状况,钻孔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5m。
3、应判定各土层的成因时代,对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作出评价;提供场地土类别及场地地震效应评价。
4、查明各土层的类别、厚度、坡度、土性参数。并对地基土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作出评价。提供各土层的一般物理力学指标、抗剪(固结快剪、快剪)强度指标等设计要素。提供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要求提供桩侧极限摩阻力标准值、桩端极限阻力标准值并推荐指标,建议桩的类型、长度及施工方法,提供桩的垂直极限承载力设计推荐值。
5、提供地基土的变形参数,建议基础的合理形式并估算相应的沉降值。
6、提供基坑开挖所需岩土技术参数。
7、钻孔取样间距一般为1.0m,当土层变化大时,应加取土样或连续取样。
8、查明浅层地质的小螺孔间距及孔深根据当地土层情况,由勘察单位自定,若遇地质不良(软土及液化砂土、溶洞等)或场地土层复杂(岩层起伏)时应适当增加布孔数量或孔深。
如下:
①《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③《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④《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⑤《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⑥《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GB/T50266-1999)(做岩石试验时需要)
⑦《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⑧《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⑨《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⑩《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 87-2012)
⑾《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高层勘察需要用到)
⑿《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湿陷性黄土地区勘察用到)
⒀《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2012)
1 要明确工程详勘的目的和任务: 岩土勘察的目的是为拟建物施工图阶段的基础设计与施工提供工程地质依据,根据拟建筑物的工程特征、地基土的工程地质条件,对场地地基土的利用、整治、改造提出方案,并对其进行技术、经济方面的分析和论证。
2 要理论与经验一起抓:岩土工程勘察所涉及的基本理论很多都是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的,如很多公式都是经验公式。3 要注意经济性: 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满足规范、规程要求的前提下,用最经济的勘察手段和工作量实现勘察目的和任务。
江苏华信&勘&测告诉您除此之外,其它需要做到的诸如要重视与设计者沟通、要注意等级划分、要重视规范、规程的学习等,这里不再赘述。希望对你有帮助。
高层建筑工程地质勘察要点为: 1、勘探孔布置见附图,勘探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但应满足:控制性孔占勘察孔总数约1/3,取土样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察孔在平面上均匀分布,其数量占勘探孔总数为1/3~1/2。
2、钻孔深度:因没有提供初勘报告,一般勘察孔的深度,由勘察单位根据当地土层情况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和《高层建筑岩石工程勘察规程JGJ 72—2004》定,控制孔深度宜到满足沉降计算要求。如预定的孔深未见良好持力层时,钻孔应加深,直至进入良好持力层。
查明基岩面起伏状况,钻孔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5m。 3、应判定各土层的成因时代,对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作出评价;提供场地土类别及场地地震效应评价。
4、查明各土层的类别、厚度、坡度、土性参数。并对地基土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作出评价。
提供各土层的一般物理力学指标、抗剪(固结快剪、快剪)强度指标等设计要素。提供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参数,要求提供桩侧极限摩阻力标准值、桩端极限阻力标准值并推荐指标,建议桩的类型、长度及施工方法,提供桩的垂直极限承载力设计推荐值。
5、提供地基土的变形参数,建议基础的合理形式并估算相应的沉降值。 6、提供基坑开挖所需岩土技术参数。
7、钻孔取样间距一般为1.0m,当土层变化大时,应加取土样或连续取样。 8、查明浅层地质的小螺孔间距及孔深根据当地土层情况,由勘察单位自定,若遇地质不良(软土及液化砂土、溶洞等)或场地土层复杂(岩层起伏)时应适当增加布孔数量或孔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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