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在法律学科体系里,是最难学的一门学科。如果要真正认识宪法的内涵,有时需要花我们一生的时间或实践。特别是在当代中国人治社会的环境下,宪法学研究可能是一项具有政治风险的研究,甚至无知的政府会给你扣上一个反党、反社会的莫须有的罪名。
学习宪法要把握以下几点:
1、宪法是一种生活方式
这是我国宪法学家周叶中先生提出的认识宪法的方法。广义的讲宪法确实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只有对生活有了全面的感悟,我们才能对宪法有更深入的了解。社会生活方式本身就是一门实践的艺术,由于我们自身的局限性无法鸟瞰不同的社会生活,往往使我们自己对世界的认识处于狭隘的空间里。总之宪法包括了社会的一切秩序。了解了生活,也就了解了宪法的事实关系和宪法的人性。
2、宪法的方法论
研究宪法有多种方法,具体参考周叶中先生主编的宪法学教材,他在该书的绪论里已详细的解释了。这里要注意一下,我们在对宪法学的方法论的研究上,切忌从书本到书本,这样最容易使宪法被人为的神秘化。在这点上周叶中先生是反对的。
3、要贯通整个法学生态体系
即对各基本法的深入研究。研究宪法必须要熟练掌握各基本法的动向与应用。这是研究宪法学的基本功,如果没有这方面的基本功,是无法研究宪法的。因为各基本法就是宪法规范的具体化与应用的过程。
要熟悉掌握宪法哲学,这是宪法的灵魂与良知所在。既不可被唯物主义法学所迷惑,也不可被唯心主义法学所迷惑。
要熟练的懂得一个国家的政治体系与政治生态。宪法的常态:既是我们横向平等、自由、博爱的生活,又是纵向的政治博弈。
宪法司法化是我们常态生活失衡以后的救济活动。当然,在当代人治社会的中国是没有的。
4、宪法学几种常态化研究
一种是实践中的研究,一种是既实践又理论的研究,一种是纯理论性研究。正如:周叶中先生所讲“纯理论性研究最难”,特别是这方面的人才可能几千年等一个。先生还讲:具有创造性纯理论性研究的人才他必须本人具有天赋,在培养的时候导师及时调整他的心绪就可以了,在理论上不要过多干涉。
作为科学的宪法学表现为一个以宪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独特的学科体系。[⑧]同时,这一体系根植于一个国家特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它不是一个孤立的社会现象,而是该国家特定政治、经济、文化与历史的产物。宪法现象和这一现象生存背景的综合就决定了作为宪法学理论体系内容的合理性与多样性。
首先,作为意识的宪法学包含了人们思维观念层次上对宪法的理性认识,它是宪法学获得其思想与学说层次分析的理性基础,即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人们对宪法的认识是不一样的,这也就决定了理论宪法学的存在价值。日
韩等国的宪法学者总结出来的宪法学理论体系的逻辑基础正在这里。因此,宪法意识层面的宪法学包含这些研究领域,它们分别构成了理论宪法学的分支学科。这就是:宪法原理、宪法价值学、宪法逻辑学、宪法思想史、宪法学说史、比较宪法学等。
其次,作为物质和存在的宪法学包含了宪政制度和宪法文本两方面的内容,它们是宪法运行的基础和物质依托。不同国家、一个国家不同时期的宪政制度和宪法文本的表现形式与内容各不相同,这也就决定了将其作为研究内容的研究价值。其中作为制度的宪法学包括这样一些研究领域:宪政制度史、宪法发展史、宪法政策学、宪法判例研究等。文本的宪法学以宪法的形式表现即宪法文本为研究对象。宪法文本包含了文字和内容两部分,其中对宪法文本的不同理解又构成了宪法解释学的研究范畴。这样,宪法文本意义上的宪法学包含了两方面的研究领域:规范宪法学和宪法解释学。它们分别构成了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也是实用宪法学的主要研究内容。
最后,宪法现象赖以生存的特定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决定了具有交叉意义的宪法学研究领域。宪法不是孤立的社会现象,其所生长、发育的土壤决定了可以从其他现象研究宪法的可能性,同时,社会各种现象的相互影响和相互渗透决定了社会学意义上宪法学研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它们从不同侧面提供人们理解宪法现象的视角。这些宪法学的分支学科包括:宪法社会学、宪法政治学、宪法经济学、宪法文化学及宪法心理学等。[⑨]
因此,宪法现象的哲学分析提供了建立完整的宪法学理论体系的合理性。这一学科体系可用下图所示。
宪法原理、宪法价值学、宪法逻辑学
宪法意识-理论宪法学
宪法思想史、宪法学说史、比较宪法学
宪政制度史、宪法发展史
制度宪法学
宪法现象 宪法政策学、宪法判例研究
宪法物质-实用宪法学
宪法文本:规范宪法学、宪法解释学
宪法社会学、宪法政治学、宪法经济学
社会基础
宪法文化学、宪法心理学
(其中-代表了按照哲学构建宪法学学科体系的基本思路。 代表了按照社会学方法研究宪法学学科体系的设想。)
作为科学的宪法学表现为一个以宪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独特的学科体系。
[⑧]同时,这一体系根植于一个国家特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它不是一个孤立的社会现象,而是该国家特定政治、经济、文化与历史的产物。宪法现象和这一现象生存背景的综合就决定了作为宪法学理论体系内容的合理性与多样性。
首先,作为意识的宪法学包含了人们思维观念层次上对宪法的理性认识,它是宪法学获得其思想与学说层次分析的理性基础,即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人们对宪法的认识是不一样的,这也就决定了理论宪法学的存在价值。日 韩等国的宪法学者总结出来的宪法学理论体系的逻辑基础正在这里。
因此,宪法意识层面的宪法学包含这些研究领域,它们分别构成了理论宪法学的分支学科。这就是:宪法原理、宪法价值学、宪法逻辑学、宪法思想史、宪法学说史、比较宪法学等。
其次,作为物质和存在的宪法学包含了宪政制度和宪法文本两方面的内容,它们是宪法运行的基础和物质依托。不同国家、一个国家不同时期的宪政制度和宪法文本的表现形式与内容各不相同,这也就决定了将其作为研究内容的研究价值。
其中作为制度的宪法学包括这样一些研究领域:宪政制度史、宪法发展史、宪法政策学、宪法判例研究等。文本的宪法学以宪法的形式表现即宪法文本为研究对象。
宪法文本包含了文字和内容两部分,其中对宪法文本的不同理解又构成了宪法解释学的研究范畴。这样,宪法文本意义上的宪法学包含了两方面的研究领域:规范宪法学和宪法解释学。
它们分别构成了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也是实用宪法学的主要研究内容。 最后,宪法现象赖以生存的特定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决定了具有交叉意义的宪法学研究领域。
宪法不是孤立的社会现象,其所生长、发育的土壤决定了可以从其他现象研究宪法的可能性,同时,社会各种现象的相互影响和相互渗透决定了社会学意义上宪法学研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它们从不同侧面提供人们理解宪法现象的视角。这些宪法学的分支学科包括:宪法社会学、宪法政治学、宪法经济学、宪法文化学及宪法心理学等。
[⑨] 因此,宪法现象的哲学分析提供了建立完整的宪法学理论体系的合理性。这一学科体系可用下图所示。
宪法原理、宪法价值学、宪法逻辑学 宪法意识-理论宪法学 宪法思想史、宪法学说史、比较宪法学 宪政制度史、宪法发展史 制度宪法学 宪法现象 宪法政策学、宪法判例研究 宪法物质-实用宪法学 宪法文本:规范宪法学、宪法解释学 宪法社会学、宪法政治学、宪法经济学 社会基础 宪法文化学、宪法心理学 (其中-代表了按照哲学构建宪法学学科体系的基本思路。 代表了按照社会学方法研究宪法学学科体系的设想。)
一 阶级分析法: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 二 价值分析法: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批判或确证一定社会价值和理想的方法 三 实证分析法:在价值中立的条件下,以对经验事实的观察为基础来建立和检验知识性命题的各种方法的总称 。
包括以下六种 1社会调查法,社会调查法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社会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材料的方法。社会调查方法是研究性学习专题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它综合运用历史研究法、观察研究法等方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或实验等科学方式,对有关社会现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借以发现存在的社会问题,探索有关规律的研究方法。
2历史研究法, 历史研究法是运用历史资料,按照历史发展的顺序对过去事件进行研究的方法。亦称纵向研究法,是比较研究法的一种形式。
在政治学领域中,它着重对以往的政治制度、政治思想、政治文化等的研究。 3比较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可以理解为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联系的事物进行考察,寻找其异同,探求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的方法。
4逻辑分析法,主要是指“语言的转向”之后出现的分析哲学、科学哲学中所使用的分析方法。这种方法利用现代数理逻辑这个强有力的工具,对语言进行分析,并通过语言分析来解决传统的哲学问题。
5语义分析法,语义分析法是运用语义区分量表来研究事物的意义的一种方法。 6定量分析法,定量分析法(quantitative analysis method)是对社会现象的数量特征、数量关系与数量变化进行分析的方法。
研究方法,一般包括文献调查法、观察法、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研究法、个案研究法等等。
1、调查法
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调查法中最常用的是问卷调查法,它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搜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即调查者就调查项目编制成表式,分发或邮寄给有关人员,请示填写答案,然后回收整理、统计和研究。
2、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
3、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文献研究法被广泛用于各种学科研究中。
4、跨学科研究法
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也称“交叉研究法”。科学发展运动的规律表明,科学在高度分化中又高度综合,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据有关专家统计,现在世界上有2000多种学科,而学科分化的趋势还在加剧,但同时各学科间的联系愈来愈紧密,在语言、方法和某些概念方面,有日益统一化的趋势。
5、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法是认定研究对象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的一种研究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研究方法
宪法的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
(1)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具有三层含义:一是一切规范性文件都要依据宪法制定,是宪法的具体化
二是一切规范性文件都不能和宪法相抵触,或则要被撤消和宣布无效
三是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以及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2、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综观世界各国宪法,对公民权利通常采取两种方式:
一种是例举式.(我国采取此种方式)
另一种是限制式.
3、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所谓政治力量的对比,首先是阶级力量对比.具体表现两个方面:
一是阶级力量强弱的对比关系.
二、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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