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分录是不正确的,应修改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15000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 3000
贷:银行存款 18000
结转费用:
借:管理费用 62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1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7000
代扣个人所得税,支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47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000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 3000
贷:库存现金 43000
缴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000
贷:库存现金 1000
扩展资料
变化盘点
1,“现金”科目变为“库存现金”科目。
2.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下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两个二级科目。
3.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4.“物资采购”科目变为“材料采购”科目。
5.“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周转材料”科目。
6.新准则取消了“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7.新准则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8.新准则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9.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
10.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科目。用来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
百度百科▬会计调整分录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库存现金 (实发数)
补提的分录跟上述分录一样,你只需要在摘要中说明即可。
缴纳社保费的会计分录的做法:
一、企业分配工资
1.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2.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二、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1.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2.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三、次月发放工资时
1.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3.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四、上交杜保
1.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个人部分)
2.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五、上交个人所得税
1.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贷:银行存款
缴纳社保费的会计分录注意事项:
社会保险没办理之前不能计提,“五险一金”计提比例各地不一样。企业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比例缴纳部分,可列入“管理费用”。
公司承担部分计入管理费用,个人承担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发工资时扣回。冲减其他应收款。
1、缴纳社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2、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扩展资料
1、纳费检查的主体是各级地方税务机关。
2、纳费检查的客体是纳费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实际应缴费基数与纳费申报数或核定数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费和偷费现象。
3、纳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缴费的,由地税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4、地税机关进行检查时,必须首先开具《社会保险费纳费检查通知书》,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社会保险费
企业缴纳社保相关分录:
1. 企业分配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 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 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个人部分)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上交个人所得税
5. 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已执行新会计准则的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销售、制造)费用、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
借:管理(销售、制造)费用等科目 (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社保是按照工资基数来的。
社会保险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目前国家规定只要是签了就业合同的就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比例是:养老保险 单位20% 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 6% 个人2%
失业保险 单位 2% 个人1%
月末计提时(一月份): 借:管理费用—工资 3200
贷:应付工资薪酬 3200
待二月份发放工资时 : 借:应付工资薪酬 3200
贷: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部分(金额)
现金 (金额)
拿到企业配缴金额时计提:借:管理费用(企业部分)(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部分)(金额)
二月初缴纳社保时 : 借: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部分)(金额)
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部分(金额)
贷:银行存款(企业+个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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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
看情形你应该是下半月办的社保。我公司给新员工办社保是13日去办的,当月就缴纳了;
每月向社保公司缴纳的是当月的社保额。而每月工资发放的都是上月的工资额。所以,缴纳社保时分录(按据实列支的原则可以不计提):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员工社保(企业垫付员工个人应缴纳部分)
贷:现金(我们这里交现金,有的地方可通过银行划款)
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代扣代缴员工社保(企业垫付员工个人应缴纳部分)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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