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应该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一)行政单位会计科目 在行政单位会计中,要求对行政单位的资产、负债、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进行更为详细的分类,并按分类的结果设置科目,登记账簿,取得会计所需的各种资料。
其会计科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类科目 资产类科目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固定资产、财政应返还额度。
2、负债类科目 负债类科目主要包括: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3、净资产类科目 净资产类科目主要有:固定基金、结余。
4、收入类科目 收入类科目主要有:拨入经费、预算外收入、其他收入。 5、支出类科目 支出类科目主要有: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
(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资产类 资产类科目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借出款、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财政应返还额度。
2、负债类 负债类科目主要包括:借人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代管账款、其他应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3、净资产类 净资产类科目主要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结余分配、专项结存。
4、收入类 收人类科目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人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 5、支出类 支出类科目主要包括:拨出经费、事业支出、其他支出、销售税金、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
6、辅助类 辅助类科目主要包括:专项资金收入、专项资金支出。
(一)总账科目的设置 目前,我国各级财政部门、行政单位所使用的总账会计科目都是由财政部统一制定的。
具体设置见本书第三章和第十二章。 (二)明细分类科目的设置 明细分类科目是对总账科目的详细说明,各级财政部门、各个行政单位可以根据其核算和管理的具体要求设置。
明细科目的设置一般有三种情况:(1)对预算收入和支出,按照国家预算收支科目设置;(2)对结算资金和存款,按照资金的不同性质、结算单位和个人名称设置;(3)对各种财产物资,按照类别或品名设置。 (三)会计科目与会计账户 会计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户头。
会计科目与会计账户两者的名称一致,即会计科目的名称就是会计账户的名称;两者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一致,共同反映财政资金的运动及其结果。但账户具有一定的结构,科目没有结构;各种会计信息都是通过会计账户提供的。
在会计实务中,往往不加区别,将两者等同起来。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389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