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食堂属于职工福利的范畴,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对此均有明确规定。
食堂费用不需计提,直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期末分配。2008年之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抄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注袭意这里强调的是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新准则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百工劳动关系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八个明细核算,核算企业度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这也就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过节以现金形式发的红包,属于工资性质,应计入工资。
购物卡可以取的发票,红包不能取得发票,需要搞些别的发票来抵,否则只能做为工资支出,员工可能需交个税
如果取的别的发票抵或税务对你们是核定征收不需查账的的话,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员工福利(生产车间员工)
管理费用-员工福利(厂部员工)
贷:现金
如果没有别的发票抵红包的话,只能走工资了
借:制造费用-员工福利(生产车间员工的购物卡,有发票)
管理费用-员工福利 (厂部员工购物卡金额,有发票)
应付职工薪酬 (无发票现金部分
贷:现金
在核算计提工资时记的将此笔汇总或本次地接做计提计入费用科目
借:制造费用(生产员工)
管理费用(厂部员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
你列出的是对的。
但要注意,要区分员工性质,直接的生产部门,应该计入制造费用,销售人员计入销售费用,厂部管理人员才计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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