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逖(266-321),东晋初期著名的北伐将领。
成语,闻鸡起舞。意为听到鸡叫就起来舞剑,后比喻有志报国的人及时奋起。
典出自《晋书·祖逖传》:“中夜闻荒鸡鸣,蹴琨觉,曰:‘此非恶声也。’因起舞。”
传说,祖逖年青时就很有抱负,每次和好友刘琨谈论时局,总是慷慨激昂,满怀义愤,为了报效国家,他们在半夜一听到鸡鸣,就披衣起床,拔剑练武,刻苦锻炼。
成语,中流击楫。比喻立志奋发图强。
典出自《晋书·祖逖传》:“中流击楫而誓曰:‘祖逖不能清中原而复济者,有如大江。’”
译文:祖逖手敲船桨(中流击揖),向众人发誓说:“祖逖此去,若不能平定中原,驱逐敌寇,则如这涛涛江水,一去不返!”
乌衣巷的典故有三种说法:
第一种说法:这里曾是东吴时期的禁卫军驻地,由于军士悉穿乌衣,由此得名乌衣营,后改乌衣巷。
第二种说法:东晋时期王谢两家居住于此,而两族子弟都喜欢穿乌衣以彰显身份尊贵,所以得名乌衣巷。这种说法在南京民间广为流传。
第三种说法:来自南宋时编纂的《六朝事迹编类》,称刘禹锡诗中的“旧时王谢堂前燕”乃是误笔,原是“旧时王榭堂前燕”。南京曾有个名叫王榭的人,以航海为业。海船失事,他误入乌衣国,娶妻生子。后来,王榭独自返回故乡南京,为了怀念乌衣国的时光,便将所住的巷子更名乌衣巷。
扩展资料:
乌衣巷位于南京市秦淮区秦淮河上文德桥旁的南岸,地处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核心地带,是中国历史最悠久最著名的古巷,当时中国世家大族居住之地,三国时是吴国戍守石头城部队营房所在地。
1997年,秦淮区人民政府恢复了乌衣巷,挖掘、展示乌衣巷源远流长的历史,并重建了具有民族风格的王谢古居纪念馆。历经千年的沧桑,如今的乌衣巷已不复昔日的繁华,没有豪门士族的觥筹交错,取而代之的是游人探访王谢华堂踪迹。
蟾宫折桂,也有一此传说和掌故。其中以明初宋濂的《重荣桂记》所叙最详。
文章说江西庐陵周孟声与其子学颜都是读书人,在当地很有名气。其家在吉水泥石村,院内有棵大桂树,枝叶繁荣,树荫可遮盖二亩地面。元末动乱中房屋被焚毁,树也被烧死,树枝被砍做烧柴,只留下光秃秃的树干。到明初天下安定,老树干竟发出新芽,不几年,便又郁郁葱葱。有人说,此树经火之后,外焦内枯,现发新芽,事出反常,恐非好兆。也有人说,草木无知,却得风气之先。当年寇准病故,人们为凭吊他插下的竹枝竟都生笋,田氏兄弟闹分家,其家的荆树无故枯萎,兄弟和好不分,树又复荣,可见周家又将复兴。不入,学颜之子仲方考中进士,人们就都认为此树重荣是祥瑞了。祥瑞之说本出迷信,牵强附会的以自然现象解释社会现象,毫无可取,但从老树重荣中,亦可看到桂的顽强生命力。
汉晋以后,又有月中桂树的传说盛行,《太平御览》引《淮南子》云:“月中有桂树”。到了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中记载则进一步演绎出吴刚砍桂的神话。传说月中桂树高达五百丈,有一位吴刚因学仙术违规被罚在月宫砍桂,每砍一斧,桂树的创伤就会立即愈合,因此吴刚常年在月宫砍桂而始终砍不倒树。关于月中桂树的传奇故事被古人演绎附会得五花八门,尤其以唐宋两代为盛。月中桂树又被命名娑罗树、骞树,月中桂树的果实每年四五月后飘落人间,称“月中桂子”。反映了古人对月中桂树的确深信不疑,文人学士每当中秋望月,吟诗作服,都把月中桂树、桂子作为常用的典故。因有月中桂树的传说,所以人们又称月亮为“桂月”、“桂宫”、“桂窟”、“桂轮”等。在古希腊,人们常以月桂树叶编成冠冕,奉献给英雄或诗人,以表示崇敬。后来在英国还有“桂冠诗人”的称号,开始是大学授予,到英王詹姆斯一世时,便成为王室御用诗人的专称。月桂属樟科长绿乔木,春季开花,原产地中海地区,与中国桂相近但不同科。中国也有桂冠之说,是以带桂枝编制的,取其清香高洁。三国时魏国繁钦的《弭愁赋》中有“整桂冠而自饰,敷綦藻之华文”之句,意思是编织桂冠来打扮自己,铺排像锦绣一样华美文字。因为桂清香高洁,人们早就用它来形容、评价人物。汉武帝曾问东方朔,孔子和颜渊谁的道德最高尚,东方朔说:颜渊的道德是高尚的,但他只像一山桂花,独自芳香,孔子的道德像春风一样浩荡,天下万物都受其化育熏陶。 在中国封建社会科举场,每年秋闱大比刚好在八月,所以人们将科举应试得中者称为“月中折桂”或“蟾宫折桂”。《红楼梦》第九回仲林黛玉听说贾宝玉要上学了,就笑道:“好?这一去,可定是要蟾宫折桂去了。”以蟾宫折桂比喻科场得意,也表现出古代人民对月亮的美好向往。
伯夷叔齐的典故:伯夷叔齐是商代小国孤竹国的公子,他们在周武王建立周朝后决定不吃周朝的粮食,在首阳山上采摘薇菜充饥,最后饿死在首阳山。
《诗经》里的《采薇》:选自《诗经·小雅·鹿鸣之什》,写一位被遣戍边的兵士从出征到回家的诗歌,开头四句是“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
”诗中“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四句是名句。
鲁迅《故事新编》里的《采薇》:创作于1935年12月,故事取材于商末周初的伯夷叔齐二人不食周粟的故事,小说《采薇》中的主人公叔齐和伯夷很明显是以他们为原型,不过鲁迅把他们用在小说中不是取他们的骨气,而是用他们的不知变通来讽刺世人,他们认为周攻入商灭了纣王是改了文王的规矩,便决定不吃周家的粮食而去山上采薇草吃,最后知道薇草也是周朝的,便也不吃,直至饿死…… 同时还有一首歌也叫《采薇》 如果我的回答令您满意,请点击采纳。谢谢!。
《淮南子》人间训篇 有一句关于孙叔敖被楚庄王赏识并提拔的诗句:
“孙叔敖决期思之水,而灌雩娄之野,庄王知其可以为令尹也。”
意思是:孙叔敖引流期思之水,将其用于浇灌雩娄良田,楚庄王以此看出孙叔敖治理国家的才能,便任命孙叔敖为楚国令尹。
孙叔敖于淮河岸边长大,幼时饱尝水旱灾害之苦。因此,兴修水利、根治水患,成了他一生最大的抱负。孙叔敖当了令尹后,更是大修水利工程,著名的水利工程:芍陂和期思雩娄灌区至今福泽两淮。
《孟子》告子章句下·第十五节
“孙叔敖举于海”的意思可能是:孙叔敖因治水有功,被楚庄王赏识而为令尹。
古代时期的 “海” 源于盛水的容器,可指看不到边际的湖泊、海洋,比如青海、中南海。
潘金莲,武大郎的老婆,武大郎是个卖烧饼的矮人龟,有个高大威武的弟弟叫武松。
潘金莲是个美貌如花的女人,某一天早上在家想打开窗,结果一不小心就把撑窗子的棍子弄掉了,好巧不巧的砸到了西门庆,在他们那地方也算是个富家公子哥,相貌啥的自然比武大好,而且还比较懂女人,俗称西门大官人,然后潘金莲就被西门庆给勾搭走了,后来被武大发现,两人即为不安,便要毒死武大,此时武松已经成为打虎英雄,潘金莲亦试图勾搭小叔,结果不成,后来武大就被毒死了,武松知道了他嫂子的奸情,就把他两个都给砍了,好像是被抓了,后来不知怎么的就跑到梁山做土匪去了。
集腋成裘的成语典故
墨子,战国时鲁人,提倡兼爱、非攻、尚贤、节用等学说,主张消弭战争,宣扬和平,自成一家之言。墨子主张举拔贤人,一定要打破等级制度,将尚贤真正落实在政治上。贤良之士是国家之宝,要治国,先要萃集精英、广纳贤士,因为「江河之水,非一源之水也;千镒之裘,非一狐之白也」。意思是江河里的水,不是从一个源头流下来的,价值千金的白色狐裘,也不是由一只狐狸腋下的白毛积成的。狐狸虽不见有纯白者,然将一只只狐腋下的一小块纯白毛皮,聚集起来之后,便可缝制成一件纯白狐裘,轻柔难得,至为珍贵。所以墨子便用此来说明贤良之士的多寡,影响到国家的强弱兴衰,所以国君应该亲近人才,尊重人才,将人才聚集,并加以重用,国家才能强盛不衰。
后来「集腋成裘」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积少成多。
用集腋成裘造句
1) 生命之树的绿意,由春的期待,夏的狂放,到秋的诚实,冬的淡泊,一叶、一叶地飘落;人生之书的页码,却聚沙成塔,集腋成裘,一页、一页地丰隆。
2) 每天改变一点点,我们的每一次小小的努力虽然看不出有明显的变化,但是,“积土成山,集腋成裘”,量变的过程中必定会迎来质的飞跃。
3) 我们平日里只要多观察,时间久了,写作的素材也就自然集腋成裘了。
4) 哦!也许是吧!反正我一刻也没闲着,每天都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积铢累寸,积少成多,积年累月的如此这样,就能积沙成塔,集腋成裘了。
5) 第一次修炼霸体诀,已经初见了成效,虽然这些光点不是很多,每一种颜色的光点只有几十个而已,但是积少成多,集腋成裘的道理,陆青峰还是明白的。
6) 集腋成裘,聚沙成塔。几秒钟虽然不长,却构成永恒长河中的伟大时代。
7) 积少成多,集腋成裘,蚂蚁多了也是肉。
杜康酒名声大振,还有一段趣闻: 传说杜康在白水康家卫开了一个酒店。
东晋“竹林七贤”中的名士刘伶,以饮酒闻名天下。一天,刘伶从这里路过,看见酒店门上贴着一幅对联:“猛虎一杯山中醉,蛟龙两盅海底眠”。
横批:“不醉三年不要钱”。刘伶看了,不禁哈哈大笑,心想,我这个赫赫有名的海量酒仙,哪里的酒没吃过,从未见过这样夸海口的。
且让我把你的酒统统喝干,看你还敢不敢狂?接着,刘伶进了酒店,杜康举杯相敬。谁知,三杯下肚,刘伶只觉天旋地转,果然醉倒了,跌跌撞撞地回家去,一醉三年。
三年后,杜康到刘伶家要酒钱。家人说,刘伶已死去三年了。
刘伶的妻子听到杜康来讨酒钱,又气又恨,上前一把揪往杜康,哭闹着要和杜康打人命官司。杜康笑道:“刘伶未死,是醉过去了。”
他们到了墓地,打开棺材一看,刘伶醉意已消,慢慢苏醒过来。他睁开睡眼,伸开双臂,打了一个大呵欠,吹出一股喷鼻的酒香,得意地说:“好酒,真香啊!”这就是民间至今还流传的“杜康造酒醉刘伶”的故事。
至今,在白水县大杨乡康家卫村杜康墓对岸,一小溪之隔,便是刘伶之墓,石砌而就。古代流传下来的《杜康造酒醉刘伶》一书中写道:“天下好酒数杜康,酒量最大数刘伶,……饮了杜康酒三盅,醉了刘伶三年整。”
当然,这是夸张的民间传说。但杜康酒确实有“开坛香十里,隔壁醉三家”的美誉。
据记载,刘伶平日少言寡语,惟以饮酒为乐事。常纵酒狂饮,数日不止,刘伶常带着酒,并命人拿着铁锹跟在后面,嘱令说,“我如果醉死了,就地把我埋掉。”
刘伶的妻子见他嗜酒如狂,苦苦劝说,刘伶对妻子说:“要我戒酒可以,但是我自己总下不了决心,只能向鬼神的力量才能戒掉,你快去置办酒肉敬鬼神吧!”妻子听了十分高兴,马上准备了酒肴,要刘伶对鬼神起誓,哪知刘伶在神前祝道:“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说罢取过酒肉大吃狂喝,顷刻间,喝得烂醉如泥。
某日,妻子酿制了一大缸酒,刘伶见了又要酒喝,妻子说:“待酒熟之后,让你喝个大醉。”酒熟了,妻子唤刘伶喝酒,刘伶兴冲冲地揭开了酒盖,酒香扑鼻,刘伶忍不住俯身就喝,妻子一把将他推进了酒缸,随即压上了盖子,气恼地对缸中的刘伶说:“这回叫你喝个够!”三天以后,刘伶妻听缸中寂然无声,急忙打开缸盖,发现缸中酒已见底,刘伶垂头坐于酒糟上,妻以为刘伶死了,急得大声呼叫,谁知刘伶慢慢地抬起头,笑着对妻子说:“。
这是《诗经 曹风 蜉蝣》里的句子。 ]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於我归处?
蜉蝣之翼,楚楚衣服。心之忧矣,於我归息?
蜉蝣掘阅,麻衣如雪。心之忧矣,於我归说?
大意就是:
蜉蝣的翅膀又薄又亮,就像美丽的衣裳。我的内心很忧伤啊,哪里才是我归宿的地方啊!
蜉蝣的翅膀又薄又亮,就像华美的衣服。我的内心很忧伤啊,何处才是我归息的地方啊!
蜉蝣破穴穿洞出生时,真像洁白如雪的麻布衣。我的心很忧伤,哪里才是我止息的地方?
《赤壁赋》苏轼
"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
一个楚国人,他有一颗漂亮的珍珠,他打算把这颗珍珠卖出去。为了卖个好价钱,他便动脑筋要将珍珠好好包装一下,他觉得有了高贵的包装,那么珍珠的“身份”就自然会高起来。
这个楚国人找来名贵的木兰,又请来手艺高超的匠人,为珍珠做了一个盒子(即椟),用桂椒香料把盒子熏得香气扑鼻。然后,在盒子的外面精雕细刻了许多好看的花纹,还镶上漂亮的金属花边,看上去,闪闪发亮,实在是一件精致美观的工艺品。
这样,楚人将珍珠小心翼翼地放进盒子里,拿到市场上去卖。
到市场上不久,很多人都围上来欣赏楚人的盒子。一个郑国人将盒子拿在手里看了半天,爱不释手,终于出高价将楚人的盒子买了下来。郑人交过钱后,便拿着盒子往回走。可是没走几步他又回来了。楚人以为郑人后悔了要退货,没等楚人想完,郑人已走到楚人跟前。只见郑人将打开的盒子里的珍珠取出来交给楚人说:“先生,您将一颗珍珠忘放在盒子里了,我特意回来还珠子的。”于是郑人将珍珠交给了楚人,然后低着头一边欣赏着木盒子,一边往回走去。
楚人拿着被退回的珍珠,十分尴尬地站在那里。他原本以为别人会欣赏他的珍珠,可是没想到精美的外包装超过了包装盒内的价值,以致于“喧宾夺主”,令楚人哭笑不得。
【释读】
郑人只重外表而不顾实质,使他做出了舍本求末的不当取舍;而楚人的“过分包装”也有些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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