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玉的典故有哪些?首先是弄玉吹箫的典故,弄玉是古代神化传说中的神仙佳人,据说是秦穆公的女儿,生时正好有人送来一块碧色美玉,一周岁生日时,宫中摆了很多珍珠宝石,其女独抓此玉石,弄玩不舍,因起名为弄玉,弄玉长大后姿容绝世,聪明能干,善于吹箫,不用乐师,就能自成音调,穆公令巧匠剖此玉做成箫,弄玉吹之,声如凤鸣,穆公宠爱此女,特为她修筑“凤楼”,楼前建有高台,名“凤台”,随后穆公欲为其女寻求佳婿,而引出了吹箫引凤,招得乘龙快婿的典故。
和田玉挂件
子罕辞玉的典故,也是很有趣味的,宋国有位叫做子罕的官员,多年为官,不贪不占,廉洁清正,深受百姓爱戴。一日有乡民送来一件璞玉表达对子罕的敬慕之情,并说璞玉外貌不扬,却是价值千金之宝玉。子罕正色道:“我一向把‘不贪’当作宝物,你把宝石当作宝物。如果把他给我,岂不是你我都失去了自己的宝物吗?你还是把他拿回去,这样你我俩都能保留自己的宝物了。”乡民甚感羞愧,说出原委,原来乡下盗贼蜂起,若把玉器留在家中,难免遭劫,甚至招来杀身之祸。献玉则既表示敬意,又可免杀身之祸。子罕于是安置这人在城中居住,同时派人督察乡里加强缉盗,又命玉工把这块璞玉拿去打磨。果然是色质晶莹,光泽柔和,世上少有的千金宝玉。子罕命人将玉卖了一大笔钱,交给献玉人,叫他回乡去过安宁日子。
还有和氏之璧的典故,和田玉文化,2000多年前的楚国和氏,把在山中得到的璞玉献给楚国的厉王和武王,但厉王听信玉人的谗言,两次以欺君之罪,先后砍去了和氏的左、右脚,后来文王继位,知道和氏因璞玉被诬为石头而在山中痛哭了三天三夜,便命人剖玉察看,证实那果然是一块举世无双的美玉。于是把这块美玉琢成玉璧,为了奖励和氏献玉有功,遂以和氏之名命名为“和氏璧”。完壁归赵的典故也是人们都知晓的,还是那块“和氏璧”,到战国后期,被楚国用作向赵国求婚的聘礼,赠给了赵国。秦国也非常想得到它,就宣称愿以十五座城池交换赵国的“和氏璧”。虽名曰交换,其实只想骗而取之,赵国也明白秦国的用意但因惧怕秦又不敢拒绝,于是便派机智勇敢,足智多谋蔺相如担任出使秦国,护送“和氏壁”去秦国交换城池的任务,在谈判过程中,蔺相如识破秦王的阴谋,略施小计,从秦王的手中夺回了“和氏壁”,并顺利地带回赵国。后来,秦统一七国,“和氏壁”被秦始皇琢成“传国玉玺”世代相传,上刻“受命子天,既寿永昌”八个篆字,成为帝王无上权力的象征。
楚国人和氏有一次在楚山中发现一块叫做璞的玉石。他把这块璞玉拿去奉献厉王。厉工不懂璞中含有宝玉,所以把玉匠召来进行鉴定。那匠人看了璞后对厉王说:“这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厉王听了这话勃然大怒,他大声喝道:“好一个胆大包天的贱民,你竟敢以乱石充玉欺骗我!”紧接着他命令刀斧手砍掉了和氏的左脚。和氏忍痛含冤离去。
厉王死了以后,武王继位。和氏带着那块璞进宫去献武王。武王也找了玉匠鉴定那块璞。玉匠仍然说它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和氏因此又惨遭与第一次献璞相同的灾祸,被武王命人砍掉了右脚。
武王死了以后,文王继位。和氏来到楚山脚下,抱着那块璞痛哭起来。一连三天三夜,和氏把泪水哭干了,又从眼里哭出血来。附近的村民和过路的行人见此情景都感到悲怆。这件事很快被文王知道了。他派人到楚山察看情况。那差官见了和氏以后问道:“天下受砍脚之刑的人很多,为什么唯独你长期悲痛不已呢?”和氏回答说:“我并不是因为脚被砍断才这样悲痛,我痛心的是一块宝玉被人说成是普通的石头;一个忠心耿耿的人被说成是骗子。”
文王听了差官的汇报以后,觉得有验证和氏的“璞中有玉”之说的必要,所以令玉匠用凿子把璞的表层敲掉。果然像和氏所说的那样,里面露出了宝玉。文王又命玉匠把玉石雕琢成璧,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和氏璧”,用以昭示和氏的胆识与忠贞。
这一故事的主人翁和氏,是一个有才干、有忠心的人。他在两次献璞都遭受砍脚冤刑以后,仍在楚山下大哭三日以鸣其冤,体现了他为坚持真理把生死置之度外的顽强精神,他的忠诚和执着实在是令人感动。
应该是“割袍断义”。不是“玉”。
出自《说唐全传》御花园秦王遇雄信。茂公飞奔向前,一把扯住雄信的战袍,大叫道:“单二哥,看小弟薄面,饶了我主公吧!”雄信道:茂公兄,你说那里话来?他父杀俺亲兄,大仇未报,日夜在念。今日狭路相逢,怎教俺饶了他?决难从命。”茂公死命把雄信的战袍扯住,叫声:单二哥,可念贾柳店结义之情,饶俺主公吧!”雄信听了,叫声:“徐绩,俺今日若不念旧情,就把你砍为两断。也罢,今日与你割袍断义了吧。”遂拔出佩剑,将袍袂割断,纵马去追秦王。
戒指一物究竟属于哪一国家的发明创造,还无定论。
在中国,戒指的使用至少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大量文献来看。
秦汉时期,我国妇女已普遍佩用戒指。戒指传至民间,其作用就不仅是简单的装饰品了。
男女互爱,互相赠送,山盟海誓,以此为证。 一、戒指的起源: 1、野蛮说: 据说是古代抢婚演绎的结果,当时,男子抢来其他部落的妇女就给她戴上枷锁。
经过多少年的演变,枷锁变成了订婚、结婚戒指,男子给女子戴戒指表示她已归我所有。 2、崇拜说: 戒指源自古代太阳崇拜。
古代戒指以玉石制成环状,象征太阳神日轮,认为它象太阳神一样,给人以温暖,庇护着人类的幸福和平安,同时也象征着美德与永恒,真理与信念。婚礼时,新郎戴金戒指,象征着火红的太阳;新娘戴银戒指,象征着皎洁的月亮。
3、实用说: 这得追溯到3000多年前,那时还没有戒指。由于埃及的统治者有将代表权贵的印章随时带在身上的习惯,但又嫌拿在手上累赘,于是有人想到镶一个圆环,把它戴在手指头上。
天长日久,人们发现男人手指头上的小印章挺漂亮,于是不断改良,并演变成了女士的饰品。 4、禁忌说: 戒指异名"指环",史书中称"约指"、"抠(左边应为"弓")环"、'手记"、"代指"等。
最初,戒指是宫廷中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一种特殊标记。当有了身孕或其它情况不能接近君王时,皆以金指环套在左手,以禁戒帝王的"御幸",平时则用银指环,套在右手。
后来,戒指传到民间,去其本义,以为美观,久之便留成风气。明代都邛《三余赘笔》记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于妇人指间,谓之戒指。
"从字面分析"戒"字含有禁戒之意。因此,妇女在当时政指环,并非为了炫美,也非为了装饰,而是以示警慎,起着禁戒的作用。
戴戒指是爱的语言。戒指一般戴在左手(戴右手做事不太方便) 在国外,不戴戒指也表示“名花还无主,你可以追我”。
按西方的传统习惯来说,左手上显示的是上帝赐给你的运气,它是与心相关联的,因此,讲戒指戴在左手上是有意义的。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戴法是: 食指--想结婚,表示未婚; 中指--已在恋爱中; 无名指--表示已经订婚或结婚; 小指--表示独身。
至于右手,在传统上也有一个手指戴戒指时是有意义的:那就是无名指。据说戴在这里,表示具有修女的心性。
戒指不仅仅是装饰品,你喜欢戴哪一类戒指,喜欢戴哪根手指,都会泄露你的心底故事。 对女士来说—— .喜爱粉红钻或粉红色珊瑚者,感情丰富而浪漫。
.喜爱红宝石或红碧玺者,热情似火。 .喜爱蓝宝石或海蓝宝者.较内向冷淡。
.喜爱祖母绿或土耳其石者,情感纤弱。 对男士来说—— .戴纯银戒指表示性情温和,易迁就他人。
.戴金戒指者较重视利益,往往会有精明的生意头脑。 .戴翡翠玉石者注重品味素质,处事严谨。
手指与戒指—— 戒指戴在不同的手指上,能体现与性格有关的心理含义。 .喜戴在食指者,性格较偏激倔强。
.喜戴在右中指者.崇尚中庸的人生观念。 .喜戴在左中指者,有责任感,重视家庭。
.喜戴在小手指者,有自卑感。 .喜戴在无名指者,无野心,随和,较不计较得失。
戒指虽小,却是我们纤纤玉手不可或缺的装饰品,它的光辉和颜色,有你想不到的魅力,如何充分地发挥它的魅力,真正体现它的作用呢? 首先先从手指与戒指的配搭谈起: 食指是五指中具有强烈主张性的手指,因此,戒指要具有强烈的存在感 和特性,才能和它配搭。戒指的形状宜纵长,镶的宝石宜大且高; 中指是属于性质强的手指,加上它位于正中,因此,戴的戒指必须有平衡的作用。
方形、十字形┩p 圆形的戒指,都会使左右显得平衡; 无名指被认为是最纤细和美丽的手指,和这一手指相配的戒指包括传统 和典雅式样的;纯金的、或镶珍珠的都不错; 尾指最娇小,所以,要以设计华美┨p 蜜的戒指配搭。 拷皓p纯银的戒指,比镶宝石的戒指更适合尾指,特别是式样美丽的白金戒指。
其次是戒指的配搭技巧: 戒指如果与手表相配搭,魅力就会大增,原则是: 金配金、典雅配典雅、时髦配时髦。 如果您戴的是有色宝石,那就要注意和手链、手表、长袖衫的袖口颜色配搭调和。
如果您想要重叠搭配戒指, 那就要注意戒指的式样、材料要基本上一 致,直线配直线,曲线配曲线,两只戒指的颜色和粗幼都要差不多。 若想两只戒指都戴在一只手指上,就要简单式样配简单式样,如:V 字 形戒指配镶单粒宝石戒指;粗戒指配华丽式样的戒指。
若想两只手指分别配 戴,以中指与食指、中指与无名指为宜,切不可食指与无名指重叠戴戒指,因为中间隔了中指,会显得不协调。 戴戒指是有讲究的。
按西方的传统习惯来说,左手显示的是上帝赐给你的运气,因此,戒指通常戴在左手上。 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戴法是:食指———想结婚,表示未婚;中指———已经在恋爱中;无名指———表示已经订婚或结婚;小指———表示独身。
至于右手,在传统上也有一个手指戴戒指时是有意义的,那就是无名指。据说戴在这里,表示具有修女的心性。
在古代,戒指在最初并不是作为装饰品用的,而是宫廷中的嫔妃们每月避忌君王“御幸”时的一种特殊标志, 故称为“戒指”。在今天,戒指。
中国古代传说时期中开天辟地的神。
盘古最早见于三国时徐整著的《三五历纪》。其后,题为梁任昉撰的《述异记》称盘古身体化为天地各物。
《五运历年纪》(不详撰成年代或云亦徐整著)及《古小说钩沉》辑的《玄中记》亦有类似记载。 iMAfJ-oN 传说在天地还没有开辟以前,宇宙就像是一个大鸡蛋一样混沌一团。
有个叫做盘古的巨人在这个“大 ,ly\Ka?zO 鸡蛋”中一直酣睡了约18000年后醒来,发现周围一团黑暗,盘古张开巨大的手掌向黑暗劈去,一声巨响,“大鸡蛋”碎了,千万年的混沌黑暗被搅动了,其中又轻又清的东西慢慢上升并渐渐散开,变成蓝色的天空;而那些厚重混浊的东西慢慢地下降,变成了脚下的土地。盘古站在这天地之间非常高兴。
盘古很怕天地再合拢起来还变成以前的样子,他就用手撑着青天,双脚踏着大地,让自己的身体每天长高一丈,天地也随着他的身体每天增高一丈。这样又过了十万八千年,天越来越高,地越来越厚,盘古的身体长得有90000里那么长了。
YA''2Ii 盘古凭借着自己的神力终于把天地开辟出来了。可是盘古也累死了。
盘古临死前,他嘴里呼出的气变成了四季飘动的云;声音变成了天空的雷霆;他的左眼变成了太阳,右眼变成了月亮;头发和胡须变成了夜空的星星;他的身体变成了东、西、南、北四极和雄伟的三山五岳;血液变成了江河;筋脉变成了道路 1!ii;s^e ;肌肉变成了农田;牙齿、骨骼和骨髓变成了地下矿藏;皮肤和汗毛变成了大地上的草木,汗水变成了雨露。 传说,盘古的精灵魂魄也在他死后变成了人类。
所以,都说人类是世上的万物之灵。 \}+_Fo/ 相传远古之时,天柱倾塌,九州崩裂,大火燃烧,洪水汪洋不息,民不聊生,女娲炼以五色石补苍天,挽救了众生,又将补天石多余之石散后落在大地,“千样玛瑙万种玉”由此而来。
这个神化将玉说成补天之物,可见我们民族对玉有着特殊的喜好。 neB\q[k 春秋战国时期“卞和献玉”、“完璧归赵”的故事家喻户晓,这件玉璧也被战国各诸侯国奉为价值连城的“天下所共传宝”。
各个诸侯国为了把玉璧据为己有,想尽办法互相争夺,许多条无辜的任命甚至搭在了这块玉璧上,然而这件珍贵的玉器最后竟不知落到何处,成为历史上一大疑案。 k\wW##=v O80<Z#%j` pqk?|BvpK_ 黄玉黄玉 wZG\>9~ ccB&O _ .nB0 h #~#R- 最早记录和氏璧的是《韩非子·和氏篇》,春秋时期,有一个楚国人名叫卞和,一天他在荆山采到一块玉璞,为了表示自己对君主的忠心,他把这块玉璞献给了楚厉王。
玉璞是一种天然玉料,如果不经锯割,外表看来和普通的石块没什么区别。楚厉王找来相玉家进行鉴定,但是玉工没有识辨出来,认为它是一块普通的石头,没有什么价值。
于是厉王大怒,认为卞和在戏弄自己,命人砍掉了卞和的左足,并把卞和驱逐出楚。楚厉王死后,楚武王继位,卞和又去献宝,玉工仍鉴定为石头,武王又以欺君之罪砍掉了卞和的右足。
又过了几十年,武王之子文王继位,这时的卞和还想去献宝,无奈自己已是风烛残年,又被砍掉了双脚,行动很不方便,眼看自己的愿望无法实现,卞和便怀抱玉璞来到楚山下痛哭三天三夜不止,眼泪都流尽了,眼睛直往外滴血。楚文王听说了这件事,派人接来卞和问:“天下被砍足的人很多,你为何哭得如此悲伤呢?”卞和答道:"我并不是因为被砍掉双脚而痛哭,而是因为明明是宝玉却被误认为石头,忠贞之士被当作欺君之臣,我是为大王哭泣,他是非颠倒,黑白不分啊!" 文王听后,让玉工进行打磨,果然得到一块洁白无瑕、光润晶莹的宝玉。
因为是卞和所献,便取名“和氏璧”。后人遂用"楚玉、荆玉、卞玉、卞宝"等,泛指美玉或玉,用以称誉人的才德之美,形容物的质地纯真;用"献玉、卞和三献、美玉三献"等表示奉献才艺或杰作。
zxJ]" N nePfu G]Q 墨玉墨玉 .GV;+8HzS e_#._Pi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交往,往往以玉为使臣信物,而玉中极品和氏璧更是国家的象征。就这样,"和氏璧"被楚国奉为国宝收藏着,然而"和氏璧"发现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各诸侯国,各诸侯国的国君都想亲眼看看这件宝玉。
公元前333年,楚国吞灭越国,楚威王因为宰相昭阳在消灭越国的过程中立下了赫赫战功,于是将和氏璧赐给了昭阳。昭阳某日请客时,出壁让各宾客观赏,席散时却不翼而飞。
虽多方嫂查也毫无下落。国宝的不翼而飞震惊了朝廷内外,楚王下令全国范围内搜寻这件价值连城的宝物,但是最终没有结果。
人们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张仪,因为张仪当时正在楚国游说,曾与昭阳一起饮酒,人们认为他有机会偷窃了和氏璧。楚王命人对张仪严刑拷打,张仪拒不承认,楚王无奈,只好将张仪无罪释放。
张仪受辱后辗转到了秦国,后来成为秦国的宰相,为秦国日后的强大立下了汗马功劳。楚国为一件国宝损失了一个人才,这是他们所没预料到的。
yQU_>_!n 和氏璧就这样销声匿迹了几十年后,有一天突然在赵国出现,至于和氏璧是怎样流落到赵国的,至今仍是一个谜。赵惠文王时,一个名叫缪贤的宦官从一名外人手中购买到这块玉,经过鉴定后,才知道正是失踪多年的和氏璧。
赵王得知后,便下诏将这件宝物强行。
关于和氏璧的最早记载,见于《韩非子》、《新序》等书,并且情节大致相向。
说是在春秋时期,楚国有一个叫卞和的琢玉能手,在荆山里得到一块璞玉。卞和捧着璞玉去见楚厉王,厉王命玉工查看,玉工说这只不过是一块石头。
厉王大怒,以欺君之罪砍下卞和的左脚。厉王死,武王即位,卞和再次捧着理玉去见武王,武王又命玉工查看,玉工仍然说只是一块石头,卞和因此又失去了右脚。
武王死,文王即位,卞和抱着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了三天三夜,哭干了眼泪后又继续哭血。文王得知后派人询问为何,卞和说:我并不是哭我被砍去了双脚,而是哭宝玉被当成了石头,忠贞之人被当成了欺君之徒,无罪而受刑辱。
于是,文王命人剖开这块璞玉,见真是稀世之玉,命名为和氏璧。
楼上是在搞笑吗?魔戒的作者托尔金是1892年出生的,魔戒则是1937年开始写的,敢问这本书怎么就成了“几乎是欧洲大陆历史上最早的神话故事”?
另外,托尔金创造的何止一种语言,单是精灵语就有七八种,最完善的是昆雅语和辛达林语,还不包括别的树人语,矮人语,半兽人语什么的
魔戒中的至尊魔戒,原型应是日耳曼人叙事长诗《尼伯龙根之歌》中莱茵的黄金铸成的戒指,另一个借用这戒指形象的著名作品,就是理查德·瓦格纳的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
索伦吗,其实借用的典故更知名,就是撒旦。索伦原来曾是个次级神(迈雅),后来堕落,与撒旦的相似性一目了然。当然,说索伦的以前的主子魔苟斯的原型是撒旦可能更确切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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