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景网联1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作为中国领先的企业服务平台,由管理团队与清华控股、紫光股份、达晨创投、分享投资、汉能投资等知名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人共同投资成立。盛景围绕创业创新服务的“平台型商业模式”,实现了“培训咨询+投资”的完美结合,以培训咨询为入口,现阶段以FOF(母基金)为放大,将已有的1万家传统领域中小企业和即将形成的1万家创业创新企业,与全球顶尖VC、PE、券商等企业服务商,紧密地连接和协同起来,致力于构建全球化创新生态系统。27月29日,盛景网联正式挂牌新三板。
临沂盘古天地产业园(原临沂同方信息港、国家级盘古天地众创空间产业园),是由盘古集团投资3.6亿元建设,总建筑面积10万㎡,项目一期建设园区2.6万平米三栋和2.4万平米的配套专家公寓。
园区定位:园区致力于为众多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全要素、全过程、全链条、全天候服务,确定了“公益为本,助人达己,增值创收,共同发展”的服务理念。
服务模式:通过建设“基础服务、创业辅导和交流培训、管理咨询和市场推广、项目推介与融资服务、人才引进和专业服务”五个功能性支撑平台,为园区企业提供“IAAS——独立/公共办公区、咖啡厅、餐饮、公寓等物理空间服务,PAAS——虚拟园区、盘古帮、红色商圈、专业教育等平台性服务,和SAAS——企业管家、创业助手、盘古学院等品牌性软件服务。
服务成果:推行优秀初创企业租、物、网、水、电、暖、耗、材、饮“9免”政策,并先后举办创业培训、电商孵化、“路演帮”、HR沙龙、、文体娱乐等各类专题讲座、活动160多场,参与人次10000人,成效显著。目前园区内集聚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文化传媒、新能源等入驻实体企业108家企业,累计服务初创企业和团队400家,园内就业人员1000多人,纳税超过4000万元。
获得荣誉:获评国家级创业与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级众创空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省级中小企业示范平台、省级电商示范基地、临沂市创业示范园区、临沂市电商示范基地等近四十项荣誉称号和资质。
园区配套:园区建设有咖啡厅、餐厅、公寓,二楼设有会议室、培训室、接待室、茶室、创业卡位、摄影棚等。
园区服务:提供工商*、税务代理、法律*、创业指导、企业孵化、电商培训、投融资,政策解读申报等工作。
招商方向:以信息技术、电商、文化传媒、新能源、总部经济等企业为主,
招租户型:41平米、64平米、102平米、104平米、116平米、168平米、206平米、308平米、588平米、1500平米、5000平米,户型多样,任意打造企业独特空间。
租赁政策:入驻企业免租1年,租金低至0.53元/平米/天,签约3-5年均可,科技,网络,电商企业根据规模、性质、纳税、办公人数等方便可申请更优惠政策。
园区地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盘古天地(临沂国际会展中心南邻)
联系电话:18653556153何
盛景网联成立于2007年,作为中国领先的企业服务平台,由管理团队与清华控股、紫光股份、达晨创投、分享投资、汉能投资等知名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人共同投资成立。
盛景围绕创业创新服务的“平台型商业模式”,实现了“培训咨询 + 投资”的完美结合,以培训咨询为入口,以FOF(母基金)为放大,将已有的1万家中小企业和即将形成的1万家创业企业,与全球顶尖VC、PE、券商等企业服务商紧密地连接和协同起来,致力于构建全球化创新生态系统。
盛景高端面授培训课程学员已经超过1万家企业,参课人数4万人次,盛景正在全力推进网络培训的规模化发展。盛景高端咨询项目已经超过500家。在盛景培训咨询服务的培育之下,盛景已有10家学员企业登陆主板创业板,超过400家学员企业挂牌新三板,企业创新力和市值普遍大幅提升。
盛景嘉成母基金,致力于将传统产业中的闲置资金引入风险投资领域、引入实体经济、进入创新领域,并已先后出资中国、美国、以色列近50家顶尖创投机构,2015年投资额达到60-70亿元,跻身中国民营投资集团第一阵营。
2014年,盛景正式成为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科技部和北京市政府所评定的“国家级现代服务业试点单位”,以盛景为代表的创新创业服务行业正在成为推动中小企业创新的主力军,这是盛景迈向世界级创新服务商的坚实一步!
2015年1-8月,由盛景网联集团主办的“盛景全球创新大奖”在中国、美国、以色列、欧洲拉美四大赛区举行,150万美金奖金、2500万美金承诺投资、1.5亿美金意向联动投资,通过联合全球超过100家顶尖的创新孵化器、加速器以及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发掘、培育和投资顶尖“创新”企业,真正构建全球化创新生态系统。
2015年7月29日,“盛景网联”(证券代码:833010)正式挂牌新三板,成为新三板超级明星企业,向百亿美金市值迈进!
盛景的愿景是成为世界级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成为连接全球创新的超级孵化器平台!
选择了某一个行业,创业前一定要积累一些该行业的经验,收集相关的资讯,如果有可能,可以先考虑进入该行业为别人打工,通过打工的经历来积累经验与资源。那么“学费”自然由别的老板给你付了,也就用不着自己创业时交学费,行业知识、客户资源渠道,赢利模式都有了,再创业,成功就指日可待了
创业前可以关注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了解相关扶持政策,行业动态等。比如:政和创新创业服务云平台(简称“政和通”),是国内首个基于O2O模式为企业、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管理部门、专家、创客等创新创业参与者提供服务的综合性云平台,其应用包含网站、PC客户端、手机APP、微信等载体,各用户之间可以方便快捷的进行互联互通和价值对接。
平台以大数据为基础,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整合分散在各地的政策、技术、资金、人才、服务、市场等创新创业资源和要素,最终建成“平台+数据+应用+服务”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平台包含政策通、技术通、服务通、创业通、人才通、市场通等子平台,各子平台既是自成体系、自成生态的独立平台,又能相互支撑、相互融合,融汇成创新创业全生态。各子平台的核心功能也集成到了手机客户端——政和通APP,旨在打造“指尖上的创新创业生态”。
网址:
线上查询: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办理流程:
(1)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牵头组织专家对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评估完成后,在平台所属高校内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高校(校区、创业创业平台)将申请材料、公示情况等材料报所在地区(市)县就业局。
区(市)县就业局进行初审,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复审。由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出具审核意见后,向高校拨付资金,由高校发放至创业大学生个人账户,不得发放现金。
(2)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
初审完成后,在创业所在地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将申请材料、公示情况等材料报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向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就业服务部门,由就业部门根据审核意见直接拨付带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平台通过系统整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发挥各机体的能动性,实行统筹管理,达到平台实践教学的最佳容量和效益,满足实践资源在学生课外时间全方位开放。
实现学生在创新实践和创业实践之间的互动,把创新作为创业的基础,飞瑞敖将创新的理念植入创业实践过程中,体现“综合式”的教育思想,对学生的整体素质产生潜移默化的熏陶。
打破不同管理部门、院系之间的隔阂,实现校内大学生公共创新信息平台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促进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扭转创新创业实践围绕少数学生的现象,实现平台公共化。
指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
开放式创新创业是指是各种创新要素互动、整合、协同的动态过程,要求企业与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紧密联系,以实现创新要素在不同企业、个体之间的共享,构建创新要素整合、共享和创新的网络体系。例如:众创空间,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
【创新形式】1 产学研合作:包括技术转让、合作研究、共建实体研究所、中试基地、科工贸实体、科技园、人才交流与培训、信息交流、设备仪器共用、技术服务与咨询等。2 技术联盟:股权参与、共同出资组建子公司、项目联合开发、互相提供技术咨询。
3 技术并购 :购买关键设备、专利技术、商标使用权、成果、设计图纸等。将某项技术创新活动或其中的某一个环节(如技术方案的产生、技术的研发或商业化应用等),委托给外部专业企业来完成。
4 技术转让:技术转让是接受者实现技术创新战略的有效途径。5 战略合作6 战略投资7 孵化器【证明材料】1 产学研协议2 备案后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移、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协议3 委托外部研发协议4 委托外部研发项目鉴定5 企业投资、合作等协议6 备案后的专利等技术转让协议。
1、无车承运人作为一种新业态,在我国正处于研究试点阶段,没有法律法规授权设立无车承运人资质许可事项,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相应许可申请。
现有无车承运人企业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16〕115号),由市级运管机构组织申报,经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审核确定的。但2017年和2018年交通运输部没有补充增加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的工作计划,不接受新增无车承运人试点申请。
2、根据工作安排, 2018年底交通运输部将在总结近两年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修改相关法规制度,制定出台无车承运资质许可条件,并出台相关经营管理服务规范。
3、交通运输部修订相关法律和出台相关经营管理服务规范后,届时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再依法受理无车承运资质许可申请。
扩展资料
试点监管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16]115号)要求,受部委托,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承担全国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运行监测工作。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驻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项目组具体承担了无车承运人监测系统开发建设工作 。
无车承运人监测系统的正式发布上线实现了对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试点工作的运行电子化监测,可有效助力规范无车承运人行为,推进信用建设,有效提升运输组织效率,优化物流市场格局,推动货运物流行业的转型升级。
经交通运输部核准的物流试点企业相继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了系统对接,首日监测运单数216单,运量14388吨。
无车承运人指的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无车承运人具有双重身份,对于真正的托运人来说,其是承运人;但是对于实际承运人而言,其又是托运人。无车承运人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只从事运输组织、货物分拨、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选择等工作,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规模化的“批发”运输而产生的运费差价。
开展无车承运人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在于,其通过管理和组织模式的创新,推动实现“线上资源合理配置、线下物流高效运行”,集约整合和科学调度车辆、站场、货源等零散物流资源,有效提升运输组织效率,优化物流市场格局,;
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推动货运物流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对提升综合运输服务品质,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江西交通信息网-无车承运人资质该如何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车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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