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标识标牌对于来景区旅游的人有很重要的提示作用,因此在制作景区标识时不能随心所欲的设计,需要帮助顾客做出正确的选择。
标志设计不仅是实用物的设计,也是一种图形艺术的设计。它与其它图形艺术表现手段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自己的艺术规律。必须体现前述的特点,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
设计须充分考虑其实现的可行性,针对其应用形式、材料和制作条件采取相应的设计手段;同时还要顾及应用于其它视觉传播方式(如印刷、广告、映像等)或放大、缩小时的视觉效果。在设计中使用图形制作须注意,不仅要简练、概括,而且要讲究艺术性,使人易于记忆。在艺术构思上力求巧妙、新颖、独特并且表意准确以达到形式美的视觉效果;构图要凝练、美观。设计要符合作用对象的直观接受能力、审美意识、社会心理和禁忌。色彩要单纯、强烈、醒目。
要遵循标志设计理念的艺术规律,创造性地探求恰当的艺术表现形式和手法,锤炼出精当的艺术语言,使所设计的标志具有高度的整体美感、获得最佳视觉效果。标志艺术除具有一般的设计艺术规律(如装饰美、秩序美等)之外,还有其独特的艺术规律。
景区标识牌,一般都在户外,因此在材料的选择上不仅要考虑材料本身的视觉效果,还要根据景区的地理环境、景区大小、自然景观或人造景观的不同、标识牌点位的多少而选择不同的材料。河南刻度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专业的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公司
综上所述,景区标识牌材料运用不仅要充分考虑材料本身的特点,而且也要考虑景区自身的因素。这样才能制作出既美观时尚、又符合景区内涵并且经久耐用的标识牌。
深圳市指路人标识的制作材料目前通常选用不锈钢镜面或拉丝板,钛金板,玻璃,亚克力板,铜板,铝板,冷轧板,大理石,不锈钢管,实木作为表面材料,内部结构采用不锈钢管,黑色金属型材为加强材料,发光源用led,等离子灯,霓虹灯,导光板等相关材料。
标识的制作工艺;金属采用焊接,折弯,洗槽,车床,水切割,线切割,打磨,抛光,拉丝,电镀,氧化,腐浊,烤漆。亚克力和玻璃表面采用丝印,贴即时贴,雕刻,喷砂等工艺根据设计图纸来综合加工。
标识的完美关键在设计理念和制作工艺的合理性。标识系统设计是整个项目的前期而标识系统后期制作完成材料和工艺起到致命性的作用。
标识设计要结合景区的自然环境、文化特征等多方面来综合考虑,不能一概而论。
不同类型的景区标识设计的形式也不一样。
举几个例子:
东湖风景区,为了创建创建国家AAAAA级景区,武汉市东湖景区对标识系统进行换代升级。我公司承接了整个景区标识系统设计工作。东湖景区标识牌的设计遵循规范性、连续性、可读性、参与性、人性化的原则,结合环境美学、地方特色与传统,形成了自然与人文融合的风格,在简约、国际的造型基础上,加上楚文化的视觉因素。共设置全景解说牌8处,主要位于听涛、磨山、落雁、马鞍山景区大门外部;景区解说牌13处,主要位于听涛、磨山、落雁、马鞍山景区大门内部;景点解说牌109处;导示牌63处;导示牌(导游图)用于方向导示,共40处;功能提示牌主要用于方向导示、管理提示和功能提示等,共51处;警示牌主要用于安全提示、管理提示和友情提示等,共35处;安全提示牌主要用于安全提示和温馨提示等,共41处; 植物解说牌主要用于植物解说,共45处;交通指示牌主要用于交通指示及方向导示,共65处;管理指示牌主要用于管理提示,共73处;交通维护方案主要用于交通指示维护共131处;石刻维护方案主要用于景点名牌,共27处。系统的标识牌设计,将会使其成为东湖风景区外来旅游者感受景点文化、欣赏美丽环境的重要设施或纪念性作品。
神农架景区,以森林生态为特色,标识设计应融入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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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5A级旅游景区)、AAAA(4A级旅游景区)、AAA(3A级旅游景区)、AA(2A级旅游景区)、A级旅游景区。A级是其中一个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国家A级旅游景区是由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授权省旅游局,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进行评审,颁发"国家A级旅游景区"标志牌,是一项衡量景区质量的重要标志。
第一章总则1.1概述本规范以充实和完善A级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导览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基本方针。具体用于景区游览线路指引、景观解说、服务设施导向、安全提示等元素的标识导向系统建设。非A级景区及特色旅游街区等可参照执行。1.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部分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国家旅游局旅游管理条例》《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03)《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通则》(DB11/T 334-2006)《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第2部分--景区景点》(DB11/T 334.2-2006)《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语译法实施指南(景区景点)》(北京市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民讲外语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第三章a)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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