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工作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高速公路交通警察上路从事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时的工作秩序,规范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的执勤执法行为,保障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支队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在高速公路(包括高等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下同)上从事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时应当遵守本规定,并督促参与交通事故伤员抢救、车辆施救、现场清理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下列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器材: (一)执行勤务的警车应当安装车载发光警示屏、车载电台,配备发光指挥棒2根、反光锥筒10只、停车示意牌2个、折叠式发光警示标志牌1块、警戒带2条、拦车破胎器1个、灭火器2个、急救箱1个、牵引绳1条、手电筒2个、手铐2副,警绳2根,电警棍2根。
(二)每个大队配备2辆事故现场勘查车,车上应当安装车载发光警示屏、车载电台,配备发光指挥棒2根、便携式发光锥桶20只、停车示意牌2个、折叠式发光警示标志牌1块、发光导向标志牌1块、现场勘查灯2个、防爆强光灯1个、手持扩音设备一个、警戒带4条、拦车破胎器1个、简易破拆工具1套、灭火器2个、急救箱1个、医用橡胶手套4副、牵引绳1条、手铐2副,警绳2根,电警棍2根。 (三)执行勤务的民警每人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发)光背心、对讲机、发光警示器1个。
事故处理的民警每人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发)光背心、对讲机、发光警示器2个。 (四) 每个大队应当配备防化服2套,防弹衣、防弹头盔各20件,备用反光锥桶20个,枪支按需配备。
第四条 大队要加强对安全防护装备、器材的管理,建立严格的领用、管理、使用、维护、移交等制度。 民警每次上路执勤执法完成任务后,要自行检查、清点自己领用的安全防护器材、装备,使用单位每月对安全防护装备、器材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清点,发生损坏或者故障的,及时安排修理、更换、补充。
民警上路执勤执法前,带班领导应对出警的人员提出自身安全防护要求,根据任务要求检查民警是否带齐必需的安全防护装备,未带齐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安排出警;完成任务后,对安全防护工作作简短的总结,纠正不规范的做法,明确改进措施,要求民警进行整改。 第五条 执勤执法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执勤执法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保证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处理事故现场快速、有序、安全、顺利地进行。
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辖区勤务中队领导、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辖区大队领导必须到交通事故现场开展安全防护工作。执勤执法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人不明确时,按下列情况依次确定: (一)直接分管对应业务的支、大队领导在现场的。
(二)方案、预案中规定的负责人在现场的。 (三)其他领导现场指定、预先指定的。
(四)现场民警中职务高的。 (五)现场民警中警衔高的。
第六条 支队、大队要建立和完善安全防护工作的检查、监督制度,建立采购领用发放登记记录、检查监督记录、维修维护保养记录。 支队每半年、大队每季度对下级的安全防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 支队负责对机关全体民警和各大队、中队领导及业务骨干进行安全防护理论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大队负责对本大队全体民警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防护理论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防护实战演练,重点加强勘查交通事故现场以及夜间、雨雪雾天巡逻执勤时的安全防护技能研究和实战演练。
培训要以实战操作为主,理论知识为辅,凡是未经过执勤执法安全防护知识专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民警,不得上路执勤执法。 第八条 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监督的长效安全防护机制和意外伤害情况下的应急救助机制。
第二章 交通秩序管理的安全防护 第九条 交通警察在高速公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执勤警车应当开启警灯,交通警察应当穿着反光背心,按规定使用停车示意牌。执行具有危险的任务时,按规定穿着防弹衣,戴防弹头盔。
(二)驾驶警车正常巡逻执勤时,应当在最右侧行车道行驶,时速控制在60至80公里,按规定保持车距,保证安全。遇有紧急情况,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车速,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三)执勤时不得少于2人,现场执法应当在路肩、港湾式停车带、收费站和服务区进行,设点执勤应当在收费站和服务区进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路段设置执勤点的,应当在距执勤点500m、200m、150m、100m、50m处连续摆放提示引导标牌、反光锥筒,并确定专人负责安全警戒。 (四)夜间、雾天、雨天、雪天等能见度低和道路通行条件恶劣的条件下在高速公路设点执勤,不得少于3人,应当将执勤点设在收费站和服务区;。
一、增强对民警安全保护思想认识。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对民警的安全防护工作置于头等位置。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要以对民警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加以防范。要切实克服麻痹思想,把民警执勤执法安全保护作为提高交警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措施经常抓,做到警钟长鸣。
二、对民警开展经常地安全防护教育。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公安民警因公伤亡事件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强民警安全意识教育,要时时提醒民警注意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基层单位要在不断提高民警业务技能的同时,对民警在执勤中的站位、防护设施的应用等相关情况纳入考评考核。不定期地组织民警进行防卫技能、防护措施、安全防范知识的培训和实战演练,并在业务学习中,把执勤安全防护作为学习的重点,使民警牢固掌握各项战术技能,确保民警遇突发事件时,能够从容应对,果断处置。
三、严格落实交警安全防护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二是执勤执法中一律要穿反光背心,不双向拦车、不在视线不好的路段拦车检查、不追车。三是驾驶警车巡逻执勤时,开启警灯,按规定保持车速和车距。四是遇夜间、雾天的交通事故现场勘察,要有前瞻性地做好警戒和扩大防护范围,保证安全。
四、强化交警装备措施保障。对警用车辆、警灯、警报器及指挥棒、反光背心、手电筒等执勤执法装备经常检查,对缺损的装备及时补配,旧的、损坏的及时更换,确保执勤执法民警人人都有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装备。进一步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完善“电子警察”建设,不断提高非现场执法率,减少民警执勤执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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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技术是一门应用技术,它是把其它学科的技术拿来,实现自己安全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安全防范技术的范围很广,涉及的领域很多,只要能用来实现安全的技术都可能视为安全防范技术。早期的安防系统就是这样,把泊来、拿来的各种技术和设备去构成安防系统。
这个专业在社会上就业没有特定的方向。可以到公安局的技防办工作,很好的工作。煤矿、超市、商场、交通等,也是就业方向。
1979年公安机关召开了全国刑事技术预防专业工作会议,肯定了技术防范的作用,并且要求安装使用技防防范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简称技防办)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和技术,熟悉安防设备的管理与使用,从事安全防范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专业核心能力:安全防范技术应用技能。
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刑事法律、民事法律、电路电工、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电路、数据库技术、犯罪学、犯罪预防、安全防范技术、安防工程、监控技术、消防技术、安全管理、电工实验、安防工程集成与施工监督、安防设备使用与维护、犯罪控制模拟训练、现场处置、安防业务综合实训、毕业论文等,以及各校的主要特色课程和实践环节。
就业面向:监狱、劳教所、银行、民航、博物馆、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安全防范领域的技术与管理岗位。
1、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校园内治安管理,负责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及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横向联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园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依据有关规定,协调和处理学校内部纠纷、轻微治安案件;
3、严格按学校下发的《关于来校务工人员的管理规定》和《施工单位安全责任状》来进行对外来务工、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办理外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
4、定期开展法制、消防、安全防范及维护校园稳定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消防知识、安全防范意识及自觉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意识;
5、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有关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督促落实与各部门签定的《九江学院消防安全责任状》;
6、为各部门配置规定的消防器材,设置防火、安全标志,培训消防安全员和安全小组成员,经常性的检查、维修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率;
7、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安全、火险隐患的部门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安全、火险隐患。建立安全、消防重点要害部位每日安全、防火巡查制度,确保安全、消防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8、组织扑灭初起火灾,协助消防部门做好火灾现场扑救、保护和火灾后调查取证工作;
9、完成校党委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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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的对象是风险,管理的结果要么是安全,要么是事故。我们说“安全的规律”,确切地说,就是事故发生的规律,就是事故是怎么发生的。
世间的事都有个前因后果,事故这个结果也有原因,原因就在于事故相关的各个环节,就是说,事故是一系列事件发生的后果。
这些事件是一系列的,一件接一件发生的,就是“一连串的事件”。所以,安全管理上就有了“事故链”原理。事故让人们看到了一个锁链:初始原因→间接原因→直接原因→事故→伤害。这是一个链条,传统、社会环境、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失误、事故伤害。
一张张多米诺骨牌,一旦第一张倒下,就会导致第二张、第三张直至第五张骨牌倒下,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出现相应的损失。
按照“事故链”原理的解释,事故是因为某些个环节在连续的时间内出现了缺陷,这些不止一个的缺陷构成了整个安全体系的失效,酿成大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
社会生活安全常识 中小学生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
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中小学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所以,中小学生很有必要学会正确认识遇到的人和事,明辨是非,区分真善美和假恶丑,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
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一、受到不法分子侵害如何报警 中小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1、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二、怎样避免陌生人闯入家中 当同学们独自在家时,要注意避免陌生人进入而发生意想不到的危险。 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防护栏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如果有人以推销员、修理工等身份要求开门,可以说明家中不需要这些服务,请其离开;如果有人以家长同事、朋友或者远方亲戚的身份要求开门,也不能轻信,可以请其待家长回家后再来。
4、遇到陌生人不肯离去,坚持要进人室内的情况,可以声称要打电话报警,或者到阳台、窗口高声呼喊,向邻居、行人求援,以震慑迫使其离去。 5、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三、外出或在公共场所自我防范 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在自我防范方面应当注意: 1、应当熟记自己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以及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在急需联系时取得联系。 2、外出要征得家长同意,并将自己的行程和大致返回的时间明确告诉家长。
3、外出游玩、购物等最好结伴而行,不独来独往,单独行动。 4、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礼物、玩具、食品,与陌生人交谈要提高警惕。
5、不把家中房门钥匙挂在胸前或放在书包里,应放在衣袋里,以防丢失或被坏人抢走。 6、不独自往返偏僻的街巷、黑暗的地下通道,不独自一人去偏远的地方游玩。
7、不搭乘陌生人的便车。 8、外出的衣着朴素,不戴名牌手表和贵重饰物,不炫耀自己家庭的富有。
9、携带的钱物要妥善保存好,不委托陌生人代为照看自己携带的行李物品 10、不接受陌生人的邀请同行或做客。 11、外出要按时回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设法告知家长。
四、被歹徒盯上怎么办 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为了某种目的,常会以中小学生作为侵害对象,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l、发现被歹徒盯上,不能惊慌,要保持头脑清醒、镇定。同时,根据自己的体力和心理状态、周围情况、歹徒的动机来决定对策、2、如果只是被歹徒盯上,应迅速向附近的商店、繁华热闹的街道转移,那里人来人往,歹徒不敢胡作非为;还可以就近进入居民区、求得帮助。
3、如果被歹徒纠缠,应高声喝令其走开,并以随身携带的雨伞和就地拣到的木棍、砖块等作防御,同时迅速跑向人多的地方。 4、遇到拦路抢劫的歹徒,可以将身上少量的财物交给歹徒,应付周旋,同时仔细记下歹徒的相貌、身高、口音、衣着、逃离方向等情况,待事后立即向民警或公安部门报告。
5、如果遇到凶恶的歹徒,自己又无法脱离危险,就一定要奋力反抗,免受伤害。反抗时,要大声呼喊以震慑歹徒;动作要突然迅速,打击歹徒的要害部位,在此过程中要不断寻找机会脱身。
6、应切记,不到迫不得已时不要轻易与歹徒发生正面冲突,最重要的是要运用智慧,随机应变。 五、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措施 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也常常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目标。
学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应注意: 1、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性,不给坏人可乘之机。 2、晚上人睡前要关好门窗,并检查插销是否牢固。
3、夜晚有人来访,不轻易开门接待;陌生人生来访,一定不要开门,坚决拒之门外。 4、夜晚到室外上厕所,要穿好衣服,结伴同行,最好携带电筒以及防卫用具等。
5、假期不回家的学生,应集中就寝,避免独居一室。 6、宿舍中可以准备一些木棍等防卫用具,一旦遭受袭击,要团结一致;坚决自卫,与坏人搏斗;同时大声呼救或者设法报警,以求得援救。
一、增强民警自我保护和危险意识。由于一些公民法制意识淡薄、执法环境恶化、民警执法权威不强、少数人怨气怒气躁气增多,使得民警在执法过程受到伤害的危险进一步增加。因此,每个民警尤其是一线执法执勤民警,必须清醒认识当前的执法环境、必须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接处警、执法办案乃至调处纠纷、救助群众过程中,都要保持强烈的危险意识,始终严密注视所面对对象的行为动态。
二、规范执勤执法,强化民警现场安全防范。民警在执勤执法时,必须认真做好现场的自我安全防护工作,在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后再进行执勤执法活动。即必须做到六个合理:合理设定执勤点,合理使用安全防护器具,合理停放警车,合理运用执法技巧,合理处置突发事件,合理使用取证设备。
三、适时开展防护技能培训。民警的主观能动性是搞好安全防护的决定因素,除通过教育引导不断强化民警安全防护观念外,积极培训单警装备使用、事故现场站位、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方法、车辆查控安全技巧,暴雨、夜间等恶劣条件下执勤执法操作方法等提高民警的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执勤装备作用的发挥到位。在课堂理论讲解的基础上,通过模拟路面执法、夜查、事故处理现场,贴近实战演练警车的安全停放、警示标志正确使用、车辆及违法人员查控等内容,使民警对执勤执法各个环节的安全操作规范和要求有更直观的了解和掌握。
四、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确保交通民警身心健康。当前警力匮乏的现状暂时还很难得到根本改善,因此对一线民警的优待善待是整合警力资源、保障民警健康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公安警务保障机制,将从优待警工作做细、做扎实、做到位。
五、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通过各种手段,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使驾驶员树立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形成安全文明驾驶的习惯。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中要把宣传工作带上路,在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处罚时进行交通法规宣传,要指出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从而在思想上引起重视。还要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扩大交通安全宣传面和影响力,让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时刻萦绕在广大群众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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