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出口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 外贸第一步:外贸经营权----四招开启外贸之门 国家规定,只有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才能直接经营进出口业务。
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则可以采用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等方式进行。 取得外贸通行证的第一招:企业可以向所在地的外经贸委申请进出口权。
自己拥有进出口权当然很好,全套业务都可以自己进行,对外的合同等票据都以自己的名义出具,对企业形象和树立品牌很有好处。自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家鼓励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申办的手续日益简单开放。
但对企业的规模、生产能力、人员配备等仍有相当的要求。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通常也需要接受相对严格的政府职能机构行政管理。
暂时达不到申请进出口条件要求,或因地区和行业的限制不便申办的企业,还有第二招:代理出口。对众多的民营小企业而言,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更为简便可行。
所谓代理出口,就是找一家外贸公司或有进出口权的公司合作。与外商的生意你自己去洽谈,谈定后,以外贸公司的名义与之签订合同。
根据合同备货妥当后,由外贸公司代理进行出口事宜,比如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海关申报、外汇收支等。外商把美金货款支付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再按照约定的比例折合成人民币,扣除相应费用后支付给你。
这样一来,虽然实质上仍是你做外贸,但操作形式上就变成:你以普通内贸的方式把货物赊销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自行出口后支付货款。 代理出口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是除了同样的成本与费用外,还不得不承担额外的出口代理费----这个费用常常会占总交易金额的1%---2%。其次你不得不把外商资料、交易价格等商业秘密提供给外贸公司。
外商货款直接支付给外贸公司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虽然外贸公司受国家严格管理,代理出口的外贸公司赖帐私吞的可能性很小,但占用资金迟迟不转帐给你的情形却屡见不鲜,因为在外贸操作中根据资金转帐的渠道和各个经办银行程序的不同,国外支付的款项抵达国内帐户所需时间差别有时长达一个月,也不容易查询进展,这就给不良的出口代理商占用资金提供了借口与便利。毕竟代理出口的外贸公司良莠不齐,既有本分经营拿了代理费认真替你做事情的,也有千方百计挖墙脚、克扣挪占货款的。
再者,通过代理出口,所有票据写着别人的商号名字,对自己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拓展多少有些局限与影响。 但不管怎么说,代理出口的方式避开了出口权限制,任何工厂都可以做外贸了。
而且,只要慎重筛选出口代理,并且自己深入了解外贸操作流程,就能把风险降到最低。事实上,在目前的外贸行业中,工厂与外贸公司顺利合作出口的情形尚属多数。
同样地,除了工厂以外,普通外贸公司甚至个人都可以通过代理出口的方式从事外贸。实务操作上与工厂无异,只多了一个普通国内进货的环节以解决货源而已。
对于个人做外贸还有第三招:挂靠。所谓“挂靠”就是与某个外贸公司达成协议,成为此外贸公司名义上的业务员或兼职的业务员。
业务自己做,以外贸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合同、交货、结算货款,自己则按照约定的比例计提利润。挂靠的方式多见于有一定的外贸经验,有自己的进货和销售渠道的人。
这所以选择挂靠而不是自己去开公司,主要是借助大型外贸公司的知名度和商业信用,以期在购销过程中得到优惠便利,并节省办公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挂靠者甚至不需要到公司上班,在自己家中用一台电脑即可完成外贸交易----有时甚至是大宗交易。
这种自由的SOHO(small-home office)方式颇受有经验的外贸人的欢迎。不过,做外贸SOHO需要比较深厚的外贸知识技巧,有对进销两方面渠道较强的把控能力,因此并不推荐外贸新手去做。
如果交易金额不大,但又不能像网上小店那样可以用“国际快递+网上支付”方式简易操作外贸的,还可以选择个体工商户外贸备案。自2004年新版《对外贸易法》出台以后,放开了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出口业务的限制,理论上个人也可以申请外贸经营权了。
申请上也没有资金限制,具体步骤是: 1.在工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 2.到外经贸委作个人外贸经营权登记。
3.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 4.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对外付汇进出口单位名录”或者出口收汇核销备案登记手续。
5.在银行开立个人对外贸易结算帐户,办理外汇收付。 个人申请外贸权虽然并不困难,但因为是个体工商户身份,在经营中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
加上个人的商业信用毕竟有限,即便取得了外贸权,实际操作中也很难运用各种基于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结算工具等,因此目前而言还只适合特定产品或小额交易。 有了自营进出口权、代理出口、挂靠、个体工商户外贸备案四招, 外贸之门为虎添翼此敞开。
出口货物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一、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二、订货(签约)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
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
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三、付款方式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1、信用证付款方式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
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请注意,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中国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能够对外开立信用证(这几家主要银行的开证手续费都是开证金额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
四、备货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五、包装 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2、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3、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六、通关手续 通关手续极为烦琐又极其重要,如不能顺利通关则无法完成交易。
1、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 目前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 ○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
○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
并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检验方法有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
2、须由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持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等文本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箱单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装箱明细。
○发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证明。 ○报关委托书是没有报关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委托报关代理行来报关的证明书。
○出口核销单由出口单位到外汇局申领,指有出口能力的单位取得出口退税的一种单据。 ○商检证书是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而得到的,是各种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鉴定证书和其他证明书的统称。
是对外贸易有关各方履行契约义务、处理索赔争、议和仲裁、诉讼举证,具有法律依据的有效证件,同时也是海关验放、征收关税和优惠减免关税的必要证明。
1.客户询盘:一般在客户下purchase Order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 Inquiry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
2.报价:业务部及时回复客人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及柜型等,Performa Invoice给客户做正式报价。3.得到订单:经过洽谈,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purchase Order。
4.下生产订单:得到客人的订单确认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5.业务审批: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
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
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才行。
合同审批之后,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 6.下达生产通知: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下列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 通知工厂按时生产: 6.1: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应业务员和单证员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改证。
6.2: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 6.3:如果是放帐客户,或通过银行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
7. 验货: 7.1: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7.2: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计划部。
7.3: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正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8.制备基本文件。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应由业务跟单员制作,交给单证员)。
9.商检: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产品,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并提供出口合同,发票等商检所需资料。而且要告诉工厂将来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
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 10. 租船订仓: 10.1.如果跟客人签定的合同是FOB CHINA条款,通常客人会指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
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Q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ING ORDER),通常在开船一周前可拿到定仓纸。
10.2.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告给客人。
如客人不同意时要另选客人认可的船公司。开船前两周书面定仓,程序同上。
10.3.如果货物不够一个小柜,需走散货时,向货代公司定散货仓位。拿到入仓纸时,还要了解截关时间,入仓报关要求,等内容。
10.4.向运输公司定仓时,一定要传真书面定仓纸,注明所定船期,柜型及数量,目的港等内容,以避免差错。 11. 安排拖柜: 11.1.货物做好并验货通过后,委托拖车公司提柜,装柜。
拖车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公司签定协议长期合作,以确保安全及准时。要给拖车公司传真以下资料:定仓确认书/放柜纸,船公司,定仓号,拖柜委托书,注明装柜时间,柜型及数量,装柜地址,报关行,及装船口岸等。
如果有验货公司看装柜,要专门声明,不能晚到。并要求回传一份上柜资料,列明柜号、车牌号、司机及联系电话等 11.2.传真一份装车资料给工厂,列明上柜时间、柜型、订仓号、订单号、车牌号以及司机联系电话。
11.3.要求工厂在货柜离开工厂后尽快传真一份装货通知给业务部,列明货柜离厂时间、实际装货数量等,并记装箱号码和封条号码作为提单的资料。要求工厂装柜后一定要记住上封条。
12.委托报关:在拖柜同时将报关所需资料交给合作报关行,委托出口报关及做商检通关换单。通常要给报关留出两天时间(船截关前)。
委托报关时,应提供一份装柜资料,内容包括所装货物及数量,口岸,船公司,定仓号,柜号,船开截关时间,拖车公司,柜型及数量,本公司的联系人和电话等。 13. 获得运输文件:13.1. 最迟在开船后两天内,要将提单补料内容传真给船运公司或货运代理。
补料要按找L/C或客人的要求来做,并给出正确的货物数量,以及一些特殊要求等,包括要求船公司随同提单出的船证明等。 13.2. 督促船公司尽快出提单样板及运费帐单。
仔细核对样本无误后,向船公司书面确认提单内容。如果提单需客人确认的,要先传真提单样板给客人,得到确认后再要求船公司出正本。
13.3. 及时支付运杂费,付款后通知船公司及时取得提单等运输文件。支付运费应做登记。
14. 准备其他文件 14.1.商业发票:L/C 要求提供的文件中,对商业发票要求最严格。发票的日期要确定在开证日之后,交货期之前。
发票中的货物描述要与L/C上的完全相同,小写和大写金额都要正确无误。L/C上对发票的条款应显示出来,要显示唛头。
如果发票需办理对方大使馆认。
国际贸易注意事项 出口商品包装用料禁忌 稻草:美国严禁稻草类包装物进口;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塞浦路斯等国也有相应规定。
棉花:埃及等产棉国禁止棉花类包装进入本国境内。 竹片、木材:日本拒绝竹片类包装入境;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要求木制包装必须经过熏蒸、防腐等处理才能入境,否则按要求进行销毁处理。
纸箱:德国要求纸箱表面能上蜡、上油,也能涂塑料、纸箱上的印刷必须用水溶性颜料,能用油溶性油墨。 麻袋与二手袋:澳大利亚、新西兰禁止二手袋入境,菲律宾要求麻袋入境前必须经过熏蒸处理 2各种单据日期 各种单据的签发日期应符合逻辑性和国际惯例,通常提单日期是确定各单据日期的关键,汇票日期应晚于提单、发票等其他单据,但不能晚于L/C的效期。
各单据日期关系如下: 发票日期应在各单据日期之首; 提单日不能超过L/C规定的装运期也不得早于L/C的最早装运期; 保单的签发日应早于或等于提单日期(一般早于提单2天),不能早 于发票; 箱单应等于或迟于发票日期,但必须在提单日之前; 产地证不早于发票日期,不迟于提单日; 商检证日期不晚于提单日期,但也不能过分提单日,尤其是鲜货,容易变质的商品; 受益人证明:等于或晚于提单日; 装船通知:等于或晚于提单日后三天内; 船公司证明:等于或早于提单日。 3出单出现的十个问题 1)对于信用证溢短装条款的误解,造成单证金额、数量错误。
一般地说,如果信用证对金额和数量溢短装有明确规定要按照要求出具;如果信用证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有 5%溢短装。这里要说的是,根据UCP500条款,如果计量单位是个、只等,则此项规定不实用。
2)汇票的受票人名称、地址打错。 这里要注意付款行、偿付行的区别。
3)发票中受益人名称、地址等与信用证描述不一致。 4)汇票、发票、保险单等之间币制名称不一致或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5)发票上的货物描述与信用证描述的不完全一致。 6)要求认证或证实单据的类型、出单人等不符合信用证要求。
7)单单之间商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唛头描述、毛净重等不一致。 8)正本单据没有显示正本字样或提交份数不足。
9)提单、保险单缺少有关签字或印章不按要求背书。 10)提单中的卸货港、目的地签发错误以及存在不良批注等。
4比较安全的收款方式 1)30%T/T定金 + 70%即期、保兑、不可撤消的信用证; 2)100%即期、保兑、不可撤消的信用证 + CIF的运输条款; 3)即期、保兑、不可撤消的信用证 + FOB;(最好自己来安排到目的港的船公司, 并与船公司有良好合作关系,以求掌控货物) 4)30%T/T定金 + 70%见提单传真件付款;(此付款方式适用于贸易额较小的业务。如果贸易额度较大,不应用此付款方式。
因为我们无法 保证外商对货物的最终需求。可能,外商因市场的变化而放弃交易) 5出口较安全的收款国家 1)美国:因为这个国家真正建立起商业信誉管理系统。
如果他们有不干净的历史,他们没有未来的第二次; 2)欧洲国家:主要指英国、法国、德国、西班牙、比利时、荷兰等; 3)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及香港; 不安全的国家与地区: 1)非洲国家,特别是尼日利亚,该国商人到处行骗,跟该国商人做生意,收取全部货款后才安排发货,即使是老客户也是这样! 2)中东国家,因战局及市场变化时常变脸; 3)中国的台湾省,这里的商人时常在大陆丢下债务 仅供贸易朋友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客户询盘: 一般来说,客户在下正式的PurchaseOrder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Inquiry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
二.报价: 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数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方式有: 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业务部应及时回复客户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及柜型等,并发出ProformaInvoice给客户做正式报价。 三.订单/签约订货: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洽谈,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
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
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四.下生产订单: 得到客户的订单确认(PurchaseOrder)后,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五.业务审批: 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
合同审批需附上客人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 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
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合同审批之后,将PO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
六.落实付款方式(信用证)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汇付付款方式、托收付款方式和信用证付款方式。 1.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客户将款项汇至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2.如果是放帐的客户,或通过银行D/P,D/A等方式收汇等,需经理确认。
3.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业务员和单证员应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户改证。 这里着重介绍信用证付款方式,落实信用证通常包括催证、审证、改证三项内容: 1、催开信用证,如果在出口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买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开立信用证,这是卖方履约的前提。
但在实际业务中,有时国外进口商在市场发生变化或资金发生短缺的情况时,往往会拖延开证。对此为保证按时履行合同,我方有必要在适当的时候,提醒对方按合同规定开立信用证,催促对方迅速办理开证手续。
特别是大宗商品交易或买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交易,更应结合备货情况及时进行催证。必要时,也可请我驻外机构或中国银行协助代为催证。
2、审核信用证,要着重审核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的保证文件,但银行的信用保证是以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为条件的,所以,开证银行的资信、信用证的各项内容,都关系着收汇的安全。为了确保收汇安全,收到国外客户通过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后,应立即对其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
信用证是依据合同开立的,信用证的内容与合同条款应该一致。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开立的信用证条款与合同规定不符,为确保收汇和合同的顺利执行,银行及出口企业收到国外客户通过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后,应立即对其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
银行着重审核开证行的资信能力、付款责任、索汇路线等方面的内容。出口商则着重审核信用证内容与买卖合同是否一致。
出口方在收到信用证后,应认真审核信用证的中的有关条款,如装运期、装运港、目的港、结汇日期等等,尤其应注意某些特殊条款,如是否可分批装运,是否可以转船等等,要根据货物出运前的实际情况决定对信用证中的有关运输条款是否接受、修改或拒绝。 3、修改信用证,是对已经开立的信用证中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的行为。
信用证的修改可以是开证申请人提出,也可以由受益人提出。 在实际业务中,出口企业在对信用证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以后,当发现问题时,通常还应区别问题的性质进行处理,有的还须同银行、运输、保险、检验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后,方能作出适当妥善的决策。
一般说来,凡是属于不符合我国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影响合同履行和收汇安全的问题,必须要求国外客户通过开证行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证通知书认可后才可装运货物;对于可改可不改的,或经过适当努力可以做到的,则可酌情处理,或不作修改,按信用证规定办理。 在一份信用证中有多处条款需要修改的情形是常见的。
对此,应做到一次向开证人提出,否则,不仅增加双方的手续和费用,而且对外影响也不好。其次,对于收到的任何信用证修改通知书,都要认真进行审核,如发现修改内容有误或我方不能同意的,我方有权拒绝接受,但应及时作出拒绝修改的通。
国际贸易出口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外贸第一步:外贸经营权----四招开启外贸之门国家规定,只有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才能直接经营进出口业务。
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则可以采用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等方式进行。取得外贸通行证的第一招:企业可以向所在地的外经贸委申请进出口权。
自己拥有进出口权当然很好,全套业务都可以自己进行,对外的合同等票据都以自己的名义出具,对企业形象和树立品牌很有好处。自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家鼓励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申办的手续日益简单开放。
但对企业的规模、生产能力、人员配备等仍有相当的要求。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通常也需要接受相对严格的政府职能机构行政管理。
暂时达不到申请进出口条件要求,或因地区和行业的限制不便申办的企业,还有第二招:代理出口。对众多的民营小企业而言,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更为简便可行。
所谓代理出口,就是找一家外贸公司或有进出口权的公司合作。与外商的生意你自己去洽谈,谈定后,以外贸公司的名义与之签订合同。
根据合同备货妥当后,由外贸公司代理进行出口事宜,比如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海关申报、外汇收支等。外商把美金货款支付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再按照约定的比例折合成人民币,扣除相应费用后支付给你。
这样一来,虽然实质上仍是你做外贸,但操作形式上就变成:你以普通内贸的方式把货物赊销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自行出口后支付货款。代理出口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是除了同样的成本与费用外,还不得不承担额外的出口代理费----这个费用常常会占总交易金额的1%---2%。其次你不得不把外商资料、交易价格等商业秘密提供给外贸公司。
外商货款直接支付给外贸公司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虽然外贸公司受国家严格管理,代理出口的外贸公司赖帐私吞的可能性很小,但占用资金迟迟不转帐给你的情形却屡见不鲜,因为在外贸操作中根据资金转帐的渠道和各个经办银行程序的不同,国外支付的款项抵达国内帐户所需时间差别有时长达一个月,也不容易查询进展,这就给不良的出口代理商占用资金提供了借口与便利。毕竟代理出口的外贸公司良莠不齐,既有本分经营拿了代理费认真替你做事情的,也有千方百计挖墙脚、克扣挪占货款的。
再者,通过代理出口,所有票据写着别人的商号名字,对自己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拓展多少有些局限与影响。同样地,除了工厂以外,普通外贸公司甚至个人都可以通过代理出口的方式从事外贸。
实务操作上与工厂无异,只多了一个普通国内进货的环节以解决货源而已。对于个人做外贸还有第三招:挂靠。
所谓“挂靠”就是与某个外贸公司达成协议,成为此外贸公司名义上的业务员或兼职的业务员。业务自己做,以外贸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合同、交货、结算货款,自己则按照约定的比例计提利润。
挂靠的方式多见于有一定的外贸经验,有自己的进货和销售渠道的人。这所以选择挂靠而不是自己去开公司,主要是借助大型外贸公司的知名度和商业信用,以期在购销过程中得到优惠便利,并节省办公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挂靠者甚至不需要到公司上班,在自己家中用一台电脑即可完成外贸交易----有时甚至是大宗交易。这种自由的SOHO(small-home office)方式颇受有经验的外贸人的欢迎。
不过,做外贸SOHO需要比较深厚的外贸知识技巧,有对进销两方面渠道较强的把控能力,因此并不推荐外贸新手去做。如果交易金额不大,但又不能像网上小店那样可以用“国际快递+网上支付”方式简易操作外贸的,还可以选择个体工商户外贸备案。
自2004年新版《对外贸易法》出台以后,放开了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出口业务的限制,理论上个人也可以申请外贸经营权了。申请上也没有资金限制,具体步骤是:1.在工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
2.到外经贸委作个人外贸经营权登记。3.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
4.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对外付汇进出口单位名录”或者出口收汇核销备案登记手续。5.在银行开立个人对外贸易结算帐户,办理外汇收付。
个人申请外贸权虽然并不困难,但因为是个体工商户身份,在经营中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加上个人的商业信用毕竟有限,即便取得了外贸权,实际操作中也很难运用各种基于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结算工具等,因此目前而言还只适合特定产品或小额交易。
有了自营进出口权、代理出口、挂靠、个体工商户外贸备案四招,外贸之门为虎添翼此敞开。
国际贸易货运流程及其注意事项
1、收到客户正式海运出口委托书后,将由出口操作部负责此票货物的操作跟踪,其会以书面形式与客户确认订舱,同时通知客户船名、航次、提单号、预计开航日、集港日、结关日及我司港口办事处联系方式。
2、我司与客户确认装箱方式,如确认港口场站装箱,我司将书面提供送货地址及送货时间;如确认工厂装箱,我司将与客户商定装箱时间并按时安排拖车到客户指定地址装箱。
3、客户将全套报关单据(明细如下)传真至我司以确认所有单据是否完整正确,待确认后应尽快(最晚在结关日前2天)将单据快递至我司或我司港口办事处。
一般情况下报关所需单据:
A、出口报关委托书(正本)(上海港有特殊格式要求)
B、商业发票(正本)
C、货物装箱单(正本)
D、报关单(正本)
E、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海关将连同报关单一并退回)
F、发货人在当地海关注册的备案号(十位编码)
G、贸易合同副本
H、核销人员IC卡正反面复印件(适用于从新港发货的北京客户)
I、商检通关单(如委托我司办理商检换单,则需提供商检换单凭证)
J、报检委托书(如委托我司办理商检换单或货物需要熏蒸)
4、我司将在开船前1至2天向客户传真提单确认件,待开船后按客户确认内容出具正本提单。
5、开船当日或次日我司将运费及人民币费用发票传真给客户确认,一般情况下我司将在收到全部费用后立即签放正本提单给客户。
6、我司将在海关规定时间内向海关索取出口收汇核销单及退税黄联报关单,及时退给客户以便客户办理核销退税。
以上为我司拟订的工作流程及计划,具体实施细节将根据货物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后附我司根据实际操作经验总结出的一些注意事项以供客户参考,希望我司能以规范的操作为客户提供完善周到的服务。
附:注意事项
1、客户发委托书时,信息要完整,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货名、件数、重量、体积、要求装船时间、箱量,以及要求在提单上所体现的其他内容。
2、填写报关单时,需填写海关十位编码、商品编码、中文品名,FOB价格,以便客户顺利办理核销退税。
3、如货物带有原木包装并且目的地报关需要熏蒸证书,客户应在订舱时提早提出,以便留出相应时间安排熏蒸。
4、如货物有特殊装箱要求(如加贴危险品标志,加装托盘或搁板,需派人监督装箱等),请客户在发委托书时一并提出。
5、一般情况下,最晚集港结关时间为开船日前两天,请客户尽早安排备妥货物及递交单据等工作。
6、如在操作过程中产生不可预测的费用,我司相关销售人员会在第一时间通知客户。
7、由于上海海关严格执行不得涂改的规定,请客户在寄单时加附两套空白的加盖公章的报关单、报关委托书,公司抬头纸以便在紧急情况下由港口办代客户填写正确内容并及时报关。
对一个做国际贸易的新手来说,首先他本身要具备从事国际贸易所需要的素质,我认为最重要的有以下几点:
1、英语水平,特别是书面的和口头的商务英语的水平,要能很好地以这两种方式跟客户很好地沟通。
3、以上两种技能毕竟是可以在工作实践中慢慢学习的,还不是最重要的。做一个优秀的外贸业务员最重要的素质是认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国际贸易是那种稍有疏忽就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行业,容不得半点马虎。 另外,就是要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知己是:
一、要对公司情况、工厂情况、产品情况等要有相当的了解。
二、对公司业务操作流程、工厂业务操作流程、产品生产流程等要有相当的了解。
知彼是:
一、对客户的定货价位、定货特点、对货物的具体要求,习惯的贸易方式、付款方式、运输方式等都要有相当的了解。
二、对客户本人的脾气、爱好、习惯等要有相当的了解。
具体措施:
一、下到工厂车间第一线去,亲身去参与产品生产,和普通工人交朋友,不耻下问,以熟悉产品、了解生产流程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并且呆的时间越长越好。
三、业务上多向老业务员请教,特别是在展会上,学习他们的谈判技巧及他们对待不同客人的不同方法。
总之两个字:要用心。只要用心,谁都可以做得很好。
一、外贸第一步:外贸经营权----四招开启外贸之门nbsp;nbsp;nbsp;nbsp;国家规定,只有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才能直接经营进出口业务。
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则可以采用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等方式进行。nbsp;nbsp;nbsp;nbsp;取得外贸通行证的第一招:企业可以向所在地的外经贸委申请进出口权。
自己拥有进出口权当然很好,全套业务都可以自己进行,对外的合同等票据都以自己的名义出具,对企业形象和树立品牌很有好处。自中国加入WTO以后,国家鼓励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申办的手续日益简单开放。
但对企业的规模、生产能力、人员配备等仍有相当的要求。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通常也需要接受相对严格的政府职能机构行政管理。
nbsp;nbsp;nbsp;nbsp;暂时达不到申请进出口条件要求,或因地区和行业的限制不便申办的企业,还有第二招:代理出口。对众多的民营小企业而言,通过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更为简便可行。
所谓代理出口,就是找一家外贸公司或有进出口权的公司合作。与外商的生意你自己去洽谈,谈定后,以外贸公司的名义与之签订合同。
根据合同备货妥当后,由外贸公司代理进行出口事宜,比如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海关申报、外汇收支等。外商把美金货款支付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再按照约定的比例折合成人民币,扣除相应费用后支付给你。
这样一来,虽然实质上仍是你做外贸,但操作形式上就变成:你以普通内贸的方式把货物赊销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自行出口后支付货款。nbsp;nbsp;nbsp;nbsp;代理出口的缺点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是除了同样的成本与费用外,还不得不承担额外的出口代理费----这个费用常常会占总交易金额的1%---2%。其次你不得不把外商资料、交易价格等商业秘密提供给外贸公司。
外商货款直接支付给外贸公司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虽然外贸公司受国家严格管理,代理出口的外贸公司赖帐私吞的可能性很小,但占用资金迟迟不转帐给你的情形却屡见不鲜,因为在外贸操作中根据资金转帐的渠道和各个经办银行程序的不同,国外支付的款项抵达国内帐户所需时间差别有时长达一个月,也不容易查询进展,这就给不良的出口代理商占用资金提供了借口与便利。毕竟代理出口的外贸公司良莠不齐,既有本分经营拿了代理费认真替你做事情的,也有千方百计挖墙脚、克扣挪占货款的。
再者,通过代理出口,所有票据写着别人的商号名字,对自己在国际市场上的品牌拓展多少有些局限与影响。nbsp;nbsp;nbsp;nbsp;但不管怎么说,代理出口的方式避开了出口权限制,任何工厂都可以做外贸了。
而且,只要慎重筛选出口代理,并且自己深入了解外贸操作流程,就能把风险降到最低。事实上,在目前的外贸行业中,工厂与外贸公司顺利合作出口的情形尚属多数。
nbsp;nbsp;nbsp;nbsp;同样地,除了工厂以外,普通外贸公司甚至个人都可以通过代理出口的方式从事外贸。实务操作上与工厂无异,只多了一个普通国内进货的环节以解决货源而已。
nbsp;对于个人做外贸还有第三招:挂靠。所谓“挂靠”就是与某个外贸公司达成协议,成为此外贸公司名义上的业务员或兼职的业务员。
业务自己做,以外贸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合同、交货、结算货款,自己则按照约定的比例计提利润。挂靠的方式多见于有一定的外贸经验,有自己的进货和销售渠道的人。
这所以选择挂靠而不是自己去开公司,主要是借助大型外贸公司的知名度和商业信用,以期在购销过程中得到优惠便利,并节省办公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挂靠者甚至不需要到公司上班,在自己家中用一台电脑即可完成外贸交易----有时甚至是大宗交易。
这种自由的SOHO(small-homenbsp;office)方式颇受有经验的外贸人的欢迎。不过,做外贸SOHO需要比较深厚的外贸知识技巧,有对进销两方面渠道较强的把控能力,因此并不推荐外贸新手去做。
nbsp;nbsp;nbsp;nbsp;如果交易金额不大,但又不能像网上小店那样可以用“国际快递+网上支付”方式简易操作外贸的,还可以选择个体工商户外贸备案。自2004年新版《对外贸易法》出台以后,放开了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出口业务的限制,理论上个人也可以申请外贸经营权了。
申请上也没有资金限制,具体步骤是:1.在工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2.到外经贸委作个人外贸经营权登记。
3.到海关办理“中国电子口岸”入网手续。4.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对外付汇进出口单位名录”或者出口收汇核销备案登记手续。
5.在银行开立个人对外贸易结算帐户,办理外汇收付。nbsp;nbsp;nbsp;nbsp;个人申请外贸权虽然并不困难,但因为是个体工商户身份,在经营中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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