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数申报流程: 1、等待社保局通知。
一般要调整新的社保基数,社保局的相关群里会有正式的通知,以及社保局会下发正式的红头文件,以正式的文件为准,而不是盲目去调整新的基数,以免影响整个单位员工的合法权益。 2、去社保局拷贝相关表格。
正式通知下来后,我们要跟部门领导确定这个调基数的事情。然后去社保局相应窗口拷贝表格。
并把表格打印出来。 3、按照文件要求算出新的社保基数。
文件会告知新的基数的计算方法,最低档未达到也要按最低档执行缴费。 4、通知单位职工签字。
待新的基数算出来后,我们把拷贝回来的表格打印出来,按照上面的人员名单进行告知他们调基数的事情。如果方便可让职工自己确认签字,不方便要征求他们的意见以便代签。
5、准备好人员变动表。 如果当月有人员新增或减出变动表,要记得提前准备好人员变动表盖好章。
申报的时候备用。 6、社保局新基数申报。
接下来就可以把职工确认签名表,以及承诺书盖好章,还有电子版的一起带过去进行申报。工作人员会按照电子版的数据导入进去,进行新的社保项目缴费计算,并申报,把保险明细拷贝给你。
社会保险费实行各险种同基数核定。每年2月-5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需要让职工了解社保基数是什么意思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且必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其一、网上申报。适用具备上网条件的用人单位。1、登陆申报系统。用人单位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开“社会保险基数申报系统”链接,输入用户名(用户名为单位社保号)及密码,密码请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一)或拨打12333咨询服务热线。2、申报基数。登陆系统后,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可下载“基数申报操作指南”文档,根据文档要求的步骤操作。3、审核确认。用人单位全部人员完成申报并提交审核后,应打印《2014年缴费基数申报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送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事大厅审核确认。
其二、柜台申报。适用不具备上网条件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1、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凭单位介绍信或单位公章办理申报基数业务。社保柜台工作人员打印用人单位《2014年缴费基数申报表》,由单位经办人员现场填报缴费基数后录入系统,打印后交经办人员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确认。2、灵活就业人员携带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现场申报缴费基数后由本人签字确认。
上述的两种申报模式也可以用来像北京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的方法一样,通过网络、柜台的方式进行缴费后的社保查询。
其三、申报人员缴费基数的核定口径。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在职人员的缴费基数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照2013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核定:低于当地规定的2014年度最低月缴费基数的按最低月缴费基数核定;高于10800元的按10800元核定。其中市和区用人单位2014年度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160元。2、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按2160元核定。3、各县(市)退休人员缴费基数申报口径按当地规定执行。其中市、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规定口径由单位自行申报,不受最低、最高缴费基数限制;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按本人2013年度缴费基数核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提示,广大参保人员发现本人基数申报数据与实际不符的,应及时向单位人事或劳工部门等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很多地方也借鉴了北京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的方式进行多样的查询。各单位要按规定采取公示制度,详细解答社保基数是什么意思,缴纳社保的意义等疑问,参保单位还应将经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确定的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经公示且参保人员无异议后,参保单位应将由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相关材料于每年的2月底前报送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年度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暂停当年度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及在职职工待遇支付业务,待申报缴费基数后,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计发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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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流程:
每年2月-5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规则 1、老员工按上年月均工资来申报; 2、新员工按年内首月工资来申报。
注:如果社保基数和工资不对应,在稽查审计时会有风险。 由于我国社会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办法,目前全国各地的社保缴费办法不完全一致,通常,单位职工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
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公式: ①社会保险基数=上限 (个人月平均工资≥上限) ②社会保险基数=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 ③社会保险基数=下限 (个人月平均工资≤下限) 其中,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通常为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通常为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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