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的 规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一)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
(二)向导线抛掷物体;
(三)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
(四)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
(五)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
(六)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
(七)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
(八)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九)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
(十)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
(十一)其他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规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
(一)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
(二)66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米的区域。
在杆塔、拉线基础的上述距离范围外进行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动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一)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
(二)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如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进行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三)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
以上就是你开挖需要注意的距离及虽然满足距离但开挖仍然要保证基础的安全前提下进行。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的 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一)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 (二)向导线抛掷物体; (三)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 (四)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 (五)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 (六)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 (七)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 (八)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九)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 (十)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 (十一)其他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一)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二)66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米的区域。在杆塔、拉线基础的上述距离范围外进行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动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一)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二)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如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进行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三)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
以上就是你开挖需要注意的距离及虽然满足距离但开挖仍然要保证基础的安全前提下进行。
注意事项如下:(1)在现场布置时,主牵引地锚、制动地锚、临时拉线地锚等,均应 布置在倒杆范围以外(一般取杆塔高度的1.2倍即可)。
主牵引地锚可稍偏远些, 主牵引地锚与地面夹角以不大于30°为宜。(2) 杆塔在起立过程中,基坑内不允许有人工作。
如必须处理基坑问题, 则必须停止牵引,且处理基坑的操作人员应在杆塔的侧面进行操作,完成工作 后应速离基坑。(3) 在受力绳索的内角侧严禁人员停留,以免绳索弹出伤人。
(4) 在杆塔起立过程中严禁攀登,不带拉线杆塔需在基坑填土夯实后才能 攀登,有拉线杆塔则应在永久拉线全部做好稳固后,方可登杆塔作业。(5) 工作人员在整立杆塔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以手势示意或 用其他方式向工作负责人报告,以免造成问题的扩大。
(6) 工作人员在拆除所用工器具时,应使用双保险安全带,传递器材、物 件需用绳索或工具包;在杆塔上移动时,不得失去安全带的保护。
杆塔基础开挖电缆沟防止倒杆应采取措施:
1、基坑开挖
(1)土质基坑,一般采用人力挖掘,挖掘时按放样位置,先将坑口附近的浮石等杂物清理干净,然后分层进行挖掘。对松散或潮湿且易坍方的普通土,不得采用掏洞法挖,以防坑壁坍塌压伤人。
(2)坑底面积不超过2m2时,坑内允许一人挖掘,如果坑内有多人工作时,不得面对面或相互靠近进行挖掘。挖出的土方应堆积在离坑边0.8m以外处,以防坑壁受重压而坍方。
(3)挖掘铁塔基础或水泥杆主坑,坑壁应留有适当的安全坡度,坡度的大小与土特性、地下水位、挖掘深度等因素有关。
如安全坡度为1:0.3(即深:宽),则坑口宽度:b=2*0.3*h+a
式中b—坑口宽度(m);a—坑底宽度(m);h—基础坑深(m)。
挖掘前,必须对附近土壤进行了解,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大,确保不发生坑壁坍塌。
(4)在挖掘土坑过程中,要随时观察土质情况,发现有坍方的可能时,应采用档土板或放宽坑口坡度等措施,挖坑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不得在坑内休息或睡觉。
(5)有积水的铁塔基坑,应在坑口周围修筑排水沟,以防雨水流入基坑,造成坑壁坍塌。
(6)泥水坑、流砂坑开挖时应制定特殊施工措施。
安全技术要求
一般要求
1.在交通道路、广场或施工区域内挖掘时,应在其周围设置围栏,离坑边距离不小于1m
2.上下基坑应铺设有防滑条的跳板,跳板宽度不小于0.75m
3.人工挖土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在基坑内向上运土时,应在边坡上挖设台阶,其宽度不小于0.7m
⑵相邻台阶高度不大于1.5m
开挖深度小于5m的坑道,不能按规定留设边坡时,应设置支撑,边坡支撑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加固木板厚度不小于50mm
⑵加密立杆间距不大于1.5-2.0m
⑶横杆支撑间距不大于1m
开挖浓度大于5m的坑道,支撑应单独设计
1.用铁楔劈石,两人工作站立位置距离不小于1m
2.用锤劈石,两人工作站立位置距离不小于4m
3.人工清理或装卸石方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装车时,每人搬运重量不大于15~20kg
⑵装堆时,搬高不宜超过1m
⑶用手推车、斗车或汽车卸渣时,车轮距卸渣边坡距离不小于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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