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1、房子挂牌时要明确委托内容和期限
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要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
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让自己的中介人员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但后签约的肯定是他人;所以,卖方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2、谨慎收取定金
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如卖方接受购买条件,则从中介处签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保管该定金,卖方此时就要注意了。如果一旦出现买方毁约的现象,卖方是可以没收定金的,但是定金却在中介手中,这时就免不得要和中介发生纠纷了。
3、签约时要注意四点
(1)核实房屋产权证书及房主本人及其身份证明原件;(2)将房屋的物理状况和权利状况在合同中明确写下来;(3)提供“三项证明”,即如有共有人须提供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如有抵押,则提供已经书面通知房屋抵押权人的证明(包括解押),如该房已经出租,则提供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4)交易流程必须与房款支付挂钩,即确保在房屋过户前后拿到房款。
4、尽量取得放款承诺
签约时,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或银行不予放款,则存在不能依约付款违约风险。
5、交房过户时避免违约责任
交房和过户是卖方的两大义务,需买卖双方。当出现一方因种种原因不予时,另一方应书面催告,同时要求中介出具相关证明,避免日后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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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出售必须要了解的注意事项: 一、选取大中介较可靠 虽然随着二手房市场的日渐发展,中介交易正在一步步走向规范,但目前现实存在的种种交易纠纷还是令买房者和购房者不胜其烦。
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许多市民在选择购房时,一般都以大公司作为第一选择,一方面操作比较规范;另一方面房源也比较充裕。 专家建议:卖方最好将房屋委托给一些比较大的中介公司,除了能够保证比较多的客源外,最重要的是能够保证交易的安全性、避免带来后顾之忧。
二、两种代理方式各有利弊 目前委托中介销售二手房一般有两种方式:独家代理方式和一般方式。选取独家代理方式的客户不应当将同一套房源委托给另一家中介;而一般方式可将同一套房源同时委托几家中介代理销售。
据介绍,目前比较大的公司一般都倾向于同客户签署独家代理合同,小型中介则比较倾向于一般合同。两种方式各有利弊:一般而言,独家代理合同更能保证交易的安全性;一般合同则能提供更多的客源、促成交易的早日成交,但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代理有效期宜短不宜长 如果签了一份独家代理合同,但是房子迟迟不能脱手怎么办?这就需要在签定合同的时候约定一个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未能达成交易就可以自动解除合同。 有效期定多久比较好呢? 专家认为,代理有效期的时间宜短不宜长,一般以一个月为宜。
因为如果一个月内房子未能脱手,但你对中介公司的服务还比较满意,还可以选择续约,中介公司一般也乐意。 四、“跳过”中介有风险 有一些“精明”的卖房者通过中介与购房者碰头后,为了省却一笔中介费,就会“跳过”中介与购房者直接进行交易。
专家认为,这一方面是卖房客户有违诚信的表现,另一方面也增大了交易的风险,有时反而还会降低交易的效率。 二手房交易是一个烦琐的过程、需要许多的证明和手续。
一旦跳过中介,买卖双方就必须亲自去处理这些事务,将消耗极大的精力和时间,反而会降低交易的效率。 五、不能签“到手价” 据一些中介公司反映,许多客户在委托他们卖房的时候由于嫌合同上各款项细则太过麻烦,要求只与公司签一个“到手价”,即直接到手的钱有多少签多少。
对此,中介公司颇感为难,因为只同客户签“到手价”属于中介公司违规操作行为。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除了房屋本身的房款外,还涉及到契税、交易手续费、中介费等多笔费用。
如果只签一个“到手价”,必然给中介留下很大的操作空间。碰到一些不法中介的话,等于制造了“暗箱操作”的温床,最后受到损失的还是交易买卖双方。
因而专家建议,签约过程中,一定要把各款项弄清楚,千万不要只签一个“到手价”。 六、心平气和报房价 二手房房价持续上涨,造成不少屋主对物业期望值太高,出现了盲目开价的情况,陷入物业难以成交的窘境。
专家建议,屋主在报价的时候一定要心平气和,客观的估计自己物业的价格。如果不放心,可以多跑几家中介去问问,然后综合一下报价。
七、交钥匙要谨慎 许多二手房房主同中介公司签定了合同后,为了避免一次次看房的麻烦,将自己的钥匙交给中介公司。专家提醒,二手房交易中,交钥匙还需谨慎。
许多中介公司也并不主张屋主交钥匙的做法。虽然交钥匙方便了中介公司看房,但是,万一发生失窃等意外情况,责任归属问题就十分麻烦。
因此,许多大型中介对交钥匙也保持了谨慎态度。 八、不要轻易提前交房 在交易过程中,有些购房者可能会提出各种理由要求在办妥过户手续前入住。
专家提醒,即使签了购房合同,在过户手续没有办妥之前,对于提前交房的要求屋主还需思量。 虽然现在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已经大大缩短,但是仍需要15天左右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还是有可能产生一些纠纷。
纠纷发生后,由于现行法律以“保护现居住者”的权益优先,因此可能会给屋主带来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九、合同细节要讲清 一些经纪人反映,有时买卖双方在成交入住后仍会有纠纷。
这些纠纷主要集中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诸如维修基金、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等。 由于买卖双方缺乏房屋交易的经验,在交易过程中往往比较注意房款、中介费等比较大的费用,但在某些细节问题上则不甚关注。
如果这些细节问题在签定合同前就事先约定好了,就不会产生这些“后遗症”了。 十、自售房屋有学问 目前市场上也有一部份屋主的二手房交易并不是通过中介进行的,而是通过朋友、亲戚的介绍寻找买家。
对于这样自售二手房的现象,专家提醒:要仔细研究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程序、手续等系列知识,否则很难顺利完成整个交易过程。 自己不熟悉的话,起码也要找一个懂行的朋友陪同。
您要是有房要卖先去中介公司登记,他们会给您找客户,如果价格谈托,会签署一份《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一式三份,还有《居间中保合同》一式三份,买房不像买东西,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客户会先付给中介公司房款10%的购房意向金,然后中介会拿您的房产证做抵押,将10%的意向金给您,然后一起去当地的房地局办理过户登记,然后客户会将房款的70%给中介公司,一旦做完过户登记,中介会将这70%给您,然后您和客户还有中介公司一起去物业地址,做物业交割,结清供暖,物业,水电,煤气等一切房屋的相关费用,这是买卖双方会在《物业交验单》签字,确认无误,这时中介公司会将剩余的20%房款给您,将新的房产证给新的业主。
如果客户不贷款,从您签完买卖合同起,您拿到全部房款这个过程大概需要10个工作日,如果您是市局的房子或央产房时间会长些,还要根据您房屋所属的区县,10个工作日说的是海淀房地局。具体情况您可以打电话咨询我。
李小姐 13031115079。
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如下: 1、物业管理情况 物业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日后的居住生活质量,在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如果忽略了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入住以后可能会造成很多麻烦。
(1)物业交验不可大意 买房过程中需重视物业交验环节,交验时您应注意:物业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家电、家具等是否与合同相符;钥匙是否已交付;水电、煤气表数字是否查验等;另外,在签定合同后应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物业管理费结算,时间应以交房当日为准,同时购房者办理物业进户手续。 (2)物业管理水平要考察 观察小区是否封闭,保安巡查情况如何;小区环境卫生、绿化等是否清洁、舒适;询问水、电、煤气的费用如何收取,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交;电梯品牌、速度及管理方式;物业管理公司还提供其他哪些服务等。
另外,还应该询问有无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的实际组成人员是否稳定等。 2、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区域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区域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 当买卖双方签署协议时遇到公共维修基金是否应由买家支付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是经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一般会有四种处理方法: (1)业主将公共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这是二手房交易中最普遍的做法。 (2)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由客户与业主共同承担这笔费用,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公共维修基金费用的50%。
(3)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公共维修基金费用。 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
(4)业主不同意将公共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比例与客户分担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购买该套房屋则需承担原业主当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公共维修基金费用。 3、车位问题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有限的车位已经完全不能满足停车需求,为了避免每天回家还要为停车的事儿操心,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小区内的车位情况,顺便也要了解小区周围停车场的信息,以防万一。
现在有的车位有产权,有的只有使用权。一般来说,有产权的车位可以方便地出售,只有使用权的车位能否在二手市场上转让,则要看当初业主与物业管理处签订的合同。
车位的产权问题往往会引起二手房交易的纠纷,由于目前法律没有对车位产权的归属作明确规定,导致一些因车位产权而引发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无法妥善解决,而二手房如果能带着车位,将来还会有更大的升值潜力。 因此,消费者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慎签合同。
购买二手房的八大注意事项如下: 1,查明真实情况 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
最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资质。 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时,要付30元的费用,除了查看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同时别忽略了土地状况、房地产他项状况、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等信息,这样就可以了解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贷款额多少等等。
这样就不大可能因为受骗上当,买了被抵押的房子,钱房两空。 {hottag}对于中介公司,可以索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留心付款方式 在房产买卖过程中,付款方式是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之一,因此,在签定是应尽可能的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其次、其次付款数额做具体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一定要选择安全的付款方式。 特别提醒的是有关购房意向金的支付,一般情况下,买家在支付了意向金两天之后,如果卖家同意出售,那么意向金将自动转为购房定金,此时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所以建议消费者在支付购房意向金时要三思。 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一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如果卖方自有资金不足可以要求用买方支付首付款共同还款,这时买卖双方需同时到贷款银行,以免自己支付的首付款被移作他用。
3,确定交房时间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4,别让户口困扰你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 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
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一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5,当心维修基金被中介“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一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
一般情况下,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6,“先小人,后君子” 房产中介一般都预备了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这些合同中介一般都很好地考虑到了自己的利益,却很可能包括了对买方不利的霸王条款,所以当签订这些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不要因为不好意思耽误中介工作人员的时间而草草签字,对于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如“不论交易是否成功,均应当支付中介费用”的条款。
交出房产证或是买房款,一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 要注意的是,如中介未促成交易索要一定的费用却是合理的。
《合同法》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7,佣金如何支付 签订了合同,买卖双方就要尊重中介机构的中介服务,并诚信支付居间费用。
《合同法》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果买卖双方通过中介提供的信息取得联系,私下交易,企图省去中介费用,不仅不容易达到目的,还有可能承担额外的违约责任。
卖方也应当如实向中介及买方告知房产的真实情况。 有关佣金支付,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买方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卖方支付,或是双方共同支付,比例各占多少;是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分阶段,是何时支付费用。
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是,买卖双方需支付房屋总价的2%给中介作为佣金,买卖双方一般各占半。 8,保留证据 交易过程中与对方及中介机构来往的书面材料,如合同、收条、身份证及房产证等证件的复印件,都要注意妥善保存,以免以后有纠纷。
因为卖方在买卖房产的过程中是处于一种强势地位,那么对于卖方来说,所需要注意的一些
东西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也是比较轻松的。
1、全权委托公证。
如果说卖方卖的楼是一个带有银行按揭的楼,如果卖方资金不够雄厚,那么就需要有一个赎
楼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一般是委托中介,以及担保公司全权处理的,以达到赎楼以及卖
楼的目的。而在本人所接触的案件过程中,卖方在这个中间出现的问题是最多的,因为全权
委托,中介可以不经卖方同意,完全可以自行买卖该房屋,同时也常常违背卖方的一些口头
意见,不按照卖方的意愿控制房产,而按中介自己的意愿控制该房产。而深圳市公证处要求
撤销公证,需将所有的公证书收回,而中介常常卡住公证书,不返还给卖方。常常卖方无法
控制自己的房产。
2、卖方主动违约。
根据深圳市现在中介所提供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来看,合同中都约
定了解约定金,就是卖方要解约,只需双倍返还定金,而可以不被强制履行也不需要进一步
赔偿损失。其实这个解约条款包含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卖方应当先启动解约程序。如果说买
方先启动强制履行程序,那么可能面临的后果就是会被判决强制履行。最近听说中院开会,
鉴于卖方违约情况过多,以后只要买方强制履行,就支持。但没有看到相关的文件。
如果说买卖双方是个人签定的合同,而非中介操作,那么说如果卖方主动违约,就会面临双
倍返还定金再赔偿涨价损失的可能。
卖方主动违约的,最好也是主动找对方协商赔偿问题。一但卖方违约,又不主动找对方协商
赔偿问题,想拿着定金拖着。一但对方说找不到你的地址,去公安举报你意图诈骗,很麻
烦。
3、阴阳合同。
如果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营业税由买方支付,再签署阴阳合同,就有可能面临到刑法的处罚。
4、有租约的房屋。
有租约的房屋要确认租房者不会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时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放弃该项权
利,一但忽视租房者的优先购买权,后果会很严重,租客可以要求撤销你和买方的买卖合
同,就是过户了,仍会撤销,深圳有相当多的案例。租房者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也要告之买
方知道有租客的存在,否则到时买方找麻烦。
5、无证房地产买卖。
很多卖房者,出卖的是一手房产证还没有出来的房屋,这种情况有虽然法律有规定,不得买
卖期房,但是那只是针对卖方的一个管理规定,而非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效力条件。并且在
深圳这种情况下都认定无证房地产买卖合同都是一个附生效条件的有效合同,所以卖方几乎
不要抱有幻想,以这一条来撤销买卖合同,而达到不赔定金的目的。
6、钱款的收取。
是定金就签收定金,不是定金不要签收是定金,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虽然本来约定只是五
万,他给十万,你签收了,定金就为十万。如果说定金约定是十万,但你只签收了5万,那
定金就是五万。首期款一定要买方做资金监管,最好是找银行,而非中介。一定要看到监管
资金,和银行承诺贷款,才去办理《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
7、请律师协助。
如果说卖方要请律师帮忙协助,最好是在签合同之前就找到律师,不要等到合同签定后再找
律师看具体情况,因为等到合同签定后,你再找律师,很多东西都无法担供参考,只能是告
诉一些过程的走法了。
二手房购房指导
一、看房选房
有不少想换新居者,眼见商品房价格不断攀升,受财力所限,不得不把视线转到二手房上。二手房虽是残旧了点,但也有它的好处,诸如:首先是房价便宜了许多,一般买得起。再者,地处市区,距离学校、商场、菜市比较近,交通方便。还有,旧房的管理费也不高,负担不重。所以,二手楼市也很兴旺。
应对措施
买二手房为何要选择中介
二手房杀价攻略
买二手房的七大技巧
初次买二手房应该如何下手
买二手房为何要选择中介
选择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比较省心省时,在中介的“监督”下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二手房交易一般都由以下几个步骤来完成(因各房产中介规定不同,各步骤或略有差异)。
“我准备买一套二手房,但不知道都需要哪些程序,和房主直接交易担心受骗,找房产中介还不知道该去哪家?”一些二手房网站的交易论坛上经常有人发出这样的帖子。
看来,不了解二手房交易程序的人还真是不在少数。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业界人士,为你详细讲解二手房交易的程序和必须注意的事项。
选择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比较省心省时,在中介的“监督”下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二手房交易一般都由以下几个步骤来完成(因各房产中介规定不同,各步骤或略有差异)。
第1步:登记。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并详细登记购房、售房信息。
第2步:验证。中介机构审核卖方身份证及产权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证件复印件备案。同时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考。
第3步:签约。验证核实房屋后,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交纳委托代理费。
第4步:交款。钱款交接时最好借助中介公司的过款平台,来保证钱款安全,如和房主自行交接需协商好过款事宜,并写到合同中。
第5步:过户。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卖方将房屋腾空,将钥匙交与买方。
一市民在买二手房时,被租房者伪造的产权证所欺骗,蒙受50万元的巨额损失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各大媒体也争相报道了此事。业界人士希望通过本报提醒消费者,在二手房交易时要注意这些事情,以免后悔莫及。
1、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细致验收。一般来讲,买方在接收房子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特别注意的是一定要在白天看房,注意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要求原房主提供家电的保修卡和发票,出现问题找商家要求赔偿。
2、水、电、气、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
3、户口问题。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特殊原因,交易中卖方会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对于这类情况,双方应书面约好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由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因此买方对户口延迟迁出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4、了解车位产权。现在有的车位有产权,有的只有使用权。有产权的车位可以方便地出售,只有使用权的车位能否在二手市场上转让,则要看当初户主与物业签订的合同。而二手房如果能带着车库或车位,将来还会有更大的升值潜力。
在购买二手房查看清楚以下几部分就不太会有大问题出现。
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
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
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
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当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出现时,一方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如有的买方签约后认为房价偏高或不想支付过户税费,就拖延办理过户手续,致使卖方交房后无法及时收到余款;有的卖方发现房价飙升,则称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买方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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