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形成性作业是书本《法律基础知识》上的作业内容。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试行)》中的《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大纲(试行)》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了本教材。 全书共分为绪论、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诉讼法和劳动法等章节。
突出了能力培养的教学目的,每章一练能够帮助学生巩固基础知识。书中配有知识库和小锦囊等,形式新颖,生动活泼,具有实用性和指导性的特点。
本书不仅适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德育课教学使用,也可以作为学生家长、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以及关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人士的参考书。
【实用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作业一:一、填空题(每空2 分,共20分)1、习惯2、法系3、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4、行政主体5、法律心理 法律观念 法律思想6、国务院7、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8、职位分类制度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B 2、ABC 3、ABCD 4、ABD 5、ABCD 6、A 7、ABC8、D 9、ABCD 10、ABCD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国家意志,通过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达到一定社会秩序,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律关系是指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根据法律规范所产生的关系。3、行政责任就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因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依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违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4、抽象行政行为是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的过程中,制订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表现。
(1)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2)法所体现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不是随意的,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
(3)法所体现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归根结底是由我国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2、行政行为的特征。
(1)行政主体所实施的行为。(2)法律规定或授权的行为。
(3)具有一定的裁量刑。(4)具有国家强制性和单方意志性。
五、论述题(14分)【分析】在本案中,废品收购站的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均由陈某所办理,经营者为陈某。因此,应由陈某对收购站的非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应为陈某,而非陈某之子。市公安局将陈某之子作为违法主体进行处罚,属于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认定不合法,该处罚行为违法,应该撤消。
此外,市公安局的处罚还存在违反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违反罚缴分离制度等错误。电大天堂【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作【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作业二:一、填空题(每空2 分,共20分)1、14周岁2、故意犯罪3、减轻4、从重 缓刑5、以自己的劳动收入6、直接财产内容7、要约 承诺8、预期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ABCD 2、ABCD 3、ABCD 4、ABC 5、B 6、BC 7、CD 8、ABCD 9、ABCD 10、ABCD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法律所保护的另一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意义是表示的内容而引起民事法律关系设立、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3、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期间即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4、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的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而有害于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的权利。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
1、刑法的基本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2、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主体的私人性 (2)内容为私权利和私义务 (3)产生的自治性五、案例分析题:14分。【分析】 1、本案所侵犯的犯罪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在本案中,很明显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的财产权,但是由于铜质制动排气门是汽车的关键零部件,这些汽车在运输当中,一旦遭遇险情,刹车失灵,其后果不堪设想,严重危及到公共交通运输的安全。
在这一双重客体中,立法者将公共交通运输安全作为主要客体。 2、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公共交通运输安全,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运输工具罪,而不应该是盗窃罪。
3、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区别是:犯罪客体决定性质,而犯罪对象则不能。任何犯罪都损害客体,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侵害。
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任何犯罪都有犯罪客体,但不一定有犯罪对象。
【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作业三:一、填空题(每空2 分,共20分)1、智力创作成果2、103、64、205、技术方案6、自愿7、胎儿8、百分之三十五9、再保险10、诚实信用的原则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AC 2、ABC 3、ABCD 4、ABCD 5、ABCD 6、ABCD 7、A8、C 9、BCD 10、ABCD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用权。2、专利权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3、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并能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和合法权益。4、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简述知识产权的特点。
(1。
《法律基础》网上大作业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宪法秩序 :宪法秩序是一种社会秩序,他是基于人们对一定社会规律的认识,通过制宪对该社会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进行确认,形成一种宪法上的应然秩序,再通过宪法的各种调整手段,而将宪法上的应然秩序变成实际的社会秩序。
2、可撤销民事行为: 已经成立且已生效,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其他法定原因,行为人有撤销权的民事行为。3、犯罪未遂: 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4、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禁止权力滥用原则; 5.公平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2、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
答: 1.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是公民权利的保证书;3.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4.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3、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答: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2不法侵害条件必须正在进行; 3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 4必须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简言之: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度条件 4、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有哪些? 答:人民检擦院是国家公诉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它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 1.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2.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3.提起公诉及出庭支持公诉; 4.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5.对执行机关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40分)1、村里推行家庭财产保险制度,农户陈某遂买了1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春节期间,邻居家放爆竹,不慎将屋后的柴草引着,大火烧着了陈某的房子。
此时陈某正在朋友家喝酒,得知自家着火的情况后,不仅不去救火,反而说:已保险,房子烧光了,保险公司得赔偿,正好重新盖房,由于陈某对救火不积极,妻子和孩子只抢出了一台彩电和大部分衣服杂物,房屋家具全部被烧毁。问: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陈某的损失?为什么?答:《保险法》规定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方.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措施,保险方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本案中,陈某虽然没有采取措施抢救财产,但陈某的妻子和孩子在积极抢救财物,所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陈某的损失,但对于因陈某行为而扩大的损失,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2、甲是某信用社聘用的合同工,曾任储蓄员、信贷员等职务,后从事押钞等工作,在作案时的正式职务是押钞员,但兼有出纳职责,既兼职分社上存、下拔现金及企业上门收款员,并负责现金出入库。该信用社属于非国有金融机构。
一日,甲与同事乙等人从区农村信用社下属各营业网点押钞回到信用社,将收回的70余万元人民币放进金库保险柜后,甲便支开乙,利用金库及保险柜钥匙未上交之机,又返回打开金库大门及保险柜,盗走70万元人民币后携款潜逃。当天晚上,甲通碰到熟人丙,丙将甲转移到南H楼X室躲藏,并安排甲的饮食起居,为甲购买食物、药品、家用电器及日常生活用品。
问:对甲、丙如何定罪处罚?答:刑法第270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310条规定,窝藏罪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 所以,甲构成职务侵占罪。
甲是单位的职工,从事押钞员并兼负责现金出入库的职责,利用经管单位财物的职务便利,监守自盗巨额单位财物。 丙构成窝藏罪,丙明知甲是犯罪的人而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避法律追究。
3、A县政府根据《发展A县经济的实施规划》,以红头文件形式作出了一项《关于对A县几家工业企业进行调整的措施》的决定,其中决定将属于集体所有制的A县机床附件厂与属于国有企业的A县机械厂合并为A县机械总厂;A县机床附件厂不服县政府的这一决定,认为合并决定实现未征得他们的同意,侵犯了企业的自营自主权,遂向A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县政府有关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告诉县法院,这一合并决定是为了改革和发展A县经济、解决县机械厂的经济困难作出的,县机床附件厂应当顾全大局,服从县政府的决定,同时,县政府要求县法院应与县政府态度一致,维持县政府的改革措施,对县机床附件厂的起诉不予以受理。问:A县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此案?A县法院是否必须服从县政府的意见?答:A县法院有权受理此案,因为A县政府的红头文件面向企业的对象特定,是具体行政行为,且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企业县机床附件厂经营自主权,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县法院不须要服从县政府的意见,以为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县法院,独立行使行政案件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其他。
《法律基础》网上大作业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宪法秩序 :宪法秩序是一种社会秩序,他是基于人们对一定社会规律的认识,通过制宪对该社会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进行确认,形成一种宪法上的应然秩序,再通过宪法的各种调整手段,而将宪法上的应然秩序变成实际的社会秩序。
2、可撤销民事行为: 已经成立且已生效,因为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其他法定原因,行为人有撤销权的民事行为。3、犯罪未遂: 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4、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 4.禁止权力滥用原则; 5.公平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2、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
答: 1.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是公民权利的保证书;3.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4.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3、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答: 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2不法侵害条件必须正在进行; 3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 4必须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简言之: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度条件 4、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有哪些? 答:人民检擦院是国家公诉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它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 1.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2.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3.提起公诉及出庭支持公诉; 4.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5.对执行机关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40分)1、村里推行家庭财产保险制度,农户陈某遂买了1万元的家庭财产保险。春节期间,邻居家放爆竹,不慎将屋后的柴草引着,大火烧着了陈某的房子。
此时陈某正在朋友家喝酒,得知自家着火的情况后,不仅不去救火,反而说:已保险,房子烧光了,保险公司得赔偿,正好重新盖房,由于陈某对救火不积极,妻子和孩子只抢出了一台彩电和大部分衣服杂物,房屋家具全部被烧毁。问: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陈某的损失?为什么?答:《保险法》规定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方.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措施,保险方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本案中,陈某虽然没有采取措施抢救财产,但陈某的妻子和孩子在积极抢救财物,所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陈某的损失,但对于因陈某行为而扩大的损失,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2、甲是某信用社聘用的合同工,曾任储蓄员、信贷员等职务,后从事押钞等工作,在作案时的正式职务是押钞员,但兼有出纳职责,既兼职分社上存、下拔现金及企业上门收款员,并负责现金出入库。该信用社属于非国有金融机构。
一日,甲与同事乙等人从区农村信用社下属各营业网点押钞回到信用社,将收回的70余万元人民币放进金库保险柜后,甲便支开乙,利用金库及保险柜钥匙未上交之机,又返回打开金库大门及保险柜,盗走70万元人民币后携款潜逃。当天晚上,甲通碰到熟人丙,丙将甲转移到南H楼X室躲藏,并安排甲的饮食起居,为甲购买食物、药品、家用电器及日常生活用品。
问:对甲、丙如何定罪处罚?答:刑法第270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第310条规定,窝藏罪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 所以,甲构成职务侵占罪。
甲是单位的职工,从事押钞员并兼负责现金出入库的职责,利用经管单位财物的职务便利,监守自盗巨额单位财物。 丙构成窝藏罪,丙明知甲是犯罪的人而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其逃避法律追究。
3、A县政府根据《发展A县经济的实施规划》,以红头文件形式作出了一项《关于对A县几家工业企业进行调整的措施》的决定,其中决定将属于集体所有制的A县机床附件厂与属于国有企业的A县机械厂合并为A县机械总厂;A县机床附件厂不服县政府的这一决定,认为合并决定实现未征得他们的同意,侵犯了企业的自营自主权,遂向A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县政府有关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告诉县法院,这一合并决定是为了改革和发展A县经济、解决县机械厂的经济困难作出的,县机床附件厂应当顾全大局,服从县政府的决定,同时,县政府要求县法院应与县政府态度一致,维持县政府的改革措施,对县机床附件厂的起诉不予以受理。问:A县法院是否有权受理此案?A县法院是否必须服从县政府的意见?答:A县法院有权受理此案,因为A县政府的红头文件面向企业的对象特定,是具体行政行为,且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企业县机床附件厂经营自主权,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县法院不须要服从县政府的意见,以为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县法院,独立行使行政案件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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