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
2.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种类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 3.提取医疗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经营支出——社会保障费”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医疗基金”科目。
4.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5.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
6.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明细账。
选A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的账务处理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的账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拨入经费”科目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物品、服务等支用额度时,借记“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材料”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属于购入固定资产的,同时,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行政事业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年度终了,零余额用款额度必须清零
行政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如果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
一、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中专用基金是按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住房基金、其它基金等。专用基金的用途明确、单一,要求单位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二、专用基金的特点 1、专用基金的提取均有专门规定,即根据一定的比例或数额提取。 2、规定有专门的用途和使用范围,除财务制度规定可以允许合并使用外,一般不得相互占用、挪用。
3、他的使用属于一次性消耗,没有循环周转,不可能通过专用基金支出直接取得补偿。
1、专用基金的提取均有专门规定,即根据一定的比例或数额提取。
2、规定有专门的用途和使用范围,除财务制度规定可以允许合并使用外,一般不得相互占用、挪用。
3、他的使用属于一次性消耗,没有循环周转,不可能通过专用基金支出直接取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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