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者之前有什么区别吗?还是一样的?
有区别的,按要求研发支出应按项目明细核算。
你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体现不出来明细核算的。汇算清缴时如是高新企业还有专门报表。
另外如果不想在财务软件中体现,就应该有个辅助账,网上有模板。
二、另外做账时 ,是否要体现研发材料入库、领料的过程?
入库时不需要体现,但出库时必须体现,因为入库的材料可能有正常产品领用。出库时如是研发用需在出库单上标明。
三、购买研发材料试用,如果确定了就会量产,那么试用的压发材料如何结转出去呢?
试用就是研发过程。领用时:
借:研发支出-XX项目-材料
贷:原材料
如果贵司没有评上高新企业,研发支出结转至管理费用里,
不能加计扣除。
要分别不同情确定会计处理: (1)如果是委托贵单位进行研发的单位提供的材料,实际上不属于无偿赠送。但因为受托开发业务中所收到的材料以及所开发形成的成果,不严格符合贵单位资产定义,不属于受托方的资产,因此通常只对所收到的材料只需做备查登记。对于受托开发中发生的成本费用可以在研发支出下单设受托开发业务成本明细进行归集,待完成后后结算时,借记银行存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按开发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贷记研发支出。研发失败,转销所发生支出以及可能涉及的赔偿,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研发支出、银行存款等。
(2)提供材料的虽然不是直接委托研发的单位,但与研发项目有关,如按协议约定可以分享研究成果的单位。这种情况下其实也不是无偿赠送材料,而是为后续分享成果而预先付出的代价,在收到材料时借记原材料等,贷记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待研发成功,对方按协议分享成果时,按支付的费用借记银行存款等,按之前收到原材料的价值借记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按两者的合计数贷记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等。当然,实践中要视协议约定分析确定账务处理的最佳方式。
(3)如果是与研发项目无关的单位赠送的,这种情况下要按接受捐赠进行会计处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在收到先计入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接受捐赠的材料使用时,除结转成本外,同时按转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在收到材料时,借记原材料等,贷记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利得。
研发领料计入“研发支出”科目。
借:研发支出
贷:原材料
研发支出科目简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三、研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应当比照上述(一)规定进行处理。
(三)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期末,企业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中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所谓研发支出,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就是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新准则规定,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则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由于不同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差异巨大,正确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就成为研发支出会计处理的关键,研究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由于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该阶段的支出,新准则规定应计入当期损益。
研发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二)企业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正在进行中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应当比照上述(一)规定进行处理。
(三)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本科目(资本化支出)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资本化支出)。
期末,企业应将本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费用化支出)。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中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收到国家财政局拨付的一笔四十五万的创新基金,进入专项应付款进行核算,此时做帐应为
借:银行存款 45万
贷:专项应付款 45万
那请问我在用这个专项款的时候的帐要怎么做啊?
比如说买材料,要借什么,贷什么?
该项专项应付款是财政局拨付给我公司作为新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的,那就不应该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吧,应该放什么科目呢?而且一般我公司将该产品研究开发出来后又卖给客户,这个帐又要怎么做?
有人说要通过“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产品)”科目归集所发生的研发支出,那请问研发支出这个会计科目是要设在哪的?怎么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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