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单位执行了新会计准则:
(1)发给员工过节费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现金
(2)月末,要进行分配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3)结转损益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福利费
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
二.如果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
(1)如果提取,按以前会计分录做。
(2)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福利费"科目。
1、应付福利费是企业准备用于企业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我国企业中按规定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来源,包括从费用中提取和税后利润中提取。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个人福利,在会计核算中将其作为一项负债;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福利费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在会计核算中将其作为所有者权益(即公益金)。
2、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其工资总额的构成与统计上的口径一致,不作任何扣除。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等。
3、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单独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提取的福利费,按照职工所在的岗位分配: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福利费,记入成本;行政管理人员的福利费,计入管理费用等等,实际支付时,作冲减应付福利费处理。期末应付福利费的结余,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单独反映。
会计分录如下:
1、提取福利费时:
借:生产成本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福利费
2、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
借: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等
包括: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
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职工福利费(employee services and benefits)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
职工福利费包括:
1. 职工医药费;
2. 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 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 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 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以下项目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
1. 退休职工的费用;
2. 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3. 职工劳动保护费;
4. 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
5. 职工的学习费;
6. 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应付职工薪酬属负债类科目 发生医疗费时 借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现金 计提职工医疗费时 借 管理费用(等)-职工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职工福利费 不执行会计准则或小企业可以按你的分录。
职工福利设置会计科目为:应付职工薪酬。因为: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福利费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做账时计入制造费用,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做账时计入管理费用。
制造费用:
企业各个生产单位(分厂、车间)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成本,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工资、交通费、劳动保护费、折旧费、修理费、租赁费 、低值易耗品摊、生产用工具费、试验检验费、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技术组织措施费、及其他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差旅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账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损失,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公司经费指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董事会会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公司经费。
应付福利费包括: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独生子女费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应付福利费核算:
一、从会计帐务处理上
1、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福利费”科目,福利费不用提取了,发生的福利费支出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1)支付福利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月末分配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对于还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则,仍在执行原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来说,福利费可以提取,也可以不提取。如果不提取,发生的福利费支出,直接记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二、税务上
1、从个人所得税上来说,只要支付员工的福利费属于纳税范围,福利费就要与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企业所得税上来说,不管按新会计准则帐务处理,还是按原企业会计制度帐务处理,福利费支出在工资总额14%以内列支的,都可以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作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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