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是发生即要上交的税种,都通过管理费用相应的明显科目核算,你遇到的习题情况是考虑预提税金的,预提到应缴税金里面,中国的教科书几十年不变,老师也是老不变。
会计新规和实际业务中,很少有预提的,预提是没钱交税的时候放那里,但是税务局不许可欠税的,规定每年4月前缴车船税,就必须缴,所以习题中通过“应交税费”的情况,你就直接鄙视出题人好了。 上缴时直接记 借:管理费用-XX税,贷:银行存款。
###呵呵,这个要在注税里面有详细讲解,给你讲解下:由于印花税和耕地占用税不必计提,而是直接用银行存款或现金支付,所以这个两个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其他的税种由于企业计提(就是应付什么款项等科目),所以会在“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这是属于资产负债表科目)。 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是通过“管理费用”核算(这是损益表项目),其他的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这也是损益表项目)在会计里面不是有:资产=负债+所有则权益你如果记入“应交税费”就是负债增加,但是资产没增加,那所有则权益就要减少,而计入费用就会影响本年利润,就会导致所有则权益减少这样:“资产”才会等于“负债”加“所有则权益”本人觉得:初学者做会计分录都要从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上考虑###强烈建议多看看企业会计准则。
呵呵。
###计提时借:管理费用 贷:应缴税费缴纳时借:应缴税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不通过营业税金及 附加核算,而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二、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三、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二)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企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比照上述原则调整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及有关科目。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营改增其实就是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就是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简单说一个产品100元生产者销售时已经缴纳了相应的税金,购买者再次销售时卖出150元,那么他买来的时候100元相应的税金可以抵减,购买者只需要对增值的50元计算缴纳相应的税金,同样营改增就是对以前交营业税的项目比如提供的服务也采取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全面推开后,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直接记入成本费用的四个税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
会计分录:
1、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车船税的账务处理是:
1)计算应提取的上述税金,按计算出来的金额入账: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 房产税
2)按期如数上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税
――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2、印花税的账务处理
1)应交纳的印花税如数额较小,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不需预提,上交时直接减少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印花税数额较大的企业,首先应计入待摊费用: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在根据分摊期间进行分摊时,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上交时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贷:银行存款
拓展资料: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处置的处理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平均年限折旧法一
月折旧率=(1-残值率)÷预计使用月份
月折旧额=月折旧率*原值=(原值-残值)÷预计使用月份
残值=原值*残值率
可以看出,平均年限折旧法一只与三个参数相关:原值、残值(或残值率)、预计使用月份。折旧的多少与“累计折旧”、“已计提月份(已计提月份小于预计月份时)”无关。
平均年限折旧法二
月折旧额=(原值-残值-累计折旧)÷(预计使用月份-已提月份)
月折旧率=月折旧额÷(原值-残值)
=[1―累计折旧÷(原值-残值)]÷(预计使用月份-已提月份)
在平均年限折旧法中,折旧金额与 原值、累计折旧、残值、预计使用月份、已提月份共五个参数相关。
如果累计折旧与已计提月份均为0,则两种折旧方法中的月折旧额是一样的,但是月折旧率不同。
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按双倍直线折旧率和固定资产净值来计算折旧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采用此法,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殖) ÷ 规定的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参考资料:固定资产—百度百科
车船税已被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依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也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扩展资料: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有车族需要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车船税的征收范围,是指依法应当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除规定减免的车船外)。
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指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车辆,如汽车、拖拉机、无轨电车等;非机动车辆,指依靠人力、畜力运行的车辆,如三轮车、自行车、畜力驾驶车等。
船舶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机动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气垫船等;非机动船舶,指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运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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