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的评审费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评审费
贷:银行存款
支付专家评审费用,属于劳务报酬,不属于工资薪金,按劳务报酬计算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首先签协议时就要说明税费的问题,如专家不提供发票,司有代扣代缴营业税与个人所得税义务,代扣代缴后,提供给专家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把协议与完税证明附支付凭证后,可税前列支,由于各地税务机关理解不同,可能有的税务核查人员不允许税前列支。
扩展资料: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604在建工程 三、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在建工程(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602管理费用 三、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安徽统一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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