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加工费计入制造费用会计科目。
如果是来料加工:双方委托加工协议中只约定了提供的主材数量和应该交付的加工产品数量的,可以对所收到的材料只作备查登记,是属来料加工可以不核算其价值。
1、单位发生来料加工做:
借;“生产成本:来料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制造费用等。
2.来料产品完工结转做:,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3.确认应收的加工费,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XX单位加工费”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4.结转材料加工费做: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1、如果属于委托加工,支付的加工费应该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如果属于受托加工,收取的加工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结算收取加工费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3、半产品委托外加工,发生的费用记入委托加工产品成本。该类业务通过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会计处理:
(1)发出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
(3)收回加工物资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4)支付加工费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产品成本差异” 或“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 (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按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 或“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委托加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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