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的起源】 1.姜子牙与筷子 这一传说流传于四川等地,说的是姜子牙只会直钩钓鱼,其他事一件也不会干,所以十分穷困。
他老婆实在无法跟他过苦日子,就想将他害死另嫁他人。 这天姜子牙钓鱼又两手空空回到家中,老婆说:“你饿了吧?我给你烧好了肉,你快吃吧!”姜子牙确实饿了,就伸手去抓肉。
窗外突然飞来一只鸟,啄了他一口。他疼得“阿呀”一声,肉没吃成,忙去赶鸟。
当他第二次去拿肉时,鸟又啄他的手背。姜子牙犯疑了,鸟为什么两次啄我,难道这肉我吃不得?为了试鸟,他第三次去抓肉,这时鸟又来啄他。
姜子牙知道这是一只神鸟,于是装着赶鸟一直追出门去,直追到一个无人的山坡上。神鸟栖在一枝丝竹上,并呢喃鸣唱:“姜子牙呀姜子牙,吃肉不可用手抓,夹肉就在我脚下…。”
姜子牙听了神鸟的指点,忙摘了两根细丝竹回到家中。这时老婆又催他吃肉,姜子牙于是将两根丝竹伸进碗中夹肉,突然看见丝竹咝咝地冒出一股股青烟。
姜子牙假装不知放毒之事,对老婆说:“肉怎么会冒烟,难道有毒?”说着,姜子牙夹起肉就向老婆嘴里送。老婆脸都吓白了,忙逃出门去。
姜子牙明白这丝竹是神鸟送的神竹,任何毒物都能验出来,从此每餐都用两根丝竹进餐。此事传出后,他老婆不但不敢再下毒,而且四邻也纷纷学着用竹枝吃饭。
后来效仿的人越来越多,用筷吃饭的习俗也就一代代传了下来。 这个传说显然是崇拜姜子牙的产物,与史料记载也不符。
殷纣王时代已出现了象牙筷,姜子牙和殷纣王是同时代的人,既然纣王已经用上象牙筷,那姜子牙的丝竹筷也就谈不上什么发明创造了。不过有一点却是真实的,那就是商代南方以竹为筷。
2.妲已与筷子 这个传说流传于江苏一带。说的是商纣正喜怒无常,吃饭时不是说鱼肉不鲜,就是说鸡汤太烫,有时又说菜肴冰凉不能入口。
结果,很多厨师成了他的刀下之鬼。宠妃妲已也知道他难以侍奉,所以每次摆酒设宴,她都要事先尝一尝,免得纣王咸淡不可口又要发怒。
有一次,妲已尝到有几碗佳肴太烫,可是调换己来不及了,因为纣王已来到餐桌前。妲已为讨得纣王的欢心,急中生智,忙取下头上长长玉簪将莱夹起来,吹了又吹,等菜凉了一些再送入纣王口中。
纣王是荒淫无耻之徒,他认为由妲已夹菜喂饭是件享乐之事,于是天天要妲已如此。妲已即让工匠为她特制了两根长玉簪夹菜,这就是玉筷的雏形。
以后这种夹菜的方式传到了民间,便产生了筷子。 这则传说,不像第一个传说充满着神话色彩,而比较贴近生活,有某些现实意义,但依然富于传奇性,也与史实不符。
考古学家在安阳侯家庄1005号殷商墓中发掘出的钢箸(筷),经考证其年代早于殷纣末期的纣王时代,显然,筷子既不是纣王发明,也非妲已创造,应是更早的产物。 3.大禹与筷子 这个传说流传于东北地区。
说的是尧舜时代,洪水泛滥成灾,舜命禹去治理水患。大禹受命后,发誓要为民清除洪水之患,所以三过家门而不入。
他日日夜夜和凶水恶浪搏斗,别说休息,就是吃饭、睡觉也舍不得耽误一分一秒。 有一次,大禹乘船来到一个岛上,饥饿难忍,就架起陶锅煮肉。
肉在水中煮沸后,因为烫手无法用手抓食。大禹不愿等肉锅冷却而白白浪费时间,他要赶在洪峰前面而治水,所以就砍下两根树枝把肉从热汤中夹出,吃了起来。
从此,为节约时间,大禹总是以树枝、细竹从沸滚的热锅中捞食。这样可省出时间来制服洪水。
如此久而久之,大禹练就了熟练使用细棍夹取食物的本领。手下的人见他这样吃饭,既不烫手,又不会使手上沾染油腻,于是纷纷效仿,就这样渐渐形成了筷子的雏形。
虽然“传说”主要是通过某种历史素材来表现人民郡众对历史事件的理解、看法和感情,而不是严格地再现历史事件本身,但大禹在治水中偶然产生使用筷箸的最初过程,使当今的人们相信这是真实的情形。它比姜子牙和妲已制筷传说显得更纯朴和具有真实感,也符合事物发展规律。
促成筷子诞生,最主要的契机应是熟食烫手。上古时代,因无金属器具,再因兽骨较短、极脆、加工不易,于是先民就随手采摘细竹和树枝来捞取熟食。
当年处于荒野的环境中,人类生活在茂密的森林草丛洞穴里,最方便的材料莫过于树木、竹枝。正因如此,小棍、细竹经过先民烤物时的拨弄,急取烫食时的捞夹。
蒸煮谷黍时的搅拌等,筷子的雏形逐渐出现。这是人类在特殊环境下的必然发展规律。
从现在筷子的形体来研究.它还带有原始竹木棍棒的特征。即使经过4000余年的发展,其原始性依然无法改变。
当然,任何传说总是经过历代人民的取吉舍、剪裁、虚构、夸张、渲染甚至幻想加工而成的,大禹创筷也不例外。它是将数千年百姓逐渐摸索到的制筷过程,集中到大禹这一典型人物身上。
其实,筷箸的诞生,应是先民群众的集体智慧,并非某一人的功劳。不过,筷子可能起源于禹王时代,经过数百年甚至于年的措索和普及,到商代成了和匕共同使用的餐具。
陆绩六岁,作客归来。母性所爱,怀橘三枚。
汉陆绩,字公纪,吴郡人。其父康,曾为庐江太守,与袁术交好。绩六岁时,于九江见术,术出橘待之。绩怀其三枚,及归拜辞,橘堕地。术笑曰,陆郎作宾客而怀橘乎。绩跪答曰,吾母性之所爱,欲归以遗母。术大奇之。
情到真处,小节亦关至行,况六岁之儿,一橘不忘母乎,真千古美谈也。今人席间怀果,欲娱其儿。夫一样怀归,盍易爱子之心以爱亲。怀物与儿,识者贱之,怀物奉亲,人皆敬之。奇哉陆郎,可以为法矣。
【白话解释】
汉朝末年间时候,有个姓陆名绩的,表字公纪,是吴郡地方的人。他的父亲名叫陆康,曾经做过庐江地方的知府,和袁术很要好。
陆绩年纪还只有六岁的时候,便会到九江地方去拜见袁术。袁术就拿出许多橘子来,给陆绩吃。陆绩暗地里把三个橘子装在袖子里,等到告别的时候,就向着袁术拜谢了一回。不料这三个橘子,扑陆的从袖子里跌到地上。
袁术笑着说,陆郎呀,你来做了小客人,竟暗地里藏了主人的橘子,不防他人笑你来偷橘子么。陆绩便双膝跪在地上,回答道,我母亲的性子,很喜欢吃这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想起带几只回去,给母亲吃。袁术听了这一番话,觉得大大的希奇。些东西。
相传春秋时代(约公元前700年),秦穆公有个小女儿,非常喜欢西戎国贡献的一块碧玉。穆公便给女儿起名为「弄玉」。弄玉公主长到十几岁,姿容无双,聪颖绝伦,但性情孤僻,尤其厌恶宫里繁琐的礼仪。她经常一个人呆在深宫里,品笛吹笙。穆公见她这么喜欢笙,命名匠把那块美玉雕成碧玉笙送给她。公主自从得了碧玉笙,练习吹笙的时间更长了,技艺也更加精湛了。
穆公欲为女儿召邻国王子为婿,将来可做国君夫人。但弄玉不从,自有主张,若不是懂音律、善吹笙的高手,弄玉宁可不嫁。穆公珍爱女儿,只得依从于她。
有一天夜里,公主在月光下赏月,倚著栏杆吹起笙来。这时似是有一阵袅袅的仙乐,在和著公主的玉笙。公主仔细一听,是从东方远远传来的洞箫声。一连几夜,都是如此。公主趁闲谈的机会,把有人在远处为她伴奏的事情告诉了父亲。穆公便派大将孟明根据公主所说的方向去寻访吹箫的人。一直寻到华山,才听见樵夫们说:「有个青年隐士,名叫萧史,在华山中峰明星崖隐居。这位青年人喜欢吹箫,箫声可以传出几百里。」孟明来到明星崖,找到了萧史,把他带回秦宫。
萧史来到秦宫,正好是中秋节。穆公见他举止潇洒,风度翩翩,心里十分高兴,马上请他吹箫。萧史取出玉箫,吹了起来。一曲还不曾吹完,殿上的金龙、彩凤都好像在翩翩起舞。大家不约而同地齐声赞道:「真是仙乐!真是仙乐!」
萧史和弄玉结成夫妻。从此萧史就教弄玉吹箫学凤的鸣声。学了十几年,弄玉吹出的箫声就和真的凤凰的叫声一样,甚至把天上的凤凰也引下来了,停在他们的屋子上。秦穆公专门为他们建造了一座凤凰台。萧史、弄玉就住在那里,不饮不食,不下数年。
一天晚上,奏完笙箫之后,萧史对公主说:「我很怀念华山幽静的生活。」公主也说:「这宫廷生涯,我压根儿就厌烦,我愿意与你去同享山野的清静。」从此二人便隐居在华山的中峰之上。有一天,弄玉带著玉笙乘上彩凤,萧史带上玉箫跨上金龙,一时间龙凤双飞,双双升空而去。当时的人们便把萧史称为乘龙快婿。
“因人成事”,是毛遂讥讽不顶用的同伴的话。
平原君一行到楚国后,平原君马上求见楚王,要求楚王迅速派出援军,和赵国联合抗秦。可是楚王惧怕秦国,不肯答允。两个人从清早谈判到中午,也没谈出结果。毛遂等三十人,在殿前阶下,等得焦急起来。那十九人就对毛遂开玩笑说:“毛先生,上殿去露露锥尖吧!”毛遂二话不说,提剑登阶,从容上殿,对平原君说:“赵楚联合抗秦的利害关系,两句话就可以说清楚,为什么说了这么半天还决定不下来呢?”楚王问平原君:“这是什么人?”平原君说:“是我的家臣,也是我的随员。”楚王便转向毛遂呵斥道:“还不快给我下去!我正在同你们君主谈话,你算个什么?”毛遂按剑而前,对楚王说:“你仗着楚国是个大国,就这样随意呵斥人?你要知道,眼前在这十步之内,大国也没有,你的性命全在我的手里。你叫嚷什么!”楚王不作声了。毛遂接着说:“我听说商汤以七十里的地方取得了天下;周文王以百里的地方臣服了诸侯,难道他兵多吗?只不过能发挥他的优势,振奋他的威力罢了。现在楚国土地方圆五千里,雄兵百万,这是称霸天下的本钱。象楚国这样盛强,天下各国都不能对抗。白起,小娃娃罢了,带了几万兵来和楚国打仗,一战就夺去了你们的鄢、郢等地;再战就烧掉了夷陵的楚先王墓;三战干脆俘虏了大王你的先人,这是百辈的仇恨啊,连赵国都感到羞耻,而大王却不知道好歹!军事联盟是为了楚国,不是为赵国。在我主人面前,你叫嚷什么?!”楚王又害怕又惭愧,连连称是,满口应承说,“确实象先生说的,愿意把全国的兵力参加同盟。”毛遂又逼问:“联合抗秦的事定了吧?”楚王忙说:“定了。”毛遂就招呼楚王的左右说:“快拿鸡、狗、马的血来!”血来了,毛遂捧着铜盘跪献给楚王说:“请大王先用手指蘸血涂在唇边,这是定盟的仪式;接着是我的主人,最后是我。”涂完血,毛遂左手拿着血盘子,用右手招唤殿外的十九个人说:“喂!你们接着在堂下涂血吧。你们这些老爷碌碌无能,就象所说的依靠别人成事的!”
这件外交大事,就这样靠着毛遂的口才而终于取得了成功。平原君因此很称赞毛遂,其余十九人也更信服他了。
平原君定盟后回到邯郸,感慨地说:“我不敢再鉴别人才了!毛先生到了楚国一次,就使赵国的声望提高了百倍。毛先生的三寸长的舌头,比百万雄兵还强啊!”后把毛遂奉为上等门客。
以后,人们就把自己没本事,而靠别人的力量办成事的叫作“因人成事”。用“三寸之舌”来形容人的能说会道、善于辩论
战国的时候,有一个很伟大的大学问家孟子。孟子小的时候非常调皮,他的妈妈为了让他受好的教育,花了好多的心血呢!有一次,他们住在墓地旁边。孟子就和邻居的小孩一起学着大人跪拜、哭嚎的样子,玩起办理丧事的游戏。孟子的妈妈看到了,就皱起眉头:「不行!我不能让我的孩子住在这里了!」孟子的妈妈就带着孟子搬到市集旁边去住。到了市集,孟子又和邻居的小孩,学起商人做生意的样子。一会儿鞠躬欢迎客人、一会儿招待客人、一会儿和客人讨价还价,表演得像极了!孟子的妈妈知道了,又皱皱眉头:「这个地方也不适合我的孩子居住!」于是,他们又搬家了。这一次,他们搬到了学校附近。孟子开始变得守秩序、懂礼貌、喜欢读书。这个时候,孟子的妈妈很满意地点着头说:「这才是我儿子应该住的地方呀!」 后来,大家就用“孟母三迁”来表示人应该要接近好的人、事、物,才能学习到好的习惯!
出自《世说新语·德行》篇。
三国时,魏国的管宁和华歆是同窗好友,但性格却不同:管宁对富贵荣华看得很淡泊,一心钻研学问;华歆却羡慕权势,不愿读书。一次,他们在一起锄地,翻出一块金子。华歆喜出望外,想据为己有;管宁却无动于衷。又有一次,一个大官坐着车子路过,车子装饰十分豪华,华歆赶紧丢下书本出去看,回来后对管宁夸个不停。正全神贯注看书的管宁却越听越反感,他一把拔出身上的刀,把两人同坐的席子割成两半,使两人分开坐,表示从此同华歆断绝朋友关系。
“割席绝交”现用来比喻朋友间断绝往来。“割席绝交”亦作“割席分坐”。
孟母三迁 还有 王羲之是中国古代著名的书法家,他的书法艺术造诣很高,被公认为“书圣”。
他的《兰亭集序》至今仍为书法爱好者酷爱。“坦腹东床”的故事说的就是王羲之。
晋代太尉郗鉴派一个门客到丞相王导家去选女婿,王导领着门客“就东厢遍观子弟”。门客回来复命,对郗鉴说:“王家的年青人都不错,但是听到有人选女婿,却变得拘谨起来,只有一位在东边床上敞开衣襟坦腹吃饭的,若无其事。”
郗鉴说:“这正是一位好女婿。”于是就把女儿嫁给了他。
这位女婿就是王羲之。这就是“坦腹东床”代表择婿的典故。
遂用“东床”“东坦”代指女婿。 下面给家长朋友说一段王羲之夫妇俩教子习书法的故事。
王献之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自幼聪明好学,在书法上专工草书隶书,也善画画儿。他七八岁时始学书法,师承父亲。
有一次,王羲之看献之正聚精会神地练习书法,便悄悄走到背后,突然伸手去抽献之手中的毛笔,献之握笔很牢,没被抽掉。父亲很高兴,夸赞道:“此儿后当复有大名。”
小献之听后心中沾沾自喜。还有一次,羲之的一位朋友让献之在扇子上写字,献之挥笔便写,突然笔落扇上,把字污染了,小献之灵机一动,一只小牛栩栩如生于扇面上。
再加上众人对献之书法绘画赞不绝口,小献之滋长了骄傲情绪。献之的父母看此情景,若有所思…… 一天,小献之问母亲郗氏:“我只要再写上三年就行了吧?”妈妈摇摇头。
“五年总行了吧?”妈妈又摇摇头。 献之急了,冲着妈妈说:“那您说究竟要多长时间?”“你要记住,写完院里这18缸水,你的字才会有筋有骨,有血有肉,才会站得直立得稳。”
献之一回头,原来父亲站在了他的背后。王献之心中不服,啥都没说,一咬牙又练了5年,把一大堆写好的字给父亲看,希望听到几句表扬的话。
谁知,王羲之一张张掀过,一个劲地摇头。掀到一个“大”字,父亲现出了较满意的表情,随手在“大”字下填了一个点,然后把字稿全部退还给献之。
小献之心中仍然不服,又将全部习字抱给母亲看,并说:“我又练了5年,并且是完全按照父亲的字样练的。您仔细看看,我和父亲的字还有什么不同?”母亲果然认真地看了3天,最后指着王羲之在“大”字下加的那个点儿,叹了口气说:“吾儿磨尽三缸水,惟有一点似羲之。”
献之听后泄气了,有气无力地说:“难啊!这样下去,啥时候才能有好结果呢?”母亲见他的骄气已经消尽了,就鼓励他说:“孩子,只要功夫深,就没有过不去的河、翻不过的山。你只要像这几年一样坚持不懈地练下去,就一定会达到目的的!” 献之听完后深受感动,又锲而不舍地练下去。
功夫不负有心人,献之练字用尽了18大缸水,在书法上突飞猛进。后来,王献之的字也到了力透纸背、炉火纯青的程度,他的字和王羲之的字并列,被人们称为“二王”。
这不是没家教,恰恰证明有家教。
公筷是讲究卫生,不容传染疾病的好习惯,谈不上讲究。真正讲究的是,每人面前都有小碗素菜(二、三碗),各自吃面前的菜,不准越界,不够由家主用公筷添加。
荤菜家长用公筷分配。大碗汤里有大汤匙,自己装在自己小碗子,用小调匙喝。
吃饭嘴巴不准发出声音,必须并拢嘴巴吃,否则就是由家长用公筷另一头,抽在发声的嘴巴上。这就是本人儿时养成的豪教之一。
现在家庭成员少了,家长虽溺爱孩子,但好习惯不能丢。用区别于其它筷子的颜色,做为孩子专用筷子,调匙也是,三口之家调匙、碗筷不一样,易于区分,放一双公筷,由家长给孩子夹菜。
既卫生,也不麻烦(多洗一双筷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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