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有关勺子的禁忌很多,这说明勺子与日本人生活密切相关。
例如,正在吃饭的时候,不能够一边拿着勺子,一边去招呼客人,而一定要先把勺子规规矩矩的放好,然后再起身去招呼客人,就算客人此时已经走到了身边,也一定要先将勺子放在桌子上,然后再和客人说话,否则对于有教养的家庭来说,这就是一种极其不礼貌的行为。是不会让别人接受你的。
在日本古时候,娼妇在夜间带上勺子去十字路口,用勺子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挥动,希望客人多多光顾。正是因为她们在职业上使用了勺子,所以也有人称娼妇为 “勺子”,现在大家应该知道手上拿着勺子,四处挥舞,是多么尴尬的一件事情吧,特别是女性朋友,在日本一定要注意这个礼仪,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在日常生活中,有关勺子的忌讳也很多。例如,忌讳用嘴和舌头舔勺子,这一点与西餐的礼仪大同小异,即使是勺子上附着了黏性食物,也一定不要直接用嘴或者舌头去将其弄下,而要寻找其他的方法。
因为勺子一般是用作舀汤或者盛放流体食物的,所以勺子就是一件公共的器皿,如果个人用嘴去触碰,就会影响到他人的再次使用,这样是极其不礼貌的行为,即便是家庭内部,这种礼仪也是需要遵守的。 日本传说,如果在吃饭的时候,有人的嘴触碰到了勺子,那么天就会下雨,出嫁时会碰上狗狂吠,不吉利,还会患病,或生出的孩子是扁平脸,似勺子模样。
还有忌讳用勺子背盛饭,这样妇女将来要当继母等等。从这些禁忌也可以看出,老一代日本人把勺子视为神圣、威力、超自然的东西。
芍药来历
芍药,多年生宿根草本,又名将离、可离、没骨花,余容、梨食、其积、解仓、白术、婪尾春。花期四到五月,花开如牡丹,古来被称为花相,唐罗隐咏牡丹有句“芍药与君为近侍”。芍药一名据说来自“绰约”,在某些方言里也的确仍然念成“shuo yue”或者“chuo yuo”。呵欠,大概是草木不同本的关系,芍药不如牡丹明艳夺人,但更柔媚轻艳,所以比喻美人时常用“烟笼芍药”啥的。
其实芍药在上古时比牡丹更早成为名花。呵欠,诗经郑风有《溱洧》一篇,咏的就是春秋时,每逢春日民间男女在溱河、洧河边上,踏青携游,少年男女更是互相赠送芍药以表示情意。“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芍药又名将离或可离,在古代也被用来赠别情人或友人。晋代牛享曾问崔豹,古代情人将别离时,为什么赠以芍药?崔豹回答说的就是“芍药又名‘可离’,因此离别时用它赠人。”后以赠芍药作为爱情或离别的典故。 呵欠,不过究竟芍药赠离人在前还是名将离在前,谁为因谁为果还有待考证。
扬州芍药最为有名。宋人著有《扬州芍药谱》,说“扬之芍药甲天西,其盛不知始于何代”“扬之人与西洛无异,无贵贱皆戴花,故开明桥之间,方春之月,拂旦有花市焉。”西洛即洛阳,只是扬州人戴的花不是牡丹而是芍药。所以姜夔作《扬州慢》,最后一句“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以红药无主烘托出兵乱后的扬州繁华寥落,最为沉痛。
目前记得的故事里,关于芍药的来历民间传说有一则。说的是牡丹芍药都不是凡花种,是某年人间瘟疫,玉女或者花神为救世人盗了王母仙丹撒下人间。结果一些变成木本的牡丹,另一些变成草本的芍药,至今芍药还带着个“药”字。笑,牡丹、芍药的花叶根茎确实可以入药,丹皮是顶有名的,杭白芍更是滋阴补血的上品。因此芍药也名“女科之花”。
古代西方也有类似的传说,说古希腊名医阿斯克列皮耶有个聪明的学生佩翁青出于蓝,甚至治好了冥神海提斯的伤。阿斯克列皮耶嫉妒之下就杀了佩小弟。好在冥王顾念恩情,把佩小弟变成了一种能治病的花,即芍药。西方人也一直认为芍药具有某种魔力,凡有芍药生长的地方,恶魔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可以对抗曼陀罗那种至毒之花,HOHO
中国民间排12花神,芍药花神是苏东坡。想当年蔡繁卿为扬州太守,年年春天举行万花会,搜集芍药上千枝供他一人享乐还可以作作形象工程,把城内人家的苗圃都搜刮一空,啧啧,手下官吏还趁火打劫抢花不够还抢银子,百姓敢怒而不敢言。等到苏东坡到了,说这事实在扰民,从此不办万花会。扬州百姓感念他的体贴下民,纷纷说芍药托梦,苏学士死后就升天作花神去也。至于这段里有没有香艳传闻~~暂时还米听说。
芍药古时又称“婪尾春”。婪尾者,古时以酒巡匝,到最末坐者要连饮三杯,是为婪尾酒。因为芍药花开时已是春末,又被称为“殿春”,是春天最后一点亮色,所以特别惹人怜惜。个人感觉,宋代陈师道的芍药诗最好:
九十春光次第分,天怜独得占残春
一枝剩欲簪双髻,未有人间第一人!
呵欠,最后说下芍药的花色品种。扬州芍药据说有三十多种,名字都很好听:宝妆成、叠香英、冠群芳、醉娇红、点绛唇、玉逍遥、试梅妆、御衣黄、金带围……牡丹以深红为上,芍药则以金黄为贵。黄芍药里最有名气的又是金缠腰~~韦小宝扬州看的那个金缠腰。北宋庆历年间,殿学士韩琦后园中开了一本芍药,枝分四歧,每歧一花,花瓣殷红中间以金黄。韩学士一人欣赏不够还特邀其他四客来赏花,有心要应这四花奇景。不知真是花开吉瑞还是他慧眼识人,来的人都先后官居宰相~说来当时请客时不少人心存顾虑,以芍药是“殿春”之花而不吉利,所以大多推委,只有大理评事通判王珪,大理评事签判王安石没啥忌讳。临到开席前还缺一人,一个路过的朝官,据说是吕公著一心想看奇花,高高兴兴跑来,主人于是请他入席充数。当当当,哪知这个生性平淡的人日后真能着红腰金……替不肯来的人默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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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和勺》读后感
如果我有个碗
万子豪
假如我像左面国国王一样有个碗,我肯定要派一个使者把汤勺借来,放在碗里搅一下。如果真能盛出美味的汤,我就会和它们约定,在山顶上建一个食堂。有人要喝汤,只要是左面国或者是右面国的人都可以喝。还可以打电话送汤。打电话只要一分钱就可以喝一大碗。
如果王子和公主结婚了,这个食堂就会变成皇宫里的食堂。
这不就两全齐美了吗,就不要像当初一样杀来杀去。
我希望公主和王子将来也发生一样的事,不要像以前两国国王一样笨了。
如果我有个碗
宁知柔
假如我有碗,我绝对不会像书上的那些国王和王后一样那么蠢!因为公主和王子已经认识了,我是国王和王后中哪一位的话,我会派使者去另一个国家约好在山顶见面。让王子和公主带上碗和勺去,而不会像故事里的国王和王后那样傻不啦叽的。
其实故事里的国王和王后说他们笨也笨,说不笨也不笨。他们的笨在于总觉得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是很复杂的,不能轻易上对方的当。但公主和王子还小,就是这么天真可爱。不过世界上就是有些事这么简单,所以不能把所有事都想得太过复杂。
不笨是因为他们都在为自己国家的利益着想,如果没勺会怎样,如果没碗会怎样。但过于为自己的利益着想,反倒会对自己不利。
这个故事里的国王王后都很笨,但我知道了,做人别太死板。
第一天:主人在吃米饭的时候用了筷子。筷子回到餐具柜后看到了勺子并和她聊了很久。
第二天:主人在吃菜的时候用了筷子。筷子回到餐具柜后看到勺子并有好的打了声招呼。
第三天:主人吃面条的时候用了筷子。筷子回到餐具柜后,对勺子点了点头。
第四天:主人吃包子的时使用了筷子。筷子回到餐具柜的时候对勺子视而不见。
第五天:主人吃饺子的时候用了筷子。筷子回到餐具柜后感觉飘飘然,对勺子更加不屑一顾。
第六天:主人在吃肉的时候用了筷子。筷子回到餐具柜后对勺子冷嘲热讽了一番,觉得自己才是主人心目中最重要的餐具。
第七天:因为筷子已经用了很久了,主人把它丢到了垃圾桶里,又重新买了一捆筷子。而银质的勺子却安然无恙的默默地等待主人喝汤的时候。
寓意: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价值。内在价值往往更胜于外在的。人们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我们没有理由瞧不起任何人。
关于“一勺之多”典故说的最多的是乾隆所写的诗:
我有一勺水,泻为东沧溟;
无今亦无古,不减亦不盈。
腊雪难为白,秋旻差共青;
百川归茹纳,习坎惟心亨。
却笑祖龙痴,鞭石求蓬瀛;
谁能忘天倪,与汝共濯清。
译文:
我有一勺水,泼下去,化为东边的沧海。
千万年来,无所谓过去,也无所谓现在,
既不减少,也不会增多到无法装载。
腊月雪,也很难能有浪花那么白,
和秋天的天空不同,却一样美丽可爱。
吞掉了大河小溪,百川归大海,
它是险阻,不可逾越,又沟通往来。
秦始皇真是傻得可笑,为了求仙,
竟然用神鞭把石头赶下海。
谁能忘记那天地相连的地方啊,
我愿和你一样清澈,洗去身上的尘埃。
海关老龙头澄海楼前一块碑,上书:“一勺之多”。澄海楼是清代皇帝多次休憩的地方。楼址处原有一座观海亭,是明代早期观海揽胜之所。明万历三十九年至四十二年(1611-1614年),兵部主事王致中在此建澄海楼。初建时为守城箭楼。
清康熙九年(1670年)通判陈天植、乾隆八年(1743年)知县张揩均曾重修。明代为海防所用,清统一关内外后,失去了战略价值,渐渐变为观潮望海的游览胜地。
澄海楼上原有明代大学士孙承宗的手书匾额“雄襟万里”,乾隆八年的御书匾额楹联,匾为“元气混茫”;联为“日曜月华从太始;天容海色本澄清”,又有一匾“澄海楼”,为乾隆五十年(1789年)御书。从清康熙大帝至乾隆、嘉庆、道光等,每逢去东北谒祭祖陵或省亲归来途经山海关,都要亲临老龙头,登楼观海,饮酒赋诗。
扩展资料:
“一勺之多”出自四书中的《中庸》,原文:“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穷也,日月星辰系焉,万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广大,草木生之,禽兽生之,宝藏兴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鲛龙,鱼鳖生焉,货财殖焉。”
其意思是:
今日的天是由很多明亮的物体组成的,成为无边无际的天空,有太阳,月亮和星系不停的运动。它覆盖着万物。现在的大地,由一小撮土堆积起来的。
但它广大深厚。它载着三山五岳而不觉沉重,振动江河大海也不泄漏,大地上的万物都由它承载。再说这山,是由许多拳头大小的石头垒起来的。
但它高大雄伟,生长着草木,森林。飞擒走兽居住在上面,下面埋藏着丰富的宝藏。再说这水,是由一勺勺的水汇聚起来的。但它却深不可测。各种鲛龙,鱼鳖在里面生息着,并有万物繁殖着。
从前一户人家里厨房有吃饭用的筷子和勺子,每日都离不开它们,于是它们成了主人的最爱。 突然有一天,厨房桌子上的筷子勺子吵了起来,原来它们是在比谁的本领大,叽叽喳喳吵的不可开交。筷子挺者胸说:“主人用我夹菜,我的功劳最大。”勺子也不示弱地说:“主人用我喝汤,我的功劳最大。”“我的功劳最大”“我的功劳最大”说着说着,不一会儿它们两个就打起来了,还边打边说,边打边吵,你一言我一语,你一拳我一脚的,打的是你死我活的,昏天黑地不分胜负。 终于它们都打不动了,扑通扑通的掉到地上了。主人进来了,弯腰拾起折断的筷子和扭弯的勺子,看了一阵子,叹了一口气摇摇头,把它们放在垃圾桶里了。这时筷子和勺子后悔死了,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武力是无法解决任何事情的。
《碗和勺》读后感 如果我有个碗 万子豪 假如我像左面国国王一样有个碗,我肯定要派一个使者把汤勺借来,放在碗里搅一下。
如果真能盛出美味的汤,我就会和它们约定,在山顶上建一个食堂。有人要喝汤,只要是左面国或者是右面国的人都可以喝。
还可以打电话送汤。打电话只要一分钱就可以喝一大碗。
如果王子和公主结婚了,这个食堂就会变成皇宫里的食堂。 这不就两全齐美了吗,就不要像当初一样杀来杀去。
我希望公主和王子将来也发生一样的事,不要像以前两国国王一样笨了。 如果我有个碗 宁知柔 假如我有碗,我绝对不会像书上的那些国王和王后一样那么蠢!因为公主和王子已经认识了,我是国王和王后中哪一位的话,我会派使者去另一个国家约好在山顶见面。
让王子和公主带上碗和勺去,而不会像故事里的国王和王后那样傻不啦叽的。 其实故事里的国王和王后说他们笨也笨,说不笨也不笨。
他们的笨在于总觉得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是很复杂的,不能轻易上对方的当。但公主和王子还小,就是这么天真可爱。
不过世界上就是有些事这么简单,所以不能把所有事都想得太过复杂。 不笨是因为他们都在为自己国家的利益着想,如果没勺会怎样,如果没碗会怎样。
但过于为自己的利益着想,反倒会对自己不利。 这个故事里的国王王后都很笨,但我知道了,做人别太死板。
歌德之勺 张炜 1987年,从北到南走了一趟德国,尽管是草草地走。
来的时候落脚波恩,走的时候去了法兰克福。那一天时间很充裕,我就和朋友在法兰克福大街上闲走。
走着走着,突然想起了歌德。这儿不是与老诗人的名字连在一起的吗?这儿有他最重要的故居啊。
我和几个朋友立刻匆匆去寻。 这是一个奇特的人物。
在文学的星云中,像他一样的文坛“恒星”大概不会太多。在中国,也只有屈原、李白等才能和他媲美。
然而屈原与李白离现在太久,他们的神秘有一部分是时间赠予的。歌德却离我们近多了,从时间上看,他显得亲切易懂。
第一次读《少年维特之烦恼》,掰指计算作家当时的年龄,感受一个少年的全部热烈。那时觉得如此饱满的情感只会来自一种写实。
而不需要什么神奇的技巧。现在看这种理解有一多半是对的。
一件伟大的艺术品,究竟需要多少技巧?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它会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写的,它只要源于那样的一颗心灵。
心灵的性质重于一切。 今天终于以另一种方式接近了你。
今天来到了从小觉得神秘的这位艺术家生活过的实实在在的空间。多么不可思议,多么幸福。
我们可以用手摸一下诗人出没的东西,小心翼翼。 我们试图通过逝去的诗人遗留在器物的神秘,去接通那颗伟大的灵魂。
歌德故居是一幢三层楼房,当然很宽敞,很气派,与想象中的差不多。书房,卧室,客厅,最后又是厨房。
我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宽大的厨房特别这样注意起来,在那个阔大的铁锅跟前站了许久。记得锅上垂了一个巨型排气铁罩。
所有炊事器具一律黝黑粗大,煎锅、铲子;特别是那把高悬在墙上的平底铜勺,简直把我吓了一跳。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一把炊勺。
这样的炊具有没有办法做出精致的菜肴,我不知道。但我可以想象出当年这里一定是高朋满座,常常让诗人有一场大欢乐大陶醉。
可以想象像酒酣耳热之时,那一场诗人的豪放。大厨房约可以让十几个厨子同时运作,他们或烹或炸,或煎或炒,大铁勺碰得哐哐有声。
诗人的一颗心有多么纤细。我难以想象他需要这样的一间厨房。
为什么,想不出。这样一间厨房足可以做一家大饭店的操作间,太大,太奇怪。
主要是勺子太大。从厨房走出,到二楼,,由到三楼,那里主要是一些关于诗人的各种图片,它们悬满了墙。
我没有看到心里去。好象还在想着那把大勺子。
它是铜的,平底,勺柄极长。我就是弄不懂它是做什么用的……人的一生无非是“取一勺饮”,而对于像歌德这样的天才,其勺必大。
这样一想,似乎倒也明白了。 关于诗人的全部故事,我知道的一些故事,都在这个时刻从脑际一一划过。
回想他那两卷回忆录《诗与真》,还有他与那个年轻人的谈话录(爱克曼《歌德谈话录》),感受着一个长寿老人的全部丰厚。他在魏玛宫廷任过显赫的官职,一度迷过光学研究,七十多岁时还与一位少女热恋,激动得浑身灼热。
长篇短篇戏剧样样皆精,一部《浮士德》写了几十年……是的,他像所有人一样,只是一个过客,只是“取一勺饮”。然而他的“勺子”真的比一般人大上十倍二十倍。
那天我坐在书房里,在一个非常精制的小桌前凝视。一排排漆布精装书,岁月已使其变得陈旧;它们有些腿色;为了保护书籍,一排书架一律加上了铁丝网。
这些书既不允许触摸,也不允许拍照。但我忍不住心里的渴望,还是说服管理员拍了一张。
怎样评价歌德,有一段话我们是耳熟能详的了。恩格斯曾这样说歌德的“两面性”:“在他心中经常进行着天才诗人和法兰克市议员的谨慎的儿子、可敬的魏玛的枢密顾问之间的斗争;前者厌恶周围环境的鄙俗气,而后者却不得不对这种鄙俗气妥协,迁就。
因此,歌德有时非常伟大,有时极为渺小;有时是叛逆的、爱嘲笑的、鄙视世界的天才,有时则是谨小慎微、事事知足、胸襟狭隘的庸人。” 在法兰克福的歌德之家,我们能够很具体地理解恩格斯的这段话吗? 我却更多地站在诗人钟情的那个少女素描像前。
她的眼睛一直望过来,既专注又茫然,好象随时都要与人展开一场无终了的诉说和辩解。 在他的故居中,徘徊于诗人的物品之间。
突然,上一个世纪的特异气息浓烈地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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