庖丁解牛,我国古代成语,出自《庄子》,比喻经过反复实践,掌握了事物的客观规律,做事得心应手,运用自如。
成语典故
译文 有一个姓丁的厨师替梁惠王宰牛,手所接触的地方,肩所靠着的地方,脚所踩着的地方,膝所顶着 的地方,都发出皮骨相离声,进刀时发出(读'huo')地响声,这些声音没有不合乎音律的。它合乎《桑林》舞乐的节拍,又合乎(尧时)《经首》乐曲的节奏。 梁惠王说:“嘻!好啊!你的技术怎么会高明到这种程度呢?” 厨师放下刀子回答说:“臣下所喜好的是自然的规律,这已经超过了对于宰牛技术的追求。当初我刚开始宰牛的时候,(对于牛体的结构还不了解),(看到的)没有不是全牛的,(和一般人所见一样)。三年之后,(见到的是牛的内部肌理筋骨),再也看不见整头的牛了。现在宰牛的时候,臣下只是用精神去和牛接触,而不用眼睛去看,就像视觉停止了而精神在活动。顺着牛体的肌理结构,劈开筋骨间大的空隙,沿着骨节间的空穴使刀,都是依顺着牛体本来的结构。宰牛的刀从来没有碰过经络相连的地方、紧附在骨头上的肌肉和肌肉聚结的地方,更何况股部的大骨呢?技术高明的厨工每年换一把刀,是因为他们用刀子去割肉。技术一般的厨工每月换一把刀,因为他们用刀子去砍骨头。现在臣下的这把刀已用了十九年了,宰牛数千头,而刀口却像刚从磨刀石上磨出来的。牛身上的骨节是有空隙的,但是刀刃没有厚度,用这样薄的刀刃刺入有空隙的骨节,那么在运转刀刃时一定宽绰而有余地(游刃有余)了,因此用了十九年而刀刃仍像刚从磨刀石上磨出来一样。即使如此,可是每当碰上筋骨交错的地方,我一见那里难以下刀,就十分警惕而小心翼翼,目光集中,动作放慢。刀子轻轻地动一下,哗啦一声骨肉就已经分离,像一堆泥土散落在地上了。我提起刀站着,为这一成功而得意地四下环顾,为这一成功而悠然自得、心满意足。拭好了刀把它收起来。” 梁惠王说:“好啊!我听了你的话,学到了养生之道啊。”[1]
食指大动:
春秋时期,郑国有两位公子,一个叫公子宋,一个叫子家。一天早晨,他们一起上朝时,公子宋的食指忽然动了一下,他便跟子家说:“看来今天又要有好吃的了,不知道今天可以尝到什么美味?”
就在子家半信半疑时,听见内侍向厨房说:“昨天楚国派人送来一只大鳖,郑灵公下令煮来让文武百官一同品尝。”
两人听到这番话,不禁笑了起来。郑灵公问他们什么事情如此开心,子家赶紧向郑灵公说明公子宋食指挑动果然灵验之事。
郑灵公听完后,也笑了笑说:“公子宋的食指灵不灵,还得通过我这一关呢!”
后来鳖羹分配到公子宋时刚好分完,郑灵公就大笑说:“这回你的食指不灵了吧!”
没想到公子宋竟然走到郑灵公的座位前,把食指伸到鼎里,沾汤来尝一下,并说:“谁说我的食指不灵,我不是尝到美食了吗?”(这就是“染指”的来历)
郑灵公看到公子宋在文武百官面前竟敢如此胆大妄为,藐视国君的权威,非常生气。此时,郑灵公已心生杀意。后来借着一些理由,郑灵公想要派人把他给杀了,没想到公子宋先发制人,杀了郑灵公。公子宋一定没有料到,他灵验的食指虽然让他品尝到了美食,却也让自己最后背负了弑君的恶名。
为什么公子宋只是用手指“沾染”了一下鼎中的鳖汤,郑灵公就差点把他杀掉呢?这是因为鼎在先秦是权力的象征,任何人不经君王的允许随意沾取鼎中之物,就是对君王权力的觊觎,是对统治地位的挑战。因此,人们用“染指”来比喻牟取非分的利益。这场变故后,郑国大乱,公子宋最终也被杀,暴尸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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