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层面:大力破除对个体和企业创新的种种束缚,就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减政放权。推出一系列鼓励扶持的政策和措施。将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并要求各级政府都要帮助草根创业者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和开拓市场等“成长中的烦恼”。
“创新不单是技术创新,更包括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从经济主体层面:“创新是发展的动力源泉,而创新的主体是企业。”中国人民要“大众创业”、“草根创业”,发挥勤劳智慧的“自然禀赋”。据统计,约三分之二的新发明、新创造都是中小企业做出的。中小企业具有“船小好掉头”的优势,具有空前的创新精神和力度,同样也存在缺钱、缺人、缺市场等瓶颈问题。小微企业要在市场中发展壮大,一方面自身要找准获得融资,另一方面需要政策给予合理引导,除贷款松绑、减税等政策外,更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金融改革,保护知识产权,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如果我们能够鼓励可以说是世界最庞大劳动大军中的相当一部分人,或者大部分人勇于去创业的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必然会激发他们创新。同时,政府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营造一个开放、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这就会使各类企业加大对创新的投入。因为只有创新,才能够引领市场,才能够得到消费者的青睐。
“让每个有创业愿望的人都拥有自主创业的空间,让创新创造的血液在全社会自由流动,让自主发展的精神在全体人民中蔚然成风。”
第三,要不断提升国民素质和人才培养,促进人力资本跟进,更要用好集成优势形成合力,促进产学研有机结合。
长江zd大学副校长郑军提出设立“创新资本”的思路。他建议,由中国各级政府国有资本投资平台发起,分别按不同行业、产业或类别,有选择性地吸收央企资本专、民营资本、社会资本,以产权为纽带整合创新资本,按市场化导向投资创新创业,如属引进创新人才、发明或引进先进技术、转化创新成果、孵化创新企业等,撬动创新创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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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府环境非常重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做了一项重要的部署,同时也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明确主要的任务,对此国务院非常的重视,也多次表示支持。今年6月11号国务院国发30号文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府措施意见,明确推动双创政策的顶层设计,并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发改委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在9月23号国家就国发53号文印发了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转型,对推进众创众包众扶等平台做出了总体的部署。
其次,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品牌,搭建双创互动平台。国家发改委作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样一个牵头部门,那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工作模式,搭建多元化的双创工作,重点有几个方面系统的推进双创。第一个就是要加强跟各部门协调合作,充分发挥联动的作用,那由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在政策制定重大问题研究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双创周。第二个是要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制度化的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来推动政策落实。
第三,打造品牌活动,完成政策推进多方面推进双创的工作。其中我们今天在这参加峰会也是我们双创活动周的一个峰会,应该说双创活动周是我们下一步要继续推进的平台,对这个平台展示更多的双创成果,能够更多的宣传我们政策落实,更多的来激发各方面创新创业的热情。我们希望根据中国科协有关同志一道对双创活动周的支持,就是在这次结束之后我们还用其他的方式把活动周的内容给大家,能够在全社会掀起更大的影响,让创业创新的理念更加的深入人心。同时在其他的方面宣传我们还要加大力度,要通过多元化的平台创新。
第四,加强贯彻落实。今年国务院出台两个重要的文件,一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以及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重要的意见,下一步要对这个意见进行分工,加强协调。
第五,加强新兴产业创业基金支持。目前国务院已明确做出了资金方案,我们现在跟有关部门抓紧要把这个基金成立起来,在年底运作,同时要进一步推进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推进我们要借助今年国家正在实施的这个专项资金多种渠道来鼓励支持双创。
一要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将科技企业转增股本、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推至全国。
二要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鼓励发展相互保险。发挥国家创投引导资金的种子基金作用,支持国有资本、外资等开展创投业务。
三要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
四要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
五是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双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打造信息、技术等共享平台和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创业创新加油添力。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激发社会创业创新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原则通过后,《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出台。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6个方面共26条:一是关于激活创业创新主体,包括提高科研技术人员创业创新积极性、允许公职人员创业、鼓励青年创业创新、吸引高端人才创业、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6个方面。二是关于降低创业创新门槛,包括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维护公平市场秩序、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等3个方面。
三是关于夯实创业创新载体,包括培育一批众创空间、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整合一批众创资源等3个方面。四是关于加大创业创新支持,包括加大财政资金扶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加大研发支持、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扶助优秀创业项目等6个方面。
五是关于丰富创业融资模式,包括创新股权融资方式、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完善融资政策、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引入风险补偿机制等5个方面。六是关于强化创业创新服务,包括强化创业培训指导、完善公共创业服务、营造创业创新氛围等3个方面。
《实施意见》第二条规定允许公职人员停职创业。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职工经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可停职领办创办企业,由原单位保留其人事关系。
3年内不再领办创办企业的职工允许回原单位工作,3年期满后继续领办创办企业的职工按辞职规定办理。 第三条规定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1200元。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提高到6000元。 第十一条规定对国家、省人社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省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园,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第十八条规定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个人,在创业孵化基地3年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限额)等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60%。 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每人1600元以内。
将初创企业经营者进修学习补助标准1万元调整为1万元以内。 第二十六条规定对获得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单位联合组织的创业大赛奖项并在萍乡登记注册经营的创业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规定,奖励资金由就业资金统筹安排。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
《意见》指出,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是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发亿万群众创造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意义重大。
《意见》明确,推进大众创新创业要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政策集成、强化开放共享、创新服务模式。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二是降低创新创业门槛。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财政补贴。
三是鼓励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 加快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机制。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所、公共服务和资金支持。
四是支持创新创业公共服务。 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促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加强电子商务基础建设。完善专利审查快速通道,对小微企业核心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
五是加强财政资金引导。 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培育发展天使投资群体,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六是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 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规范和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七是丰富创新创业活动。 继续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创业培训活动。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鼓励大企业建立服务大众创业的开放创新平台。
八是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积极落实促进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创业示范工程,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政策,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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