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以中国工商银行(下称工行)为例 一、现金管理业务对于集团企业资金管理的必要性 集团企业客户的主要特点为成员单位众多,股权结构复杂,地域分布面广,甚至部分需要“走出去”的跨国集团企业的业务已经涉及到国外的范围。
伴随着集团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张以及组织结构的不断复杂,集团整体的资金管理趋于多元化、复杂化。相比传统的单一企业的资金管理,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产生了许多新的特点: 1、集团资金管理工作日趋复杂。
由于集团成员单位的数量众多、地域分布广泛,集团资金管理的工作强度比传统单一企业资金管理的工作强度大幅增加,而且不同成员单位有不同的资金运用习惯,导致集团资金管理工作更加复杂冗繁,增加了集团对整体资金管、控制的难度。 2、集团组织结构和产权结构复杂多样。
集团企业内部成员单位的组织结构和产权结构非常复杂,有的成员单位是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有的成员是上市公司,另外可能还有一些经过联合或兼并而加入集团企业的成员单位,他们都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拥有法人地位。由于我国法规禁止不同法人进行没有贸易背景资金划转,集团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以及成员单位间的资金划转需要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实现。
由于传统企业内部资金管理在自身能力以及适应法规等多方面已经不能满足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需求,因此必须通过银行的现金管理业务来协助完成企业集团的各项资金管理需求。 二、集团企业资金管理的主要需求 资金管理的直接目的无非是加快资金的流动性,保障资金的安全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实际业务中,集团企业资金管理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业务需求: 1、实现资金集中管控、保证正常收付。 集团通过对资金的收、付、调、拨、借、贷进行集中管理,实现集团对下属成员企业运营的有效管理与调控,避免内部单位各自为政。
集团将各成员企业盈余资金及时调入集团公司,确保资金的集中统一使用,可以利用规模效应追求更高的资金收益,使集团整体资金的运用更加科学合理。在加强资金管控的同时,集团还希望下属成员企业的资金收付不受影响,这要求商业银行既能保证成员企业资金的正常使用,又能达到资金管理的目的。
2、通过资金统一调度、实现以丰补欠。 集团内各单位业务范围、生产周期不同,形成了各企业在资金使用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
就某一时间来说,在部分企业资金短缺的同时,其他企业可能存在着资金盈余;就某一企业来说,生产周期的某个阶段存在资金短缺问题,而在另一个阶段则可能产生资金盈余。通过集团的统一调度,可实现成员企业间现金的相互调剂,降低整个集团内各成员企业的融资成本或提高各成员企业富余资金的收益。
3、统一对外筹资,降低对外融资成本。 集团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集团发展的需要,如果在内部资金调度调节之后,仍然有资金缺口,可以通过规划整体的筹资需求,统一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借款计划,统一办理贷款筹措资金。
在保证集团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的基础上,集团统一对外筹资能够提高自身信用等级,提高融资能力,争取到更加优厚的贷款政策,从而降低对外融资成本。 三、对集团企业资金管理需求的解决方案 1.建立多样化的集团账户架构,全面增强集团财务管控能力。
集团以及各成员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是企业资金的最终沉淀场所,集团总部及其成员单位的账户可统一在某商业银行开立,集团借由对相关账户的余额管理、收支控制,实现对集团企业的现金流的管理与控制。 下面以工行为例,介绍如何通过商业银行现金管理业务加强集团企业资金管理工作。
首先,工行可协助集团及各成员单位在各自所在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提供最优质快速的账户开立服务,并按照集团资金管理的需要,提供银行柜台、网上银行等多种渠道,手动或自动的资金流动管理服务。 其次,对于财务高度集中管理的集团客户,工行可以协助其开立异地同名账户。
通过统一在集团总部所在地办理开户手续,实现在全国各地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工作,流程简便快捷,同时还可省去异地财务人员的各项成本及费用。 对于有内部资金调剂需求的集团客户,工行在基本账尸体系的基础上,为客户建立了财智账户一一资金池体系,在其各成员单位账户以及集团总账户之间建立起资金拆借的内部融资关系,通过集团内部的以丰补歉,实现集团自由资金的最大化利用。
同时,通过财智账户独有的帐户体系,集团内部资金流动可以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进行划拨,在实现资金池功能的同时,最大限度的规避了我国法律中不同法人企业之间的不能直接进行资金划拨的风险。 对于设有财务公司的大型集团客户,工行针对财务公司的功能特点,提供功能强大的集团账户架构。
在集团账户中,财务公司在工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作为账尸体系中的一级账户,实现对所有账户的资金归集、实时监控以及余额管理;各成员单位在工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作为二级账户,收入资金实时上划财务公司(一级账户),支出资金实时联动财务公司(一级账户)对外支付。财务公司可以在保证各成员单位自身收支体系不变的情况下,实时实现集。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 浙商大学生创业园由浙江向上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9年筹建,是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工业园,毗邻下沙高教园区,总建筑面积23000 余平方米,园区主要由办公区,配套服务区,住宿区组成,建成后将能同时容纳200家创业企业。
浙商大学生创业园创新性的把本土浙商资源和大学生创业群体链接起来,是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唯一的民营市场化运作的创业园,也是开发区范围内规模最大的创业园,机制灵活,服务有效。 传承浙商精神,经营浙商理念,结合浙商实践,培育创业人才,打造创新产业。
服务大学生创业,支持大学生创业,引导大学生创业,打造本土大学生创业第一平台。 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支持下,浙商大学生创业园结合开发区相关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特别是紧跟当前浙商发展的趋势,依托创业园独有的浙商资源,辅以高教园区的人才智力资源,重点发展浙商回归企业“分部基地”经济以及大学生创业经济。
创业园投巨资高标准建设基础设施,可为入园企业提供办公场地、住宿场所、物业管理、工商注册、财税服务、法律咨询、创业资金、人才推荐、市场开发、招商引资等全方位的创业服务,为浙商回归创业提供契机,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平台,为社会培养高素质创业型人才,为高教园区高校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服务。 按照现代企业运作模式,实行以企业为主导,政府、商会、学术界等为支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用开放式办园、开放式管理的运行模式,把创业园作为一个具有协调功能的市场化实体,贴近市场,并通过创业园这一平台回报和服务地方经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浙商大学生创业园,下设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和创业园指导委员会。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所有进驻的企业进行人员的日常管理、项目管理和组织各种评审、招标与考核。
创业园指导委员会由政府领导、学者、企业家、传媒人兼职组成,四位一体,负责对园区内的企业进行培训、管理与技术指导;同时指导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选拔、组成与考核。 致力于把园区打造成集“浙商回归创业基地、大学生创业就业基地、创业思想集聚基地、创业项目研发基地、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基地于一体的多功能体,响应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现下沙”方针,实现由“建区”到“造城”的战略转变,为杭州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市、打响“创业在杭州”品牌和“生活品质之城”提供优质服务,为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创新强省,创业富民”的又一实践。
1、规模优势 “浙商大学生创业园”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建成后预计将容纳近200余家创业企业,届时将成为目前杭州市最大的大学生创业园。 2、浙商理念,引爆大学生创业经济 ⑴省外浙商“吸纳回归”,全国各地浙江商会推荐; ⑵省内浙商“人脉加盟”,浙商研究中心,浙商研究会等推荐; ⑶高教园区“在校以及应届大学生初始创业”,全方位、立体化的引导,招商; ⑷往届大学生“发展创业”;女大学生“专项创业”; 3、“两低”优势 根据对下沙高教园区近3000名大学生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影响大学生创业决策因素的第一位为创业初期成本,第二位为创业项目行业,第三位为创业团队,第四位为交通。
低门槛创业进入机制:浙商大学生创业园将会为创业者提供必要的创业硬件,包括办公场地、宿舍、会议室、接待室、食堂、医务室等;除此以外,我们还将提供创业软件服务,包括提供一站式注册服务、财务服务等。同时我们将推荐合适的创业项目给创业者,使创业者的初期创业成本达到最低,努力营造较宽松的创业通道,形成轻松创业的氛围。
低风险退出机制:鉴于创业者能力水平的高低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浙商大学生创业园将通过创业企业全方位评估体系,对园区创业企业进行评估,对于有发展潜力或发展迅速的企业,将予以重点支持(引入新的投资者等);对于发展一般的企业,将通过专家团队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分析后制定合理的发展框架或鼓励相关或同行成熟企业对其进行收购;对于发展滞后或创业失败的企业,园区将尽量促使现有成熟企业吸收其成员就业。 4、地理优势 四通路网,五洲商机:浙商大学生创业园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南临开发区主干道德胜快速路及下沙高教园区,北靠开发区工业用地块,东南望江东大桥,西临杭州客运中心,交通便利,配套较完善。
商业院校云集,创业激情无限:下沙现今拥有14所高校,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学院,浙江理工大学等商科性质院校云集于此,使浙商大学生创业园处于一个拥有无限创业激情的环境之中。 5、政策优势 四项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享受配套公共服务。
园区自有政策优势: 6、集约优势 浙商大学生创业园建筑面积2万多平方,建成后将容纳近200余家创业企业,成为杭州市目前最大的大学生创业园;同时,作为综合性的产业园, 浙商大学生创业园并不局限于某一特定的产业,是综合了文创产业、科技产业、服务外包等产业的综合性园区。
“十一五”期间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的重点任务是:努力做好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拓展融资方式,加快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加强与高等学校的互动发展,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推进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较完备的公共创新服务体系;努力构建有利于创新创业的人文环境,为实现发展目标创造条件。
(一)做好长远规划,指导科技园发展。
国家大学科技园要明确发展目标,做好空间布局规划和重点培育及发展的技术领域的规划,促进产业集聚。国家大学科技园规划要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相结合,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辐射科研成果、输送科技企业家、转移科技企业;要与当地的高新区建设接轨,与区域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结合地方特色产业,推动区域经济建设和行业技术进步发展,并充分利用高新区已有的资源环境,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可持续发展。
在政府的指导和推动下,通过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理顺与高等学校的关系,根据“精简高效”的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建立有利于“官、产、学、研、金、介、贸”结合的管理体制;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完善产权激励和利益分配机制;规范企业入孵、孵成退出机制。国家大学科技园必须组建专业化的管理公司,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管理机制,探索国家大学科技园可持续发展的新模式。
(三)拓展融资方式,建立多元化渠道。
加强与金融、投资机构的合作,通过建立和引入种子基金、创业基金、风险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吸引社会企业向园内技术创新项目和高科技中小企业投资,推动国外风险投资公司进入国家大学科技园,利用国内外证券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融通资金,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投资机制。
(四)结合高校特色,实现互动发展。
国家大学科技园要加强与所依托高校的良性互动,促进大学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建设以优势学科为依托的专业孵化器;加速对高校原始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通过技术转移、企业孵化和创业服务,为高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生就业提供支持;通过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和研发机构的合作,为高校与技术发展的国际前沿接轨创造条件;与高校共同创造有利条件,吸引包括高校师生和留学人员在内的各类创业者到园区创业,并通过创业实践和企业孵化,培育大批高层次的技术开发人才和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掌握现代科技,兼具市场意识和管理才能的科技企业家。
(五)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创新服务体系。
改善园区环境和条件,建立高效便捷的公共信息平台,完善创新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孵化服务能力。建设职业化、高素质的管理与服务队伍,在创业辅导、企业诊断、市场营销、投资融资、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人才培训、对外合作、法律咨询等方面为入园创业者提供高质量服务。
创新评审及奖励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营造创新的环境氛围,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集团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
第二章 创新类别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创新为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经营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第四条 经营创新指公司在产供销过程中,进行的经营方法、程序、措施、渠道等方面的创新。
第五条 技术创新指为了提升各专项技术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论文、专利)等:
(一)产品技术创新:创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及开发新产品,节约原材料等;
(二)工程技术创新: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运输及储藏等方面的改进或建议;
(三)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以及长期未解决的技术关键和质量关键等。
第六条 管理创新指利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而提出的建议、方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制度方面:制度改进、建设等方面创新;
(二)组织方面:组织结构的调整、工作流程改造等方面创新;
(三)机制方面:各种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的应用、引进、改进等方面。
第三章 创新评审及奖励机构
第七条 集团公司成立由分管副总裁领导,总经办等部门总经理组成的创新管理委员会,领导集团公司创新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集团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
(二)对集团公司重大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三)对有关较大、重大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第八条 集团公司总经办代表创新管理委员会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总经办可召集创新管理委员会对创新工作进行指导,对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立创新奖励基金。
总经办负责管理创新奖励基金。创新管理委员会可利用创新奖励基金对集团公司较大、重大创新活动进行奖励。
第四章 创新项目评审
第十条 申报评审的创新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必须是已实施的;
(二)经验证创造实际经济价值或取得良好管理效果的;
(三)需附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等;
(四)创造的经济价值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受益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各部门、子(分)公司每月自行组织内部创新评审,并实施奖励;同时将两至三项重大创新项目报送总经办。
第十二条 总经办每月将送达的创新项目进行验证、整理,并将结果提交创新管理委员会。
第十三条 创新管理委员会每三个月组织对集团公司重大创新项目进行评审,并实施奖励。
第十四条 创新项目经审核通过后,可纳入集团公司有关正式制度、标准当中,由有关部门、子(分)公司负责推广落实,并考核实施情况。
第五章 创新激励
第十五条 重大创新项目由创新管理委员会利用集团公司创新奖励基金实施奖励,每季度奖励一次。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采取多样化的创新奖励方式,包括奖金、实物、带薪休假、公费旅游等。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鼓励团队创新,对做出贡献的创新团队实施团队特别奖励。
第十八条 各部门、子分公司每月应拨付一定额度专项资金用于对评审通过的创新项目实施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为集团基本制度,解释权归制度管理委员会,监督执行权归集团总经办。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期三个月,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以上仅供参考!
就业始终是民生领域的重大问题,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任务依然艰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的新举措。
第一,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要把解决好就业问题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稳定经济增长和调整经济结构增加就业岗位,建立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
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等各项经济调节政策促进就业,通过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性政策,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积极帮扶困难群体就业,通过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和开展就业援助行动,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
第二,健全促进就业公平的体制机制。一是健全公平就业的法律体系和监督机制。
进一步完善反对就业歧视的法规政策,加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二是规范招人用人制度。
在公务员考录方面,要继续坚持实行“凡进必考”、公平竞争的机制;在事业单位招聘方面,要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严厉惩处违规违纪行为;在国有企业招聘人员方面,要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三是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积极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面,推动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劳动条件改善机制。
健全并落实劳动标准体系,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进劳动定额标准化管理。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
第三,创新扶持创业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通过税费减免为创业者减轻负担;对创业开业资金缺乏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鼓励发挥各方资源优势,为创业者提供场地便利、创业孵化和跟踪服务。
要继续推进创业示范城市建设,发挥创业引领作用。要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
第四,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较晚,其基本功能重点定位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上,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的功能缺失,亟待从制度上加快推进改革。
我国已经在东部7省市开展这项改革试点,主要是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更多用于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积累了改革的经验。 第五,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要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均等化的就业创业服务。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更好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第六,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要进一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搭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构建适合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不同阶段需求的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健全政府职业培训补贴制度,提高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政府补贴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湖南工程学院KAB创业俱乐部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俱乐部的名称:“湖南工程学院KAB创业俱乐部”; 二、俱乐部的性质: 本俱乐部是由学生自愿发起、经校团委批准设立、由创业讲师提供辅导的校内学生社团组织;本俱乐部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遵守校纪校规,接受学校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俱乐部的宗旨:普及创业知识,,提高创业技能,挖掘创业人才,提供创业平台; 四、俱乐部的目标:进一步增强我校在校大学生对创业实践相关知识的了解,培养在校大学生的创业精神,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规划能力和实际就业能力。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 一、部门设置:目前俱乐部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三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公关部、人事监察部四个部门,具体待定。 二、各职位及部门职责要求: (一)理(副)事长工作职责: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做好俱乐部成员的思想引领工作; 2.有一定的团学工作经验和能力,保证俱乐部活动政治方向正确。
3. 对俱乐部的整体运作和发展进行规划和实施; 4. 俱乐部决策的制定,俱乐部文化的发展; 5.检查和指导部门对于决策的落实情况; 6.代表俱乐部参与外事活动; 7.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汇报工作,征求意见。 8. 加强俱乐部人才梯队建设,培养优秀干部; 9.对负责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10. 主持办事人员进行俱乐部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所有物品和文字资料的保管; 2. 联络俱乐部内部各成员,主持俱乐部日常工作; 3. 做好俱乐部会议记录并及时归档,实时总结俱乐部开展的各项活动; 4. 负责各部门成员的综合考评,做好会员到会退会、活动请假情况统计; 5. 对理事会及全体会员负责。完善并执行俱乐部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理事会制定阶段可行性计划,写出具体活动策划书; 6. 负责与团委老师以及相关部门的沟通; 7.负责本俱乐部各项活动预算审核、财务账册管理编制、及本俱乐部各项财产的管理、维护和各项活动的后勤服务等。
(三)公关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外联系企业和Government部门,邀请相关人士来我校做创新创业方面的知识讲座,为同学们提供创新创业方面的政策咨询、培训、外部沟通和风险资金的引入等。 2、负责企业实习基地的筹建,以及创业项目洽谈会的组织协调工作。
3、收集国内外创新创业大赛信息,并负责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4、联系赞助商,为俱乐部活动提供部分经费。
5、负责俱乐部嘉宾接待等公关工作。为俱乐部树立良好形象并扩大俱乐部在外的影响力。
(四)宣传部工作职责: 1. 负责每一次活动前期宣传材料的制作和拟写,及时张贴通知、打出海报、拉横幅; 2. 负责活动通讯稿的撰写以及影像资料的拍摄; 3. 加强对俱乐部的日常宣传,积极拓宽对俱乐部的宣传渠道,扩大俱乐部的知名度; 4. 对俱乐部创业刊物的编写、校对、印发和派发; 5. 搜集KAB相关的网络信息,主要包括创业知识、素质、政策以及符合享受政策的相关条件的收集及普及,确保俱乐部会员对当前创业形势有直观的把握; (五)人事监察部工作职责: 1、挖掘人才:主要管理协会会员活动出勤,充当伯乐角色,挖掘有潜力的干事会员,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推荐。 2、财务:负责管理俱乐部的一切日常支出,协会理事会做好预案及会费的管理,并认真记录账目,收好各项开支的收据,制定财务报表 3、监督: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评比,经理事会同意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4、交流:和会员干事进行深入交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负责团队精神的培训 第三章 俱乐部成员 一、俱乐部每年统一面向全校大学生进行新成员招纳工作。有志于成为企业家,为此不断努力,赞成并愿意遵守本俱乐部章程的湖南工程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均可报名参加创业俱乐部,经俱乐部认真考察面试,组织同意,试用合格后,可成为俱乐部正式成员。
二、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关于俱乐部发展和有关工作的讨论,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三)对俱乐部的工作和俱乐部的各级机关进行监督; (四)加入创业团队,在完成俱乐部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创业; (五)优先参加实习、见习等活动; (六)申请创业项目资金、场地支持;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成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俱乐部章程制度; (二)有义务出席成员大会,参加俱乐部的活动,积级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保证所做工作按时完成; (三)关心本俱乐部成长和建设,自觉维护本俱乐部的荣誉和权益; (四)按时参加KAB组织的活动与创业知识的培训; 四、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在俱乐部的建设及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和奖励,颁发相应荣誉证书或创业支持; (二)惩罚制度: 1.成员违反章程,按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俱乐部的纪律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同时撤消俱乐部内职务)、开除。
对成员的纪律处分,由办公室向团委老师、俱乐部负责人提交,经团委老师和俱乐部会长讨论通。
创新是推动一个国家和民族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推动整个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面对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和挑战,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趋势变化和特点,面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任务和要求,必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提出如下意见:
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一切制约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提升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效率和效益,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坚持需求导向。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着力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着力破除科学家、科技人员、企业家、创业者创新的障碍,着力解决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的制约,让创新真正落实到创造新的增长点上,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
——坚持人才为先。要把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资源,更加注重培养、用好、吸引各类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更加注重强化激励机制,给予科技人员更多的利益回报和精神鼓励;更加注重发挥企业家和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创新作用,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坚持遵循规律。根据科学技术活动特点,把握好科学研究的探索发现规律,为科学家潜心研究、发明创造、技术突破创造良好条件和宽松环境;把握好技术创新的市场规律,让市场成为优化配置创新资源的主要手段,让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力量,让知识产权制度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大力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
——坚持全面创新。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与走出去合作创新,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
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法律体系,为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有力保障。人才、资本、技术、知识自由流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协同创新,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得到充分保护,创新价值得到更大体现,创新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创新人才合理分享创新收益,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真正落地,进而打造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业的新引擎,构筑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推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
面对就业压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
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就业创业。
(三)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
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
发挥新型载体聚集发展的优势,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财政给予综合奖励。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方式,消除中小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面临的条件认定、企业资质等不合理限制门槛。
指导企业改善用工管理,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四)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
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对确实要裁员的,应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
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五)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
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
推动修订与商事制度改革不衔接、不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六)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
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机遇,适应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化趋势,大力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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