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的意思是:
1、外地户籍,外地: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举例:他是外籍人,我是本地人。
2、外国国籍: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顾问依据。
举例:加入外籍、外籍院士、外籍货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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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8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60项措施,其中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促进服务自贸区建设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将作为首批措施于8月1日起实施。
国家移民管理局对目前仅适用于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的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评估,将其中鼓励、支持、便利外籍人才、外国优秀青年和外籍华人来华在华创新创业、投资兴业、学习工作的12条移民与出入境政策推广复制,于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新政策扩大外国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对象范围。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博士学历或长期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工作的外籍华人、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才。
拓宽外国人才引进对象范围。为外国优秀青年在华创新创业提供服务,对在国内重点高等院校、国际知名高校毕业的外国优秀学生在华创新创业、国内知名企事业单位邀请来华实习的外国学生,提供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鼓励外籍人才来华“双创”
“一带一路”走进粤港澳大湾区大型网络主题采访团于近日来到美丽的澳门,澳门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面对新时代新机遇新平台,澳门有着独特的优势。澳门利用自身优质的旅游资源积极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建设多元文化的合作基地,努力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在此次采访活动中,媒体来到了澳门大学,深度了解到澳门大学与“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不解之缘。澳门大学成立于1966年,前身为私立东亚大学,经过30多年的发展,澳门大学在社群、科学研究和社群服务方面取得了卓越的贡献,并已发展成为澳门地区最优秀的,也是唯一一所综合性公立大学。
为配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的推进和落实,澳门大学发挥其办学优势,从多方面提升青年人的竞争力,尤其着重培养中葡双语人才,促进创新创业及中医药发展,致力提升学生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竞争力,为青年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发展机会。
澳大发挥自己能够同国际接轨的优势,通过“中葡双语教学暨培训中心”,致力于葡语教学改革,协助培养高水平中葡双语人才,以及重点培训葡语专业教师和高级葡语翻译人才;通过“协同创新研究所”致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有创新能力、有创业想法的青年人提供创业知识及专业咨询服务,协助有创新及研发潜质的团队进行概念验证,帮助青年人将其创意理念转化成实践,扶助他们投入本地以至大湾区及海外更大的市场;通过澳大应用物理及材料研究所加强与区域及国际科研院校和企业单位的合作,包括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物理学会2018联合年会”,并于2018年内正式落实与深圳大学建设联合实验室及合作研究的项目,与深圳华为企业建立合作研究关系,以及深化与南方科技大学之间的合作等。
澳大还与三地多所高等院校共同组成“粤港澳高校联盟”、“粤港澳高校图书馆联盟”、“粤港澳高校创新创业联盟”,并拟于2018年内依托中山大学超算中心的基础下成立“超算联盟”,深化粤港澳三地的师生交流和科研合作,以及助力三地科研成果转化。
为配合特区政府就“发展科技创意产业、建设智慧城市"的战略需求,澳门大学于2018年5月与中山大学签署合作备忘录成立“教育部联合重点实验室”,加强彼此在“化学合成、光电与能源材料”研究领域的合作和发展,开创大湾区内高等教育和科研发展的新合作模式。澳门大学正积极建立一个拥有高端基础设施和核心技术的实验平台,促进学术研究,并创造一个世界级的学术环境与一流的教学和科研团队,以培育优秀人才、开发创新技术,以及促进技术适度多元化发展为目标。
同时,澳门大学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澳门大学科技学院土木工及环境系与华南理工大学及香港大学合办了第一届粤港澳“一带一路”论坛,强化大湾区互融互补优势。在2018下半年,澳门大学计划拓展与印度尼西亚高等院校在人文与科学技术方面的合作,配合国家和特区政府“一带一路”发展方针。
来自深圳的澳门大学大一新生刘佳瑜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刘佳瑜表示,自己很高兴能够来到澳门大学读书,澳门大学环境优美,学习环境优良,“我特别喜欢这里的书院制度,可以和来自不同国家,不同年龄段的同学自由地交流。”刘佳瑜说。在提到自己未来的发展规划时,刘佳瑜说:“澳门大学给学生提供了很丰富的出国交换资源,我希望借助澳大的平台不断提升自己,有机会的话想出国学习金融专业,以后回到家乡从事金融相关的工作。”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坐落在辽宁省抚顺市风景秀丽的浑河岸畔,依山傍水,环境优美。
学校1950年始建于大连,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1953年迁至抚顺办学;1958年升格为抚顺石油学院;2000年2月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划转为辽宁省人民政府领导,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2000年10月抚顺煤炭工业学校整体并入;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建校65年来已培养10万多名毕业生,其中大部分已经成为我国石油石化、煤炭等各行业的各级管理干部和技术骨干。
进入新世纪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坚持科学发展,紧紧抓住高等教育蓬勃发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辽宁省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四方共建我校的历史机遇,把“顶天立地”作为长期发展战略,把强化内涵建设作为战略重点,全力推进教育改革和创新,使学校办学水平、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实现了新跨越。学校已发展成为以石油石化为特色,工、理、经、管、文、法、教等七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资格单位、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基础培训基地、少数民族本科专科预科生培养基地,是辽宁省石油化工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基地。 2006年学校经过不懈努力建成了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环境优美、人文与自然景观和谐交融的新校区。
新老校区连成一片,成为融教学、科研、人文、生态于一体的具有现代风格的大学园区。学校占地面积1906亩,校舍建筑面积78.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23.84万册,各类运动场所面积近1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72亿元。
学校有各类在校学生22774人。教职工1521人,专任教师932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296人。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41.3%,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占83%,有1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被评为辽宁省攀登学者,21人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67人为国家和省部级科技专家、学科带头人、特聘教授和优秀骨干教师。 学校设有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部(下辖石油化工、化学与材料、环境与生物三个学院)和研究生、信息与控制、计算机与通信、机械工程、石油天然气、经济管理、数理、外国语、马克思主义、体育、矿业工程(职业技术)、顺华能源、继续教育、教育实验、国际教育、民族教育、艺术设计和营口大学园石油化工等18个学院。
现有2个联合培养博士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个工程硕士领域和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2个本科专业,26个高职专科专业。建成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资助学科5个、省级高校创新团队4个、省级高校教学团队9个。
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含硕士领域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7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省级精品课程和资源共享课19门、省级视频公开课程2门。2014年,“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通过了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认证。
学校集中力量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石油化工过程运行优化与节能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获批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辽宁省石油化工协同创新中心”获批为辽宁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成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20个,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基地1个。与抚顺市联建了信息技术中心、精细化工研发中心、新能源研发中心,与中国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和中国寰球工程公司辽宁分公司组建了石油化工联合实验室。
学校人文社科研究工作成效显著,成立了辽宁省雷锋研究会、辽宁省社会稳定研究会,建立了辽宁省舆情信息研究中心,取得多项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揽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436项,获国家和省市科技成果奖35项,获授权专利232项,其中发明专利43项,出版著作、教材295部,发表核心期刊论文4300余篇,其中被SCIE、EI、ISTP收录734篇。
学校公开出版《石油化工高等学校学报》、《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报》2个科技核心期刊。学校被确定为辽宁省第一批高校科技服务县域经济试点单位,荣获“全国大中城市先进社科组织”称号。
学校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传承学校优良的办学传统,发挥“问学穿石、修身诚化”校训的激励作用,坚持“用雷锋精神建校育人”,实施“雷锋精神种子工程”,总结凝练出了雷锋“五个一”精神(“一颗钉”的刻苦钻研精神、“一滴水”的团结协作精神、“一团火”的无私奉献精神、“一块砖”的爱岗敬业精神、“一片叶”的感恩反哺精神),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强大精神动力。学校通过抓“两课”教学、开设“雷锋精神在线网站”、丰富。
南宁市创新企业配套服务的政策措施有:一、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一)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到2015 年自治区级以上开发区要实现孵化器覆盖率100%。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不断改善科技创新服务环境,加快构建市场化、社会化、网络化的首府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二)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对县区、开发区、企业建设开放式、专业化共性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予以资助。
鼓励行业协会牵头建设行业研发与检测中心。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缩短审批时间,优先给予用地保障。
(三)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对企业独立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各类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从创新计划专项资金中一次性安排,按一定比例予以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鼓励建设重点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对企业独立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在南宁建设并获得“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可企业技术中心”称号,从产业发展资金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一次性安排,予以100—200万元资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予以50—100万元资助。
从产业发展资金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一次性安排经费,对在南宁建设并获得“自治区认可企业工程中心”、“自治区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予以30—50万元资助;对获得“南宁市认可企业工程中心”、“南宁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予以10—30万元资助。央企、国家级研发机构、国家级重点大学在南宁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南宁市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以项目安排方式一次性安排每个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建设资助。
(五)加强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鼓励、支持企业独立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集中攻克一批对提升我市重点产业有重大影响的共性、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企业在技术装备改造、工艺改进创新、产品质量提高及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技术问题。
对列入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计划的项目,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每项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的资助。(六)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生产高端产品。
鼓励企业加强科技成果的引进和应用,通过引进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和竞争力。对企业用于研究的仪器设备,按有关规定加速折旧。
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配件,按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规定给予落实。(七)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对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继续按有关规定给予定额贴息支持。对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决策人,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给予奖励。
对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优化、提升、延伸传统产业成效明显的项目,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经费给予资助。(八)进一步促进学会等组织的发展。
发挥各类学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培训、交流、合作平台,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等服务。从产业发展资金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以项目安排方式支持学会、行业协会开展战略研究和行业分析,参与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制定行业标准。
发挥行业组织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作用,开展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普及工作,组织企业联合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问题。二、大力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企业(一)积极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企业。
根据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制订科技型企业引进方案,加大科技型企业的引进力度,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经费对引进的企业给予资助。对国际、国内500强企业来南宁创办企业或合作开发项目,建设区域性总部的,按照南宁市支持和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给予资助和奖励。
(二)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筛选一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设立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重点培育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具体问题,定期召开协调会,制订实施个性化的支持措施,为企业提供特色服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从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经费中安排,对获得“国家创新型企业”、“广西创新型企业”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助。
(三)推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立产学研结合的标准联盟、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产业联盟,支持其承担各类科技计划专项。
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科研院校联合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申报,否则不予立项。
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向企业转移技术和技术开发项目所得,按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给予落实。(四)鼓励企业开发自主创新产品。
建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定期编制我市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对本市企业生产的符合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对获得市级新产品认定的,从产业发展资。
一、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1.创新创业教育是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与模式。
在高等学校中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对于促进高等教育科学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要在专业教育基础上,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突出专业特色,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置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建设,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编写适用和有特色的高质量教材。 3.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
引导各专业教师、就业指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不断提高在专业教育、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
积极从社会各界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作为兼职教师,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高校要从教学考核、职称评定、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实训和交流,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研究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或相应的研究机构。
4.广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高等学校要把创新创业实践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延伸,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讲座、论坛、模拟实践等方式,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成果有机结合,积极创造条件对创新创业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孵化,切实扶持一批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5.建立质量检测跟踪体系。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系统。要建立在校和离校学生创业信息跟踪系统,收集反馈信息,建立数据库,把未来创业成功率和创业质量作为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指标,反馈指导高等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建立有利于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的教育体系。
6.加强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教育部成立高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国内外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组织编写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经验材料汇编和大学生创业成功案例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会、座谈会、调研活动,总结交流创新创业教育经验,推广创新创业教育优秀成果。
逐步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体系,形成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思路,指导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 二、加强创业基地建设,打造全方位创业支撑平台 7.全面建设创业基地。
教育部会同科技部,以国家大学科技园为主要依托,重点建设一批“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并制定出台相关认定办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建立省级大学生创业实习和孵化基地;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推动本地区有关地市、高等学校、大学科技园建立大学生创业实习或孵化基地,并按其类别、规模和孵化效果,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示范作用。
8.明确创业基地功能定位。大学生创业实习或孵化基地是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实践平台,主要任务是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开展创业指导和培训,接纳大学生实习实训,提供创业项目孵化的软硬件支持,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撑和服务,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
9.规范创业基地管理。大学科技园作为“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建设主体,要把基地建设作为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确定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与依托学校和有关部门的联动,共同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业实践。
有关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科技园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出台有利于大学科技园开展学生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 10.提供多种形式的创业扶持。
大学生创业实习或孵化基地要结合实际,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资金、实训等多方面的支持。要开辟较为集中的大学生创业专用场地,配备必要的公共设备和设施,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至少12个月的房租减免。
要提供法律、工商、税务、财务、人事代理、管理咨询、项目推荐、项目融资等方面的创业咨询和服务,以及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要为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实训;建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相关政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训等信息。 三、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1.切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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