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5)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 大学生申请创业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和程序如下:大学生需要携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到市人事局毕业办申办《自主创业证》,然后,持《自主创业证》可到市人事局毕业生服务大厅直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家庭手工业等25个财政贴息的微利项目。 具体程序: 第一步:申请。
毕业生持各类材料,到市人事局申请。 第二步:初审。
由市人事局负责小额贷款贷前审核,对毕业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贷款申请项目是否属于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微利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表,同时,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毕业生进行创业能力评估。 第三步:复审。
由区县(市)人事局复审,报送到本区县(市)担保机构审核。 第四步:担保。
担保机构对贷款申请人的担保申请及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进行审核。 第五步:审批。
由经办银行联合区县(市)人事局和担保机构,共同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对贷款申请进行最后的审定。经审定同意贷款的,由经办银行与担保机构签订担保合同,同时与贷款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
第六步:放贷。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
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
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相关项目由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
2009年,中央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开展地方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今后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各专门项目相关待遇政策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渠道。
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他们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创造条件,更多地吸纳有技术专长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科技企业集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使用和储备。各地在实施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员工队伍的工作中,要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由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
大学生创业贷款办理方法如下: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需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可以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的资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得低于3万元),1年内实际缴纳注册资本如追加至50%以上,余款可以在3年内分期到位。如有创业大学生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信誉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加大发放信用贷款,并可以享受优惠的低利率。
一是完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明确将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5年年底;对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低于其实际缴费的1/2、不超过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是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明确对当年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其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额度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并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贴息。 同时,对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补助。
三是完善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对象范围,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的中小企业家们,也困扰着各级政府部门。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江苏,省内各商业银行机构近年来一直在寻求中小企业信贷的突破。据江苏银监局局长周忠明介绍,今年1至9月份,江苏商业银行为小企业发放的贷款达到570亿元人民币,占同期全国小企业贷款总量的25%,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正在逐步提高。大学生创业
周忠明介绍,目前江苏商业银行机构在推动小额信贷的工作中主要采取三种模式,分属于不同的银行采用。第一种主要是工行和农行采用,这两家银行主要是按照小企业的特征来设计信贷管理体系,包括成立专门的小企业信贷机构和委派专门的信贷人员对这些小企业进行非财务信息的搜集,搜集的信息包括生产企业的用电量、工资发放情况、产品回款情况以及报关记录等,搜集完成还需建立小企业客户准入、退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三年信贷期内,每年要强制性地淘汰一部分企业,从而引入更多的优质小企业。
第二种是建行与交行采用的,这些股份制银行主要是推出一种适应小企业发展趋势的产品来扩大对小企业的贷款,比如建行推出“速贷通”,交行则推出了“展业通”,这些产品非常适合小企业的特点。
第三种则是城市商业银行普遍采用的贴身管理、贴身监督的方法。城市商业银行利用本土优势,因为对小企业客户比较了解,也有很多的社会关系网,他们通常会安排专门的客户经理来跟踪了解某家小企业的发展情况,获得比较完整真实的信息。
在各大商业银行找到比较适合自己的小额信贷模式后,银行对小企业发放小额信贷的积极性都在提高,因为它确实可以为商业银行带来利润,工商银行江苏分行的行长就曾对周忠明表示,小企业贷款将是工商银行今后发展的主要业务之一。周忠明认为,虽然小企业贷款在江苏刚刚起步,但只要商业银行敢于尝试、敢于创新,其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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