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将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校区综合体育馆副馆举办。
此次成果展共分为省(市、自治区)创新创业教育展区、参赛项目展区(含金奖争夺赛、复活赛及港澳台项目)、各参赛高校展区、国际赛道项目展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团队展区5大展区。 展品总计427件,其中省(市、自治区)创新创业教育展区展品32件、参赛项目展区(含金奖争夺赛、复活赛及港澳台项目)展品199件、各参赛高校展区展品114件、国际赛道项目展区展品18件、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团队展区展品64件。
此次成果展主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国内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 此次成果展旨在展示国内各省教育厅及国内外各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面取得的成果,为参赛团队、科技园和投融资机构提供展示的舞台,搭建参赛团队与投融资机构沟通的桥梁,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建议先开展 职业生涯设计大赛
出于以下几点考虑:
1、大一新生刚来,没有知识积累与人脉积累,开展技术性较强的比赛不适合;
2、面向大一的同学开展 职业生涯设计大赛 可以使他们先想想自己大学四年怎么度过,有了明确的目标不至于荒废四年的美好时光;
3、大一新生可能会在学校接受一些关于 职业生涯设计 方面的知识,此时开展这个比赛,他们可能会有点基础;参加的同学也更多些。
至于 创新创业大赛的话 我参加过,需要组队,需要经常上网,特别是对某些专业性的知识要求相对大一的新生来说有点高;机器人设计大赛就更别提了。
影响力的话:挑战杯比赛很大(就是你所指的创新创业大赛)、而机器人设计大赛在计算机与软件领域影响力也大,职业生涯设计大赛的话,好像兴起不久,不过也有全国的比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基本技能竞赛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全国大学生桥牌锦标赛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学科竞赛
A类赛事:由教育部主办,影响大的赛事,包括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数学建模和电子设计竞赛;
B类赛事:由教育部、财政部认定资助,影响大的赛事;
C类赛事:由省教育厅主办、影响较大的赛事;
D类赛事:由教指委或全国性学会主办的赛事;
E类赛事:校内举办的赛事。
参加大学生英语竞赛,不得奖也有1.5的学分;还有别的什么物理啊化学啊竞赛都能拿创新分的;还有你大四时在外面实习后,让别人公司给你盖章以作证据,学校通过了也可以加创新学分。
创新学分主要包括:“学科竞赛学分”、“科研学分”和“实践学分”等三类。“学科竞赛学分”是指参加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性竞赛,获校级或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根据竞赛的层次特点,分为A、B、C三类:A类指政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B类指省级以上专业协会组织的专业竞赛。
C类指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类科技活动获奖,学生在校期间主持或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在国家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作品,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参加学术讲座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实践学分”是指考取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参加社会科技文化实践活动、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取得优秀成绩,并受到校级或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1、A1参加经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指经学校相关单位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活动时间要求在一学期及以上,提供相关活动证明材料及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可申请学分。 2、A2个人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指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一个学期及以上或完整参加一个科研项目,完成一篇科研报告,可以申请学分。
3、A3—A5大学生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本科生必须在参加和完成了项目的全过程后,方可获取相应的学分。获得优秀项目的审核以学校发文为准。
同一学年参加多个项目研究,只计取一个最高分数,不得累加。 对于被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和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研究或随意放弃研究项目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并取消其再次申报资格。
如确有实际原因需中止项目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院批准同意,学院汇总名单后在中期检查及结题审核时统一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4、B1个人自主参加社会实践:主要指个人自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
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记录、主单位的证明、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受助单位及个人证明、实践报告和总结。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每位学生实践时间应连续两周或累计四周及以上。
学生凭活动主单位证明、实践报告、调查报告等申请学分。 5、B2参加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指参加被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机构)举的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
必须参加一个月及以上培训课程学习及至少一项实践活动。以培训证书、实践报告及主单位证明申请相应学分。
6、B3社会实践成果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社会实践成果。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进行审核及认定。
7、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各项目活动时间累计四周及以上,以作品、方案、实施效果证明(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形式申请相应学分。 8、D1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各种2+2、1+3、1+2+1)及交换生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9、D2海外研修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暑期夏令营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10、E参加学术报告会(含海外文化讲座):是指主要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本科生参加的学术报告会。累计次数达5次及以上者,并递交至少一篇心得体会,在一个学期内,可申请0.5个学分。
同一学期只能申请一次。累计可申请2次,累计学分最多1个学分。
11、F专业性学科竞赛:主要指各级组织主和承的各类学科竞赛,竞赛项目认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由教务处负责执行,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同一学生参加各类型学科竞赛所获奖项可以分别申报创新学分,但参加不同级别的同类型学科竞赛,只能申报获得最高级别奖项学分,不得累计。
12、G其他竞赛:主要指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实践操作技能竞赛、演讲赛和辩论赛、体育竞赛和艺术类竞赛等,必须是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或其他部门主或组织参加并由教务处认可的竞赛,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非体育专业学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按此标准执行;体育专业学生或体育特长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降低一级计算学分(如国际获奖按国家级获奖标准计算)。
13、H获得计算机证书与外语证书,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H5、H7、H8外语证书的“优良”对应的是各类项目满分的85%及以上。
14、I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和国际认证考试证书,以各级证书(文件)审核与认定学分。 15、J获得科技成果奖或成果转化,以证书和转化合同审核认定学分。
16、K获得科技发明专利: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 17、L发表科研论文:科研论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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