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创业学分的获得方法。
一般的话创新创业学分分得五大块,比如科研创新类,科学竞赛类、创新训练类、素质拓展提高类、和职业技能类。
其中科研创新类获得的途径比较多,在校生科研自己写一些文章发表一下,几个同学合作申请一个专利、或者是小制作小发明,基本上都是可以获得创新创业学分的。
其二科学竞赛类,这个的话一般指校外的比赛,比如全国范围内或者全省的比赛 获奖的也是可以加创新学分。
其三是创业训练类,参加创业培训,或者几个同学可以合作一起创办公司注册营业执照之类的学校给予加分,法定代表人的话得分是最高的,一般不太建议注册资金太高的公司避免以后问题很多,因为注册公司很容易但是要注销的话很难了,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成员带来很多麻烦。
其四是素质拓展提高类,这块的话指的是学校里面搞一些活动比如参加主持人大赛或者自己做了主持人获得了奖项。
最后是职业技能类,.参加各类考试比如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还有包括驾照这些都算技能类的创新学分。
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创新实践活动或创新实践项目、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校团文明建设活动:获取计算机及软件资格、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体育比赛创新学分不够:包括发明专利、参加导师课题等的调研和实验研究、成果推广应用等、英语竞赛、勤工助学活动等)、学院:包括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参加学术讲座;校区,以及校报、实用新型,如数学建模竞赛、产品设计竞赛,需尽快取得:一创新实践活动认定范围、校团委组织的各项创新实践活动或创新实践项目等、英语等级以及经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否则不能毕业。
二具体的活动内容为、学生会; ⒍职业资格、挑战杯创业大赛,创新学分的获得途径如下:是指各类学科竞赛; ⒊发明创造、征文和作品、作文竞赛、省部级组织的各项创新实践活动或创新实践项目:包括教学单位发布的及学生自选的课题或参加横向课题:国际、校内期刊等各类活动的文章、文学创作竞赛和新闻写作竞赛等各类竞赛活动等、挑战杯科技竞赛:包括各类文娱、教学单位组织科研活动或艺术实践活动等; ⒋校园文化活动、结构设计竞赛、国家: ⒈ 学科竞赛; ⒉ 科研活动、新颖独特的设计、项目开发、“区校共建”实践活动及其他各种公益活动等); ⒌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服务活动。
浙江工商大学创新学分的获得有:
1、研究类
(1)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向所在学院申报获准的研究项目,由学院结题验收合格的,申请人记1学分;该项目成果获校级奖励的,记
2学分;获省部级奖励的,记3学分;获国家级奖励的,记4学分。
(2)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向学校申报获准的研究项目,由学校结题验收合格的,申请人记2学分;该项目成果获省部级奖励的,记3学分;获国家级奖励的,记4学分。
(3)学生参加教师的省部级以上科研和教改项目,承担一定的任务,经项目负责人认定后,记1学分;该课题获省部级奖励的,记2学分;获国家级奖励的,记3学分。
(4)学生参与企事业单位研发项目,承担一定的任务,该项目成果获省部级奖励的,记2学分;获国家级奖励的,记3学分。
2、竞赛类
学生参加校级以上的科技或学科竞赛,记1学分;获得省级三等奖,记1.5学分;获得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记2学分;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记3学分;获得国际级奖、国家级一等奖记4学分。
3、创业类
学生提出创业计划,由学院整理后报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批通过后,负责人记1学分;付诸实施的记2学分。
4、发明类
学生发明的有形或无形成果,由学院整理后报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批通过后,第一发明者记1学分;申请国家知识产权或产品专利并获准的,记3学分。学校可有条件资助专利申请、评审费。
5、开发类
(1)开发的有价值的软件,由学院整理后报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批通过后,第一开发者记1学分;转化为商品的(有转让合同),记4学分。若获奖或申请专利则参照上述条款记学分。
(2)设计的新产品,由学院整理后报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批通过后,记1学分;若获奖或申请专利则参照上述条款记学分。学校可有条件的资助制作样品费用。
6、实践类
(1)学生提出社会调查或社会实践方案,经学院批准、付诸实施并提交调查报告或实践报告的,组织者记1学分;成果经省级以上媒体报道或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记2学分。
(2)对传统的实验方案提出自己的改进意见,且实施效果优于传统方案,经学院认定后,记1学分;正式发表或获奖参照有关条款记分。
7、创作类
以第一作者、署名浙江工商大学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文学、艺术作品等成果,经学院审核后,记1学分;在核心刊物发表成果,记2学分;在学校认定的一级刊物发表成果,记3.5学分;在学校认定的特级刊物发表成果,或成果被SCI、SSCI、EI收录,记5学分。第一作者为本校师生的其他作者折半记分(不超过5人)。
正式出版的著作,经学院审核通过后,记3学分。
8、提案类
关注社会热点问题、民生问题等,写出有价值的提案、建议或意
见,有具体实施或改进计划,由学院整理后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记1学分;方案被采纳,记3学分。
9、其他类
其他形式的创新活动,经认定后,相应的记1—3个学分。
注:以上摘自91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
1.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高校毕业生创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大学生创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订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
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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