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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观点是:写长篇(道内人称之为“大幅书法作品”)书法遇到重复的字时,根据章法布局需要,把重复的字做变化处理就可以了。但是,求变,一定要在不失法度的前提下进行。
下面举几个例子:
比如,在书法作品中同时出现多个重复的字时,只要用笔符合法度,字结构是可以变化的。下图中的行书“于”字的变化,虽然都是行书,但写法却是有变化的。这样的变化,就避免了在一幅书法作品中出现的同一个的雷同。
如果是隶书作品,出现重复的字时,亦可作变。请看下图:
上图中的隶书“于”字,仅《曹全碑》上就有四种写法,可见古人在创作大幅书法作品时,也是注重字的变化的。书法创作求变,不是今人的先例,古代就有了。
上图中的隶书“水”字,也是变化多端的。变,既是根据章法布局需要,也是避免重复的字雷同。
上图中的行书“水”字,更是变“术”高明!怀素写的两个“水”字的变化较大,而智永写的两个“水”字,虽然变化不大,但细看起来还是有变化的。
上图中的草书“行”字,变化也是妙不可言的。草圣张芝的“行”字,写的就很有特点。文征明和智果写的“行”字,点画丰富,线条流畅,也是可以借鉴的。
以上仅举几例,供题主参考。
另外,还有一些重复的字的处理办法:就是在遵循笔法的基础上,在字的结构和点画上求变。如:结构可松可紧,线条可粗可细,点画可长可短,力度可大可小,等等。只要我们用心,在书法创作中,对于重复的字的处理,办法是多种多样的。但有一点必须注意:无论在任何时候,笔法不能变!自己的书写风格不能变!
以上为个人观点,一家之言,仅供参考。欢迎各位网友留言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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