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与押运员 在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过程中,除了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
押运人员应当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聘用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上岗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应当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担任:(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安全行车里程已达5万千米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经过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2)熟悉道路情况和道路运输安全知识,熟知所运危险品的物理化学性能和槽车、罐车的技术性能以及装卸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熟知防火、灭火知识和发生火灾事故的处置办法,能够熟练使用车上的灭火器材与紧急切断装置。(3)对于经过考试合格并且取得资格证书的驾驶员,如果精神状态不佳、连续行车处于疲劳状态,也不准驾驶运输危险品的车辆。
(4)汽车长途运输爆炸品时,车上无押运人员不得单独行驶。每车押运人员不得少于1人。
押运员要懂得爆炸品基本知识和应急措施,并且要求坐在车上,如特殊原因需要在驾驶室内乘坐时,要经常停车检查车上货物状况。车上严禁捎带无关人员和危及所运爆炸品安全的其他物品。
2.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的行驶 (1)爆炸危险品道路运输的行车路线,应当事先报请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原则上尽量绕过城市、村镇和居民较多的地方,在车辆较少的道路上行驶,以免万一发生事故时造成重大伤亡。
(2)车辆行驶时,除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外,还应当对行车路线认真选择,尽可能选择宽阔平坦的道路,避开繁华闹市集镇,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和车速行驶。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当有红色信号。
车辆不准带拖挂车,押运员必须随车到达目的地,并且不得其他无关人员搭乘。车上禁止吸烟,在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意标高,限速行驶。
(3)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对天气应当有所选择。一般对雨、雪天、大雾天、雷雨天、大风沙天,酷暑干热天,禁止运输危险品。
对于怕冻危险品在遇寒流时也不宜运输(有保暖措施的除外)。(4)液化燃气槽车、汽油罐车不准携带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当罐体内液温达到40℃时,应当采取遮阳、罐外泼冷水降温等安全措施。
对于低沸点的易燃液体、气体和对热较敏感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在夏季的酷暑季节宜选择夜间运输,以避开阳光的曝晒。(5)运输爆炸品的车辆,在厂内、库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5km/h,出入厂区大门及倒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在拐弯及视线不良的地方行驶应当减速。
在厂外公路上行驶时,运输火工品的车速不得超过30km/h,运输火箭弹的车速不得超过40km/h,运输其他爆炸品的车速不应超过50km/h。多辆车队列队运输爆炸品时,车与车之间应当保持5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上、下坡时还要加大距离,通常情况下不得超车、追车及抢行会车,非特殊情况不准紧急刹车,以免爆炸品受到过大惯性的撞击力。
在道路不平、视线不好、人员较多的地方行驶时,还应当采取相应的减速措施。横过铁路时,必须“一慢、二看、三通过”,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6)运输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在经过交叉路口、行人稠密地点,通过城门、桥梁、隧道、狭路、村镇、车站、急弯及下陡坡时,在冰雪道路上行驶时或者遇到牲畜群、下雨、下雪、车辆的刮水器损坏或遇大风、大雾、大雨及大雪视距在30m以内时,以及遇有警告标志时等,其时速均不应超过15km。同一方向行驶的载有危险品的车辆与其他机动车辆之间至少应当有30m的距离,冬季行经冰雪路面时,至少应当保持50m的距离。
3.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的停放 (1)道路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运输途中,一般不宜停留,若必须停留时,应当沿公路边依次停放。停放的车辆之间至少应当保持2m的距离,并不得与对侧车辆平行停放。
应当远离机关、学校、工厂、仓库和人员集中的场所,以及交叉路口、桥梁、牌楼、狭路、急弯、陡坡、隧道、涵洞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地点。(2)停车位置应当通风良好,10m以内不得有任何明火和建筑物。
运输爆炸品的车辆,应当与其他车辆、高压线、重要建筑物、人口聚集地方等保持100m以上的安全距离,并由押运员看守。如途中停车需超过6h,应当与当地公安部门取得关系,并按照指定的安全地点停放。
(3)夏季应当有遮阳措施,防止阳光曝晒。驾驶员和押运员如有事需要离开车辆时,不能同时远离车辆,可轮换看护。
在途中需停车检修时,应当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不准有明火作业。(4)在途中如遇雷雨时,应当停放在宽敞地带,远离森林和高大的建筑物,以防止雷击。
如用畜力车拉运时,应当注意防止牲畜受惊,酿成事故。4.危险品道路运输车辆运输途中的着火应急措施 因为在运输行驶途中,车辆完全处于动态之中,如遇火灾等危险事故,如果处置稍有不当就有可能导致车毁人亡。
(1)驾驶员与押运。
危险货物的公路运输必须具备确保安全的运输设备和装卸设备,具有专业危险货物性能的营运管理人员和驾驶员,以保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机动车货箱应是木质底板,这样可以避免产生火花;若用铁质底板,就应采用相应的衬垫防护。机动车排气管必须有隔热和熄火花装置。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器具。
槽(罐)车的槽(罐)体材质必须与所装货物性质相适应,如:硝酸应用铝槽,废硝酸应用玻璃钢和不锈钢。根据需要配备双道闸门、防波板、遮阳物等安全装置。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和可移动槽(罐)的车辆,必须具备有效的坚固设备和相应的木塞。
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和设备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要对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情况定期检查,污染放射强度超标时,必须清洗、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使用的各种装卸机械要求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一般设计要求超过负荷能力的三分之一,如额定载荷5吨的吊车和行车,应能达到6吨~7吨的起吊能力。装运机械必须有消除火花产生的防爆装置。禁止使用易摩擦产生火花的工具,使用的工具上也不能粘有与所装货物相抵触的污染物。
(1)爆炸危险品道路运输的行车路线,应当事先报请当地公安 部门批准。
原则上尽量绕过城市、村镇和居民较多的地方,在车辆 较少的道路上行驶,以免万一发生事故时造成重大伤亡。 (2)车辆行驶时,除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 人员指挥外,还应当对行车路线进行认真选择,尽可能选择宽阔平 坦的道路,避开繁华闹市集镇,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 线、时间和车速行驶。
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当有红色信号。 车辆不准带拖挂车,押运员必须随车到达目的地,并且不得其他无 关人员搭乘。
车上禁止吸烟,在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要注 意标高,限速行驶。 (3)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对天气应当有所选择。
一般雨天、雪 天、大雾天、雷雨天、大风沙天、酷暑干热天,禁止运输危险品。 对于怕冻危险品在遇寒流时也不宜运输(有保暖措施的除外)。
(4)液化燃气槽车、汽油罐车不准携带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 当罐体内液温达到40℃时,应当采取遮阳、罐外泼冷水降温等安全 措施。对于低沸点的易燃液体、气体和对热较敏感的易燃易爆危险 品,在夏季的酷暑季节宜选择夜间运输,以避开阳光的暴晒。
(5)运输爆炸品的车辆,在厂内、库内行车速度不得超过 15km/h,出人厂区大门及倒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在拐弯及视线 不良的地方行驶应当减速。在厂外公路上行驶时,运输火工品的车 速不得超过30km/h,运输火箭弹的车速不得超过40km/h,运输其 他爆炸品的车速不应超过50km/h。
多辆车队列队运输爆炸品时, 车与车之间应当保持50m以上的安全距离,上、下坡时还要加大距 离,通常情况下不得超车、追车及抢行会车,非特殊情况不准紧急 刹车,以免爆炸品受到过大惯性的撞击力。在道路不平、视线不 好、人员较多的地方行驶时,还应当采取相应的减速措施。
横过铁 路时,必须“一慢、二看、三通过”,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6)运输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在经过交叉路口、行人稠密地 点,通过城门、桥梁、隧道、狭路、村镇、车站、急弯及下陡坡 时,在冰雪道路上行驶时或者遇到牲畜群、下雨、下雪、车辆的刮 水器损坏或遇大风、大雾、大雨及大雪视距在30m以内时,以及遇 有警告标志时等,其时速均不应超过15km。
同一方向行驶的载有 危险品的车辆与其他机动车辆之间至少应当有30m的距离,冬季行 经冰雪路面时,至少应当保持50m的距离。 。
炎热的夏季到来,因为高温、多雨等夏季的特殊因素,和人的精神状况的不佳,要保障行车安全,以下八个方面必须引起注意。具体可归纳为“二保”、“二不”、“二防”、“二莫”四个“二”。
二保:一是保证良好睡眠。夏天天长了,人们睡觉晚了,白天开车就很容易犯困。尤其是中午,经常会感到困得睁不开眼。这时候,你最好小憩一会儿,或用冷水洗洗脸,活动四肢,待精力恢复、头脑清醒后再继续开车,以确保行车安全。二是保持平常心态。盛夏高温,驾车者情绪 不稳,稍有不顺就“火冒三丈”。驾车者一定要调节、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保持平常心态,可以在行车中放一些让自己心情舒畅的音乐调节情绪。
二不:一是“病车”不上路。夏季的高温、大雨对车辆各个部件都是严峻的考验。马路上水箱“开锅”的,发动机“粘 缸”的、着火的,爆胎的,电路受潮短路的非常多。因此,在上路前,你最好检验一下车的制动、水箱、轮胎等,以防路上发生不愉快的事。二是不带易燃物。车停放在烈日下时,千万别把打火机、可乐等放在车里,特别是仪表台上。
二防:一是晴天防“虚光”。夏季沥青路面被阳光暴晒后容易产生“虚光”,需要仔细辨别路面,正确判断,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可以戴上浅色墨镜,以减少阳光的 直射。但不宜戴颜色太深的墨镜,墨镜的暗色能延迟眼睛把映像送往大脑的时间,这种视觉延迟又造成速度感觉失真,使你作出错误的判断,特别是车速较高时,过深的墨镜会延长你对情况的反应时间。二是雨天防打滑。夏季雨水多,驾车者在行车途中遇上暴雨时应减速行驶,与行人、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切忌猛打方向 盘,以免引起侧滑而发生事故。
二莫:一是穿着拖鞋莫开车。不少车主喜欢夏日里穿着拖鞋开车,特别是女士喜欢穿时尚、漂亮的凉拖开车,其实这是很危险的。二是开着空调莫睡觉。在车内空间密不透风的情况下,如果在车辆停止状态下长时间开空调,会导致车内空气难以对流,发动机运转所产生的一氧化碳便 可能聚集在车内,加之车内人员呼吸排出的二氧化碳,时间一长便会造成中毒。
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1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文来自: 安全生产网() 详细出处参考:
雨季行车注意事项及日常保养建议 2008-06-11 13:46 来源: 车168 【 大 中 小 】 网友评论 进入论坛 编者按:随着6月份的到来,天气变得炎热,雨水也逐渐频繁。我们必须对自己的爱车进行一个全面的检查以应对这个炎热和多雨的季节。本贴的天语车主就结合自己的情况总结出了夏季雨天行车应该的一些注意事项和小技巧,相信会给所有车主一个启发和帮助。
夏天开车多麻烦,感觉要注意的事项也很多,俺家小S是没问题,新入手的,就是前几天空调没调好,不过经过大家的指点,这两天已经没问题了!有问题的是俺一个哥们的车!他那个空调里吹出来的风总是一股乡土气息,我做过两次,弄得我总是打喷嚏,一查之下才知道,原来是夏天到了,该清洗了!二话不说,立马去了趟4S店,搞定!所以我想了想,其他的TX可能一会出现类似的问题,所以我干脆把可能出现的问题都查了查,简单的整理了一下,希望大家都可以受益!
空调的问题就不说了,去4S店清洗一下就行了!我来说说别的问题吧!
首先是下雨天的行车问题:
一、如果涉水深度超过发动机舱盖,建议不要再行驶,立即熄火停车。否则容易发生“气门顶”。如果过水时熄火,千万不要尝试再打火启动。(编者:由于水不像空气可以压缩,水进入气缸后如果再进行点火,活塞连杆会被打断。如果未上发动机涉水险,保险公司不会对此进行理赔,更换发动机主要部件的高额费用都需车主自己承担。)
二、不要高速过水沟、水坑。这样会产生飞溅,导致实际涉水深度加大,容易造成发动机进水。
三、见到积水处不要左闪右避。看到水就闪,或者马上踩刹车放慢速度,这是一般人的通病。实际上这两种方法都非常危险。左闪右避反而容易使后面司机误解、造成意外。
四、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由于雨天汽车的刹车距离会加长,所以行车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五、雨刮器最好一年一换。如果雨刮器的扫水能力下降,雨天行车观察路面情况将很困难。特别是高速行驶时,雨刮片向上浮起,扫水能力更差。另外,夜雨中行车,没有刮净的雨滴会在灯光下产生各种反射光,使前方视野极度模糊,容易引发事故。
六、给车玻璃上点蜡。如果玻璃清洁剂中含有一些蜡质,使用后可以在玻璃表面形成蜡膜,雨刮器扫水会非常彻底,还可以保护玻璃。
七、定期检查前风挡处的防水槽排水是否通畅。避免雨天积水造成发动机进水,防止车载电脑短路。一汽大众系列车型的电脑就在防水槽底下。
八、定期检查轮胎磨损情况,及时更换。轮胎磨损过度,容易在胎面和水面间形成水膜,造成汽车跑偏、甩尾和制动距离加长。
九、并线时多看多观察。很多车的外后视镜没有自动加热功能,雨天在外后视镜上积留的雨滴容易造成驾驶员视线盲点,除了及时清洁外后视镜之外,并线时司机也要多看多注意。
十、夜雨、阴天行车,及时打开夜间行车灯。夜晚行车视野性较差,为了防止后面的车追尾,应该及时开启夜间行车灯;另外在阴天、雨雾较重、可视性较差的雨天,也应该及时打开夜间行车灯。
然后再说一下夏季防锈的问题:
首先是积存在车身孔洞中的湿气。由于车子终日在路上奔波,难免遇到各种路况,偶然天下雨路湿、遭遇泥泞路面都是常有的事。有时不一定能及时进行清洗,以至车辆下侧的空隙处容易积存污泥,这就是湿气得以藏匿的地方,也是最容易导致生锈的地方。
其次是车辆底部和外部的油漆和保护层剥落。粗心的车主不一定会留意得到,由于没有及时修补,在阴冷天气中,你的爱车就只能赤裸裸地受到伤害,锈就是这么生出来的。
最后,所谓车烂先烂底。底盘是和地面最贴近的部位,受路况影响特别严重,许多车子维修时托起来一看,底壳已锈蚀斑斑,轮壳处甚至已松动穿孔。
为了让车子寿命更长,建议新车在落地时首先做防锈处理。所谓的防锈处理,是在车底喷涂一层5mm左右的高分子橡胶聚合物,凝固后就如装甲一般护住底盘,不易干裂、脱落,具有防砂石撞击、耐酸雨、防腐蚀等优点。(编者:即底盘封塑)
除了专业的防锈工作,日常保养也非常重要,最重要的有以下几点:
1、一经发现喷漆剥落或有刮痕,应立即修复。
2、检查和洁净车门以及车身底部的排水孔。
3、用高压喷枪清洗车辆的底部
4、检查车内覆盖物的湿度。由于地毯和地席会长时间保留湿气,这种湿气最终会导致地板板件生锈。
5、应定期检查和修复车辆下侧的防锈镀层。
这些都是一些个人看法而且还结合了一些资料,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
危险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的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6.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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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和道路运输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是指使用专用车辆,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作业全过程。
本规定所指专用车辆包括符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相关技术标准的罐式车辆 (以下简称槽罐车)和其他车辆。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和运输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和道路运输活动。
第四条 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环保、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安全监督管理协调工作机制。 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应当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监管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维护、管理和应用工作。
第五条 市和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的装卸和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和县(市)、区公安、交通、质监、环保、卫生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 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会同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及时调整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停车场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公路、道路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信息,合理编制公路、道路新建、扩建、改建规划。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行业协会应当为会员提供安全知识培训、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充装或装载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充装或装载作业人员持有效资格证上岗作业; (三)为槽罐车充装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为其他专用车辆装载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四)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超装。
危险化学品槽罐车的充装单位还应当将车辆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有关信息和充装情况及时准确录入信息系统。 第九条 危险化学品充装或装载单位应当在充装或装载前按规定查验下列事项,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给予充装或装载: (一)专用车辆资质证件、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证件齐全有效; (二)专用车辆与行驶证照片一致; (三)专用车辆标志灯、标志牌、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齐全完好; (四)专用车辆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并合格有效; (五)外省籍专用车辆在本市驻点经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业务的应当持有 《外省(市)货运车辆驻浙经营登记证》,非本市驻点经营的外省籍专用车辆在本市起运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有《外省(市)专用车辆在浙承运危险货物备案证》; (六)专用车辆卫星定位仪配备情况。
没有配备卫星定位仪的,应当告知其到就近的登记服务点接受卫星定位仪免费借用服务。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不得超装超载; (三)按有关规定投保危险化学品承运人责任险; (四)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五)对专用车辆配备的卫星定位仪进行有效管理,落实管理制度,加强车辆运行监控; (六)符合第九条第 (一)、(二)、(三)、(四)、(五)项规定的事项。
危险化学品槽罐车运输单位还应当保持罐体完好,不得擅自更换、改装和维修,并按规定做好槽罐车罐体的定期检验。 第十一条 驾驶员、押运员应当遵守运输安全管理规定,途中按规定停、行车,保持卫星定位仪的正常运行,不得非法买卖、提供危险化学品。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承运危险化学品。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应当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危险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必须配备专人管理、专职司机、专职装卸人员、专门停放地点、车上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2、各类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管理制度。
3、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4、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5、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6、运输易燃易爆的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7、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8、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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