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切实加强市县区监管机构建设。
建议省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对各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意见,真正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手段。 二、要高度重视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建设。
帮助他们依托现有的检测力量和资源,通过积极争取质检中心项目,落实市县配套资金等措施,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尽快完善功能。 三、要进一步抓好市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通过理顺农业综合执法职能职责,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从体制机制上保证农业综合执法的顺利进行,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媒介,采用各种方式,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扩大宣传培训面,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
农户在提高农业与农产品环境质量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 作用。
因此,要加强对农户的宣传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增强农 户的环保意识,提高农户生产水平。政府出资,免费对全体农户进行无公害蔬菜生产知识培训, 通过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传授农药、肥料应用技术,提高农民素 质,增强农民环保意识和对无公害产品的认识,普及科学生产知 识,提尚产品质量。
农户应该主动参加各种形式的文化培训和技能培训,学习农 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技术等,提高农户个人的文化素质和农业生 产水平,诚信生产守法经营,科学合理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建立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细化部门职责,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工作分工,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要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入准出等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监管任务 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加强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推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统筹推进审批、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准入门槛,畅通经营主渠道。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担负起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要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加快制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加大质量控制技术的推广力度,推进标准化生产。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其开展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等给予支持。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后监管,坚决打击假冒行为。
四、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 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的要求,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工作,涉及的职能等要及时划转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畜禽屠宰厂(场)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检验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坚决杜绝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行为。切实做好畜禽屠宰检疫工作,加强对畜禽防疫条件的动态监管,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切实解决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模式。
六、提高监管能力 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各环节检测的相互衔接与工作协同,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特别要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承担相应职责的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先进个人事迹 xxx同志是xx局任xxx,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他个人事迹如下: 一、抓宣传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确保食品安全,农产品产品质量安全是基础,是重要节点,思想认识到位了才能有效解决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xxx同志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首位,近年来他带领下属同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利用培训会、现场会、广播、电视、黑板报、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知识培训班40场次、印发宣传材料3000份,并在县广播电视台进行媒体宣传10次。 二、抓网络 农产品生产量大面广,生产农户素质参差不齐,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要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监督。
xxx同志在全县范围内落实202个监督员,并设立举报电话,对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监督。 三、抓重点 严把辖区内农产品基地、企业、生产大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率先在全县屠宰场、设施蔬菜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生产大户中建立投入品管理制度,并统一建立健全档案,对生产过程进行记录,对农药使用进行记录,对销售进行记录,对农药及投入品实行小库房标准化管理。
四、抓队伍 政治路线一旦确定,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首先要人来做,抓好干部队伍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首要条件。
一抓队伍教育、二抓队伍素质,言传胜于身教,遇到难、急的事情,他以身作则,身先士卒,近年来共销毁不合格肉品700余斤,处理过期农药180余斤,不合格农资500余斤。 在xxx同志的带领下,通过xxx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我县的农产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未出现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广大百姓的切身利益提供保障,有效的促进了我县农村的稳定、和谐。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规划制订、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要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建立食品药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机制,细化部门职责,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环节工作分工,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
要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包装标识、准入准出等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等问题,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落实监管任务 要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者认真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加强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推动农产品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进货查验、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
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指导,统筹推进审批、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准入门槛,畅通经营主渠道。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担负起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要坚持绿色生产理念,加快制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规范和标准,加大质量控制技术的推广力度,推进标准化生产。
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其开展标准化生产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绿色防控技术推广等给予支持。
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后监管,坚决打击假冒行为。 四、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 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的要求,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工作,涉及的职能等要及时划转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畜禽屠宰厂(场)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其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检验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坚决杜绝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等行为。切实做好畜禽屠宰检疫工作,加强对畜禽防疫条件的动态监管,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有关规定,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切实解决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查,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提高风险防范、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模式。 六、提高监管能力 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各环节检测的相互衔接与工作协同,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特别要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承担相应职责的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职能:
1,承担农业部门或有关部门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优质产品的评选和复查检验;
2,对实施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的产品进行检验,以及对重要新产品、新品种投产和科研成果鉴定检验;
3,承担农业系统企业定级、升级产品检验和产品质量分等分级的检验;
4,负责有关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和其他委托检验;
5,对地方下级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6,研究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
顺便说一句:楼上的朋友,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在农产品质检中心中确实很重要,但是并不是最主要的,农产品中重金属和微生物方面的检测缺一不可。
农民合作社在组织分工、监督管理、统一生产经营上具有显 著优势,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围绕安全与效益,农民合作社保障农产品质量上应重点开展以下六项 工作。1。
宣传培训标准化技术:对合作社成员及负责生产经营和管理人员进行产品质量安全 知识培训,明确生产程序及相关保障措施,规范生产环节操作标准。 。
2。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围绕核心产品,依托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完善产品标准体系,建立贯通产前、产中、产后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从播种育苗一施肥用药一检测采收一加工分 拣一冷藏运输一消费客户,确保各个生产环节都有章可依,有据 可查,并将相关技术标准与管理规范用文字、图、表形式转化为通俗易懂、好操作、真管用的操作实施手册或明白纸,便于生产 者掌握。
3。 规范使用农业投人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 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伺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禁止并有措施 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防止因违反规定使用 农业投人品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合作社应该按照本社的实际需求,统一采购投入品,包括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统一 技术标准,统一技术服务,统一产品销售等统一服务工作。4。
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农民合作社应当自行 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 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要建立质量安全信息通报和报告制度、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
5。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必须真实、完整载明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生产活动中所使 用过的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曰期;二是生产过程中的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防治情 况;三是种植业产品收获、畜禽屠宰、水产捕捞的日期。
农产品 生产记录必须要保存两年,以便质量安全问题的追溯和生产过程问题的追查。6。
培育品牌:品牌就是信誉,品牌就是效益,实现品牌化是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经营、取得市场资质的重要标志。农民合作社应以认证 (登记)“三品一标”农产品为基本目标,大力培育产地品牌, 提升示范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知名度。
通过培育品牌的倒逼 机制,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 按照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以当前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切入点,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合格率为重点,以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底线,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全程监控、确保安全”的原则,着力构建和完善安全标准、检测、认证、风险应急和执法监管五大体系,全力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二、目标任务 加强基层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全市100%的涉农乡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100%的涉农乡镇建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定性检测室,有序开展乡镇、基地农产品快速定性检测,逐步实行产地准出;进一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延伸至村级,每村都应明确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完整的农产品生产记录,全年全市计划新增“三品”20个,三品基地面积占耕地比重提高10个百分点,建成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基地。
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工作重点(一)完善监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完善监管体系。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十分重要事故。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始终保持“严防、严打、严惩”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二、是围绕重点品种,不断加大产品监测力度。在开展例行监测、风险预警监测与专项监督抽查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各类检测方案,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不断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要定期不定期地对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和抽检,扩大监测范围和频次,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没有溯源清楚不放过,没有依法查处不放过,没有整改到位不放过,确保追溯查处率、整改率100%。同时,要尽快启动农产品产地监测工作,制定具体监测方案,确定监测点,开展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测。
三、是围绕责任追溯,推进地产农产品产地准出。各地要强化部门协作,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配套的产销衔接机制,以优势区域农产品、“菜篮子”产品为重点,推动产品认证、产品追溯和产地准出制度的建立健全,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促进农产品生产者的责任落实到位。
(四)健全机制,注重实效一、是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对承担质量安全监管的机构和人员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考核奖惩。
要严格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农产品生产者。二、是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分区编码、数据共享、通查通识的原则,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和数据库。以“三品”获证单位和各类标准化示范基地为重点,建成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试点应用单位,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可控制、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落实,积极推进生产者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管理。
三、是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预警平台。各地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检和乡镇、基地农产品快速检测数据为重点,构建市、县各有侧重、互相衔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平台和监测网络,及时发布监测和风险预警信息,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完善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
四、是注重舆论引导和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与引导,支持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道。
各地农业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地邀请有关媒体深入农产品质量监管一线采访,从正面报道农产品质量建设成果。要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专项奖励资金,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积极调动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四、专项整治工作重点1、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农药生产源头监管,会同质监、工商等部门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的黑窝点;二是加强农药质量市场监督抽查,严厉查处在农药中非法添加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三是加强农药科学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对违法使用农药的行为进行查处;四是推进农药信用体系建设,将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资格、消费者投诉以及质量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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