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单位现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大多数人对合同法、劳动法以及相关人士政策不特别了解,在签订合同时总是心存顾虑。
那么劳动合同因该怎样签,签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要特别注意下面几件事: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一边倒合同不能签。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所以,相当一些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在求职时面对用人单位单方制定出的劳动合同文本,心里可能有很大的意见,但因怕得不到工作,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有的人委婉的提出意见,往往被用人单位拒绝后,也不敢再坚持己见,只好委屈求全的在合同时签了字,先得到这份工作在说。
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是表示自己对这份合同认可,并愿意遵守和履行这份合同的行为。如果拿不出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采用了胁迫或欺诈的证据,就只能被认定为这使自己的真实意思所为,就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该怎样签订?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查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和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是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6、在不能肯定你工作的公司各方面都比较符合你的要求的情况,尽量一年一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7、社会保险约定。
8、不要签空白合同。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我都给你整理好了,您看一下吧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问:劳动合同是应该在试用期的时候签,还是试用期满以后再签? 答:试用期内就应当签,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之内。
从第一天起,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为了保障大家的权益,劳动合同从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一天起就应该建立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
问:试用期的期限应该是多长时间呢? 答:试用期跟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致的,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0天。
试用期的期限和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根据试用期的期限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问: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答: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5、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6、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7、双方协商约定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
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所以由用人单位提供的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常见于此处,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常常持此"尚方宝剑"提请仲裁,而使劳动者处于不利的地位。 问:单位出具的标准合同,想增加或变更里面的事项,怎样做? 答: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由用人单位来制定的,在这个过程中,用人单位处于主导权,劳动者在签订合同中,有自己的权利,要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条款才有效,而且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是空白的,可以双方协商,把协商的内容填上去,比如合同期限、岗位、工资约定等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还有其他条款需要约定,可以在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问:在合同变更中,公司跟员工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 答:任何一方不同意,合同不能作出变更,维持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要承担劳动法约定的违约责任。 问:合同期满不打算续签,公司强迫续签,有权拒绝吗? 答:合同终止以后,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问:用人单位扣压劳动者毕业证时如何解决? 答:目前来说,用人单位扣压毕业证的行为属于抵押物,是明确禁止的。用人单位有这种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方式来解决。
问:在合同中规定在合同期内不能结婚违法吗? 答:违法的,侵犯了职工的婚姻自由的权利,签了也是无效的,没有约束力。 问:公司以员工未将人事关系转至指定的人才中心为由,不给员工上四险一金合法吗?能以现金支付吗? 答:不合法。
建立劳动关系以后,无论档案关系在什么地方,或者是否是本地的户口,用人单位都应依法交纳社会保险,不能以此为由拒绝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不能以现金支付,只能交到社会保险部门,不能发到员工手里。
问:在试用期期间,是否有资格享有四险一金? 答: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问: 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在工资中扣除各种税费? 答:用人单位对于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女性的生育保险金等)有权在职工工资中扣除。
因此,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向劳动者承诺薪金时,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认真了解薪金所包括的内容及各种扣费理由,合法的接受,不合法的应当拒绝。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1、关于你自己:提交的身份材料一定要真实!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千万不能做的:上交身份证、押金等。
如果这个用人单位要收取你个人身份证件、财物等,那该单位,一很可能是个皮包公司、假公司,你交了证件或财物后,最后“人财两空”;二很可能是个不懂法律或不愿依法办事,经常会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公司,入了这公司,你也就可能是痛苦的开始。3、你懂的:“试用期”不等于“白用期”。
记住: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长短有关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4、你得要求: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写详细。
单位安排你在哪个市、县工作,就应在合同中写明哪个市、县。不要写成“某省”、“中国”等,以防单位任意调整工作区域,甚至以此迫使劳动者主动辞职,逃避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同样,工作岗位是人事主管就写“人事主管”,是销售经理就写“销售经理”,是客服人员就写“客服人员”,不要写成“从事管理工作”、“从事服务岗位”等,以防单位任意调整工作岗位。5、不要怕难为情:工资报酬一定要谈清楚。
劳动报酬是合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签订合同时,你不要不好意思“讨价还价”,一旦听信单位“按规定下发工资”就签订了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在计算你工资基数时,对你那是相当的不利。
6、不得不搞懂:“竞业限制”门道多。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业限制时间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义务是一种约定义务,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为要件,否则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需要按照协议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7、这个很重要:单位规章制度看看好。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内部的法律法规,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很多单位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具体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如果单位提供的合同中约定有“劳动者已知悉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你一定要先了解该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可听信单位的口头承诺或答复。8、你万万不能做的:签空白合同。
用人单位迫使你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你为了那份工作,也就签了?那纠纷发生后,你就很难举证证明自己对合同内容不知或不认可。9、多个心眼:劳动关系证据主动收。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论你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还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那么你可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你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你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现在手机很智能,随手拍)10、学点法律:会辨别无效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比如关于劳动保护的规定,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者基本权利的规定,对妇女特殊保护的规定等,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
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内容。关于试用期工资的约定。
员工自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内最好就与企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是由《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而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下面,律师365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关于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
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在签订每一份合同时,要注意看是不是同一份合同。
企业在条款内容上做了一些对自己有好处的修改,还有一些企业准备了几份不同的合同,一份为了应付外部的检查,一份是强力约束劳动者的合同并在实践中执行。二、关于合同的内容 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不要怕繁琐,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到的内容越多,规定越细越明确,对劳动者越有益。
三、关于试用期 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随意的离开企业,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企业必须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企业提供给劳动者的工资都比较低,福利也没有正式员工好。
有些企业为了不履行合同义务,会在试用期内找一些借口解雇劳动者,在这个时候一定要为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合同应该在试用期之前签订,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在试用期阶段劳动者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为试用期的劳动者买社会保险,并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履行此义务,而这项义务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保险。首次签订合同可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四、要明确工资类型 首先要明确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
税前工资是包含了劳动者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劳动者实际拿到的工资是税前工资减去个人所得税和“四险一金”所剩下的金额。如果企业承诺支付的是税后工资,一定要用人单位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
五、关于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指“四险”和“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个人承担的费用从工资里扣除。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四险”是法定的,企业给劳动者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而“一金”不是法定的,企业可以没有这项福利。
六、要明确双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违约责任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违约责任中应该包括双方的责任,有些合同只规定了劳动者违约的责任,对企业的责任只字不提,这违反了订立合同中的公平原则。员工应该与企业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
七、关于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一些企业经常利用自己所处的优势地位对劳动者出具格式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由企业来制定的,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处于主导权。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发现企业出具格式合同,最好提出异议,要求共同商议订立合同。
如果不得不签订格式合同,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是空白的,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把约定好的内容填上去,比如合同期限、岗位、工资约定等等。如果劳动者认为还有其他条款需要约定,可以在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
八、关于培训及其费用 上岗前企业通常对劳动者作一些培训,如果是一些涉及到企业文化、企业背景、企业理念等非技术培训,企业是不应该收费的。一些企业会以培训需要成本之名向劳动者索要培训费,请不要上当。
另外,如果是企业出资对劳动者进行技术类的培训,劳动者若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企业不得要求支付该项培训费用。而在试用期满后辞职的,劳动者应按照合同期限以及已经工作的年限比例来赔偿培训费用,或者以企业实际支付货币为赔偿数额。
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培训称为培训服务期,即企业出资为特定劳动者提供某些特殊培训,而这些培训不是面向普遍员工的,企业可以与享受这些特殊。
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约定工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
一般都是用人单位拟定劳动合同的详细内容,用人单位也都是甲方,所以法人先签好字盖好章,再给员工看,同意后再签上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国企劳动手续都这么办的。因为劳动合同是用工单位定的,所以用人单位首先要确定同意合同上的各项内容,所以甲方需先签字盖章,然后员工确认后再签字。如果是员工定的劳动合同那作为用人单位就可以后签了,因为首先由制定方确认了该合同才能另一方再确认.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的问题很多,就您提出的休息休假问题及工资问题应注意以下几项: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这个问题很棘手,专业法学家也很难用简单语言来概括。给你两个参考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未生效)《合同法》 一、关于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合同
目前就业过程中,大多数用人单位都要求就业者先签署试用期合同,然而是否签订试用期合同是由双方协商决定的,法律允许直接签订正式合同。同时,法律对于试用期合同与正式合同中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程度是不同的。在试用期合同中只要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适合或者不能胜任工作,即可单方面解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而在正式合同中,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约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毕业生应当尽量争取与用人单位直接签署正式合同。若签订了试用期合同,则依照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应超过六个月。
二、关于毕业生就业时所享有的权利
首先,作为一名就业者,其拥有对用人单位的自由选择权。其次,女性就业者有平等就业权,在录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用标准。再次,由于目前就业形势较为严峻,许多用人单位要求就业者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缴纳抵押金、风险金等以防止就业者违约,然而用人单位的此种做法是不合法的,任何形式的此种收费也都是不合法的。如果就业者不知此规定而交纳了此笔费用,则在其进入用人单位后有权随时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返还所交费用。
三、关于劳动合同的要点与内容
劳动合同的要点包括:期限,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与休假,职业培训,职业安全卫生,职工守则和解除条件等。
四、关于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中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者可请求其调解。若不愿调解,劳动者可直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对于仲裁结果不服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程序为法定程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不允许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首先经过仲裁程序。
如果有事请找个律师。
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如下方面:(1)劳动合要注意全面。
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
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3)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签订书面合同。
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总之,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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