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清单计价规范
1总则
1.0.1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进行工程量清单分析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为了正确地进行估价,估价师应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分析,主要应注意以下三方面问题: (1)熟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不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对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以及各分部分项所包含的内容不完全相同。因此,只有弄清这一点,才能避免漏项或重复计算,才可能对各分部分项工程作出正确的估价。
为此,估价人员应熟悉国际上常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国内计算规则,及其相互之间的主要区别。 (2)复核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中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量并不十分准确,若设计深度不够则可能有较大的误差。但是,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并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结算是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的实际工程量为依据。
既然如此,估价师为什么还要复核工程量呢?这是因为工程量的多少,是选择施工方法、安排人力和机械、准备材料必须考虑的因素,也自然影响分项工程的单价。如果工程量不准确、偏差太大,就会影响估价的准确性。
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承包商的影响就更大。因此,估价师一定要复核工程量,若发现误差太大,应要求业主澄清,但不得擅自改动工程量。
(3)暂定金额、计日工的有关规定。暂定金额一般是专款专用,不会损害承包商利益。
但预先了解其内容、要求,有利于承包商统筹安排施工,可能降低其他分项工程的实际成本。计日工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有一些临时性的或新增的但未列入工程量清单的工作,需要使用人工、机械(有时还可能包括材料)。
投标者应对计日工报出单价,但并不计入总价。估价人员应注意工作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工作时间如何计算。
一般来说,计日工单价可报得较高,但不宜太高。
1.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等直接影响其他项目清单中的具体内容。
其中:预留金主要考虑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予留的金额;总承包服务费包括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
人工应按工种列项、材料和机械应按规格、型号列项。 3.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予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均为估算、预测数量,虽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
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所有。
新的变化
1. 将原《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2113、园林、矿山),调整后分为以下九个专业
2. 2.对原《规范》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5261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
3. 3.新《规范》规定: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发承包双4102方应当调整合同价款:
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1653价变化;暂估价;计日工;现场签证;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暂列金额;内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更多容还有很多你可以到造价168文库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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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清单与08清单的区别 不同点分析 08规范专业划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共六个专业。
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 :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仿古建 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共九个专业。 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将08规范六个专业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同时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分部分项工程量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 计价。
08规范未对措施项目清单是否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做出说明, “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 对措施项目清单增加了明确要求,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 。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应执行本 规范。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仍应执行本规范。
“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执行计价方法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更加清晰明确 。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 。 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当采用单价合同。合同工期较短、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里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 工程合同约定的说明,由以前的适用性条文修改为了强制性条文,并增加采 完备的建筑可以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用非单价合同的条件约定,更加清晰明确 。 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需要修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且最终招标控制价的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应当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08规范中对招标控制价的错误未做复查说明,“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复查结果的更正说明,处理了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 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计算。
合同履行期间,若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超过15%时,调整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并给出了详细的调整公式) 08规范里对工程量偏差的说明,只是给出了解决方式,但未明确给出调整的比例和计算过程,而“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则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 ,条文说明量化、执行性更强。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算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并给出了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公式) 08规范里对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的调整,只是给出了条文性说明,“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给出了调整综合单价的具体操作和计算方式,可执行性更强。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下列内容列项: 1 工程排污费; 2 工程定额测定费; 3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内容列项: 1 工程排污费; 2 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规费取消了工程定额测定费,新增了工伤保险,与市场发展同步更新,可执行性更加强化。
疗保险费; 4 住房公积金; 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3 住房公积金; 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5 工伤保险 在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章节里,只是简单提到发承包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应通过下列办法解决:双方协商、提请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 管理机构的解释或认定 友好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造价鉴。
1.清单编制完成后,要注意检查,比如看看有没有工程量特大;或者小数位数不符合清单规范要求的;电子文档同文本的有没有不同的;不同的取费基数清单要分别给出,清单输出是否按清单规范顺序。
2.关于清单需要和业主勾通的问题,有的业主有时对清单有特殊要求,比如某种材料要求的档次相对较高,报价可能产生很大的区别;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等等要求,针对这种情况,要和业主用联系函的形式与之勾通,并给出暂定材料价格表,并要求回复书面材料,避免由于双方理解的不同产生歧义。
3.注意不要给很多的暂定材料价格,否则失去竞争的意义。
4.关于设备费,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所以在清单编制过程中,要明确哪些为设备、哪些不是设备,让所有投标人都在一个起跑线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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