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证要找目击 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很多种。
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司机看到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闯红灯或非机动车有猛拐现象,一定要询问旁边的车辆或行人有没有看到刚才发生事故的一幕,并留下目击者的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因为事故民警一般会在发生事故后的5至10分钟赶到现场,尽量请目击证人留在现场,一同协助警方调查。
这是人证。 2、物证标出行人位置 如果伤者需要马上送至医院,而警察又没到来时,可先用粉笔或可以画出痕迹的石块大概标出伤者倒地的位置。
如果行人确为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交警在勘查事故现场时完全可以根据其倒地的位置和其他散落物测量出来。 当然,司机如果随身携带相机或录像机,也可以自己拍下来,提供给办案民警。
这是物证。 3、受询多提供细节 当司机接受民警询问时,一定要尽可能多的提供事故发生时和现场的细节。
尤其是事故现场不能清晰地反映出司机采取了必要的刹车措施时,一定要向交警阐明自己踩刹车时遇到了什么情况,以致没有明显的刹车痕迹。 4、提醒有争议可以值通过法律程序 需要提醒司机注意的是,一定要分清楚赔偿责任和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由交警进行认定,但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要求,交管部门已经不再进行调解,当事人双方如有异议,可直接诉讼至法院。如果司机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也可以直接诉讼至法院。
注意事项如下: 1、人证要找目击 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很多种。
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司机看到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闯红灯或非机动车有猛拐现象,一定要询问旁边的车辆或行人有没有看到刚才发生事故的一幕,并留下目击者的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 因为事故民警一般会在发生事故后的5至10分钟赶到现场,尽量请目击证人留在现场,一同协助警方调查。
这是人证。 2、物证标出行人位置 如果伤者需要马上送至医院,而警察又没到来时,可先用粉笔或可以画出痕迹的石块大概标出伤者倒地的位置。
如果行人确为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交警在勘查事故现场时完全可以根据其倒地的位置和其他散落物测量出来。当然,司机如果随身携带相机或录像机,也可以自己拍下来,提供给办案民警。
这是物证。 3、受询多提供细节 当司机接受民警询问时,一定要尽可能多的提供事故发生时和现场的细节。
尤其是事故现场不能清晰地反映出司机采取了必要的刹车措施时,一定要向交警阐明自己踩刹车时遇到了什么情况,以致没有明显的刹车痕迹。 4、提醒有争议可以值通过法律程序 需要提醒司机注意的是,一定要分清楚赔偿责任和事故责任。
事故责任由交警进行认定,但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要求,交管部门已经不再进行调解,当事人双方如有异议,可直接诉讼至法院。 如果司机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也可以直接诉讼至法院。
1。
不要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 2。
不要自行答应赔偿金额 如果不经过保险公司允许,自行答应第三者有关索赔金额的承诺,这种承诺保险公司是有权推翻重来的,如果重新核定的价格与第三者的要求有差距,则这个差距会由车主自行承担 3。 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4。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5。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 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
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 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和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
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 损险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起作用。
车祸受害人索赔要注意什么:1、注意交警队的责任认定:虽说现在的交法未规定对责任认定书进行复议,但该责任认定确是法院民事赔偿比例的一个重要依据,主次责任和同等责任最后的判决数额会相差很大。
2、注意收集肇事者、被告的财产线索:一个赔偿最后能否顺利到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打官司前对被告及肇事者的财产调查,而这些工作是必须诉前做的。3、注意收集损失证据:这些证据材料往往很多,比如能和治疗相对的车旅住宿费发票、护理费发票、医师证明需要营养的书面医嘱病历、误工收入、后续治疗费等等的一些证据证明等等,好多案件的输赢都不是输在事实上,而是输在证据不扎实上,不要奢望法官会查明一切。
4、注意伤残鉴定:伤残费用赔偿的主要依据是伤残鉴定,目前鉴定可以通过诉前当事人自己去做或诉讼中委托法院鉴定两种,在我做过的几个案件中,也发生了几起结论相差1级(赔偿相差1-2万)的情况,确很值得重视。5、诉讼时据理力争赔偿比例,拿主次责任来说吧,可以有46开、37开、28开、19开,最大相差30%,如何争取是相当关键的,除去关系不说,熟悉事故发生情况以及双方在事故中的过错,在法庭上尽情发挥争取法官最大认可,相关调查取证工作必须做扎实。
交通事故赔偿应注意的事项 1. 在事故发生前,充分了解汽车保单上的各条项目。
一般说来,多数人都了解所投保险中的大概覆盖范围,对于其中的详细条目知之甚少。建议与保险代理商坐下来仔细探讨其中较大数额的保险条款。
这最好在事故发生前了解清楚。 2.一旦发生事故,投保公司会派人确定出事车的实际价值,主要参考汽车销售商、汽车报价手册、网上价格等因素。
同时还会考虑到销售税、注册费。当然,各保险公司评估的价格不会一样。
建议评估过程中,亲自参与其中进行各项调查。 3.车保公司肯定要对汽车的损坏情况做视觉评估,来估计修理费,难免有遗漏之处,你要及时指出,确保他们给予彻底的赔偿。
4.很多车保公司会建议你去某家修理厂修车,千万不要盲从,调查清楚再做决定。
1、48小时后报险可能被拒赔:
绝大多数车辆在参保了交强险的同时也都投保了商业险种。但是,一些车主在车辆遇到事故之后不知道应该通过何种方法如何获得理赔,不清楚保险公司该对哪些项目进行赔付,甚至不清楚索赔的流程。这导致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非常被动。
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属于轻微事故范畴,可以在对现场进行拍照后自行拆解,并到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进行理赔。如果事故比较严重,或者损失数额比较大,驾驶员就应该保留好第一现场,并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一般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再报险,保险公司就有权拒绝赔偿。
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驾驶员应当提供保单正本、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年检合格的被保险车辆行驶证以及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之后,工作人员就可以勘查事故现场了。
2、贷款车出险需提交还款证明: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需将出险通知书、定损单、发票、有效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被保险人银行账户(储蓄账户)交至保险公司。如果是贷款车辆,须提交银行出具的按时还款证明。如果需要交警部门进行裁决的,需要出示简易裁决书或者正规的裁决书。
如果有人受伤的须提供裁决书、医疗费发票、病例、误工费证明等相关资料。届时,保险公司会将赔款汇入被保险人账户。
3、先修车后理赔不是正确流程:
在日常的事故处理当中,有些车主认为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因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这些车主会主动承担责任。但他们不知道,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车主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因此,如果不是自己的责任一定不要承担,因为保险公司是不会承担全部费用的。
此外,车辆出险之后,要养成在第一时间报备保险公司的习惯。有些车主在出险后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等到车子修理完毕之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这样在理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定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需要由车主自行承担。
4、“不计免赔”也有限制范围:
“免赔率是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陪规定,而且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理赔证件不全等。如果车主违规,不但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而且还会加扣免赔率,车主就会得不偿失。
扩展资料:
车险理赔的原则:
1、树立为保户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在整个理赔工作过程中,体现了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作用。当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千方百计避免扩大损失,尽量减轻因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并保证基本恢复车辆的原有技术性能,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
及时处理赔案,支付赔款,以保证运输生产单位(含个体运输户)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在现场查勘,事故车辆修复定损以及赔案处理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即严格按条款办事,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灵活处理,使各方都比较满意。
2、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
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义务。因此,保险方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的一定要赔,而且要按照赔偿标准及规定赔足;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不滥赔,同时还要向被保险人讲明道理,拒赔部分要讲事实、重证据。
要依法办事,坚持重合同,诚实信用,只有这样才能树立保险的信誉,扩大保险的积极影响。
3、坚决贯彻“八字”理赔原则: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是保险理赔人员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是保险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最基本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险理赔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险理赔流程
如果上的是全险(交强险、三者、车损、不计免赔等都上了)保险公司理论上讲全赔,但要注意保单后面条款,有些是不赔的,比如超出正常的误工费、陪伴费等、多数公司精神损失费也不赔。
同时,如果没上不计免赔条款的话,是有一定的免赔额的,也就是该赔的全算上以后,有一定的打折。如果只上三者和交强险,就只赔对方,也就是第三方的损失了,关于理赔如下: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扩展资料理赔原则:车险理赔工作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在赔偿处理过程中,特别是在对汽车事故进行查勘工作过程中,必须提出应有的要求和坚持一定的原则。
(一)树立为保户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当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千方百计避免扩大损失,尽量减轻因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并保证基本恢复车辆的原有技术性能,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及时处理赔案,支付赔款,以保证运输生产单位(含个体运输户)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在现场查勘,事故车辆修复定损以及赔案处理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即严格按条款办事,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灵活处理,使各方都比较满意。(二)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办事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义务。
因此,保险方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的一定要赔,而且要按照赔偿标准及规定赔足;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不滥赔,同时还要向被保险人讲明道理,拒赔部分要讲事实、重证据。要依法办事,坚持重合同,诚实信用,只有这样才能树立保险的信誉,扩大保险的积极影响。
(三)坚决贯彻“八字”理赔原则“主动、迅速、准确、合理”是保险理赔人员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总结出的经验,是保险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最基本要求:(1)主动:就是要求保险理赔人员对出险的案件,要积极、主动的进行调查、了解和勘察现场,掌握出险情况,进行事故分析确定保险责任。(2)迅速:就是要求保险理赔人员查勘、定损处理迅速、不拖沓、抓紧赔案处理,对赔案要核的准,赔款计算案卷缮制快,复核、审批快,使被保险人及时得到赔款。
(3)准确:就是要求从查勘、定损以至赔款计算,都要做到准确无误,不错赔、不滥赔、不惜赔。(4)合理:就是要求在理赔工作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按条款办事。
在许多情况下,要结合具体案情准确定性,尤其是在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过程中,要合理确定事故车辆维修方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度-车险理赔。
1、有可能的话,对死者拍照确定被保险人是否是本人。
2、到交警部门对负责该次事故的交警了解事情经过,看看交通道路事故现场图,有的地方交警不一定让看,这个要看理赔人员与交警方面的关系了,越小的地方越靠关系。3、同时了解被保险人的驾驶证是否有效,驾驶证准驾车型与事故车的车型是否相符;行驶证是否有效,车辆是否年检。
4、到事故车辆存放处对事故车辆拍照,固定出险车辆。5、如果被保险人不是当场死亡,还需要到当地医院,调取当时的病例。
6、由于交通事故,交警都会出具交通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书,所以这类的理赔调查,相对较其他死亡案件简单。至于你说的农村户口之类的,通常不影响理赔结果,除非是保险合同里写了农村户口不允许购买之类的话。
7、希望我的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
李前军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的问题。
一、并非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私了。《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了几种情形的事故,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这几种情形是:(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二、交通事故私了应当注意的问题。作为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中的赔偿方必须注意:(1)你所支付的赔偿金应列明包括所有根据你个案应该赔偿的项目(如医疗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2)必须约定在你支付了赔偿金后,赔偿义务人不得因任何原因就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继续要求赔偿,你有权不予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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