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杨衍富
一、招标中碰到的几个问题1.有的投标人在截标时间之后才送来文件,其实迟到一分钟都不允许;2.标书规定,在投标书上必须有投标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但有的投标人忘了签字,造成一个不可挽回的错误;3.制造厂授权书十分重要,但有的投标人没有此授权,或拿了授权书,但没有法人代表签字,也被看成不合格的授权书;4.交货期明显与要求不符,使用单位不敢要这批设备;5.主要指标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也被淘汰出局;6.投标保证金不足,或开立的银行级别太低,亦成为废标理由;7.在设备标中,如分几个包,投标人可投其中一个包或全部的包,但一个包内的配置一定要报齐;8.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例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由以上可以看出,仅报价低,不能成为中标的理由,有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听到自己的报价低,以为十拿九稳了,这是不对的。二、制作投标文件应注意的问题1.对招标人的特别要求要注意,再决定是否投标。如招标人在业绩上要求投标人必须有几个业绩;如土建标,要求一级以上的施工资质;再如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在多少金额以上、参加国际标的必须获得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方可参加,如此等等都必须加以特别注意。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不能遗漏,否则就构成对投标人的不公正对待。如果是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则应不予开启,原封不动的退回。按照本法的规定,对于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如果对于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也进行开标的话,则有可能造成舞弊行为,出现不公正,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这是保证开标过程透明和公正,维护投标人利益的必要措施。要求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可以使权益受到侵害的投标人行使要求复查的权利,有利于确保招标人尽可能自我完善,加强管理,少出漏洞。此外,还有助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开标过程进行记录,要求对开标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记载,包括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具体参加单位、人员、唱标的内容、开标过程是否经过公证等都要记录在案。记录以后,应当作为档案保存起来,以方便查询。任何投标人要求查询,都应当允许。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存档备查,是国际上的通行作法, 《联合国采购示范法》 、《世界银行采购指南》 、《亚行采购准则》以及瑞士和美国的有关法律都对此作了规定。
一、开标活动的主持。一般情况下,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如果招标人委托了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有关行政机关可以派人参加开标活动,并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但不能越俎代疱,代替招标人主持开标。
二、出席开标活动的人员。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所有投标人都参加开标,在所有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进行开标活动,有利于开标活动的公开透明。参加开标活动是所有投标人的法定权利,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排斥、限制任何投标人参加开标活动。
三、开标记录。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是保证开标公开透明,维护投标人利益的重要措施,也有利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开标记录应当包括当众宣读的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与包装、单位、生产企业名称、投标报价、提前结算货款的优惠比率等。同时,还应记录开标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包括开标时间、地点、参加单位、人员、对开标过程的监督或公正情况等,都应记录在案,并且归档保存。任何投标人要求查询开标记录的,都应当允许。
1、开标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进行。
2、开标应采取公开形式,即允许投标商代表出席,在规定日期之后收到的投标及没有开封和开标时没有宣读的投标均应不予考虑。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执行机构应报告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无合理条款符合程序的申请改变方式;有不合理条款、不符合程序的重新组织开标。5、开标时中心与供应商处于平等地位,要创造和谐的环境,让供应商感觉中心与其它代理机构是不一样的。
招标投标基础流程如下:(1)招标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落实资金来源后,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等具体环节。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文件,是向投标人发出的旨在向其提供为编写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并向其通报招标投标将依据的规则、标准、方法和程序等内容的书面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好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在这个环节中最重要和最关键的工作。
(2)投标投标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活动。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一次性投标报价是在投标环节完成的,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再不能接受新的投标,投标人也不得再更改投标报价及其他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是这个环节最重要的工作,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一般包括: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保证金、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投标有效期、重要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合同主要条款及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等。
(3)开标开标是指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到场,当众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中其他重要内容。开标最基本要求和特性是公开,并保障所有投标人的知情权,这也是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基本条件。
开标环节最重要的是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的程序和内容包括密封情况检查、拆封、唱标及记录存档等。应当注意的是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4)评标评标是指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是审查确定中标人必经程序。
评标是否合法、规范、公平、公正,对于招标结果具有确定性作用。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专家遵守评标纪律、履行评标程序、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是评标环节的主要活动内容。
(5)中标中标也称定标,是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按照法律规定,部分招标项目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之后还应当依法进行公示。
中标既是竞争结果的确定环节,也是发生异议、投诉、举报的环节,有关方面应当依法进行处理。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自行或者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是中标环节的主要活动内容。
(6)签订书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招标人应当从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 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1)订立合同前: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2)合同签订时: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3)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开标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进行。
2、开标应采取公开形式,即允许投标商代表出席,在规定日期之后收到的投标及没有开封和开标时没有宣读的投标均应不予考虑。
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执行机构应报告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无合理条款符合程序的申请改变方式;有不合理条款、不符合程序的重新组织开标。
5、开标时中心与供应商处于平等地位,要创造和谐的环境,让供应商感觉中心与其它代理机构是不一样的。
开标过程中应注意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6第 5号《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开标由招标人 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
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开标过程进行 监督。第三十二条规定:开标时,由投 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 误后,当众拆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 书所在的信封,宣读投标人名称和主要监理人员等内容。
投标文件中财务建议书所在的信封 在开标时不予拆封,由交通主管部门妥 善保存。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分后,在交 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再由评标委员会 拆封参与评分的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的 信封。
第三十三条规定:开标过程应当记 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五条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 的,标底应当符合有关价格管理规定。
标底应当综合考虑项目特点、要求投入的监理人员、配备的监理设备等因素。 标底应当在开标时予以公布。
招标人不设标底且不采用固定标价 评分法的,招标人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 设定投标报价上下限。
原发布者:myplayser
投标流程及注意事项•主要内容一、招标二、投标三、开标四、评标五、定标•主要内容一、招标一、招标什么是招投标?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供应商、承包商报价及响应其他招标方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一、招标常见招标类型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综合比选单一来源或询价采购邀请招标一、招标常见招标类型公开招标、综合比选适用于国家明文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邀请招标不适合公开招标的工程,对有能力的投标人发出邀请进行招标;某项目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竞争性谈判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①对于投标人来说,开标的核心是正常递交投标文件,注意:不要迟到、不要走错地址,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密封的投标文件完整、无遗漏,开标需要的证件、证书齐备等。
②对于招标代理机构来说,正常完成开标、不出意外就是最大的目标。注意:业主看好的投标人一定确保正常投标,不要出现迟到、文件密封不好、现场开标操作流程正确、开标记录完整,拒绝迟到的投标、证件不合格等意外情况处理确保流程正确、把握适度。
参考资料:招标投标“专业词典”/index.php?doc-view-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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