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二)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三)"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即可。 (四)"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
"职业"指公务员,企、事业人员,其他等。 (五)"常住户口所在地"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一致。
(六)"单位"须填写全称。"行政职务或行政级别"按申请人现状况填写。
(七)"本人简历"从小学填起。 (八)"邮政速递"须详细填写投递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请审批表》可以下载后用电脑填写,但"申请人声明"栏中"申请人亲笔签名"必须申请人亲笔手写签名,否则表格无效。
因私护照
1、成人首次申请因私普通护照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证明当事人的中国国籍、出生日期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2、儿童首次申请因私普通护照
(1)具有法律效力的儿童出生证明、父(母)子关系公证书或法院裁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儿童未加入驻在国国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护照、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3、分照(指子女从其父或母护照中分出)
(1)父或母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父或母、以及当事人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出生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在国内出生)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出生证明(当事人在当地出生);
(4)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5)当事人护照照片3张。
4、因私护照换发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现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5、因私护照补发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报告(并注明当事人姓名、出生日期;原护照号码、发照机关、发照日期);能提供原持护照的复印件将方便护照的申请;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5)第一次申请补照,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后即可发照;第二次申请补照,应在核实有关情况后晚三至六个月发照;第三次则应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一年以后予以补照。
注:在遗失护照的临时出国人员,总领馆只为其补发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
6、因私护照延期
条件:护照即将期满但仍有空白页,应在护照期满前6个月内办理,每本护照最多可延期两次。
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申请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延期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1张。
7、因私护照加注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加注申请表”一份;
(2)申请姓名加注的,须提供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
(3)姓名加注及减少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1张;近照加注及增加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2张。
因公护照
1、因公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
(1)使领馆不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办理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等手续;
(2)使领馆报经国内发照机关同意后,可为常驻因公人员办理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等手续。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相关申请的要求。
2、因公护照的补发
(1)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办理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
(2)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可为常驻国外的因公出国人员补发相应的因公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补发因私护照的要求。
3、持因公普通护照劳务人员申办护照手续
(1)自2002年4月1日起,新派出劳务人员改持因私普通护照,使领馆自即日起不再为劳务人员办理换发、补发及延期等因公普通护照手续;
(2)2002年4月1日前已持用因公普通护照的劳务人员应继续使用现有护照直至有效期满,不必换发因私普通护照。如其劳务合同期限超过所持护照有效期,或者办理居留、签证需要,可申请换发因私普通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换发手续的要求;
(3)劳务人员因公普通护照损坏或丢失,使领馆报经原发照机关核实其劳务人员身份和原持照情况后,可为其换发因私普通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补发手续的要求。
出国申请者在收到公安机关批准出国的通知后,应即前往领取护照,并仔细检查所填内容是否准确无误,有无发护照人签字和发护照机关印章,颁发护照日期和有效期是否正确,申请人姓名出生地等是否准确,如有差误,应立即申请改正。护照上不得自行涂改、添加任何内容。取得护照后,应抓紧时间,准备好各种相应证明文件,前往办理签证。
公民因私出境申请被批准后,即可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护照,并填写出境登记卡。尔后向准备前往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或入境许可证。
新版电子护照“吕”由原来的“LU”改拼写为“LYU”
公安部最新规定,新版电子护照“吕”由原来的“LU”改拼写为“LYU”,办理签证、提供酒店和机票预订单要名字拼写统一;同时,名字中含有“吕”的同音字也同样改写为“LYU”。
关于“吕”字的拼音,书面上正确的写法应该是“lü”,现在多见的有以下几种--
LV,是一种计算机输入法,是按照《汉语拼音方案的通用键盘表示规范》来写的,是因为电脑键盘上没有韵母“ü”这个键,所以变通地采用“V”这个键代替。
LU,是因为韵母“ü”没有大写形式,所以,在某些公共场合上,或者护照上,就写成“LU某某”。
“汉语拼音里是根本没有'V'这个韵母,同时韵母‘ü’也不属于英文字母,护照上的'LU',也非常容易和‘路’、‘鲁’等拼音混淆在一起。”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出国科科长吕俊辰说,从今年5月15日签发新的电子护照开始,全国执行新规定,填写申请表格,要把“LU”书写成“LYU”。
新规定里还表示,如果名字中也有“ü”这个音,比如“女”字,也需要改写成“NYU”。
吕俊辰科长说,除了办理护照外,在新办理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参加雅思等出国留学考试时,最好也填写“LYU”。
“护照过期或者遗失需要补办的,都要执行新规定,如果遇到更改后造成影响的,可以办理加注手续。”吕俊辰科长说,“加注”就是在护照的备注页面上,把原来“LU”拼写方法做一个备注,这样的话,两种拼音方法都可以通用了,加注费用为20元。
“如果有同学之前已经用LU或LV,申请参加雅思考试或国外大学,在办理新护照时,最好也办理加注手续。”
含有LV音姓名的同学,有两个解决办法:
1. 可向出入境部门申请保留原有拼写,广东出入境已有此类解决之先例,其它省份也有成功保留原有拼写之个案;
2. 在新护照上作姓名加注,费用20元。建议同时持有因私、因公护照、通行证、旅行证的“吕”姓童鞋,保持所有证件拼写与本人信用卡一致。
原文来源:
一、准备材料 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背景色以各地出入境管理处规定为准; 已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部队院校在读无军籍学员还须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无军籍证明; 军人携带军官证(或者离退休证)、部队《因私事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原件,所在部队须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上出具意见并盖章,负责人要亲笔签名确认; 须出示单位意见人员; 凡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办因私护照必须由单位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上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具体人员范围如下: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含离退休人员); (4)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 (5)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注:申请出入境证件时,如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携带上述材料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复印相关证明材料、拍照照相 (须穿深色衣服) 注:《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也可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网站下载、打印、填写,网址参见第九项,请正反打印 。
二、递交申请 将填写好的贴好照片的申请表格和所需材料递交到受理窗口,待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后,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三、缴费 申请人在递交完申请后须立即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到收费处交费 (申请人须在受理当日交费。
未按时限交费,领取证件日期将另行通知。若申请后一个月内未交费,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收费标准:200元/本 四、办理时限 北京:市局出入境管理处、东城分局、西城分局、崇文分局、宣武分局、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石景山分局、通州分局、顺义分局、昌平分局、大兴分局、门头沟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为7个工作日;怀柔分局、密云县局和延庆县局为10个工作日;取证日期自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六、领取护照 本人领取: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上注明的取证日期或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取证当日,申请人本人凭《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及缴费收据,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
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他人代领:代领人携带《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本人身份证、护照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
快递上门:若想选择快递上门,须在办理护照当天凭《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到出入境管理处内的邮政速递柜台办理手续并缴纳快递费。 快递范围以当地出入境管理处的规定为准。
护照分为因私护照和因公护照,有效期一个是5年,一个是10年。办理留学主要看签证,旅游签证是不能用来留学的,护照没什么分别,旅游护照也可以用来办理留学签证。
办护照准备工作:身份证,护口本,人民币350元左右(包括:照相,护照工本费,复印,快递)
关于护口本:
一、户口尚在迁移之中的,应先落户后申请,凭户口簿申领护照。
二、集体户口的需要提交户口簿的首页及其本人页。
关于照片:
一、照片自带无效,必须在那里照。注意形象的同学,至少上身穿得体面一些,要求深色的衣服,要有领子那种的。
二、照相时取景的背景是浅蓝色,注意穿衣服不要套色;
三、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儿童不得系红领巾;不得化妆、染发、戴发卡、项链、耳坠、墨镜等饰品;
进门后,正对门口有一个提示牌,上面有护照办理的步骤,记得仔细看看,具体步骤请参考:
一、填表:(进门左首处领表)内容大概包括: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行的目的地、出行事由等。
· 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填写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如身份证与户口簿两者不一致,须事先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待两证相符后方可申领护照。
· “户口所在地址”是指申请人户口簿上记载的详细地址;“家庭住址”是指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址。
· 记得带一只签字笔,那里无免费笔提供,忘带也没关系,那里有卖,大概1元钱一支;
二、照相:
· 进门向左走,在内侧的一个小屋,按你要求多少张照片价格不同,最低好象是30元。大概15分钟可以取像片。
· 照相前先到小屋的里面交费,之后拿着交费的收据和一个条型码准备照相,那个收据要收好,非常小,取像片要用到。(照相的收据如果失丢,需要用身份证来取,同时挨一顿白眼)
· 照相的背景是蓝色;(有的国家要求签证照片的底色为白色)
三、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这个过程会在复印件上面盖一节章。(复印身份证、户口薄:1元,自带不可以,至少大连是这样)
四、排号准备交表,排号采用计算机自动叫号受理系统。在大厅门口左手领表处桌前有一个排号机,按上面的一个按钮,会打印出来一张纸条,上面是你的排号号码,还有会显示目前你前面有多少人正在办理,取到号后在指定区域内等侯;待到您办理时,电子牌上会显示,但好象没有语音提示,自己多注意一下。
五、当显示你号码的时候,到相应窗口办理,提交填写、复印的资料;还要用一个小摄像头照一照,因为不show给本人看,所以不知道效果如何。
六、办好后,去交款窗口(10号),护照工本费200元,交款后拿好收据、回执;之后去14号窗口办理快递,大连本市30元,外地60元,不办不行,好象。
七、把蓝色的回执单送回到给你办理手续的那个柜台,确认,完成整个护照办理过程。
八、正常情况下:10个工作日左右可以收到护照。
护照就相当于你的国际身份证,拿到了护照,还要用学校的录取通知、护照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表格去使馆/领事馆办理签证。
美国大使馆和新加坡使馆都实行网上填表,好像很多国家都可以在网上下载申请表,你可以到相应国家的大使馆网站上看看。
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traveldoc/hksarpassport/applyhkpassport.htm网上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若你是11岁或以上的中国公民,并且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你便可以于网上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但网上申请并不适用于因遗失、损毁或须更改个人资料而须补发护照的申请。处理申请的时间一般而言,入境处于收妥所需文件、申请费用及相片后的10个工作天内(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完成处理香港特区护照申请的程序。
若以网上申请,请预留额外2至3个工作天处理相关手续。本处稍后会向你发出领证通知,通知你领取新护照的日期及地点。
但实际时间须视乎个别申请情况,以及在该段时间内所收到的申请数目等因素而定。如没有上载符合标准规格的相片、所有有关的证明文件或缴付护照费用,入境处将不受理该申请。
领取护照你必须亲身领取护照。领证时,须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申请时所递交证明文件 (如适用)的正本,以供核实。
同时你须于领取新护照时出示现有香港特区护照或现有签证身份书(如适用),以便注销,及在申请书上签署。如申请人为11至15岁儿童或16至17岁的未婚人士,同意这项申请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必须陪同该儿童/申请人亲身领取护照,以便在申请书上签署。
若你在本港递交申请,你须亲身到指定的入境处办事处领取护照。若你在香港以外地区递交申请,你须亲身到香港湾仔入境事务大楼4楼的入境处旅行(签发)组领取护照。
你在领取护照时须作出声明,确认你在网上申请时所申报的资料正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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