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本科学士学位的申请条件:
1.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学习,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笔试、非笔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通过主考学校组织的答辩且成绩为优或良。未达到优或良的,可申请补做,直至论文成绩达到优或良。毕业后不允许再补做论文。
3.课程成绩符合以下条件:
① 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专业,所有课程成绩达到65分(实践环节考核成绩、2005年底以前加考课成绩除外);课程成绩不够65分的,可重新参加考试,但毕业后重考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学位申报期限;
② 其他主考学校的专业,课程成绩达到及格要求即可。
4.外语符合以下条件:
① 通过专业考试计划中外语课程的考试,或外语课程的免考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规定》;
②中国人民大学主考的专业,用外语专业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外语合格成绩免考外语课程,可以申请学位;用外语等级证书(CET、PETS等)免考外语课程,不得申请学位。
5.符合学校规定的学位申请期限。
注:具体学位申请标准及规则,以各主考院校公布为准
考生通过自学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笔试、口语、实习、试验),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优良且一次通过,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的暂行规定》、北京市学位办《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相应学科学。如论文答辩没有通过,必须补作,补作合格者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需要进行学位英语考试,只有两次机会。如果两次均不过只能申请毕业不能申请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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