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知识产权的主要国内法及国际法:《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著作权法》及其实施细则、《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伯尔尼公约》、《巴黎公约》、TRIPs。
2.著作权法: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思想、表达形式,还是都保护?答:表达形式。
3.一般作品的保护期限:财产权保护器为作者终生及死后五十年,人身权不受期限限制。
4.对作品的限制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
5.专利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6.专利权期限: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实际上,专利权的拍卖程序与其它有形资产拍卖是一样的。一、双方协商保留价;二、签订委托拍卖合同;三、拍卖企业招商;四、拍卖实施;五、买卖双方交接;六、拍卖成交款结算。
不一样的只是拍卖企业的招商过程。专利权不同于其它有形资产拍卖或其它显而易见的无形资产如商标权、著作权的拍卖。不同的专利有不同的潜在竞买人,无法象其它有形资产拍卖那样形成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拍卖企业只能根据自己的经验尽可能广泛招商。对于竞买人来讲,在标的成交并实现交接以前往往不清楚自己所竞买标的的实际价值(或者可以说根本不知道自己买的是什么),也不清楚这个标的今后究竟能给自己带来多大的效益(已投入生产并被市场所证明过的专利除外),即使决定参加竞买,也背着很重的思想包袱。而对于专利权所有人来讲,在拍卖成交前也不愿对专利内容有太多的泄露,这就形成供需双方的矛盾心理。对于拍卖企业,专利权的拍卖招商有着较大的难度。目前,能够成功运作专利权拍卖的拍卖企业并不多,大多数拍卖企业对于专利权拍卖并没有经验。
拍卖活动要投入不小的费用。一个拍卖企业拍卖一种自己不熟悉甚至根本陌生的拍卖标的,势必要想方设法降低或者转嫁成本风险,因此向委托方收取成本就成了第一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已经决定委托这家企业进行拍卖而这家企业又不愿承担成本风险,你就只有在以后的招商过程中监督拍卖公司是否尽力招商了。
原发布者:晒太阳的咩
知识产权贯标流程一、贯标流程贯标流程大致可分为八个阶段:贯标启动、调查诊断、体系构建、手册编写、发文宣贯、实施运行、内部审核、管理评审。(1)贯标启动:成立企业贯标工作小组,制定企业贯标工作计划,召开企业贯标启动大会,对主要参与部门、人员进行贯标相关培训。(2)调查诊断:调查企业基本信息、组织架构、相关制度,诊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3)体系构建: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方针、目标,策划企业知识产权职能架构,构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4)手册编写:编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手册,编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控制程序、记录表单。(5)发文宣贯:颁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手册、制度、程序、表单,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宣贯培训,指导各个部门、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6)实施运行:运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填写体系运行记录,定期进行体系运行监测。(7)内部审核:企业对其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并对审核中的不合格项采取纠正和改进措施。(8)管理评审:企业管理者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现状、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方针和目标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审。二、认证流程认证流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模拟认证、认证申请、通过认证。(1)模拟认证:聘请外部专家,依照第三方审核认证的标准流程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行模拟审核认证,并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2)认证申请:依照第三方审核认证的要求,准备审核认证所需的材料,向第三方认证
我国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 (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
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作者的辛勤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学艺术和科学进步的源泉,加强对作者权益的保护,承认作者对其作品理应享有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正是为了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增加整个社会的精神财富。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
传播连接作品的创作和使用,传播虽不直接创作作品但仍需花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对它的法律保护在复制技术发展使得侵权极为便利的今天显得越来越重要。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作品主要传播者的权利即是鼓励优秀作品传播原则的直接体现。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当今作品都是在借鉴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虽然可以视为作者的人格标志和财产权利,但更是整个社会精神财富的一部分,任何人包括作者都不应对之绝对垄断,以免妨碍全社会文化、艺术和科学事业的整体进步。
(4)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是所有文明国家实施著作权立法的基本目的。虽然著作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但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扩大,许多优秀作品走出国门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
因此,加强国际著作权的协调,在尊重各国国情的前提下尽力促使各国著作权保护水平基本一致就显得尤为重要。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62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