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舞台优秀开题报告精选
篇一:表演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试谈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的异同》开题报告
一、题目背景和意义
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间的异同,是常挂于影视圈口头的一个话题,但如何从理论层面予以剖析,既看到相互的"近亲性",又看到彼此的"殊异性";既要继承和借鉴戏剧表演诸多原理,又不至于混同对方和迷失自我;特别是在不少艺术院校设置"影视表演专业"的今天,其普遍意义是深远的。
影视的产生对戏剧表演的影响是巨大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摄影技术的产生,灯光、道具的发展都对传统的表演概念带来了巨大冲击。表演的范畴扩大,类型更加复杂化。媒体从单项向多项化的视听发展,戏剧表演已经不仅仅局限在舞台上,剧场里,而是在向外扩大。传统的剧场表演,演员和观众的都有一种相对固定的空间距离,因此剧场里有座位,而影视观赏基本没这个问题,近镜头、特写镜头甚至已经排除了化妆、脸谱的必要性。事实上,影视表演是脱胎于戏剧表演的一种表演样式,影视表演与戏剧表演存在着许多共同的规律性;然而,影视表演和戏剧表演又从属于不同的艺术门类,影视表演一经确立,就逐渐培育、形成了自己鲜明独特的艺术特征。这些艺术特性及由此形成的美学原则又对影视表演自身的创作方式、记录方式及展现方式产生了许多制约与整合。作为影视演员,自觉认识和主动把握这些特征,会使自己的表演进入一种更为宽广和自由的创作境地。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戏剧与影视艺术在本质上讲,都是演员利用自身作为创作材料,塑造人物形象、表现主题思想的一门艺术。戏剧与影视艺术有着不可割舍的血脉关系。从表演艺术本身来看,戏剧与影视的表演方式既有共同之处又有区别,这也是由各自的艺术特性决定的。影视表演与戏剧表演同属表演艺术,在创作原则、创作方法和表演方法上都存在着许多共同的规律性。这决定了戏剧演员与影视演员可以相互流通人才。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优秀“两栖演员”或说“三栖演员”。然而,影视表演和戏剧表演又从属于不同的艺术门类,它们受到电影、电视剧、戏剧各自不同的艺术特性和美学原则的制约。表演艺术的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斯派)、布莱希特(布派)和中国传统戏曲艺术(梅派)三大体系,这在学界基本上已达成共识。然而,从表演艺术实践的角度来看,三大演剧体系中影响最大的还是斯氏体系。斯氏体系第一次使戏剧表演艺术从演员的培养到舞台的实践都有了完整的科学体系,其影响遍及全世界。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是两种不同的`表演形态,在艺术表现的手段上有很大的差异,但在艺术本质上是同一的。正如英国当代著名戏剧理论家和导演马丁艾思林在谈到戏剧与电影电视时所言,“电影、电视剧和广播剧等这类机械录制的戏剧,不论在技术方面可能有多么不同,但基本上仍是戏剧,遵守的原则也就是戏剧的全部表达技巧所由产生的感受和领悟的心理学的基本原则。”因此,首先必须认识到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在本质上的同一性,具言之,即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在自我与角色的统一性问题上是相同的,都需要演员在表演创作中完成从自我走向角色的过程。其次,在表现手段和方式上,影视表演确有其独特之处,比如表演的非连贯性、无法与观众实时沟通、语言、情绪、形体表现的分寸感等问题,都与传统的戏剧表演的方式有所不同。
三、主要内容与待解决的问题
全面分析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的异同,帮助自己更好的把握两者的特征,使表演进入一种更为宽广和自由的创作境地,并努力探寻出实现“全方位解放”(“有机天性”、“自然个性”和“创作个性”)的有效途径。
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在创作原理、角色塑造、方式方法、分寸拿捏和时空关系中体现出的亲近性与殊异性,区别戏剧表演的“变形”与影视表演的“自然”、戏剧表演的“连贯性”与影视表演的“问断性”、戏剧表演的“有反馈”与影视表演的“无反馈”,以及如何更好的展开演员的二度创作。
本论文课题以研究戏剧表演与影视表演中的角色创作艺术为目的,达到演员对角色创作艺术研究的思考和综合评述,帮助演员遵循各自的艺术规律,掌握表演技巧,从而进一步细化产生的。
四、设计方法与实施方案
(1)运用文献法,查阅和搜集国内外戏剧与影视表演艺术的有关文献资料,这是写好综述的基础信息。通过文摘、专业教程、讲座、索引期刊等检索工具书查阅文献以及采用互联网搜索等方法,系统的了解本课题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
(2)采用经验总结法。通过调查本学院学生日常在专业上的实践经验,以及研究演员在创作角色时的理论成果与实践创作,结合自身的创作经验,适时进行对演员角色创作艺术研究的思考和综合评述。
小舞台课题开题报告
临近毕业的时候,即将离开校园的我们总是会要完成一篇论文。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总是要花费很多的时间精力去寻找我们想要的资料。小编前几天在一本论坛上阅读过一篇小舞台课题开题报告,这篇报告写得确实很好,各位读者可以看看。
论文摘要:在旅游发展全球化、现代化的潮流下,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究竟是对文化的保护,还是对文化的破坏?对此各方争论不一。借助西方文化人类学、旅游人类学的舞台真实理论,从民族文化旅游主客双方的心理角度出发,对“看什么”和“给看什么”进行剖析,探索民族文化旅游中文化表演的舞台真实性问题,以期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有所裨益。
论文关键词:民族文化旅游;文化真实性;舞台真实
一、舞台真实理论和民族文化旅游
(一)舞台真实理论在旅游业中,舞台真实的实质就是对文化舞台化、商品化展示过程中文化真实性的探讨。舞台真实最初来源于戈夫曼的表演理论。他认为人生是一场表演,社会是一个舞台。并且将表演分为不自觉的表演和自觉的表演。戈夫曼把前一种表演称之为“真诚的”表演,后一种表演称之为“玩世不恭的”表演。此外他还提出“前台”和“后台”的观点。“前台”是指演员演出的地方及观众(当地和外来人)聚居的地方,“后台”则是演员为娱乐表演做准备的地方。为了“前台”表演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就有必要保持“后台”的神秘或者封闭,不能向外来人随便展示。这些观点被麦坎内尔引用到旅游业研究中,并在《舞台真实》一文中提出旅游业中的.舞台真实理论。他认为现代真实生活的破坏导致人们对异地、他人“真实生活”的迷恋已成为公开的话题。旅游的意识被体验真实的愿望所激发,游客也可能相信他正朝着这个方向出发,但是,通常在事实上,这是很难确认旅游的体验是否真实的。这主要是因为在旅游业中,游客对“前台”和“后台”是很难区分的。因为旅游业中的“前台”往往被装饰的颇像“后台”或者是将“前台”精心装饰为附着“后台”活动暗示的地方;即便是对向游客展示的“后台”,也是被舞台化的“后台”。在旅游中所能呈现给游客的一幕幕场景不仅仅是真正生活的复制或翻版,而且这些上演的复制品对真实生活的揭露远比真实生活本身揭露的东西要多得多,当然不管他们的演出是不自觉的表演还是自觉的表演。每一个可能被参观的场景,都许诺和使游客信服他们展示的是当地真实的生活和文化。最后,他总结到:文化旅游产品被当作“真实”搬上舞台,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后台”,使东道地的传统文化免遭破坏。
(二)民族文化旅游>在国内外许多民族地区,民族文化旅游对其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作用和影响是有目共睹的,民族文化旅游仅只是一种旅游方式。国内外学者都针对被观光对象的文化特征、独特性和少数民族来下定义。有的将民族旅游和文化旅游分开来谈。如美国旅游人类学家史密斯(ValeneSmith)把旅游方式划分为民族旅游、文化旅游、历史旅游、生态旅游和娱乐旅游五大类;其中民族旅游主要是以地方“奇异”的和常是异域的民族风俗习惯为特色来招徕游客;而文化旅游则是以参观和感受地方文化为主的旅游。笔者则认为民族旅游和文化旅游可统一为民族文化旅游来谈,是因为民族文化旅游实质就是以民族特色为主的文化旅游,即以探寻少数民族的“奇风异俗”,体验富于“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古老”文化的一种旅游方式。
(三)舞台真实与民族文化旅游就民族文化旅游中的舞台真实现象而言,“舞台”是指在旅游中所能向游客呈现的一幕幕场景,并非狭义的舞台表演。而“真实”又是怎么理解的呢。这取决于游客的体验,或者说是一个衡量游客感觉的标准;因为不同的游客对真实的理解完全不同。如被许多人类学家或民族学家誉为人类瑰宝的傩戏,而文化学者余秋雨在《文化苦旅》一书中则说出:“凭心而论,演出极为不好看。许多研究者写论文盛赞其艺术高超,我只能对之抱歉”。那么旅游人类学家是怎么看待“真实”的呢?科恩认为,所谓“真实性”并不等于原始,而是可以转变的,因为不同的人对真实有不同的看法和认识,这些都取决于他们的文化水平,审美能力等。张晓萍学者又认为“真实”分为“客观真实”和“象征真实”,“客观真实”就是我们所说的真实文化和传统,即原生文化,而“象征真实”则是在原生文化基础上的再造真实。显然,由于真实是在不断变化着的,所以在民族文化旅游中对待舞台真实的态度体现在不管是客观的真实,还是再造的真实,甚至舞台化的真实,只要游客在对“真实”的认识、体验和追求上,真正达到身心愉悦,就表明了民族文化旅游中的舞台真实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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