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48小时之外不是工伤的“工伤”买单
11月12日,某大型超市南充店店长刘丰(化名)突然晕倒在办公室。12月4日,经过21天治疗后,抢救无效死亡。刘丰之死,到底算不算工伤?在赔偿问题上,超市方和家属方产生了分歧。超市方按照重大疾病的伤亡费用、其他保险对家属赔偿20万元,而家属则认为应该按照工伤赔偿。
死者家属和超市方之所以就死亡赔偿问题争执不下,是因为按照不同的死亡性质认定来确定赔偿标准,两者之间在赔偿数额上有着巨大的差距。如果按照重大疾病伤亡来进行赔偿,超市方只需支付死者家属20余万元。而如果按照工伤标准来赔偿,则赔偿金额会达到150余万元。
而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言外之意,如果死者是在48小时之外才死亡的,那么即便他发病或者是受伤的时候是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也不能按照工伤来认定,赔偿的时候自然也不能按照工伤来赔偿。
从这个角度说,超市拒绝按照工伤来赔偿死者家属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死者确实是在48小时之外才死亡的。但是对于这样的结果,死者家属既难以理解更难以接受,因为在他们看来,死者确实是在工作时间的工作岗位上犯病的,谁也无法断定他的死亡和工作一点关系都没有。进一步说,如果他是在超市搬运货物的.时候被货物砸伤,然后送到医院抢救超过48小时却没有抢救过来。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也无法按照工伤来赔偿,对此有几个死者家属会服气?
所以说,问题的症结不是出在用人单位和死者家属的身上,而是出在现行法律法规的身上。国家法律之所以规定工伤“48小时之限”,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将突发疾病无限制地扩大到工伤保险的范围内,增加企业的赔偿负担。但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这一时间限制却造成了新的不公平。尤其是随着“过劳死”“猝死”等医学和法律上界定不明的情况日益增多,一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却因为“48小时”的限制而无法享受工伤待遇,不但死者家属从情感上难以接受,一般人从常理角度来看,同样会对这样的规定充满质疑。
谁来为48小时之外不是工伤的“工伤”买单?当法律规定与多数百姓的感受相左,有无必要对法律进行重新审视与完善?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认真反思,好好权衡。
工伤保险新规引发关注 实习生受伤谁买单?
人社部近日发布的《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大中专学生实习期间遭遇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理由是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未建立劳动关系,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这一意见再次引发社会对实习生群体生存状况的关注,不少学生直呼“伤不起”。
学生说法
“免费劳动力”安全难保障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表示,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单位实习,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学生实习期间受到事故伤害的不属于工伤,并称拟通过商业保险等途径予以保障。
记者了解到,我市规定,就业见习的毕业生在见习期间每月享受生活补助,见习单位为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和见习单位按5:5的比例分担。也有部分高校采取了给学生缴纳人身意外险的办法,并与单位约定,学生实习期间出现意外事故,用人单位负主要责任。
不过,不是每个实习生都能有一份商业保险作为保障。大四学生杨雨表示,“现在我们有很多同学在实习,没有几个人有商业保险,当免费的劳动力也就算了,如果连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不能保障,这对我们太不公平。”
用人单位
有些学生实习只为混个证明
对于企业来说,对实习生的管理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某企业负责管理实习生工作的程经理对记者说,正在实习的大中专学生,大部分是通过私人关系或个人意向选择实习单位,只有少数由学校统一安排,因此签订实习协议的比较少。再者,很多大学生把实习作为一种体验,甚至有些“直奔主题”,只要能混出一个企业实习证明即可,对工作本身缺乏责任感。更有甚者不打招呼说走就走,这种情况,使得实习生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很难保证。
读研究生三年级的刘叶在高新区一家软件公司的人力资源岗位实习,据她介绍,公司对实习生每月发放实习工资,其中本科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并与正式员工一样享受加班费和午餐补贴。刘叶说,“这在济南来说算是不错的实习待遇了,但即便如此,公司也没有和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如果实习生自己提出要求,公司人事处可以为实习生开具实习证明。”
记者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致电3家企业,询问实习期内能否签订雇佣协议,得到的答复均是“单位只和正式员工签用工协议,实习生不属于正式员工范畴”。
律师支招
强制买商业险比较符合实际
山东鼎杰律师事务所李磊律师认为,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只针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对于企业来说,有不少实习生只在企业实习两三个月,如果要求企业为实习生购买工伤保险,就加大了企业需承担的风险责任,可能会导致企业减少提供实习岗位。
李磊表示,实习生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来就很薄弱,而法律上的空白和缺失,给了一些企业可乘之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对于保障实习生的安全是有一定推动意义的。“但是,如果在商业保险制度推进不全面,而实习期间因工作受的伤害又被排除在工伤保险范围外的情况下,多数实习生的工伤保障将处于空白状态,一旦发生重大工伤,很容易出现学校和用人单位互相扯皮的情况,最终受伤的还是实习生这个弱势群体。因此,强制购买商业保险是目前符合实际的做法。”李磊认为,对于不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的,要出台切实的处罚条例,监管到位。
学习鸟网站是免费的综合学习网站,提供各行各业学习资料、学习资讯供大家学习参考,如学习资料/生活百科/各行业论文/中小学作文/实用范文实用文档等等!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0.169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