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方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获取审计证据:
(一)检查,是指对纸质、电子或者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或者对有形资产进行审查;
(二)观察,是指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者执行的程序;
(三)询问,是指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有关人员了解关于审计事项的信息;
(四)外部调查,是指向与审计事项有关的第三方进行调查;
(五)重新计算,是指以手工方式或者使用信息技术对有关数据计算的正确性进行核对;
(六)重新操作,是指对有关业务程序或者控制活动独立进行重新操作验证;
(七)分析,是指研究财务数据之间、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可能存在的合理关系,对相关信息作出评价,并关注异常波动和差异。
审计证据获取方法有八种,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询问,观察,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
也可以分这几步:
一、事前收集。
二、事中获取。
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1、向被审单位及相关部门直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2、现场查阅。
3、抽查有关资料。
4、实地盘点。
5、实地调查。
6、现场观察。
7、分析比较。
三、证据鉴定。筛选有价值的证据。
审计证据的获取方法: 1.检查法 检查书面资料,审阅与复核书面资料,检查原始凭证时,要看是否有涂改、伪造痕迹,业务程序是否合理合法,要将原始凭证与记帐凭证核对,总分类帐与明细分类帐核对,报表的数据与有关帐本的数据核对,帐薄与报表中前后期的数据相互核对。
如某企业九月份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数据是10万,十月份资产负责债中该数据为6万。证明报表不真实:如果非季节性生产企业,不同月份的销量差距很大,也应予以关注。
如:某一企业月销售收入100万,销售成本低,十二月份锐减到了1万,而成本大幅提高,则有可能会计调帐引起的数据失真。 2.监盘 实物资产的存在与否必须经过盘点才知。
盘点时,审计人员要进行抽检,盘点的资料只证明检查当天的数据,需要将盘点当天的数据调整出会计报表的数据。如3月5日盘点得出某类材料数量为5000个,去年的12月31日至3月5日这段时间进货量为2000个,出货量为1000个,则12月31日的起初数据为4000个(5000+1000-2000)。
盘点时还须注意盘点工作必须在上班一开始就进行,盘点期间不得进行收发工作。若有几个仓库,必须同时进行;若有几个保险柜,必须同时进行。
对容易贪污的现金、存货盘点,要进行突击盘点,不能先通知,盘点取得的证据须用其它方法证明,可证明数据的存在。 3.观察法 通过观察可以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对后序的审计工作起指引作用,但观察结果很难用文字、数字具体描述,因此,该方法只起辅助作用。
4.面询及函证 面询时要注意要有两个以上审计人员在场才有效,且面询的过程要记录在案,被面询人签字认可,面询收集的结果受被调查人个人意志影响,有时甚至歪曲事实,因此面询的证据不能独立证明某一事项。函证时要注意被调查对象的配合态度。
另外回函一定要直接寄给审计人员,而不能通过被审单位,函证时间最好选择在结帐日前后,便于对方配合工作。 5.计算 对被审单位会计数据验算另行计算,计算时要注意帐薄前后页次的转接关系,报表数据的相互对应关系。
注意有造帐的可能,若属于无意的差错,要求被审单位更正,若频繁发生差错,则有故意舞弊的可能。 6.分析性复核 根据被审单位重要的趋势分析或比例分析,发现错报事项。
如:该企业日常毛利率为50%,而某一年度追加到90%以上,这种情况非常可疑,根据此类比例变动,发现问题,找出差错。
您好!实物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实地观察和参加清查盘点所获得的,用以证明有关实物资产是否存在的证据。实物证据对某项实物资产是否存在的证明力最强,效果最为显著。它可以对该实物的状态、数量、特征给予有力的证明。
获取实物证据的审计证据的方法如下:
1、审计物证要尽可能提取原物,应当注明实物的所有权人、数量、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和实物证据提供者情况。不能提取原物的要拍成照片入卷,并注明出处和保存单位。
2、通过检查方法进行审计取证的,应当取得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资料、被审计单位承诺书、会议记录、文件、合同等资料,以及审计人员编制的汇总表、调节表、分析表等材料。
3、向群众调查取得物证。在向群众调查收集物证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做好知情人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愿意提供有关物证的线索或者提交他们持有的物证。
4、注意运用司法机关提取的物证。司法机关有法律赋予的侦查权,对明显违犯法律法规的案件,要争取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和配合,运用他们已掌握的物证。
5、对取得的物证必须妥善保管或封存,并适时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固定和保全。对于物证,不得随意使用或损毁。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您好!实物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实地观察和参加清查盘点所获得的,用以证明有关实物资产是否存在的证据。
实物证据对某项实物资产是否存在的证明力最强,效果最为显著。它可以对该实物的状态、数量、特征给予有力的证明。
获取实物证据的审计证据的方法如下:1、审计物证要尽可能提取原物,应当注明实物的所有权人、数量、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和实物证据提供者情况。不能提取原物的要拍成照片入卷,并注明出处和保存单位。
2、通过检查方法进行审计取证的,应当取得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资料、被审计单位承诺书、会议记录、文件、合同等资料,以及审计人员编制的汇总表、调节表、分析表等材料。3、向群众调查取得物证。
在向群众调查收集物证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做好知情人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愿意提供有关物证的线索或者提交他们持有的物证。4、注意运用司法机关提取的物证。
司法机关有法律赋予的侦查权,对明显违犯法律法规的案件,要争取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和配合,运用他们已掌握的物证。5、对取得的物证必须妥善保管或封存,并适时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固定和保全。
对于物证,不得随意使用或损毁。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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