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拨入专款 1、拨入专款属于收入类科目。
它核算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2、例如:收到财政部门拨入专门用途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专款 二、拨出专款 1、拨出专款属于成本类科目。
它核算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所属单位的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2、例如:拨出专项资金时 借:拨出专款 贷:银行存款 三、专款支出 1、专款支出属于支出类科目。
它核算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2、专款支出主要有科研课题经费、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指定项目或用途的支出。
3、例如:事业单位用于挖潜改造资金项目的开支时, 借:专项支出 贷: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规定,
第502号科目 拨出专款
1. 本科目核算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所属单位的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2. 拨出专项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 所属单位报销专款支出时,应区别情况处理。
(1)专项资金如系上级单位拨入的,则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属于本单位用自有资金设置对所属单位的专项拨款,按资金渠道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4.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所属单位尚未报销数。
5. 本科目按所属单位的名称或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03号科目 专款支出
1. 本科目核算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2. 专款支出主要有科研课题经费、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指定项目或用途的支出。
3. 事业单位按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开支工、料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项目完工向有关部门单独列报时,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4. 本科目按专款的项目设明细账。
一、拨入专款 1、拨入专款属于收入类科目。
它核算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2、例如:收到财政部门拨入专门用途的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专款 二、拨出专款 1、拨出专款属于成本类科目。
它核算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所属单位的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2、例如:拨出专项资金时 借:拨出专款 贷:银行存款 三、专款支出 1、专款支出属于支出类科目。
它核算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2、专款支出主要有科研课题经费、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指定项目或用途的支出。
3、例如:事业单位用于挖潜改造资金项目的开支时, 借:专项支出 贷: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
按照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收到财政拨入专款记入“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科目。
会计分录: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或者 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
会计科目解释:
4001 财政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两个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事业单位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其他方式下,实际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直接支付款项退回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有关科目;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存货”等有关科目。
(五)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财政补助结转,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事业单位的拨入专款,是指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拨出专款,是指拨给所属单位的需要单位报账的专项资金。
专款支出,是指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位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年终结账时,对已完工的项目,应当将拨入专款账户的余额与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账户的相应余额对冲;对冲后的余额应当按照拨款单位的规定处理:按规定上缴部分,冲减拨入专款,按规定留归本单位部分,将拨入专款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1,收到财政拨款,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会计科目,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财政拨款—补贴收入2,财政拨款不需要交税,属于政府支持的免税收入:具体地方操作不一样,有的地方可以做为免税收入。
有的地方不可以免税就做入营业外收入首先如果您企业收到的是财政专项拨款的话,您要做如下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补贴款然后如果将该款项用于某项目的话例如用于某项固定资产的建设时则: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该固定资产全部验收完毕后并且收到余款时则: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补贴款 同时将该在建程转入到固定资产中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最后财政部门要对该工程的拨款做财政审核看是否全部用于了该工程,如果审核无误后将其核销,并将其转入到资本公积中即:借:应收补贴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如果是行政单位,按照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同级部门拨入的非财政项目资金应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的项目资金明细科目。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三十九条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使用说明如下: 4011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等。行政单位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指定转给其他单位,且未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的资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应当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 如果是事业单位,按照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应该记入“上级补助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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