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对象按其经济内容或用途进行科学系统的分类,是设置账户、处理账务的依据。
内容 (1)资产类,反映医院全部资产状况的总账科目。按资金的流动性强弱,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在院病人医药费”、“医疗应收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药品”、“药品进销差价”、“库存物资”、“在加工材料”、“待摊费用”、“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益”等科目。(2)负债类,反映医院全部负债状况的总账科目。按不同的债权人和债务类型,分为“医疗预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社会保障金”、“应交药品收入”、“预提费用”、“长期应付款”等科目。(3)基金类,反映医院全部基金状况的总账科目。按基金的用途,分为“一般基金”、“专项基金”、“留本基金”、“待转基金”、“调节基金”、“收付结余”、“结余分配”等科目。(4)收支类,反映医院全部收入和费用支出状况的总账科目。按收入的来源和支出和去向,分为“医疗收入”、“医疗支出”、“其他收入”、“其他支出”、“业务补助”、“药品收入”、“药品支出”、“管理费用”、“离退休人员费用”、“投资收益”等科目。
《医院会计制度》对收支的一二级明细科目作了具体规定。(1)医疗收入设置的一级明细科目为:①门诊收入,提供门、急诊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其他收入等二级明细科目。②住院收入,为住院病人提供诊察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为门诊、急诊、住院病人的医疗服务中销售药品的收入,分别设置西药收入、中成药收入、中草药收入等二级明细科目。
其他医院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以及会计科目的内容、记账方法、核算方法等,《医院会计制度》内均作了明确规定。
《医院会计制度》对收支的一、二级明细科目作了具体规定。
医疗收入设置的一级明细科目为:
门诊收入
提供门、急诊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其他收入等二级明细科目。
住院收入
为住院病人提供诊察服务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为门诊、急诊、住院病人的医疗服务中销售药品的收入,分别设置西药收入、中成药收入、中草药收入等二级明细科目。
其他科目
会计科目的内容、记账方法、核算方法等,《医院会计制度》内均作了明确规定。
医院会计做账业务内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药品收支表、基金增减情况表。其内容主要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医院结余情况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医院效益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具体如下。
以医院各类会计报表为依据,采用一定的方法,对有关会计核算资料进行整理、对比和评价,为医院的管理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分析方法。一般采用指标对比法和因素分析法。
计划完成情况的分析 分析医院医疗服务经营任务的完成情况,明确完成或未完成任务的主要原因和改进的措施,为制定下一期间的计划提供客观依据。主要以基本数字表和有关的文字说明为分析依据。分析方法主查将计划执行的实际结果与计划进行比较。如对出院人数、门急诊人次等指标与上年同期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收支情况的分析 分析医院医疗服务经营活动中收入与支出的情况,明确各项业务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执行情况,为下一期间的收支计划提供依据。主要以损益表、药品收支表和基本数字表的有关指标为分析依据。如对医疗收入、医疗支出、每职工平均业务收入等指标与上年同期进行对比分析。
财务状况的分析 以会计住处资料为主,综合医院的计划、统计数据和业务核算的各项资料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医院财务活动过程进行比较、分析和研究,并作出正确评价的一种方法。通过财务分析可以总结医院医疗服务经营管理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改进财务管理,提高医院经济管理水平。财务分析的主要依据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药品收支表、基金增减情况表。其内容主要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医院结余情况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医院效益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主要包括每职工平均业务收入、百元固定资产医疗收入、每闲位占用固定资产、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药品收入占医药收入、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固定资产净值率、库存物资周转率、药品周转率等指标。
医院会计报表分析的内容和方法,还可以根据医院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运用各种经济分析方法,开展各类专题、专项或更为全面的分析研究。
医院会计科目表
一、资产类
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应收医疗款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药品
药品进销差价
库存物资
在加工材料
待摊费用
对外投资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开办费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
预收医疗款
应付工资
应付社会保障费
其他应付款
应缴超收款
预提费用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三、净资产类
事业基金
固定基金
专用基金
收支结余
结余分配
四、收支类
财政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医疗收入
药品收入
其他收入
医疗支出
药品支出
管理费用
财政专项支出
其他支出
关于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财政部(财会[2010]26号)文颁布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我们制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政府举办的独立核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具体办法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基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4、新制度规定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会计科目分为五类共35个。其中:资产类12个、负债类9个、净资产类7个、收入类4个、支出类3个。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等有关附表。
扩展资料:
会计制度内容:
详细的会计制度应包括:会计凭证的种类和格式以及编制、传递、审核、整理、汇总的方法和程序;会计科目的编号、名称及其核算内容;账簿的组织和记账方法;记账程序和记账规则;成本计算方法;财产清查办法;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和编制方法。
报送程序;会计资料的分析利用;会计检查的程序和方法;电子计算在会计中的应用,会计档案的保管和销毁办法;会计机构的组织;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会计制度》的通知
1.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款项) 贷:应付工资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代扣款项) 2.医院先垫付给病人,科目: 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 新合办打过来的这个款 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3.乡镇卫生院的收入。
没有分门诊部收入和住院部收入,可以让他们自己分,或者填报总额 4.公卫支出是不是如床位费、空调费等的费用,医疗支出如用于医疗的个种器械、药品等的支出 5.返聘的工资就是临时工 7.扩修了医院已经入了固定资产帐,还在继续付款,那么对方科应该是应付账款 8.凭证做完结转了,审核通过,本月的帐就结束了。 (我不是医院的会计,但是科目应该是通用的,以上你可以作为参考)。
账簿设置:
一般账目有以下几种,可以有选择的建账目或增加其他账目。
总帐,用于核算所有科目。三栏明细帐 (按科目汇总表)
银行日记账,用于核算银行存款。专用帐簿
现金日记帐,用于核算库存现金。专用帐簿
明细分类账,用于核算应付工资、待摊费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等不需要单独设立帐簿的会计科目。三栏明细帐
管理费用明细帐,设置二级科目,用于核算管理费用,登记管理费用明细。多栏明细帐
营业费用明细帐,设置二级科目,用于核算营业费用,登记营业费用明细。多栏明细帐
财务费用明细帐设置二级科目,用于核算财务费用,登记财务费用明细。多栏明细帐
固定资产明细帐,用于核算固定资产,登记固定资产原值和每月折旧情况。固定资产明细帐
应收应付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明细账,用于登记往来单位的应收应付情况。三栏明细帐
应交税金最好也单独立一本多栏明细帐(销项、进项、已交税金、税金转出等)。
设科目--填凭证--汇总--报表
成本=实际用的材料+用于生产工人实际工资+所有制造费用
下面是常用的科目:
流动资产:
现金、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按明细建明细账) 其它应收款 应交税费(按明细建明细账) 库存商品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费用 利润分配、本年利润
医药行业因产品品种太多,在 库存商品的设置上要做到简单、明了才行。建议你按药品、器械等有关大类设置二级,然后再设置三级明细。如:库存商品-医用耗材-胶布。
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医院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大要素,其平衡公式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
1)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这是医疗机构在办理执业登记时,书面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明其性质,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并由接受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
(2)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来说,也并非是去取得的所有收入都可以免税。根据财税〔2000〕第4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但对其不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以及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如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培训收入、对外投资收入等均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非医疗服务企业所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机关批准科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房分离为独立的药品零售企业的,应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3)根据财税〔2000〕第4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各项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所以,对你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来说,取得执业登记造已超过3年,故应按规定缴纳各项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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