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购置的临时设施所支付的各项实际成本可直接计入“临时设施”科目。对于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发生的各有关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临时设施”科目。
临时设施核算应设置的账户 为了总括地核算和监督临时设施的搭建成本和价值摊销情况,以及出售、拆除、报废临时设施的清理情况,施工企业应设置下列会计科目: 1.“临时设施”科目 它属于资产类科目,本科目用来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其借方登记企业购置或搭建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企业出售、拆除、报废不需要或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的原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在用临时设施的账面原价。本科目应按临时设施的种类和使用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临时设施摊销”科目 它属于资产类科目,也是“临时设施”科目的备抵调整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各种临时设施在使用过程总发生的价值损耗,即临时设施价值的摊销情况。其贷方登记企业按月计提摊入工程成本的临时设施摊销额;借方登记企业出售、拆除、报废、毁损和盘亏临时设施的已提摊销额;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临时设施累计摊销额。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需要查明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可以根据临时设施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临时设施的原价、摊销率和实际使用年限等资料进行计算。
3.“临时设施清理”科目 它属于资产类科目,用来核算企业因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而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账面价值以及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取得的清理收入。其借方登记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临时设施的账面价值以及发生的清理费用;贷方登记收回出售临时设施的价款和清理过程中取得的残料价值或变价收入;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临时设施清理后的净损失,如为贷方余额,则反映临时设施清理后的净收益。临时设施清理工作结束后,应将净损失或净收益分别转入“营业外支出”和“营业外收入”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临时设施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设置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一级科目,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摊销计入工程施工对应的科目。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通常按照一般处理程序进行会计记录。临时设施费用直接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属下对应的成本科目,可以专设“临时设施费用”栏目,进行归集。
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或者《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可以直接计入“工程施工”属下对应的成本科目或者栏目。
施工企业购置的临时设施所支付的各项实际成本可直接计入“临时设施”科目。对于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发生的各有关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临时设施”科目。
扩展资料:
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是为了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建造的各种临时性生产、生活设施。施工队伍进入新的建筑工地时,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必须搭建一些临时设施。但在工程完工以后,这些临时设施就失去了它原来的作用,必须拆除或作其他处理。
账户设置
1、“临时设施”科目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属于资产类科目。
2、“临时设施摊销”科目
本科目属于资产的调整科目,也是“临时设施”科目的备抵调整科目,来核算施工企业各种临时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价值损耗,即核算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
3、“临时设施清理”科目
本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施工企业因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价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临时设施
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是为了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建造的各种临时性生产、生活设施。
施工队伍进入新的建筑工地时,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必须搭建一些临时设施。但在工程完工以后,这些临时设施就失去了它原来的作用,必须拆除或作其他处理。
账户设置1.“临时设施”科目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属于资产类科目。2.“临时设施摊销”科目 本科目属于资产的调整科目,也是“临时设施”科目的备抵调整科目,来核算施工企业各种临时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价值损耗,即核算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
3.“临时设施清理”科目 本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施工企业因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价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账务处理 施工企业用银行存款购入的临时设施,应按购入的实际支出,借记“临时设施”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对于需要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在搭建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发生费用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等科目;待到搭建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建造期间发生的实际成本,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本科目,即借记“临时设施”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一)购置时的会计处理 【例1】:某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搭建一栋临时工人宿舍,发生的实际搭建成本为66400元,其中:领用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2000元,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0%,应付搭建人员的工资为30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它费用为22000元,搭建完工后随即交付使用。
1.搭建过程中发生各种费用时:借:在建工程———临时宿舍66400 贷:原材料12000 材料成本差异2400 应付工资30000 银行存款220002.临时设施搭建完工交付使用时:借:临时设施———临时宿舍66400 贷:在建工程———临地宿舍66400(二)摊销时的会计处理 施工企业的各种临时设施,应根据其服务方式,合理确定摊销方法,在恰当的期限内将其价值摊入工程成本。当月增加的临时设施,当月不摊销,从下月起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临时设施,当月继续摊销,从下月起停止摊销。
摊销时,应将按月计算的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例2】:接例1中,如临时宿舍的预计净残值率为4%,预计工期的受益期限为30个月,该临时宿舍的摊销账务处理如下:借:工程施工2124.8(66400*(-4%)/30) 贷:临时设施摊销2124.8(三)清理时的会计处理 企业出售、拆除、报废的临时设施应转入清理。
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按临时设施账面净值,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按已摊销数,借“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值,贷记“临时设施”科目。出售、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和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清理结束后,若发生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若发生净收益,则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例3】:接【例2】中临时宿舍,由于承包工程已竣工,不需再用,将其拆除,其账面累计已摊销额为53120元,支付拆除人员工资3000元,收回残料2000元,已验收入库,清理工作结束,其账务处理如下:1.将拆除的临时设施转入清理,注销其原值和累计已提摊销额时:借:临时设施清理———临时宿舍13280 临时设施摊销53120 贷:临时设施———临时宿舍664002.分配拆除人员工资时:借:临时设施清理———临时宿舍3000 贷:应付工资30003.残料验收入库时:借:原材料2000 贷:临时设施清理20004.结转清理后净损失时:借:营业外支出———处置临时设施净损失14280(13280+3000-2000=14280) 贷:临时设施清理———临时宿舍14280 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有可能搭建临时设施,供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工程竣工后临时设施将要拆除,恢复原有地貌。
临时设施的核算是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特有的会计业务,1992年财政部颁发的《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和2003年财政部颁发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都有临时设施的会计核算具体方法,并且单独设置临时设施会计科目。新企业会计准则将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并入固定资产会计科目中核算,那么施工企业在临时设施核算中有些特殊业务的会计确认、计量本人发表一些拙见共大家探讨:一、固定资产的分类应增加临时设施类。
一般施工企业将固定资产分为:1、房屋、建筑物;2、施工机械;3、交通工具;4、电子办公设备;5、家具、器具、工具。由于新准则将临时设施并入固定资产会计科目中核算,因此施工企业固定资产分类应增加临时设施类。
二、临时设施折旧期限。由于有些临时设施使用寿命是与施工工期有关,临时设施折旧(摊销)应考虑施工工期的因素,一般情况临时设施使用期限,不同项目使用期限是不同的,应按具体项目确定折旧。
三、有些临时设施初始成本确定应考虑弃置费。
临时设施的会计核算是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特有的会计业务,1992年财政部颁发的《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和2003年财政部颁发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都有临时设施的会计核算具体方法,并且单独设置临时设施会计科目。
新企业会计准则将施工企业的临时设施并入固定资产会计科目中核算,那么施工企业在临时设施核算中有些特殊业务的会计确认、计量,如下:
1、固定资产的分类应增加临时设施类。一般施工企业将固定资产分为:
(1)、房屋、建筑物。
(2)、施工机械。
(3)、交通工具。
(4)、电子办公设备。
(5)、家具、器具、工具。
由于新准则将临时设施并入固定资产会计科目中核算,因此施工企业固定资产分类应增加临时设施类。
2、临时设施折旧期限。由于有些临时设施使用寿命是与施工工期有关,临时设施折旧(摊销)应考虑施工工期的因素,一般情况临时设施使用期限,不同项目使用期限是不同的,应按具体项目确定折旧。
3、有些临时设施初始成本确定应考虑弃置费用。根据新固定资产准则第13条规定,有些临时设施初始成本确定应考虑弃置费用。施工企业搭建临时设施有些需要临时租用耕田(如高速公路建设的拌合站),施工完成后耕地需要复耕,复耕的费用应计入临时设施初始成本。复耕费用较大的需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临时设施成本和相应的预计负债。在临时设施使用期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在发生时即如财务费用。
临时设施费用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建费用、维修费用、拆除费或摊销费等。临时用的变压器,空调,电缆属于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具体包括以下费用: 搭建临时宿舍费用、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费用、建造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及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沿边缘起向外50m以内,多幢建筑两幢间隔50m内)围墙、道路、水、电、管线和塔式起重机的基座(轨道)等费用。
建设单位同意在施工就近地点临时修建混凝土构件预制场所发生的费用,应另向建设单位结算。
扩展资料
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内(一般为不超出二年)拆除、且结构简易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同时也包括因工程需要而使用钢、钢筋混泥土、水泥、砖、木、石等其它耐久性材料的,二年内必须限期拆除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例上海世博会部分馆场等临时性展示用房)。临时建筑建设前也须经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批准,规定使用期限一般不超出二年。
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在法律上作出强制性规定,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规定:“临时性建筑使用年限不得超出二年,并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构)筑物不予确权发证,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且延期申请只能一次。已超过两年期限而未获准延期,那么它在性质上属于违法建筑。
注:按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级
建筑的耐久年限主要是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建筑物的质量标准而定。
参考资料
临时建筑-百度百科
1.施工企业根据规定向建设单位一次收取临时设施费32 500元,存入银行专项存款户。会计分录如下:
借:专项存款 32 500元
贷:特种基金——临时设施费 32 500元
2.施工企业按规定取费标准,月末列入“工程价款结算帐单位”随同工程价款一并向建设单位收取临时设施费2 5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工程款 2 500元
贷:特种基金——临时设施费 2 500元
收到工程款时,将存款结转:
借:专项存款 2 500元
贷:结算户存款 2 500元
3.施工现场搭建临时设施,耗用工料等各项费用共计11 000元,根据各项费用分配表.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专项工程支出——临时设施工程 11 000元
贷:主要材料 8 000元
材料成本差异 160元
应付工资 11 800元
管理费用 l 540元
同时,归还生产流动资金垫款:
借:结算户存款 ll 000元
贷:专项存款 11 000元
4.临时设施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结转实际成本1 1 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临时设施 11 000元
贷:专项工程支出——临时设施工程 11 000元
5.企业在用的临时设施进行维修,耗用主要材料500元,分配材料成本差异lo竞,人工费21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特种基金——临时设施费 720元
贷:主要材料 500元
材料成本差异 10元
应付工资 210元
同时,归还生产流动资金垫款
借;结算户存款 720元
贷:专项存款 720元
6.临时设施食堂拆除.其实际成本为5 800元,拆除清理发生人工费170元。回收残料价值120元。会计分录如下:
(1)按实际成本冲销临时设施费:
借:特种基金——临时设施费 5 800元
贷:临时设施 5 800元
(2)拆除清理人工费:
借:特种基金——临时设施费 170元
贷:应付工资 170元
(3)回收残料:
借:其他材料 120元
贷:特种基金——临时设施费 120元
(4)同时.归还生产流动资金垫款50元(170元一120元):
借:结算户存款 50元
贷:专项存款 50元
7.经批准用临时设施费盖的职工宿舍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结转工程实际成本92 000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特种基金——临时设施费 92 000元
贷:专项工程支出——职工宿舍工程 92 000元
同时,增加固定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 92 000元
贷:固定基金 92 000元
8.临时设施费,按其工程竣工后结余部分计算,应交纳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会计分录如下:
借:专用基金——临时设施费 ***元
贷:专项应交款——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元
专项应交款——预算调节基金 ***元
临时设施费用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建费用、维修费用、拆除费或摊销费等。
临时用的变压器,空调,电缆属于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具体包括以下费用: 搭建临时宿舍费用、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费用、建造仓库、办公室、加工厂及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沿边缘起向外50m以内,多幢建筑两幢间隔50m内)围墙、道路、水、电、管线和塔式起重机的基座(轨道)等费用。
建设单位同意在施工就近地点临时修建混凝土构件预制场所发生的费用,应另向建设单位结算。 扩展资料 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内(一般为不超出二年)拆除、且结构简易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同时也包括因工程需要而使用钢、钢筋混泥土、水泥、砖、木、石等其它耐久性材料的,二年内必须限期拆除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例上海世博会部分馆场等临时性展示用房)。
临时建筑建设前也须经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批准,规定使用期限一般不超出二年。 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在法律上作出强制性规定,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规定:“临时性建筑使用年限不得超出二年,并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构)筑物不予确权发证,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使用的,建设单位应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且延期申请只能一次。已超过两年期限而未获准延期,那么它在性质上属于违法建筑。
注:按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级 建筑的耐久年限主要是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和建筑物的质量标准而定。 参考资料 临时建筑-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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