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中,使用红字表示负数一般用于三种情况:
1.它表示蓝字金额的减少或负数余额。如在当年内发现记账凭证所记的科目或金额有错时,可以采用红字更正法进行更正。所谓红字更正法,即先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冲销原有的错误记录;同时再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年*月*号凭证”,据以登记入账,这样就把原来的差错更正过来。应用红字更正法是为了正确反映账簿中的发生额和科目对应关系。
2.冲回原有多记会计分录。原有分录会计科目编制无误,但数额多计。按原有会计分录重新编制一遍,数额改为与原凭证之差额,以红字书写,表示负数。
3.在多栏式账簿中使用。某些多栏式账簿,只有借贷方中一方。为记录分录中有而账簿中没有的一方的数额,则以负数计入账簿中的一方(即分录中的另一方)
登记账簿时:
(1)对于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如各项应收款明细账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等),每次记账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也就是说,月末余额就是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的余额。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划一单红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2)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每月结账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划一单红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再划一条单红线。
(3)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如产品销售收入、成本明细账等,每月结账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计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再划一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并在全年累计发生额下划双红线。
(4)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计月末余额。年终结账时,为了反映全年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全貌,便于核对账目,要将所有总账账户结计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划一双红线。采用棋盘式总账和科目汇总表代替总账的单位,年终结账,应当汇编一张全年合计的科目汇总表和棋盘式总账。
(5)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某些账户,如果本月只发生一笔经济业务,由于这笔记录的金额就是本月发生额,结账时,只要在此行记录下划一单红线,表示与下月的发生额分开就可以了,不需另结出“本月合计”数。
结账划线,为了突出本月合计数及月末余额,表示本会计期的会计记录已经截止或结束,并将本期与下期的记录明显分开。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月结划单线,年结划双线。划线时,应划红线;划线应划通栏线,不应只在本账页中的金额部分划线。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六十条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登记帐簿的基本要求第五款规定,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帐:
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面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按照上述规定:只有“冲销错误记录”和“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是涉及到会计分录的,所以也只有这两种情况可以使用红字编制会计分录。 如:销货退回、采购退货等。
1、会计工作中用于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
2、会计工作中用于冲减收入、成本、费用、应交税金等会计科目
3、会计工作中用于表现科目本期余额的负数。
会计红字更正法
做法是
(1)先使用红字金额填制一张与原错误记账凭证内容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并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冲销原有错误的账簿记录;
摘要应该写:“冲*年*月*日*号凭证,金额用红字体现。
(2)再用蓝字或黑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据以用蓝字或黑字登记入账。
首先,一般来说,红字代表冲销,修正之前的记账误差,或者更正前期错误都会用到红字。
其次,费用类账户借方代表增加,但是有些是特殊情况,在处理时需要用到红字借方,比如财务费用,存款利息规定应该在财务费用的借方红字体现,再如对方给我方开具的销售折让类发票(假定先有销售,后发生折让),如果该材料领用了未形成销售,那么应该红字冲销当月生产成本,已经销售的话应红字冲销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还有一种典型情况就是预提工资的差额调整分录,如果上月提取的工资大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就需要借记成本费用类账户(红字),然后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红字)。
而现金的减少,一般会对应费用的增加,如报销差旅费、报销办公用品等,都属于借方增加,不能用红字冲销。
综上所述,不是余额在借方的,发生减少就记借方红字,而是看业务性质,除去冲销类凭证外,假如费用类账户归属于借方发生额且性质为借方减少的才用红字,相反贷方也是一样。
在记账以后,如果在当年内发现记账凭证所记的科目或金额有错时,可以采用红字更正法进行更正。
适用于:(1)记账簿以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符号、科目或金额有错误时,可采用。
具体做法:更正时应该用红字填写一份与原来科目、记账方向和金额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表示对原来错误记账凭证的注销;然后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份正确的记账凭证,一并登记入账。
适用于:(2)在记账以后,如果发现记账凭证与账簿记录都存在着金额的错误,而原始凭证中应借应贷会计科目并没有出现错误。记账错误表现是:所记金额大于应记的金额。
具体做法:采取红字更正法,将多记的金额(正确数与错误数之间的差额)用红字填写一张记账凭证,用以注销多记的金额。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867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