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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针对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两种不同情况进行阐述,并对由分步达到控制时,而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的会计处理作了较为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权益法;转换;成本法;原因分析
一、因持股比例由低到高而将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一个企业对另一个企业的投资持股比例如果不足以控制被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仅仅形成了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该长期股权投资只能采用权益法核算,继后期间如果投资企业由于追加投资,而使持股比例达到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标准时,就应将原来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
例:春兰公司于2009年3月1日以40 000 000元取得润玉公司30%的股权。因能够派人参与润玉公司的财务与生产经营决策,对所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核算,并于2009年确认了对润玉公司的投资收益1 500 000元。2010年1月1日,春兰公司又以50 000 000元现金取得润玉公司30%的股权,从而形成了对润玉公司的控制。润玉公司在2009年4月5日宣告分派2008年度的现金股利350 000元,该现金股利尚未收到。春兰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进行追加投资以及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成本法会计处理:
1.被投资单位宣告
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货:投资收益
2.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股利
扩展资料:
被投资单位分红时,资金从公司流向了股东,即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减少,而权益法的本质是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要反映企业在被投资企业享有份额的价值,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减少,那企业享有的份额的价值相应地也减少,所以这里又要贷记一笔损益调整。)
合并报表的时候,一般来说都是以成本法为基础,因为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般都是能够实施控制的,这种情况下都是成本法。
将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1、收购全部股份(成本法)
借 长期股权投资 240
贷银行存款 240
2、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1)先调整以前年度
借 长期股权投资 20
贷 利润分配 20 (不考虑盈余公积等)
(2)再转为成本法
借 长期股权投资 60 (成本法账户)
贷 长期股权投资 60(权益法账户)
3、09年8月A公司的亏损
执行新会计准则后,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行成本法核算,A公司的亏损不做账务处理。
成本法——权益法——成本法
1、因追加投资原因导致原持有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权益法)的投资转变为对子公司投资(成本法)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购买日应对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调整至最初取得成本,在此基础上加上购买日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调整(追加投资)
2、因收回投资等原因导致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应以转换时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基础。
不调整(收回投资)
应该来说,思路是一样,就是对于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投资企业没有资格享有,只能减少投资成本(视同投资时就已经知道这是白给你的,所以应从投资成本中扣除)。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成本法下和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明细科目设置不同。权益法下,该科目多3个三级明细科目: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这个差异在中级会计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经常考到,因此至关重要,少一个字或者多一个字整个分录都不能得分的。
2008年1月甲购入乙公司500000股,每股3元,2008年2月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0.1元。
成本法:借:应收股利 5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50000
而权益法下:借:应收股利 5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50000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账务处理:例题1:东方公司07年初投资5000万持股10%,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8000万,07年发放股利1000万,实现净利润4000万,08年初发放股利2000万,之后追加投资8000万,取得15%的股份,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0000万。
要求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调整分录。如果区分明细科目追溯调整分析如下:分析:权益法追溯调整对于两次投资之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的份额=(50000-48000)*10%=200要确认为追溯调整:净损益影响部分=(4000-1000-2000)*10%=1000*10%=100,剩余的部分100万作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追溯调整。
权益法下对于两次现金股利的处理如下:07年收到的股利100万,属于投资以前年度的股利,所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收到第二年股利200,累计收到股利=300,投资以后到上年度应该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份额=4000*10%=400万,累计股利小于净利润份额,所以第二次收到的股利全部作为损益调整明细冲减。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权益法下到再投资时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5000-1000*10%=490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4000-2000)*10%=200;“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100,调整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90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00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100贷:长期股权投资 500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盈余公积 1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如果不区分明细科目的情况下,分析如下:对于应该享有的公允价值变动的份额=(50000-48000)*10%=200中,净损益影响部分成本法和权益法存在共同的地方也存在差异的地方,所以不区分明细科目的追溯调整要针对差异调整;而对于其他权益变动100的调整,无论区分不区分明细都要全部追溯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对于净损益影响部分,中间净利润影响部分=400全部确认投资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 4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60盈余公积 40对于第一次收到股利成本法和权益法全部作为成本冲减,不存在差异;第二次收到股利200后累计股利=300,成本法下冲回之前冲减的成本100,而权益法下全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冲减,调整分录: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70盈余公积 30贷:长期股权投资 300综上所述调整分录后得到完整追溯调整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盈余公积 10各个明细科目分析方法例题2、接例题1的条件,乙公司07年发放现金股利1000万,当年实现净利润2000万,资本公积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变动增加1000万,08年发放现金股利1500万,之后投资取得15%股权,取得投资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1000万。
(1)“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原持有投资两次购买期间应享有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1000-9500)*10%=150,其中净损益影响部分=(-1000+2000-1500)*10%=-50,净损益之外影响部分=150-(-50)=200(其中:资本公积影响部分=1000*10%=100;资产评估价值变化影响部分=200-100=100)所以再投资时点“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金额为200万。(2)“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07年股利=1000*10%=100,权益法作为成本明细冲减,收到08年股利150万不冲减成本。
所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贷方100万。(3)“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净损益影响部分=-50,其中成本明细为减少100,那么损益调整明细增加50,累计减少50万。
所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为50万综合追溯调整分录综合分析一下: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在再投资时点账面价值=1000-100+50=950;“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金额=1000-100=90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金额=50,“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金额=200,调整分录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90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50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200贷:长期股权投资 950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0新取得投资新取得的投资权益法准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入帐价值。需要注意:对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环节产生的相当于商誉部分或者是营业外收入部分要综合考虑:重点是两次投资是确认不一致的情况,两者金额要相互抵减,按照两次投资商誉和营业外收入的金额相互抵销后的净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入帐价值。
综合考虑调整其实比较简单的调整方法是完全按照权益法从初始投资到追加投资中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处理,确定权益法下各个明细科目的金额,然后直接在调整分录借方或者贷方写出各个明细科目金额,然后贷记成本法下在追加投资时候的账面价值就可以了。实际上追溯调整精髓就在于能够确定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各个明细科目的金额。
确认成本明细科目金额例题3、接例题2的条件,08年初追加投资1700万取得乙公司15%股权,投资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1000万;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700贷:银行存款 1700如果是投资1600万,初始投资1000万,公允价值份额=950,新。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账务处理:例题1:东方公司07年初投资5000万持股10%,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48000万,07年发放股利1000万,实现净利润4000万,08年初发放股利2000万,之后追加投资8000万,取得15%的股份,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0000万。
要求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的调整分录。如果区分明细科目追溯调整分析如下:分析:权益法追溯调整对于两次投资之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的份额=(50000-48000)*10%=200要确认为追溯调整:净损益影响部分=(4000-1000-2000)*10%=1000*10%=100,剩余的部分100万作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追溯调整。
权益法下对于两次现金股利的处理如下:07年收到的股利100万,属于投资以前年度的股利,所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收到第二年股利200,累计收到股利=300,投资以后到上年度应该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份额=4000*10%=400万,累计股利小于净利润份额,所以第二次收到的股利全部作为损益调整明细冲减。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权益法下到再投资时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5000-1000*10%=490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4000-2000)*10%=200;“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100,调整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9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00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盈余公积 1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 如果不区分明细科目的情况下,分析如下:对于应该享有的公允价值变动的份额=(50000-48000)*10%=200中,净损益影响部分成本法和权益法存在共同的地方也存在差异的地方,所以不区分明细科目的追溯调整要针对差异调整;而对于其他权益变动100的调整,无论区分不区分明细都要全部追溯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 对于净损益影响部分,中间净利润影响部分=400全部确认投资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 4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60 盈余公积 40 对于第一次收到股利成本法和权益法全部作为成本冲减,不存在差异;第二次收到股利200后累计股利=300,成本法下冲回之前冲减的成本100,而权益法下全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冲减,调整分录: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70 盈余公积 3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00 综上所述调整分录后得到完整追溯调整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盈余公积 10 各个明细科目分析方法 例题2、接例题1的条件,乙公司07年发放现金股利1000万,当年实现净利润2000万,资本公积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变动增加1000万,08年发放现金股利1500万,之后投资取得15%股权,取得投资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1000万。
(1)“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 原持有投资两次购买期间应享有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1000-9500)*10%=150,其中净损益影响部分=(-1000+2000-1500)*10%=-50,净损益之外影响部分=150-(-50)=200(其中:资本公积影响部分=1000*10%=100;资产评估价值变化影响部分=200-100=100) 所以再投资时点“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金额为200万。(2)“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07年股利=1000*10%=100,权益法作为成本明细冲减,收到08年股利150万不冲减成本。
所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贷方100万。(3)“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 净损益影响部分=-50,其中成本明细为减少100,那么损益调整明细增加50,累计减少50万。
所以“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为50万 综合追溯调整分录 综合分析一下: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在再投资时点账面价值=1000-100+50=950;“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明细金额=1000-100=900;“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明细金额=50,“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明细金额=200,调整分录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9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50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2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95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00 新取得投资 新取得的投资权益法准则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入帐价值。需要注意:对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环节产生的相当于商誉部分或者是营业外收入部分要综合考虑:重点是两次投资是确认不一致的情况,两者金额要相互抵减,按照两次投资商誉和营业外收入的金额相互抵销后的净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入帐价值。
综合考虑调整 其实比较简单的调整方法是完全按照权益法从初始投资到追加投资中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处理,确定权益法下各个明细科目的金额,然后直接在调整分录借方或者贷方写出各个明细科目金额,然后贷记成本法下在追加投资时候的账面价值就可以了。实际上追溯调整精髓就在于能够确定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各个明细科目的金额。
确认成本明细科目金额 例题3、接例题2的条件,08年初追加投资1700万取得乙公司15%股权,投资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1000万;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700 贷:银行存款 1700 如果是投资1600万,初始投资1000万,公允价值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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